2005年,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
正是仲夏,得益于副热带湿润气候,这座位于美国东南部的城市并不算炎热。晴朗的天气,和煦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极适合出行游玩。
李铭城停下了脚步,他不敢再往前走了。前面是一条音乐酒吧街,层层叠叠的招牌令人目眩。这是专属于纳什维尔的特色,但是这种特色对于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陌生人有点不友好,因为它们太相像了,不熟悉的游客很容易迷失在鳞次栉比的酒吧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走了这么一会李铭城感到有些热了,扯开T桖领口透了透风,李铭城看到路边有卖冰激凌的移动摊位,走过去买了份草莓甜筒。
随便找了条公共长椅坐下,李铭城咬了一口粉色的冰淇淋球,味道还不错,最重要的是够冰爽,之前心里的那股燥热一下子就被冲淡了。
离他几米远的地方有位女流浪歌手,长而柔顺的金发遮住了她的脸,但从她修长姣好的身材来看长得不会太差。入耳的清亮歌声里透着一股未脱的稚气,李铭城判断女生的年龄应该不超过18岁。
在纳什维尔,流浪歌手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有些泛滥。这座城市被誉为乡村音乐之乡,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抱着吉他的流浪歌手,他们有的是为了讨生活,但大部分是抱着能被伯乐发掘从此一鸣惊人的心态。倒是不知道眼前这一位是属于哪一类。
李铭城脑海里回转着这些无聊的念头,一边应付着手里的甜筒一边仔细在嘈杂的环境里辨认女生的歌声。她唱的是《ThereYou‘llbe》。这首歌有些年头了,原唱者是美国乡村天后菲斯希尔。相比于原版,女生用有些甜糯的声音演绎的版本倒也别具一番风味。
这个时候李铭城很想抽根烟,但是他没有烟,即使有他也不敢抽,因为他现在还不到15岁,美国《吸烟法》的条例很严厉,李铭城可不想自己在美帝游览的第一处风景就是警察局。而且他是个华裔,他敢肯定警局里的白人警官们一定不会对他心慈手软。
李铭城叹了口气,心头那股莫名的燥热又涌了上来。
他来美国半个月了,确切的说,他重生以来已经有两个星期了。
两个星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已经足够让他以平和淡然的心态去面对现状。他也曾幻想过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依旧是那个几近而立事业小成的男人,但冰冷的现实犹如迎头而来的刺骨凉水无情地浇醒了他天真的幻想。
于是他只能接受眼前既定的现实。
现在他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初中生,因为中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老爹满足了他挤压已久的夙愿,来到繁华的美国度假。
如果现在李铭城还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定会因第一次出国,将在这个世界上最繁荣的国家生活而心情激荡。但现在他身体里是一个快要步入中年的老男孩的灵魂,或许他还有未曾磨灭的激情,但一定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觉醒。
重生之前的他二十六岁,事业上小有起色,爱情方面也有一个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的女朋友。
因为家境不错,所以他可以在读完大学后成功出国镀金,并在回国后和同在英国留学的校友一起创业。凭着家庭背景带来的人脉和在国外学到的先进理念,即使他和他的合作伙伴不算刻苦、不算上进,但一路走来依旧顺风顺水。
他以为他的一生也就是这样了,不能名传千古,但好在轻松逍遥。
然而一个神转折之后,闭眼前他还在和好基友把酒言欢醉生梦死,睁开眼就身在异国他乡姑姑家的席梦思上。
暴露在阳光下的草莓冰激凌球融化了,粉色的半流质顺着蛋筒滑落到李铭城指缝间,李铭城皱了皱眉,手上黏糊糊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翻遍了全身的口袋李铭城却发现自己身上并没有叫纸巾的东西,他只好强忍住把手指塞进嘴里的冲动把没吃完的甜筒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流浪歌手又换了一首歌,她现在唱的是《IfIShouldFallBehind》,依旧是菲斯希尔的作品。
李铭城决定打道回府。他出来有一会了,再不回去的话自己的迷糊堂姐估计要急的报警了。
经过那个流浪歌手的时候李铭城用余光瞄了一眼。走出几步后他又退了回去,驻足在她身前。
李铭城盯着摆在流浪歌手面前的空琴包愣了一会,然后他搜了搜口袋翻出了身上所有的美元,微微迟疑了片刻,蹲下来把全部的钞票放入了空空如也的黑色琴包里。
“加油。”他鬼使神差地冒出来一句话。
话一出口李铭城就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心里掩埋了许久的秘密被挖了出来,堂而皇之地展示在世人的眼光下。
李铭城局促地站了起来,双手下意识地插进裤兜里,急匆匆的掉头离开。
“嘿!”身后有人喊。
是在叫我吗?李铭城脚下一顿。
仿佛看穿了李铭城的心思,那个声音接着说:“对,就是你,请等一下!”
李铭城疑惑地回过头,就看到那位流浪歌手小跑着靠过来。她站起来了李铭城才发现这女生可真够高的,虽说现在自己正处于发育期,身高堪堪过一米七,但女生穿着平底鞋却足足高了自己大半个头。
“我接受你的鼓励,但是,抱歉,我不能接受这个。”女生站在李铭城身前,冲他伸出手,手里攥着李铭城之前放下的那叠纸币。
李铭城皱起了眉头。这人是个神经病吧?
“额,我的意思是,”察觉到自己有些表意不明而且语气有些不妥,女生连忙解释道,“我唱歌不是为了钱,我只是,恩……因为我喜欢音乐,所以才来这儿。”
虽然女生的表达依然含糊,但李铭城已经能够理解她的意思了。看来她是第二种人。
“嗯,抱歉。”李铭城想了想说道,同时接过了女生手里的美刀。
“不不不,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女生连连摆手急声说道,“不管怎样你都是一番好意。”
女生局促的样子略显可爱,李铭城不自觉露出了善意的笑容,也没有继续接话。
一时的沉默倒是让女生有些不安,低着头忸怩地站在原地。
原来是个不善交际的孩子啊!李铭城从女生身上感到了一丝熟悉,他前世也有许多这种朋友,专注于自己的喜好而与世隔绝。
“你是美国人吗?额,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嗯……你应该是亚裔吧?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女生应该是受不了这种气氛,蹩脚的开口想要化解尴尬。
然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气氛更尴尬了,女生开始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不论是出于不忍心还是绅士风度什么的,李铭城轻轻叹了口气开口接话:“我是华夏人,来这探亲,或者说度假。”
“哦哦,”女生如释重负,神色轻松了许多,“不过你一点也不像华夏人,……我是说,你的英音很纯正,跟我印象中的华夏人完全不一样。倒像是英格兰人。”
“我懂你的意思,”李铭城微笑起来,他切换了口音,“你印象里的华夏人是不是都这样?”
后面一句话李铭城是用中式口语的方式并且对口音加以夸大后说出来的。女生听完后明显愣了一秒,然后夸张地大笑起来。
虽然她的笑声令人不敢恭维,甚至有些魔性,但不可否认女生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
其实光从五官上来看,她长得不是十分漂亮,因为她的眼睛有些小,属于睁眼闭眼没区别的类型,再加上眼型略显狭长,就使得她的眼睛显得更小了。
但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却完全变了个样子,那对笑眼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可以说起到了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整张脸变得生动起来,活像一个精明妩媚的小狐狸。
“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李铭城脱口而出,话一说完就忍不住想给自己一个嘴巴子。
这话怎么听怎么像是用来撩妹的啊喂!
“谢谢。”好在美帝人民天生性格开朗,女生并没有读出话里的深层含义,只是把它当成了简单的赞美,“之前可没人对我说过这种话。”
“哦,那这倒算是我的荣幸。”喂喂,似乎在撩妹的道路上一去不返了耶!
“咳咳,”李铭城干咳了两声决定转移话题,他可不想出国一趟就光荣脱单了,“你很喜欢菲斯希尔?”
话题转得有点生硬,但好在效果不错。
“你听出来了?”女生的双眼泛出光来,那对不大的眼睛都因此变得明亮,“她可是我的偶像!你也喜欢她吗?”
“算是吧,不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她的爱人。”李铭城说。
“麦格劳吗?我也很喜欢他,我还写了一首和他同名的歌呢!”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头,“虽然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但我想那一定是一首好歌。”李铭城感觉自己模模糊糊捕捉到了什么关键信息,但当他刻意去想的时候又毫无头绪。
“嘿嘿……你要是想听的话下次我可以唱给你听哦。”
“荣幸之至。”
话题到这突然断了,沉默了几秒钟女生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可惜RCA要等两年之后才愿意帮我发唱片……”
她目露神往:“什么时候我才能成为像她那样的歌手啊?”
李铭城愣住了,女生的眼神激起了他挤压在心脏深处的回忆。
他沉思了一会,微笑着缓缓说道:“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
“谢谢!”这一次的语气较之前强烈不少,压抑不住的笑意从她月牙般的双眼中溢出来。
女生的神情让李铭城有种马上就会接到“攻略成功”提示的错觉。甚至让他胡思乱想起来:这算什么?命中注定的邂逅?OMG!真见鬼!自己现在可没这么多精力节外生枝。
不管怎样,反正李铭城觉得是时候终结这次闲聊了。
“我……那什么,我该回去了,要不然家里人得担心我了……”李铭城斟酌着措辞。
“哦哦,我的失误,抱歉……我是说……再见!”女生眼底有不易察觉的失落,但很快又被慌乱取代。
“再见。”
“等等!”
李铭城刚迈开步子,女生又叫住了他。
在李铭城疑惑的目光中,女生小心翼翼地开口说道:“你明天还会过来吗……我的意思是……我每天上午都会来这唱歌,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过来听……”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还有那首歌……”
这句话的意思难道是……约吗?
李铭城很想说我不约,但是女生眼神中的期待轻轻拨动了李铭城心中的某根弦,女生双眼泛光一脸憧憬的可爱样子浮现于眼前。
于是他下意识的开口:“当然。我很喜欢,”意识到自己的话里有歧义,李铭城连忙补充道,”我是说……你唱的歌。”
“那就这么说定了,”女生又微笑起来,“明天见!”
“恩,明天见。”
李铭城第三次迈步离开。
“嘿!”
身后,女生第三次叫住了他。
李铭城第三次回过了头,好看的笑靥就闯入了视线,恰如今天纳什维尔的阳光一般,温暖,但不刺眼。
“我叫泰勒,泰勒·斯威夫特。”女生说,“很高兴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