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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谭嫂子的情谊

一路向西,他们沿315高速路走,沿途要经过甘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藏族自治州、都是藏区,再往西就进入新疆了。

甘南大草原,也是藏民的聚居区。刚踏入此地,大家都对草原充满着新鲜和好奇,往哪看都是美丽的画面。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山川延绵起伏,白色的羊群、黑色的牦牛洒落其间,就像是颗颗珍珠镶坠在绿色的绒毯上,让人心旷神怡;湛蓝的天空、变幻莫测的白云,就像是蓝色画布上粘贴的布贴画,让人想像无限!远处不时飘来的优美婉转的歌声,如天籁之音,让人无限向往!

草原太美了,让人忍不住要放声歌唱,何况是从事艺术的人呢。于是,一行人下车在草原上肆意奔跑起来,王助理首先展开歌喉,跟着大家都大喊起来,就连平时从来不大声说话的谭太太也喊起来。

沈兰刚跟谭阅之练声不久,还没有勇气大声喊出来。谭阅之鼓励着沈兰:“这是练声的好地方,大声喊出来!”

“喊呐,沈兰!”谭太太也在一边附和着。

在大家的感召和鼓励下,沈兰大声的喊了出来,随着一声“啊….”,多少天的郁闷得到了发泄,沈兰心里一下轻松了许多。

傍晚吃饭的时候,在餐厅听到了一位民歌继承人的事迹,让谭阅之很是感动,一定要前去拜访。但是,继承人年事已高,并且住在大山深处,山路车走不了,只能骑马,但是谭阅之还是决定到山里去。

吃过了早饭,准备了充足的食品,小王找了一个当地向导和几匹马,一行人由老乡带路往大山深处走去。

谭太太和沈兰没有骑过马,第一次跨上高头大马,有点胆怯,试了几次都没有上去。毫不容易抓住了缰绳,刚抬腿要上,马又不听话的乱动起来,两人不觉高声大叫。老乡赶紧拉住马,扶她们上去,颤颤巍巍的走了一段路,她们才慢慢的适应。

西北的风景实在太美了,眼前还是夏季,遍地鲜花,远处却是冬季,白雪皑皑;眼前是太阳高照,天气晴朗,不远处却是阴云密布,大雨倾盆。同一片蓝天,同一时刻,就可经历两个季节,两种天气,这是在内地没有见过的,也是永远不可能见到的。大草原的景色让大家对这里一切都很感兴趣,不知不觉边走边欣赏。

异域风景,让每个人都神清气爽。远处景象更是让大家产生无限遐想,忍不住想要赶过去,一探究竟。于是大家禁不住策马疾驶,想尽快走入大山深处,融汇到白云之间。小王和两个司机师傅年轻一些,干脆跑了起来。

谭太太和沈兰骑马技术不好,逐渐被拉了下来。谭阅之开始也跑在前面,但是,看到太太和沈兰落在了后面,就又转过头找她们,跟在她们后面。三个人干脆慢悠悠的走起来,边走边拍照。

渐渐地路不好走了,山路越来越窄,越来越陡峭。可能是刚刚下过一场雨,还有些湿滑,他们走的小心翼翼,谭阅之不停告诫两位女士走慢点,小心点。

前面老乡在紧要处等着他们,老乡拉着沈兰的马,沈兰又拉着谭太太的马,谭太太拉着谭阅之的马,慢慢的向上爬去,费了好大的劲,拿捏了一身汗好不容易才爬上山脊。老乡告诉他们,这是他们放羊走的小道,平时外地游客是不走这样的路的。

爬上山脊放眼望去,风景更加美丽。刚才看到的雪山近在咫尺,山上的白雪清晰可辨;还有一座山是丹霞地貌,红色的山石奇形怪状,在绿色的包围中若隐若现。站在山上左右观望,看哪都是一幅风景画。沈兰一边拍照一边想:要是乔良在多好,他又会画出一幅佳作。想起乔良,沈兰心里一阵难过,不过她不再哭泣。

白云就在头顶游走,伸手可得。其实他们就站在白云之间,因为他们的头发都被打湿了。

“你们在哪里?”忽然他们听到小王冲他们打招呼,听着声音很近,就是看不到人。

“你们在哪里?”谭阅之也大声的喊。

“我们在这里!”小王又在附近喊。

“跟不回答一样!我们找他们去!”

三个人在老乡的带领下,继续往前走,刚走过前面的岩石,小王他们就在眼前了,原来他们就隔着一块石头,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太有趣了。

绕过石头,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一望无际的大花园,这里的花花朵不大,尽是格桑花、薰衣草一类的植物,矮矮的贴着地皮生长,但是面积却很大,遍地都是,说是花的海洋一点都不为过。白、红、粉、紫、黄色的花朵相互映衬,风一吹就像花浪一般,波涛汹涌,送来阵阵清香。大家都欢呼起来。

“到花海那休息一会吧!”谭太太建议。

看着很近,但他们疾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达那里,一群人下了马,却走不了路了,腿都硬了,走起路来斜着身子,叉着腿,样子很滑稽,都忍不住互相指着大笑。看到大家的滑稽像,沈兰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但很快又用手捂住了嘴巴。

小王要大家一起活动活动,拿出手机放起了音乐。一段舞曲响起,小王随着音乐跳了起来。谭阅之也拉着谭太太跳起了交谊舞,向导老乡跳起了藏族舞,看沈兰站在一边,小王过来拉过沈兰:“兰姐,活动活动吗!”沈兰被他硬拉着也跟着跳了起来。这一通舞跳得既活动了大家僵硬的肢体,又避免了那难看的走路姿势,还真是一举两得。一段舞曲跳完,大家才活动自如了。

“舒服了?那我们吃中午饭吧!”谭阅之看下表,已经中午时分了。

“好好!”大家一致赞成。

小王和于师傅他们把雨棚布拿出来铺在地上,沈兰连忙拉谭太太过来坐下。大家拿出准备好的干粮,来了一顿野餐。

走了一天时间,终于在晚间找到了那位民歌传承人。但是遗憾的是传承者年龄确实大了,有些事情讲不明白。传承者告诉他们,现在的传承者是他的儿子但他放牧去了,在山的更深处,找到他很难。谭阅之决定去山的更深处找找他,无论有多难。于是他们在向导的带领下,告别了老人,向山的更深处走去。

和来时一样,一路的风光很美,但是道路也更加崎岖,大家走得更加的小心。临近傍晚的时候,一条小河挡住了去路。说是小河,其实也就是一个小水沟,宽也就两米多一点,山里一下大雨,就是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河,不下雨也就是一条铺满碎石的小路。这会儿,水流还很急,大概是刚下过雨吧。

小王后退几步,然后打马紧跑几步,拉紧缰绳一跃而起,顺利跨过了小河沟,另外两个司机也跟他一样跃了过去。

两个女士不敢跨过犹豫不决,老乡牵着谭太太的马慢慢的过去了。沈兰看谭太太都过去了,觉得趟着过河也没什么,就打马前行。

看到沈兰要过河,谭阅之叫了她一声:“沈兰慢着,等会儿我来牵你!”沈兰本来就有些紧张,谭阅之一喊她,她猛一抬头,不料此时马正好走到河的中间,前蹄滑了一下,一个趔趄把沈兰从马上癫了下来。看着不深的小河,沈兰一下去居然没住了头顶。在她后面走着的谭阅之连忙跳下了马,几步跨到沈兰身边,伸手拉起了沈兰,沈兰已经喝了几口水,吓得迷迷糊糊的。小王和两个司机也连忙跑过来,帮着谭阅之把沈兰弄到了河对面。

沈兰浑身湿透了,黑色真丝衫一下贴在了身上,好在她头上戴了一顶宽沿的帽子,为她遮住了一些,还不至于那么尴尬。谭阅之大声招呼小王:“快把我的风衣拿过来。沈兰,把湿衣服脱了,快换上!”

“不用了,不冷!”沈兰很不好意思,低声说。

“快脱了吧,你这样会感冒的!”谭太太说着拿过谭阅之的风衣,递给沈兰。

“小王,拉过两匹马来!”谭阅之招呼道。

几个人把两匹马拉在一起,组成了一道马墙,挡住沈兰和谭太太,谭太太帮助沈兰脱下了湿衣服,把谭阅之的风衣给她穿在身上。谭阅之的风衣很大,沈兰穿起来像一件宽松的大号连衣裙,几乎到了脚踝处,不过风衣还有一个腰带,沈兰把它系在腰间,好了一些。

“好了!”等沈兰把湿衣服收拾好包起来,谭太太招呼男士们拉开马。

身穿大号连衣裙的沈兰出现在大家面前,大家都会心的一笑:太好看了,就像是上世纪欧洲电影里的贵族小姐,加上头发还湿漉漉的,像是刚出浴一般,凭空增添了几分妩媚,和平时神色抑郁的沈兰判若两人。

看大家都望着沈兰,谭阅之也回头瞟了一眼,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又认真的眯着眼睛盯着沈兰看了一会儿,然后不易察觉的神秘的笑了笑。

“沈兰,别再骑马了,让小王带着你!”谭阅之真怕沈兰再摔下来就让沈兰和小王乘一匹马。

沈兰穿着谭阅之的衣服,不禁又想起了和谭阅之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更是尴尬。她不敢看谭阅之,把头埋在小王的身后,不敢抬起来。

经过了这一变故,他们只好放弃了原计划往回走。回到老乡处,取回汽车,几个人在附近找了家农家乐旅馆住了下来。

第二天上车后,谭太太觉得沈兰不对劲,脸红红的,呼吸还有些急促:“沈兰,你发烧了!”她摸摸沈兰的手,手很烫。

“我没事,嫂子!”沈兰的声音有些无力。

原想着是夏天,又很快换了衣服,沈兰会没事,没料到沈兰竟然发起了烧,谭阅之听见妻子的惊呼,也很关切的扭过了头“怎么了,发烧了?小王,药呢?”

“我找找!”司机把车靠路边停下来,小王到后背箱找了一会儿,拿着药和水递给沈兰:“兰姐,快吃了吧!”

“谢谢!”吃过了药,沈兰越来越迷糊,就歪在座上睡着了,谭太太怕她冷,把风衣给她盖在身上。

药好像不治沈兰的病。一连两天,沈兰时好时坏,有时候还是高烧。谭阅之有些着急了,小地方的医院不敢去呀,决定拐到兰州去,找个医院看看。这时候,他们离兰州已经有八百多公里了,最快也要走七个小时,但谭阅之说“人命关天”还是决定回去。

来到兰州一家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只有值班医生,值班医生给沈兰开了双黄连和小柴胡。沈兰也想赶紧好了,免得耽误了谭阅之一行的事,就要求医生给她输液。听到沈兰要输液,谭太太坚持要在医院陪护沈兰。

沈兰怕累着了谭太太:“嫂子,让小王在这,你和谭老师去酒店休息吧!”她真不好意思让谭太太照顾她。

“他一个男孩子不方便,还是我在这!”谭太太坚持自己陪护。

“那我们先去酒店,给你们准备好饭。自己当心点!”谭阅之不放心太太,叮咛了好几遍,又把那件“大连衣裙”留给了她们,才走开。

谭太太的照顾非常精心,一会儿喂沈兰喝水,一会儿又拿来凉毛巾给沈兰物理降温。输了水,沈兰出了一身汗,烧也慢慢退了,谭太太和沈兰一阵高兴:快好了!

但是沈兰只好了一晚,第二天又发起了高烧。无奈只好到医院抽血做个化验,没有想到,血象一点也不高,不是感冒,发烧的原因没有找到。没有找到病因医生不再给她输水。

回到酒店,沈兰蜷缩在床上,不吃不喝。谭太太一直陪着她。她拿一吸管放在沈兰嘴里给她喂水,用毛巾不停擦拭沈兰的额头。沈兰烧的更厉害了,都有点糊涂了,迷迷糊糊的说起了胡话:“乔良、乔雅!”当谭太太凑近她耳边,听清楚她的话的时候,吓坏了:都迷糊了,这可怎么办?

谭太太急忙来找老公:“得赶快想办法,她都说胡话了!”谭阅之一听也着了急,他想到了当地军医院,于是就让小王和当地军区联系,派一名军医过来。

当地军区听说谭阅之在本地,当即安排他们住进了招待所,并把沈兰接到了军区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又派本院最好的军医给沈兰看病,但是专家看了沈兰的化验单后也很糊涂,没病呀!怎么会高烧呢?

听到专家也没有找到病因,大家的心又悬了起来,这可怎么办!

“不行,就带她回北京去!”无计可施的谭阅之和太太商量。

“回北京,她这样能走吗?”谭太太很是担心。

“实在不行,我到军区看看,能不能弄一架直升机来!”谭阅之什么招都想了。

“要不找一中医看看吧!”看到谭阅之着急的样子,专家给了一个建议。

于是医院的几位中西医专家会了珍,中医给沈兰号了脉,最后给结论说:“她应该是心智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再加上受到了惊吓导致的!”

大家一听,恍然大悟,可不嘛!什么事能比失去丈夫更让人伤心呀!又从马上摔下来,可不是受到了惊吓吗!总算找到原因了!

“那怎么治疗呢?”谭太太问医生。

“让我们的针灸师给她扎几针,很快就好了,我再给她开几服药!”

“真的,能治好吗?可别再耽误了!”谭太太怕针灸无效,再耽误了沈兰。

“试试吧!可能有奇效!”

军区医院的针灸师为沈兰扎了几针。针灸对治疗惊吓效果很神奇,扎了一次,沈兰就竟然不烧了,连续扎了两天,沈兰神智也清醒了很多!谭太太高兴极了,她亲自和小王抓来了中药,每天煮给沈兰喝,沈兰病情大好。

但是,经过几天高烧的折磨,又很少吃饭,沈兰身体非常虚弱。谭太太就想办法为她补养,让小王去买一只老母鸡来。西北牛羊多,老母鸡不好买,小王费尽周折,才在本地老乡家买到一只母鸡,还不怎么老!

谭太太和小王把鸡子拎到一家饭店,让厨师给煲了一锅鸡汤。

当谭太太和小王把鸡汤放在沈兰面前的时候,沈兰感动极了,她边喝鸡汤边流泪。本来,自己是领导派来帮他们工作的,但是因为自己个人的原因,造成了不少的失误。现在,自己又病了,给他们带来了不少的麻烦。按说自己和他们一行人可谓是素昧平生,可她们不仅给她请最好的医生,还这么无微不至的关心她。特别是谭太太,精心的照顾她,就像自己的亲姐姐,沈兰心里真的很感激,她本想说一些感激的话,但此时她觉得说什么也表达不了她的心情,只有默默地流泪:自己一定要振作起来,不能再给他们添麻烦了。

沈兰这一病就是十多天,确实耽搁了不少的行程,但是,谭阅之夫妇没有丝毫的不悦,反而发自肺腑的关心沈兰,这让沈兰很是感激,更是敬佩谭阅之及太太的为人。

病稍好一点她就再也躺不下去了,催促谭太太:“嫂子,跟谭老师说我好了,可以走了!”!

“再养养吧,我怕路上休息不好、吃不好,再给你累着了!”谭太太还想让沈兰再休息几天。

“不,嫂子,已经耽误了十多天了!就走吧!”

“你真的感觉好了?”

“好了!”

“行,那咱们就走吧!”。

于是,一行人又开始上路了。因为沈兰的身体还在恢复中,所以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拼命赶路,而是尽量按时吃饭、按时休息,沈兰的身体也很快地好了起来。

这场病,沈兰几乎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她醒悟了:生命多么的脆弱呀,又是多么珍贵!要结束它很容易,要忍痛活下来却是非常的不易。生命不完全是自己的,它除了属于自己,还属于给与自己生命的人,属于延续着自己生命的人,属于爱自己的人!她要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为父母,为女儿,也为乔良。

第二十八章去而复返

“你哥喜欢你!”杨茹柔美的声音再一次在耳边响起。

谭嫂子待我像亲姐妹,我怎么能置她的生死于不顾呢?沈兰从沉思中回到现实,她觉得有些惭愧。相对于谭阅之夫妇对自己的情谊,自己是不是有些太冷漠了?虽然谭阅之不像杨茹想的那样对自己有想法,但是对自己的帮助却是实实在在发自内心的。

分手时与谭阅之的一番对话让沈兰记忆犹新。谭阅之从妻子那里得知沈兰不愿和他们一起去北京后,很是惊讶,跟着自己工作不好吗?沈兰可以写歌,也可以出书,谭阅之能出唱片,对两人都有好处。他感觉沈兰听到这消息,应该是非常激动的连忙点头才对,对沈兰的拒绝,他实在是想不通。

他决定亲自去说服沈兰,于是就去找了沈兰:“沈兰,去北京吧,要比你现在的工作更有前途,我们可以一起出一些作品。声乐上,我可以再帮你提高一些,你可以多观摩一些其他的艺术门类,对你会有很大帮助的。”

对谭阅之的盛情,沈兰很是感动,北京优越的条件,对她是巨大的诱惑,她不想出名,但是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可以摆脱她眼前的痛苦,她真的不想拒绝谭阅之。

但是“你哥喜欢你!”,还有说这话时,谭嫂子的眼神,让沈兰不得不再一次拒绝了谭阅之:“谭老师,家里的父母亲年龄很大了,需要照顾,孩子马上也要毕业了,工作呀、成家呀都需要我,我真的很抱歉,真的对不起。”

“孩子的事我可以帮你解决,总比你一个人强一些吧!北京是全国文化艺术中心,从事艺术的人在那里会有很多的机会。父母方面,你做出了成绩,也可以把父母接来嘛。”

谭阅之真要是这样做了,恐怕怀疑的就不是谭嫂子一个人了,会不会绯闻满天飞呢?那一辈子视名誉如生命的谭阅之,岂不是要遭人唾骂吗?谭阅之那个令人羡慕的幸福美满的家庭,岂不因为自己要破裂了?那她沈兰也太不地道了!

怀疑、被怀疑都不好受,为了大家能踏实的过日子,还是不去吧!沈兰想到这些,更加坚决的、义无反顾的拒绝了谭阅之。谭阅之很是遗憾的叹了口气,对沈兰不能成行十分的惋惜,他甚至为沈兰的固执感到气恼。他哪里知道沈兰的苦衷啊!

谭阅之很是欣赏沈兰的才华,自己想到的,说出来的,沈兰能恰如其分的写出来;自己想到的,说不出来的,只要说出大概意思,沈兰也能写出来。沈兰写出的文章,篇篇都写出了他心中所想。他恐怕再找不出这样好的帮手了。看到谭阅之失望的离开,沈兰心里特别的难受。

谭阅之紧锁的眉头,布满愁容的脸庞也再一次浮现在沈兰的眼前:谭老师太难了。

沈兰又想起了杨茹爆出的内幕,对谭阅之的感激之情又一次浮上心头:谭阅之为自己做了那么多事,却不让自己知道,他对自己确实很好,自己无以回报。现在他为难成那样,唯有自己能解决他的难题,自己竟这样退缩,是不是太自私了?

至于可能有的绯闻,沈兰想:如果谭嫂子的病好了,自己一走,不什么事也没有了吗?自己不是名人,不易惹人注意;家不在北京,也不易被人发现。看来,能配合谭阅之演这场戏的,只能是自己了。嗯,那就扮演一回谭阅之的恋人吧!

“前往Z市的某某次列车,将在二十点发车,请旅客们检票进站。”候车室的喇叭声响了起来,沈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唉!不就是做一回假夫妻吗,就当是客串了一回演员,能救回嫂子的一条命,能解决谭阅之的燃眉之急,也算是对谭阅之夫妇有所回报,沈兰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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