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许然做了很多奇怪的梦,他梦到自己如同深陷地狱般,时而受烈焰灼烧,时而身中了剧毒,时而被泥沼困扰,时而又似被剥皮抽筋。
在体验了种种酷刑之后,林放感觉他好似脱胎换骨般,身体轻盈,活力焕发,他开始在梦中遨游九天,跋山涉水,却并不感觉到一丝困倦。
直到某一时刻,他感觉他跌入了深海,呼吸困难,他想浮上海面呼吸,却始终不行。
他猛地惊醒,大口喘着粗气,发现天刚蒙蒙亮,舍友睡得正香,林放下意识的想擦擦额头上的冷汗,结果发现入手的并非汗水,而是一种黏滑的物质。他吓了一跳,忙用手机照看。
一照之下他惊呆了,只见他全身都覆盖着一层黑色的黏滑物质,如同一种黑色膏药般。
因为全身皮肤都覆盖了这种黑色物质,使得他的毛孔都被阻塞了,虽然已经醒来,还是觉得呼吸不够顺畅,不及多想,林放爬下床来到洗漱间,用水冲洗干净了身体。
他认真检查了一下这些黑色物质,发现这其实是一种皮肤角质、体内的毒素油脂等等物质组成的。也就是说,他一夜之间几乎把体内的所有毒素、脏污给排了出来,他的皮肤恢复得如同新生婴儿般干净,没有任何瑕疵,,就连小时候留下的伤疤都好了。
最重要的是,他感觉全身前所未有的舒畅,而且充满力量感,他甚至怀疑,他自己能轻松举起几百斤重的东西。
“这,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林放一脸错愕,他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癔症,不过身为一个大学生,理智很快让他冷静下来,他知道他的精神没出问题,那么出问题的,就是他的身体。
林放突然联想到他这些年看的网络小说,里面有很多玄幻修仙题材的,在那些世界里,主人公各种升级进化,拥有无上神通,他觉得是不是自己也如小说主人公那般得到了某种进化?
林放是个崇尚科学的人,正因为不迷信,他才不会否认未知的东西,他相信宇宙之大,肯定有很多现象是当今的科学水平所解释不了的。
存在即是合理,他开始寻找他身体变化的缘由,毫无疑问,他想到了他曾两次遇见或感受到过的红色流星雨。
红色流星雨的两次出现都令他的身体发生反应,特别是第二次,更是能屏蔽他的五感,还有一股奇异的暖流融入他的身体。
林放渐渐理清了思路:“红色流星雨应该是某种特殊的太空陨石或者一种很先进的科技产品,这种东西有能够使人体基因进化的能力。但它是有选择性的,并不是在一定范围内无差别进化,而我,可能碰巧满足了某些条件,让它选择了我。”
林放一边想着,一边喃喃自语:“由此看来,那东西应该有些智能的,不应该是太空陨石那等死物,难道,难道那是外星人遗落在太空中的一种科技产品?外太空中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后进去地球的?”
林放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但理智告诉他,这一切是可能的,宇宙之大,外星人的存在在林放看来根本不需要证明,只是离地球的距离问题罢了。
对于科技进步的速度,林放联想到十七世纪工业革命后到如今的短短四五百年间,科技的进步速度简直骇人听闻。
而四五百年,对于整个宇宙来说又是何其的微不足道?如果在宇宙中存在某种智慧种族,他们繁衍了上亿年,科技也发展了上亿年,那其科技水平将达到何种地步?
林放不敢想,他也想不出来,因为他知道,如果真的有某种文明发展了上亿年,如果那枚红色流星雨真是出自某个高文明种族的话,那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解开了自己的心结,林放心中也没那么惴惴不安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他觉得最应该做的事情是想好该怎么面对以后的生活,他可不想被别人当成一个异类。
“估计以后做什么事情都得轻手轻脚的了,不行,我得找时间适应一下这身力量,至少要能熟练掌握才行。”林放在脑海中谋划着以后的路子。
“除了身体机能变强之外,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变化,我现在完全不熟悉自己的身体,如果不弄明白,保不准哪天会出什么篓子。”
“哈!管他那么多干嘛,至少这是一件好事,天大的好事!这种小说里面的事情居然让我碰上,不管结局如何,我也该满足了。”
林放想到最后也不由得兴奋起来,他知道,今晚的蜕变将会引领他走向一个新的人生旅程,那将比他以前所幻想过的所以人生还要精彩,说不定他也能像玄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一样,能抛弃世俗的牵绊为着自己追求的一切闯出一片天地来。
调整好情绪的林放回到寝室,把已经脏了的床单被罩还有睡衣放进了洗衣机。这时候已经六点多了,林放洗漱完毕就下去跑步了,他并没有跑步的习惯,之所以今天跑步,就是为了检验一下自己的体质。
一开始他是慢跑,跑了十分钟后发现身体一点反应都没有,后来他就改疾跑,结果一下子速度就飚了起来,以他的估计,最快的时候将近50米每秒,而且按照他的估算,他在保持极速的情况下,奔跑两三个小时完全吃得消。
这就意味着,他能保持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跑两三个小时!
这一发现再次震惊了他,他确信,如果不出意外,他肯定是地球上体质最好的生物了。
“幸好,我刻意选这个没人的地方试验,不然被看到的话别人一定以为撞鬼了。”
林放继续适应着这具还不是很适应的身体,直到七点半,他才离开,去食堂买了几份肉夹馍和驴肉火烧带回宿舍和舍友们一起吃。
一路上,他明显感觉到了很多人异样的目光,一开始他还很诧异,但很快他就明白了,因为经过昨晚的蜕变,他的皮肤祛除了所有杂质,除了肤色没太大变化外,可以说他的皮肤比任何人都好,包括女生。
林放本就长得比较俊郎,经过蜕变后整个人的气质了很大的改善,眼神也比以前清澈,这一切让他变得更具魅力了。
忍受着众人的注目,林放终于回到了寝室,室友都已经起床了,正在闲聊着,可林放进来后,整个宿舍都安静了。
五双眼睛都瞪大了望着林放,林放知道他们所指为何,无奈的耸了耸肩。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关于昨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林放不打算向任何人透露,毕竟牵扯比较大。
郭宇、王一博等人看着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也没多问,只有方燚大大咧咧地走过来,接过早餐,拍了拍林放的肩膀,道:“啧啧,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走了****运,妈的,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对,叫肤若脂玉,虽然你这玉的颜色有点不对,不过这质地倒像那么回事。”
“方燚,你以后注意点,林放的事我们绝不能向外透露半个字,看情况事情有点复杂,非我们所能理解,我们就当什么事没发生就行了,林放对自己的情况最清楚,这事还是让林放自己处理吧。”王一博眉头紧皱,瞪了方燚一眼。
“嘿嘿,我知道,我只是发发牢骚而已,本来这小子就比我帅,现在完了,以后不能跟他走一块了,唉~”方燚讪讪一笑,颓然道。
“多谢了”
林放知道,他的室友都不是傻子,看到他如此明显的变化,肯定能联想到什么,而有很多东西,林放还不想透漏。
在这种情况下,王一博他们五人还能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这已经很难得了。
“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我感觉很奇妙,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对于我、对于大家,都没有任何坏处,等时机成熟了,我会跟大家坦白的。”林放看着他们,真诚道。
“放心,兄弟,我们相信你!”郭宇笑着拍了拍林放的肩膀。林放也笑着回应:
“来来来,大家吃早餐!”
“哇哦!林放都会贿赂人了,小伙子心眼贼坏!”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