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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琥珀宫殿

“1834年,在缅甸的丹那沙林,有一个善于经商的英国人莫礼逊,凭借英国殖民统治的优势,建立了矿产公司。他的公司不仅开采钨矿和锡矿,还垄断了缅甸境内的稀有木材,通过丹那沙林的毛淡棉港运往世界各地。钱越赚越多,他的公司日渐壮大。

“莫礼逊并不是普通的商人,他出身贵族,其家族汉诺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祖上是曾被神圣罗马皇帝册封过的公爵,世代尊荣。至莫礼逊这一代,他不安于守在封地消磨时间,一心想要探索神秘的东方。当然,他之所以能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抓住了好时机,还得益于他有一颗好头脑。至1885年第三次英缅战争之前,莫礼逊的公司资产已经富可敌国。

“后来,莫礼逊病逝,所有财富由子孙继承。临终前,莫礼逊叮嘱子孙们低调做人,切忌惹是生非。由此,尽管这个家族的财富在不断增长,但在外界看来,反倒像是日暮西山。

“1948年,缅甸脱离英邦,宣布独立。这一年,许多原先在缅甸发展的英国商人也随着政局的改变而离去,这其中,也包括了莫礼逊的后代。”

说到这儿,莫傲骨停了一下,韩诺惟问道:“然后呢?他的后代怎么了?”

莫傲骨叹了一口气:“他的家族此前一直人丁兴旺,但到了这时候,却只剩下两个人。”

“为什么?”韩诺惟吃惊地问道,他被莫傲骨的故事吸引了。

“因为其余的人都被杀了。”莫傲骨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在抽动,“莫礼逊要求后代低调,是有原因的。实际上,他晚年一直在躲避追杀。”

“难道他做了坏事?”韩诺惟皱起眉头。

莫傲骨摇摇头,苦笑着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是太有钱了所以招人嫉妒?”韩诺惟猜测道。

莫傲骨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莫礼逊在年轻的时候,成立矿产公司,本来是为了采钨和锡,谁知他却意外地发现了别的东西,你大概也猜到了,那就是琥珀。那时的缅甸琥珀并未像现在这样大规模开采,所以,他当时挖到的,几乎都是异常罕见的种类。莫礼逊喜爱琥珀之美,并不打算拿去交易,而是慢慢收集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收藏的琥珀越来越多,于是萌生了一个念头——建造一座琥珀宫殿。”

韩诺惟听得几乎呆住了:“那一定非常壮观。”

莫傲骨微微一笑:“是的。不过,就在琥珀宫殿快要完工之时,莫礼逊的一位朋友前来拜访。这位朋友是个RB人,也是一位很有名的琥珀收藏家。莫礼逊知道他毕生都在收集珍贵的琥珀,酒酣耳热之后,便欣然邀请他参观自己的珍藏。

“这位友人在见到莫礼逊的琥珀宫殿后叹为观止,流连忘返。他回国后依旧念念不忘,竟思念成疾。最后,留下半首俳句,就郁郁而终了。”

韩诺惟感叹道:“如果见到了比他平生任何珍藏都要令人惊艳的东西,当然是无论如何也想据为己有的。可是莫礼逊如此有钱,恐怕他想买,也买不到。”

莫傲骨点点头:“不错。所以他病逝了,也实在不能怪到莫礼逊的头上来。”

韩诺惟有些诧异,“难道有人要把账算到莫礼逊的头上?”

“是的,这位藏家的后人。”莫傲骨面无表情地说,“这位藏家的后人也发展得不错,产业名为‘不仁社’,是规模相当大的军工企业。”

韩诺惟皱了皱眉头,“你不仁,我不义的意思吗?”

莫傲骨说:“不知道为什么起这个名字。总之不仁社自壮大后,就一直在找莫礼逊。

“或许,那位藏家的半首俳句,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控诉,尽管‘幻如き,此こ故地な’这句话在我看来,就是‘幻梦交织,重游故址’的意思。说到底,这也只能算是一位老人在弥留之际的幻觉吧,伤感而颓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不仁社却过度解读了。

“实际上,与其说不仁社是在找莫礼逊,不如说是在找琥珀宫。而此时的莫礼逊也已身染顽疾,他知道自己好心反而得罪了人。所以他去世前,交待长子科顿重新设计琥珀宫,将其分为八个部分,然后小心拆卸,装入箱中,再沉入海底。”

“沉入海底?”韩诺惟心痛地说,“那都是绝世真品啊,就这么丢了?”

莫傲骨哑然失笑:“沉入海底就一定是丢了吗?当然不是。莫礼逊这么做,只是要让这些东西远离自己的家人,以免招来祸患。对外的说法是,科顿安排将琥珀运回英国的途中,不幸遭遇暴风雨,船上的琥珀和运送的工人都因此葬身鱼腹。”

韩诺惟点点头:“瞒天过海。”他此刻已经暂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幸,而全身心沉浸在莫傲骨的故事中了。他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年轻人所特有的好奇的神采,“这个莫礼逊真厉害,不仅设计骗过了不仁社,还掌握了不仁社的情报”。

莫傲骨微微一笑,“先不说有没有骗过不仁社,你怎么知道他掌握了对方的情报?”

韩诺惟自信满满地说:“他不是知道了那位藏家临终前写的那个什么?”

“俳句。”

“对,他怎么会知道呢?RB人又没有死在他眼前。”

莫傲骨点点头,又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说对了一半。莫礼逊确实掌握了不少敌人的信息。因为,就算换成是你,莫名被人当成仇敌追杀,也要多几个心眼吧,何况是他。可是,想骗过不仁社,哪有那么容易。不仁社的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寻找琥珀的下落。在莫礼逊和科顿相继去世后,科顿的儿子埃德蒙主事。埃德蒙将公司重组为若干家小型的轮船公司和贸易公司,同时也将一些贸易公司开办在了缅甸的邻国,中国。”

“转移财产。”韩诺惟说。

莫傲骨赞许地点点头,接着说:“后来,莫礼逊的家族逐渐衰弱,而不仁社则成为RB规模数一数二的军工企业。

“1950年,这个家族的后人几经迁徙,来到了中国。这一代的家主名为奥古斯特,他来到中国后,隐姓埋名,又娶了中国女子为妻,决心守住家族的秘密。”

这时,韩诺惟已经猜到了什么,他很想开口询问,但又强忍住了。莫傲骨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便笑了笑:“是的,我就是奥古斯特。莫傲骨不过是个掩人耳目的称谓。”

韩诺惟震惊地看着他:“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莫傲骨慢慢起身走到窗边,凝望着小窗外那抹灰暗的天色,片刻,才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因为你。”

“我?”韩诺惟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跟我有什么关系?”

莫傲骨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我到韩城后,为了避人耳目,没有再做琥珀生意,而是开了个很小的杂货店,毕竟我在这里是异邦人。

“好在韩城地处边疆,少数民族非常多。不时也有缅甸密支那、曼德勒等地的商人过来做生意,加上我能说一口流利的韩城方言,故而很多人都以为我是混血或者少数民族,倒也相安无事。

“我的妻子是本地的农民,她非常贤惠,人缘又好,所以十年浩劫我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后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给他起名叫蔺枢。”

莫傲骨转过身来,他的表情温柔了许多,目光中也有了一点暖意,似乎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十分甜蜜。

韩诺惟心里有一千个疑问,但他看到莫傲骨的表情,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贸然开口。

但这种温柔的表情并没有持续多久。莫傲骨眼里的火花又渐渐暗淡下去,他抿了抿嘴,转脸看向窗外。

韩诺惟顺着莫傲骨的视线,也看向窗外。只见后者一抬手,他还没有看清,莫傲骨已经从窗口抓住了什么东西。

莫傲骨慢慢将手缩回来,他捏着那东西的脚爪,然后慢慢张开手,原来是一只小鸟。

韩诺惟好奇地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这只小鸟的身长跟手指差不多,灰白色的头颈,红红的嘴儿,翅膀和尾巴都像是被墨水染过一般墨黑墨黑的,而其余的地方均为灰色。

韩诺惟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鸟,温热的羽毛让他无端端生出一股忧伤来:“前辈,放了它吧。”

莫傲骨将小鸟送到窗口,松开手,小鸟立刻头也不回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这鸟叫做丝光椋,很聪明的,听到什么声音,很快就能学会。人们觉得好玩,便捉来养在笼子里,像八哥一样养着。然而,丝光椋一旦进了笼子,就再也不肯模仿外界的声音了。”

莫傲骨笑了笑,但这笑意并没有抵达眼底,“蔺枢很喜欢丝光椋,小时候闹着养了好几只,但有一天,他把鸟全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还是让它们在野外吧,自由自在地,想学谁,就学谁;不想学,就不学。”

“蔺枢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有点太自信。他一天天长大后,发现自己喜欢琥珀,你也知道在韩城是不太可能不接触到琥珀的。后来他遇见一个做琥珀生意的女孩子,两人情投意合,很快成了家。这时,蔺枢告诉我,他打算和他老婆开一家琥珀店,他认为,只要生意不做大,就不会引起不仁社的注意。我怎么都劝阻不了,只好随他。那时,不仁社的人已经有许多年未曾出现过了。我自恃隐藏得极深,他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会藏身在距离缅甸这么近的地方。时间一长,我也就麻痹大意了起来。”

说到这里,莫傲骨深深叹了一口气。

“蔺枢的店面虽然不大,但生意很好。因为他眼光不错,在琥珀鉴定上很有天赋,渐渐地,他的店在韩城有了名气。这时,店面仅靠他们小两口来打理,已经有些费力了。于是,1977年的时候,蔺枢物色了一名工人来打下手。这工人是韩城本地人,与蔺枢的脾气和性格都很相投。”

韩诺惟屏气凝神地听着,莫傲骨却突然停下来,看他一眼。

韩诺惟等了一会,见莫傲骨没有再说,忍不住问道:“前辈,您请继续。”

“我以为你已经猜出来了呢。”莫傲骨说道。

“猜出来什么?”

“这名工人,就是陶无法。”

韩诺惟“啊”地一声,“可是陶无法不是出身富裕家庭吗,怎么会去做工?”

莫傲骨看着惊讶的韩诺惟,平静地说:“不,陶无法家里很穷。他虽然没读过多少书,却很有能力,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条,蔺枢因此更信赖他。而我是笃信防人之心不可无,常常提醒蔺枢不要轻信他人,蔺枢却总觉得我多此一举。”

莫傲骨又喝了一口水,接着说,“蔺枢二十八岁的时候,做父亲了,他有了一对龙凤胎宝宝。在我看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莫傲骨说到这儿,不自觉地笑了笑。

“蔺枢开心的不得了。在他老婆怀孕的时候,他就一心想要给孩子弄上好的琥珀作长命锁,可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料子。最后,他突发奇想,想到了祖上的珍藏。

“是的,琥珀宫殿被沉入了海底,但仍然有一些零散的琥珀被保留了下来,代代相传。而我曾经叮嘱过他,祖上的珍藏是万万不可动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并不缺钱,没有必要让自己一夜暴富,引人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些琥珀都世所罕见,一旦流入市场,就有可能招来不仁社的人。

“蔺枢也很听话,从来没有动过那包东西。但是这次,或许是他太爱孩子了,竟背着我偷偷从里面取出了两块。”

莫傲骨的眉头紧缩了起来,“1985年3月5日,农历惊蛰,我永远记得那一天。那天,蔺枢陪着他老婆回娘家给他老丈人庆生,因为两个宝宝中有一个发烧了,便托我代为照顾,并交待说他们很快回来。但我一直等到夜里也没见他们回来,也没有人给我带来任何口信。

“我知道出事了,立刻抱着我的孙儿连夜离开,前往缅甸的纳邦——我曾经和蔺枢约定,如果有什么不测,就在纳邦的红河路边第一家茶馆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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