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简介】
于谦(1398-1457),字廷益。明代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
青少年时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慕苏武、诸葛亮、文天祥之为人。十五岁中秀才,二十三岁考上举人,二十四岁进士及第,历任江西道监察御史、兵部右侍郎、山西巡抚、河南巡抚等职。他连任巡抚十九年,平反冤狱,赈济灾荒,安抚流民,发展生产,为人刚正不阿,廉洁清正。在“土木之变”中,明英宗兵败被俘,于谦以兵部尚书率众抵御蒙古瓦剌的入侵,击退瓦剌兵于北京城外,力挽狂澜。后来瓦剌放回英宗,英宗复辟,听信谗言,于谦被冤处斩,家属被株连戍边。英宗死后,子于冕被赦归,上书宪宗,讼父之冤,才得以平反。后谥“忠肃”。遗体由其女婿运回家乡,葬于杭州西湖三台山麓。
着有《于忠肃集》。
《题诗示冕》是于谦在巡抚任上写给儿子于冕的。全诗感情真挚,亲切自然,既是抒怀,又是家训。
题诗示冕
【原文】
阿冕今年已十三[1],耳边垂发绿鬖鬖[2]。好亲灯火研经史[3],勤向庭闱奉旨甘[4]。衔命年年巡塞北[5],思亲夜夜梦江南。题诗寄汝非无意[6],莫负青春取自惭。
——节录自《于忠肃集》
【注释】
[1]阿:语助,用于称呼、姓名之前,表示亲切,如阿母、阿蒙等,从魏晋以后开始盛行起来。
[2]鬖鬖(s佟n):发下垂貌。
[3]灯火:古时以黄卷青灯形容晚间勤奋攻读。
[4]庭闱:本意是指祖父母、父母所居之室。
后借指父母和祖父母。旨甘:人子养亲之物。
[5]衔命:奉朝命;奉命出使。
[6]汝:你;你们。
【译文】
阿冕你今年已经十三岁了,耳边垂着乌黑发亮的头发。希望你在家里坚持在灯下夜以继日地勤读经史,殷勤地侍奉祖父母的日常起居饮食。
我奉朝廷之命年年巡视塞北,由于思念着双亲又夜夜梦回江南。题诗寄给你不是没有缘由的,就是教你不要辜负了少年时光,以免日后自感愧惭!
【评析】
于谦在这篇家训中告诫儿子,务必要勤读经史,务必要侍奉好祖父母。
于谦既对自己要求严格,曾立誓做到“粉身碎骨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又对儿子要求严格,勉励他要孝敬祖父母,要勤奋好学,莫辜负大好年华。于谦本人成了历史上着名的英雄,儿子于冕亦“居官有干局”,没有辜负他父亲对他的教育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