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逸还是先到的荆山石洞,在这碰到了庖侍和离的狩猎队,现在孟家湾和火族村处于蜜月期,聚龙岭这十分平静,只有这一个队在这附近。
离见到彭逸很高兴,上来就一个熊抱,其他人则表现出十足的敬畏,看到两只小老虎跟在彭逸后面撒欢,有个年纪很小的队员想上前逗一逗也被庖侍用眼神止住。
彭逸将远行,能看得出离很伤感,虽然他嘴里说的都是替彭逸畅想的未来。
晚上,离跟彭逸聊了很久。
其他人都回避了,在洞门口休息,表达对彭逸的尊敬。
天色微亮,彭逸醒了,拾掇一下,准备起来给老虎准备吃的,这时庖侍赶忙跑了过来,“篯铿,饭食已经准备好了,老虎吃的也备好了。”
彭逸也没客气,在这个时代强者就应该被尊敬。
吃完东西后,带着两只老虎和离出去打猎玩,其他人则待在石洞这等待进贡团。
昨天那个小年轻的跑到庖侍这,脸上满是讨好的表情,问道,“队长,你和篯铿一起去狩猎的金毛羚牛,村里有人说篯铿一人就冲上去把羚牛摁倒了。”
庖侍看了看他,“胡说八道,不过确是篯铿出的主意。”
那人连忙跑到一边,倒了碗水,端给庖侍,讨好的说,“队长讲讲呗。”
其他人听到要说彭逸的事,也都围坐过来。
庖侍看到众人这般模样,也没端着,接过水来,压了一口,咳嗽两声,像后世说评书一样,说道,“篯铿是陆终的儿子,三岁那年被老虎给叼走了,当时我也在场,前几个月才被族长找回。”
庖侍把知道的娓娓道来,告诉这些队员,一个专长剥皮的老猎人居然有说评书的潜质。
发明鱼钩和铸剑这些事倒还好,说到一人被两只老虎偷袭,还能返杀成功,全身而退时,众人惊叫连连,直呼篯铿为虎神下凡。
这边庖侍在说话,另一边彭逸和离两人在狩猎。
说是狩猎,其实就是玩闹,就要远行,离想陪朋友多待一会。
最开始,离接近彭逸只是因为他的身份,为了烧冷灶,求个雪中送炭,后来接触多了,觉得彭逸知书达理,智商很高,不知不觉为其折服,当他是好朋友。
二人林中穿行,不时惊起一群鸟,不时惊跑几只鹿,爽朗的笑声,和稚嫩的虎吼回荡山谷。
第二天陆终一行到了,彭逸事隔这久再次见到重瞳,见他下巴上多一道暗红色的疤痕,不过精神头还是很足,至于辞去狩猎团长跟随进贡团上京对他打击有多大,表面上看不出来。
重瞳和每个狩猎团的老队员都聊了一会,然后郑重的和这些人道别。
进贡团一行三十多人,七匹驽马拖着给养和贡品。
整个村子也就十几匹马,刨除老马,小马,这次健壮成年的全拿出来了。
四岳,熊首,骨头也在队伍里,他们跟随进贡团也许因为是重瞳死忠。
队伍开始往北出发了,这条路大概十年八年的就会走一次,所以队里总会有走过的老人,有的还走过不止一回。
这回领路的是陆终的叔叔折卜,五十多岁,这条路他走过三回,据他介绍要过两条大河,翻越一座大山,大概走二个多月。
再次见到彭逸的重瞳,和上次完全不同,变得热情,健谈。
队伍刚刚出发就来到彭逸跟前,拍了拍彭逸的肩膀,笑着说,“好久不见。”
彭逸一侧身,看是重瞳。
虽然脸上一刀疤痕有些瘆人,可心里对这人印象不坏,不抛弃战友的人肯定有责任感,刀伤在正面,更说明不退缩很勇敢,彭逸笑着回答,“是啊,好久不见,你受伤回来时,我去大巫那探望你,可是不让进。”
重瞳很欣慰的样子,“谢谢你。”
因为重瞳是被赶出来的,虽然明面上不是,大家也不这么说,可但凡有些脑子的人都知道什么原因,所以彭逸也没提,就换了一个话题,“大巫的医术很好啊。”
可能知道再也不会回到火族村的原因,也没回避,说“是啊,火族历任大巫都是好医生。”
回答有些出乎意料,在村子里,每个人都不爱提到大巫,并不是大巫不受尊敬,恰恰相反,火族的传承一部分靠这个集体,还有一部分依靠大巫,称之为火族人的精神导师一点不为过。
彭逸对这个大巫也很好奇,只是大家都不会去过多的谈论,就连离也不愿意说太多。
重瞳是孤儿,归属感不是那么的强,这次走后也没打算再回来,没那么多顾忌。
彭逸仔细看了看重瞳脸上的疤痕有缝合的痕迹,对大巫更加好奇,问道,“怎么才能成为大巫?”
这会走的都是山路,没有出火族村的势力范围,重瞳又是护卫队张,谈性很旺,说,“每任大巫继任时都会带几个学徒,下任大巫就从学徒里选。”
“学徒必须是火族人?”
“是的,必须是火族人。”
彭逸在村子里见过这些人,脸上涂抹着颜料,神神秘秘的,话不多,多数是充当大巫的传话筒。
又问,“我见有二个呢,到时候怎么选啊?”
“大巫选,落选的人会进长老团,大长老以前就是学徒。”
彭逸点点头,“我听说大巫会卜卦,很准。”
“是啊,不光他会算,村子里很多人都会算,伏羲氏的后代嘛。”
一拍脑门,心想,“对哈,炎帝是伏羲氏的儿子,我说村子里很多人没事时,总摆弄一些破骨头。”
重瞳又跟着说了句,“只是他算的准,有传承。”
两人边走边说,聊的很热烈,让彭逸对重瞳有了更深的了解。
重瞳出生在恨宁湾边一个叫陶的小部落,整个部落只有百十人,父亲是酋长。有一日南方三苗其中一个部落来到此地,想在恨宁湾生活,重瞳父亲见其势大就同意了,结果引狼入室,捕鱼时经常发生冲突,导致两族大战,最后重瞳部落失败。
父亲带着剩下的三个族人四个幼童来到火族村,其他族人都被奴役或者杀死。
他父亲当时受了些伤,外加上部落被灭。万念俱灰,没几天就含恨而终,剩下的人就被火族留了下来,重瞳,四岳,熊首,骨头就是当初那四个幼童。
等听完重瞳的故事,彭逸心想,“怪不得惠连要赶你们走,功劳大,受村民拥戴,可是亲戚少,根基不行啊。”
聊天中并没有感受到重瞳对火族村或者惠连的恨意,只感觉到了他离开家的伤感。
俩人一路聊,日上中天,队伍来到一处谷地,人和马都需要休息。
大家一起把马上的货物放下,几个人带着马匹去喝水吃草,其他人休息和吃东西,重瞳几人负责狩猎和警戒。
彭逸放下背篓,放出老虎。
重瞳不像其他人,直接问彭逸说,“可卜可以碰它们”。
只见他一把揪住老虎的后颈提了起来,放在眼前瞧一瞧,口中还说,“有机会,我也弄一只养着,只是不知长大后会如何,听说北方部落有养龙的,南方三苗有养甲虫,大象的。以前还真没听说多养老虎。”
彭逸对这对虎崽没有多么看重,宠物都算不上,养它们更多出于把人家父母杀死了,总不能把小的也弄死吧。
听了重瞳的话,彭逸就说,“你要喜欢,就拿一只去。”
重瞳愣住了,也许是没想到彭逸这么大方,说,“真的?”
“真的,喜欢就拿去。”
“那这只我要了,领你的情,记心里了。”重瞳也很干脆,不是占人便宜,眼神中能看出心心相惜的意思。
彭逸笑了笑了,说“这只叫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