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秦入齐之后,燕昭王对他产生了怀疑,因为他以时机未到为辞,几次劝阻燕昭王对齐的进攻,于是昭王打算让别人替换苏秦回国。苏秦感到非常委屈,向燕王写信申辩。这封信可以说是他对自己一生功过的一个评说。他说:燕和齐仇恨由来已久。我为燕齐的邦交奔走,本来就难以获得各方面的信任。齐是燕国的心腹大患,我在齐国,大可使齐不谋攻燕,小可使齐、赵关系破裂,以此为大王的大事作准备。五国伐秦,燕虽然出兵出粮,但一来免去齐称帝燕称臣的耻辱,二来没有齐、赵攻燕的祸患。后来奉阳君接受齐的封地,将我扣在赵国。大王救臣下出于水火,现在齐、赵都不谋攻燕,燕得以修饬国力,我虽无功,但自以为可以免罪了。我作为燕臣,在齐国活动,本来就会有流言蜚语。我如在齐显贵,燕国大夫就不信任我;我在齐作贱,世人就看不起我。我如受齐王重用,燕大夫就会对我抱有希望,希望达不到又徒增埋怨。齐国如有不利于燕的地方,就把责任都归到我头上,天下人不攻齐,就说我善于为齐谋划,我的处境也可以说是够危险的了。我不畏死报效于大王,大王却怀疑怪罪于臣下,我实在感到恐惧。尽管我自以为可以列于天下公卿之中也无可愧疚,如大王只是重用有才的贤人,我愿在齐与他认真合作;如大王不放心我,我就回燕侍奉大王,以宽解大王的忧虑。燕昭王最终才没有撤换苏秦。
苏秦为了恶化齐、赵邦交,使齐广树仇敌,再劝齐王攻宋。公元前286年,齐灭宋。齐国力也渐渐疲衰。同时由于奉阳君向齐索要封邑,齐、赵关系又出现裂隙。苏秦频繁的活动,终被齐王和齐大夫发觉。齐王将苏秦车裂于市。苏秦死时,年五十余岁。苏秦死后,燕、赵、魏、秦、韩五国联合,在燕将乐毅的带领下大举攻齐,连陷城池七十余座。齐王出逃,被杀。齐国后来虽然又夺回国土,国力却大衰,从此一蹶不振。而燕、赵、魏、秦四国之所以发动这场战争,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苏秦生前活动的缘故。
商鞅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19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入秦求士
商鞅从小就喜欢“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了。
最初,商鞅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痤手下做小官时,就表现出他的才能,深得公孙痤的重视。公孙痤在临死前,他曾把商鞅推荐给魏惠王做相,并说:“如果不用商鞅,就把他杀掉,决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对公孙痤的话根本没放在心上,认为他病重在说胡话,既没有重用商鞅,也没有杀他。
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争雄。秦国比较落后,秦孝公为了使秦国称霸,决心征召有才能的人。他在求贤诏令中说:“谁能想出好办法使秦国强盛,就让他做高官,还封给他土地。”商鞅听到这个消息后,决定到秦国去。
到了秦国以后,商鞅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的介绍,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会面时,商鞅讲行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感兴趣,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因为商鞅已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于世的心思,大讲富国强兵之道,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由于思想投机,两个人一连谈了几天也不觉得累。于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重用。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贵族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坚决反对变法,弄得秦孝公犹豫不决。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讨论变法时,商鞅说:“有独到见解、做法高明的人,总会受到世俗常人的讥笑和反对。愚笨的人在事情发生后还不知为什么,而聪明的人却能做出正确的预见。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创造,只能让他们坐享其成。做大事业的人,用不着跟一般人商量。只要能使国富民强,就不必按旧制度去办,也没有必要遵守老规矩。”秦孝公认为商鞅讲得有道理。
可是,贵族甘龙却认为商鞅讲得不对,他说:“圣贤之人是不用改变民众的习俗来推行教化的,明智的人是不改变原来的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依据旧制度治理国家,官吏熟悉,百姓安定。不按老规矩办事,天下的人就会议论纷纷。”他要秦孝公仔细考虑,不可轻举妄动。商鞅立即反驳说:“一般的人安于现状,书呆子只会墨守成规。让这两种人做官,只能是照章办事,无所作为。三代不同礼,都成了王业;五霸不同法,也都成了霸业。聪明人立法,愚笨的人只能受法的管制;贤明人根据情况变更礼俗,不贤之人只能受礼俗的约束。”商鞅要秦孝公坚定变法的信心。另一贵族杜挚也反对变法,他说:“没有百倍的好处,不必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不用更换旧的东西。遵守旧法没有错,依照旧礼不会出偏差。”希望秦孝公维持现状,不必变法。商鞅毫不妥协地说:“古代的制度多了,应该效法哪一种呢?时代不同了,治理国家不能只按一种办法行事。违反古代制度的,不一定受到非议,因循旧制的也不值得赞扬。”孝公听了商鞅滔滔不绝的雄辩,大加赞扬,并深有省悟地说:“鄙野小巷的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的夫子才喜欢无谓的争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拘泥于世俗的那一套议论,我不再想听了。”于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变法了。这场舌战,以杜挚、甘龙为代表的守旧派失败了,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为大良造。
南门立木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不一会儿,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这件事立即传开了,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商鞅的著作《商君书》传世。
商鞅变法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第一次是秦孝公六年(前356年)公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国家直接掌握全国的户口数,以便于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其他家必须告发,不然就要一同受罚;告发人和杀敌者一样受奖,赐爵一级。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新法规定: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等奖赏。与奖励军功相联系,对秦的爵制加以整顿,规定了爵位的20个等级。宗室(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也不得享受特权,对田宅、臣妾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无非是鼓励人们为秦国的封建政权而勇敢作战。与此同时,商鞅变法还规定了禁止私斗。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为奴隶主所占有。当时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违犯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其目的是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
三、鼓励耕织,发展封建经济。新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否则就要加倍纳税;凡多打粮食和多织布的人,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凡因经商及懒惰而贫困的,其全家则沦为官府的奴隶。
四、制定严厉的法令。商鞅以严厉的法令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法令制定的原则是“轻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轻的“罪”,也要处以极重的刑罚。据说连“弃灰于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处以黥刑(黥刑是古代的一种肉刑,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涂上墨)。当时,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虚和公孙贾都治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商鞅也因变法有功,封与商地15个邑。
为了进一步保护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又颁布了加速封建改革的法令:
一、普遍实行县制。商鞅变法前,只是在个别地区设立县。新法规定:全国普遍推广县制,把过去奴隶制的邑、聚等组织都合并为县。每县设立县令和县丞,这是地方行政长官。从此以后,县就成为封建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这些官吏领取俸禄,由国君任免,与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不同,它更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
二、开阡陌(纵横道路)封疆(田界),承认土地私有。商鞅下令把过去国有土地上的纵横道路和田界清除掉,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旧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措施对封建制的确立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统一度量衡。统一的办法是: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即把升、斗、丈、尺作统一规定;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到全国各地。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这种统一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在这次变法期间,秦国迁都咸阳。咸阳北靠高原,南临渭河,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特别是通往函谷关,这对秦向东方发展极为有利。迁都咸阳,十分清楚地反映了秦国地主阶级要向更大规模发展的雄心壮志。
商鞅变法,不仅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而且也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
长期以来,魏对秦的威胁最大。因为魏当时是战国七雄中的头号强国,而秦国力量较弱,黄河以西大片土地一直在魏国的控制之下。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兵强马壮,准备收复失地。秦孝公二十年(前340年),齐、赵两国又一次向魏进攻,魏国形势危急。商鞅认为这正是一个好机会,便率兵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为将,领兵抵抗秦军。以秦、魏当时的兵力而论,秦国想迅速取胜,还是困难很大的。于是,商鞅给公子昂写了一封信,叙谈在魏国的旧情,愿意罢兵和好,并约公子昂前来饮酒。魏国正处在几面受敌的境地,对于商鞅的邀请,公子昂深信不疑,前去会面。会面之后,正当饮酒时,早已埋伏好的秦兵一拥而上,将公子昂抓起来了。秦军趁势打败了魏军,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魏国对外连年作战,国内空虚,只好把黄河以西大部分土地割给秦国讲和,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魏惠王想起公孙痤病重时向他推荐商鞅为相之事,十分后悔地说:“我真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公孙痤的话!”
车裂而死
商鞅推行变法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也因镇压贵族势力的反抗,积怨甚多,加之他在秦孝公病重期间,掌握秦国军政大权,独断专行,使秦国内部权力之争激化。其时,有一个名叫赵良的人,就代表贵族集团去见商鞅。开始时,赵良劝说商鞅让位,后来又劝商鞅取消残酷的刑罚,最后威胁商鞅,说他不遵守旧制,早晚要失败的。他还说:“孝公一旦死后,秦国想收拾你的人难道还少吗?你的末日快到了!”商鞅对于这种处境,自己也很害怕,每次出门,都要有武装卫士的保卫。后来,秦孝公病重,据《战国策·秦策一》记载,孝公病重时,曾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没有接受。孝公二十二年(前338年),秦孝公死了,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密谋反叛,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立即逃跑。
当他在路上要求住店时,因没有任何凭证,店主不敢收留,并对他说,这是“商君之法”的规定。商鞅没有办法,又跑到魏国,魏国对他早已恨之入骨,他只好回到自己在秦国的封地商邑。他组织了一些人马,准备抵抗秦军,但寡不敌众,被惠文王的军队抓获。惠文王以残酷的刑法“车裂”,把商鞅处死。
秦惠文王及公子虔等杀死商鞅,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并不是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因此,商鞅死后,秦国的改革并未停止,封建制继续发展,并不断地得到加强。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改革旧的制度,改变旧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切旧的上层建筑,这是时代的潮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敢于蔑视传统的势力和旧的习俗,积极投身于这场封建制改革运动之中,并使封建制度在秦国取得胜利,其历史功绩是应当予以肯定的。商鞅变法的成功,除了客观条件之外,还表现在:
首先,商鞅有创新的精神。商鞅从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但他在秦国主持变法时,并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张,而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的。如耕战政策,当时许多政治家都在各个诸侯国实行过,然而只有秦国的效果特别显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鞅能够从秦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奖励军功等一系列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改革很有成效。据《史记》记载,商鞅在秦国推行改革10年之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