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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年不知愁滋味(2)

这天,在父亲的“押解”下,我回到学校,刚坐下,生活委员就递给我一个包裹,我往地址栏一看,原来是远在新疆的表哥寄来的。表哥去年考上南京大学的研究生,今年去新疆支教。

这么沉,是新疆的土特产吧!我兴高采烈地打开包裹。出乎我的意料,里面除了一小块石头和一封信外,什么也没有。我丧气地打开那封信——

鳕弟:

我支教的地方叫萨尔达坂乡,位于亚洲地理中心,接近新疆着名风口萨尔达坂城地区,常年狂风肆虐,风力最高时能达到11级。

冬天的一个早晨,刮起了8级大风。狂风卷起黄沙和冰雪,打在教室的窗户上,发出恐怖的“咻咻”声。上课铃响过很久,教室里一个学生也没有,正当我准备回宿舍之际,门忽然被打开了。那群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们,被沉重的书包压着直不起腰来。

我叫住一个叫阿尼的学生,打开书包一看,里面赫然放着三块大石头。“奶奶病了,不能送我来上学,又怕我被风吹走了,所以……”

你知道当时我内心的震撼吗?全班16名同学,家长因为各种原因无法送他们上学。他们全是背着石头、顶着风雪、步履艰难地来学校的。因为长期营养不良,他们虽然读初二,可个头还不到你的肩膀,又瘦又小……

听姑妈跟我哭诉你沉迷网络游戏不肯上学,我的心像被针扎一般。沉思了很久。我在阿尼所背的石头上敲下了一小块,希望你能掂量一下它的重量……

信还没看完,我就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耻和内疚。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背着表哥赠给我的石头上学、放学。当我发狂一般想去打游戏的时候,我就抱着它去操场跑步,想象着千里之外有一群同龄人的目光在注视着我……

我被冥冥中那种神秘的联系所折服,当时我们谁也不曾料到这个尚未出世的胎儿,将来有一天会同样用他的手指来触摸我的弟弟,并赋予他生命。

生命的呼应

文/[美]安托瓦妮特·博斯科

我11岁的时候,我们全家住在纽约的奥尔巴尼市。我的父母在欧文大街一栋三层楼的楼房里租住了顶层。房东是一对意大利老夫妇,他们住底层,他们的儿子最近成了家,和妻子住二楼。

那个夏天,我的任务是照看三岁的弟弟乔。

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因此带着弟弟和二楼那位快要做妈妈的年轻太太待在一起,是我那时消磨时光、摆脱无聊的最好办法。

他们科西嘉人都叫她“卡图扎”。卡图扎沉浸在快要做母亲的巨大喜悦之中。不过尽管她很快活,但大部分时间也挺寂寞。她不大懂英语,白天她的丈夫也很难得和她在一起。她丈夫是一个制鞋工,得拼命干活挣钱来支撑这个小小的安乐窝。

卡图扎很乐意我们姐弟俩来和她做伴。我的弟弟乔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卷发,卡图扎总喜欢用手指卷弄着他的金发玩,她脸上那种灿烂的笑容,能使我感觉到她正在为肚子里的小生命而欢天喜地。有时当小东西在妈妈的肚子里拳打脚踢时,她就让我摸她的肚皮。有一次,乔就站在跟前,他也伸出手去摸,也感觉到了小生命在肚子里躁动。

夏天一过,我们举家搬迁离开了这个地方。我和乔后来就一直在别的地方度过了我们那段难忘的时光。

我继续我的学业,直至成为一名作家,我的弟弟乔长大后应征入伍,复员后又上了大学,再后来他就在纽约联邦劳工部工作。可是就在乔38岁的时候,他突然被发现患有白血病。医生摘除了他的脾脏,就病情恶化的程度来说,乔似乎已经没有生的希望了。

然而,乔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他从遇到的那位医生那儿获得了巨大的勇气和鼓舞。这位可爱的医生是奥尔巴尼圣彼得医院的一位血液专家。正是他那双手延续了乔的生命里程,使乔得到了一种新药的治疗,从而最终战胜了病魔。当我到医院看望乔时,他告诉我这位医生的名字叫弗兰克·利齐。

“利齐?”我颇感意外,“这个名字很耳熟。我们小时候住在欧文大街,那家房东的名字就叫利齐。”

乔从家庭的谈话中也知道这段往事,他说他已经向利齐大夫证实了这件事。“其实,我们从前的那位房东就是利齐大夫的祖父。”乔说。

“利齐大夫的父亲是位制鞋工吗?他的母亲是不是叫卡图扎?”

“没错,”乔回答我,“我们彼此年龄相差不大,利齐大夫比我小三岁。”这时我恍然大悟,原来,多年前在欧文大街那位意大利妇女卡图扎肚子里躁动的小生命,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医生,并且救了我弟弟一命!

前不久,我看到乔和利齐大夫同时参加一个为研究白血病而募捐的电视节目。当时我眼前出现的场景似乎不是一位大夫和他的病人,而是一个三岁的金发小男孩,他的手正放在一位孕育着生命的母亲的肚子上。为这种生命的呼应而感到万分惊奇,我被冥冥中那种神秘的联系所折服,当时我们谁也不曾料到这个尚未出世的胎儿,将来有一天会同样用他的手指来触摸我的弟弟,并赋予他生命。由此可见,生命的本身就是个奇迹。

他再不好,还是你的爸爸,你有爱爸爸的权利。

我怎么能不爱他

文/段玉梅

那天在快餐店,我见一位老婆婆问一个6岁多的小男孩:“想爸爸吗?”

小男孩说:“怎么不想呀,我是他儿子嘛!”

隔着桌子,我看到小男孩眼里充满一种浓郁的思念和依恋。

小男孩的妈妈就在身边,不由分说地,她就唠叨起来,都是对前夫的怨恨。说起失败的婚姻,一个人带儿子的辛苦;他的无情,离婚后几乎没给过抚养费,等等。“他凭什么能得到你的爱?”她越说越生气,连饭也没有吃。

过一会儿,她更加愤慨地问儿子:“前几天,你为什么背着我,还和爸爸通电话。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对待你和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还叫他爸爸。他为什么不给你生活费?他为什么不照顾你?”“这……”儿子倔强而坦白地说:“我不敢告诉你,也是怕你伤心!他从小到大,虽没有爱过我,我还是他儿子,他是我爸爸,我怎么能不爱他?爸爸一直到学校里看我,你和爸爸之间的事,那是你们大人的事。我知道他是我爸爸,他说过很对不起我,没能力照顾我,他也和你一样爱我。他给我多少爱没关系,他也是我的亲人呀!”

她先是震惊,然后再度有种受挫的感觉。但她没有再反驳儿子,只是充满爱意地看着他。也许儿子太小,还不懂得是非,她没必要再较真。

看到妈妈不再责怪,儿子忽然流下了眼泪,说:“他是我爸爸,我想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和他通电话?”

她一直忽视前夫是儿子的亲生父亲,儿子和他有着一样的血缘,那是永远都割不断的。

她擦干儿子脸上的泪痕,终于说:“好吧,妈妈错了。他再不好,还是你的爸爸,你有爱爸爸的权利。”

儿子雀跃而起:“妈妈,太好啦!我再想爸爸时,就能和他通话啦!”

我走出快餐店时,心里酸酸的。

我们都有过过失,都会从青涩到成熟。

美好的,美好的生活

文/春树

14岁时,我们都喜爱美好。

还记得那时和邻居同样是14岁的初中女生站在楼道的阳台前一起涂淡粉红色指甲油的情景。我们的眼神里都有种喜悦,因为可以在周末到来时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而不会遭到老师的责备。

那时的夏天,我渴望有一件太阳裙。后来真的有了,圆领儿的鲜橙色太阳裙,长度刚刚到膝盖上面几厘米。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穿着它,刚洗过澡系着一条红发带的头发还微微发湿,在院子里看男孩子们踢球。

那是在叛逆青春期之前的像珍珠般美好的童年。对物质的记忆是温暖的,那条裙子,那条红发带都混合着感情,挥之不去。

17岁的时候,我听摇滚,喜欢戴大大的墨镜,穿紧身牛仔裤。那时候的物质观是欲求不满,全世界都是我的宝藏,而钱只有可怜的一点点。于是学会了买旧物或者自己改造衣服。那时候突然发现家长的黑色呢子大衣自己穿起来虽然大了点,但还是很好看的。

那时心中并没有名牌的概念,甚至买不起一瓶心爱的香水。身上只有不到十块钱,而感觉却比路边的自动取款机还要富有。那是一段成长的岁月,我如饥似渴地吸收各种养分,从广播书籍、演唱会和不同的朋友身上。在与同类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穿同样风格的衣服,听同样的音乐,谈论彼此感兴趣的话题。那时候物质对我们来说,是种分辨同类和表达自我的必要手段。

迷惑的岁月。我们都有过迷失,都会从青涩到成熟。在这段尴尬的过程中,物质一度控制了我。

20岁。在我举办的诗歌朗诵会上,我穿着自己买的一万块钱的红色礼服,与许多年轻的诗友们挤在一起,轮流上台朗诵各自写的诗歌。

后来,物质开始超过精神,成为第一需求。我们追求名牌,尽管它并不适合自己。我们开始把自己打扮成另一个人,一个完全不是我们自己的人。我们开始追求车子、房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我们甚至变得虚荣。就像我在英语并不过关的时候,买过一本《名利场》。实际上,我根本看不懂。

我们忘了最美好的事物是那些永远无法用钱买到的东西。比物质更高贵的,是灵魂的奢侈。是写出一首诗、画出一张画、创作出一幅作品,甚至是默默无语观赏美景时的瞬间的快乐。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最佳的物质生活,就是穿着打扮衣食住行无不体现出你真正的性格,与你所追求的生活完美相合。它应该像旧金山的金门大桥是美妙的大自然与高科技的完美结合一样。

未来。这是一个美好的词,象征着希望。曼杰施塔姆的这一首诗,目前最能表达我对物质的态度,它是我希望未来能够达到的物质状态——精神与物质的平衡:

我很早就爱上贫穷和孤独,

我是个贫穷的艺术家。

为了用酒精煮咖啡,

我给自己买了一张轻巧的小三腿桌。

女儿存钱原来是想在18岁后变得自立。

18岁后我自立

文/钟钟

女儿木木四五岁,天真烂漫的年纪,别的小孩拿到压岁钱,不过就是一个好看的红包概念,争着比谁谁的红包个数多,谁谁的红包好看,这样玩过一阵多半就丢开了手。可木木才不跟那些小屁孩一般见识!她得当面拆了,俨然一派美式收礼物的作风,还数一数,现学现卖幼儿园里的知识。若是数字满意,会悄悄凑我耳边与我分享,最后把收的红包全数装进她须臾不曾离身的BETTY小挎包,完全一副小财迷的样子。

上学了,木木开始跟我们商量关于零花钱发放的必要问题,旁征博引邻居安安、前楼小钰都有了独她没有,委屈的大眼睛里泛出泪花,令我们对她充满抱歉不住检讨自己的确当家长失职了。于是商定好每天一睁眼,我负责在她的床头柜上放一枚亮晶晶的硬币。

有一天,我好奇地拉住邻居安安问他零花钱的归宿。胖乎乎的安安老实地告诉我:“放学,排队买吃的了。但是木木没买,我都听见她咽口水的声音了。”十几天后,木木就收集了十枚硬币,缠着跟我换十元的纸币。四个月后,再成功换成一张红红的百元大票。我边换边跟木木爸说:“不知道这丫头随谁,这么折腾快成守财奴了。”木木一点儿不在意我赐给她的这顶大帽子,扮一个让我非常舒心的鬼脸,一蹦一跳地数钱去了。

依照这样的攒钱方式,木木的原始资产很快累积到三万元之巨。我偷偷翻过她的理财日志,上小学后的每一年收入一栏记得清清楚楚,前几年懵懂时期则每年记着一个约略数,总之比她妈我明白多了。据安安的可靠消息,木木还兼任着班级里的财务大臣,进账出账一笔一划规规整整,毫不含糊。

当然,大钱还是交给我们管理的,但她随时有权过问。我也不敢怠慢,深思熟虑后一半替她存了教育储蓄,一半购买了股票。于是,饭桌上我跟木木爸讨论股票的时候,木木也会煞有介事地插两句嘴:“我的股票怎么了……”一家三口很有共同语言。

前几天,木木班里举办了一个活动,大意是讨论压岁钱的用处云云。木木回家后来不及放下书包就召集另两位家庭成员,当场宣布了一项重大决定:“18岁后我自立!”

“怎么个自立法?”

“该我花的就用我的压岁钱呗,我算过,够用的了……”

我和木木爸击掌相庆:“耶,生个会算计的女儿,我们赚了!”

回想起白天所经历的一切以及这些年来自己的骄傲和固执,我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父亲:“爸爸,谢谢你。新年快乐!”之前我与父亲很少相互拥抱,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做“埃普利大夫的儿子”的幸福。

埃普利大夫的儿子

文/[美]哈洛德·埃普利

我是在佛蒙特州北部小镇伊诺斯堡长大的。当地人见面打招呼都喜欢直呼对方的名字。不过,他们称呼我的方式却有些不同。在阔别家乡多年之后,我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伊诺斯堡的人认出了我,都微笑着向我问候——“埃普利大夫的儿子回来了。”

我尚在襁褓中的时候,父母迁居到了佛蒙特州的伊诺斯堡。父亲性格温和,在当地开诊所。很快,伊诺斯堡的居民就接纳了父亲,人人都知道他是好人。整个镇上的人都称呼我父亲“埃普利大夫”。自我懂事起,就知道只要我在伊诺斯堡,我就总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

刚上小学的头几天,同学们都围聚在我的身边,因为我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老师对我说:“要是你能做到像你爸爸一样,那你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听了这话,我禁不住开心地笑起来。小时候,我总是乐于告诉别人,我有一位受人尊敬的父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越来越觉得被父亲的名声所“累”。父亲的好名声就像影子一样,随时随地跟着我,让我烦透了。我已经16岁了,而邻居们仍然叫我“埃普利大夫的儿子”。他们夸我是一个正直、勤奋的年轻人,将来一定会像我父亲一样受人尊敬。到后来,每当有陌生人问我是不是“埃普利大夫的儿子”时,我总要向对方强调:“我的名字是哈洛德。我不是小孩子了。”

“最近你为什么变得这么倔?”有一天父亲问我。当时,我和父亲正为某件事争吵。

“人人都希望我像你一样,我不想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我只愿做我自己。”

熬过中学几年,我选择了一所远离伊诺斯堡的大学。那儿的人都不认识我父亲,再也不用担心有人称我为“埃普利大夫的儿子”了。

那年冬天,我回家过寒假。在大学呆了4个月以后,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并成了校园里人气颇旺的人物。这是我凭自己的实力取得的,与父亲的名气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觉得特别自豪。

那两个星期,我津津乐道的是父亲刚买的那辆新车。“让我开着它出去兜兜风吧。”我跟父亲说。父亲同意了,不过他像往常一样告诫我:“开车要小心。”

我瞪了父亲一眼:“我讨厌你总把我当小孩子看待。我现在上大学了,你不会认为我连车都不会开吧?”

我开车上路了,沿途欣赏着佛蒙特州乡村的美丽景色。车子走到一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我的脚还踩着加速踏板,正沉浸在驾车兜风的满足感当中,没有听见前面的车子发出的刺耳的刹车声。等到发出“砰”的一声时,我已经来不及反应了,车子的前部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前面那辆车的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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