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熬的是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了,每当这样的天气,她就特别怀念他。也后悔自己的不勇敢,错过了一段美好的感情。她还记得,那时她写过一首小诗,来留恋那段时光,也最能表达她的感受:
《风雨中,我和你》
那时候,电闪雷鸣,风雨大作。
我和你临窗而坐,点一支蜡烛,静对风雨。
忽明忽暗的烛光,伴着风声雨声,照亮了一室温馨幸福。
风更疾,雨更大,玻璃窗应声而碎。
你我忙起身,你补窗,我持烛。
风吹乱了我的发丝,雨打湿了你的衣裳。
闪电留下了风雨夜景中,
你专注的神情和我频回偷望的忐忑。
风声,雨声,雷声,
交织成一曲甜蜜的乐曲。
你走后,电闪雷鸣,风雨大作。
我独自撑一把雨伞,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头,
透过黑云雨幕,望见那烛光中的温馨幸福,
再目送它渐行渐远,温情和失落在风雨中交替,
最终只余寂静和孤独。
风雨无情,雷电无意。
是那时那刻的心情,让我记住了这样的天气。
于是,之后的日子里,这样的天气也让我记住了那时的心情!
…………
只是此时,人还是原来的人,就是不知道心境还是不是当初的样子。
但不管怎样,她还是喜欢上了这样的天气!
“风太了,还是先回去吧!”程斯年眼里划过一缕担心,站在她身边淡淡地道。
他知道她喜欢这样的天气,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站在外面吹着风,但是现在她伤还没有好,他还是不放心。
柳依依她到他的话,转头看了看站在身旁的他,默默地点了点头。见程斯年不动,示意自己先行,只得向屋里走。
她心里无奈地叹息,他或许知道自己喜欢在这样的天气吹风,可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
程斯年问了自家老太太后,晚餐自己亲自下厨做了几个清淡的小菜。
“味道怎么样?”程斯年为柳依依夹了几片竹笋,似乎很随意地问道,只是眼底划过来不及捕捉的紧张。
柳依依动作优雅地夹起他给夹的菜,慢慢地尝了尝,眼中一亮,点点头吞下口里的食物:“很好吃!”
柳依依也没想到,曾经连面条也不会煮的人,居然也会做菜了!早上的时候,她还以为他只会做粥呢。而且他做的菜清淡但并不寡淡无味,反而充分展现了食材的清香。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的菜,做出来的竹笋清新鲜嫩,十分爽口。
她不得不感叹,社会确实是所最好的大学,他们在这里学会了许多曾经怎么也不会的,学会了曾经十分不喜欢的……
她不再似曾经那样柔弱,学会了坚强地活着,过好自己的生活。曾经十分挑食的她,现在什么都吃了。曾经娇弱的女子,自己学会了换灯炮,学会了修窗,学会了……她学会了许多她曾经也不敢想不会做的事情。
社会就是这样,当生活逼迫到眼前,为了活下去,你只能勇往直前!只是没想到,他家的条件也不差,居然也学会了做饭。
说起来,她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家在哪里,曾经问过一次,他只说他没有家。她感觉得到他情绪不对,之后也再也没问过。但是,不只她,曾经班上的同学都知道他家的条件不会差。因为他的生活很讲究。
一件衣服,在一周之内,他绝不会穿超过一天。他始终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整洁,甚至有些洁癖。无论天晴还是下雨,他的鞋永远是那么洁白。一起聚餐后,他会觉得衣服沾上了异味,坚决要回去换衣服。听一些同学说,他穿的衣服似乎都挺贵……
许多细节,柳依依都能感觉到,虽然他和他们在同一个班级上课,但他和大家还是不同的。只是,只到现在,她仍然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到他们那个小城来上学呢?
“不是说好吃吗,怎么不吃了?”
程斯年的话拉回了她跑得太远的思绪。
“噢,我在想你当年为什么会到我们那个小城读书呢,看起来你们家条件应该不错啊!”柳依依才发现碗里已经堆满了菜,有些不满。
程斯年好似没有看到她的不满,十分优雅自若地吃自己的饭。听到她如此问,垂眸想了想:“家里发生了些事情,所以暂住在外婆家。”
虽然他的表情似乎没怎么变,但柳依依就是敏感地感觉到,他此刻不开心,他不想提起这个话题,就如同很多年前她问过的那次一样。
她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不满地戳戳碗里好似小山的菜,不满道:“这么多菜,我吃不完!”
也不知是不是两人不再如初时那段时间那么陌生,她的声音不自觉地带着几分撒娇的意思。要是让她的同事听到,也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吧!但是,在他面前,她其实一直就是这样的,会撒娇,会霸道,会无理取闹。而他则会冷着脸,无限地包容她的任性。
程斯年的目光柔和了许多,这样的她才让他稍稍有些安心。
在许多年前,他就知道。对那些她不喜欢的追求者,她一直是十分客气、有礼的,那种“知书达礼”会让别人没有勇气去靠近。他并不希望在他面前,她也如此。
“多吃点!”程斯年目光中带着暖意,但说出来的话还是那么无情。
“吃不完!”柳依依放下筷子瞪着他。
“先吃了再说!”程斯年毫不动摇。
柳依依只得默默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她不满,但并不是真的不满碗里的菜,而是他的态度!他永远都是那副表情,她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也猜不出他在意什么,更是非常不满他的强势!
曾经许多次,就因为这样,他们俩冷战了很多次。
他永远都是那样冷冷的,淡淡的样子。她不知道他在意什么,所以也有意无意地总是去找他的麻烦。撕了他写过的作业,抢了他的橡皮,硬是要用廉价的圆珠笔,去换他手里昂贵而好用的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