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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会唱歌的叶子(7)

我对大陆毫无一丝记忆,别人见雪或会怀念大陆上的蜡梅迎新,我见了雪只想到圣诞。然而,一见了鞭炮便没有理由不想到新年,并且是中国的新年——爆竹一声除旧岁。中国的孩子,谁不在新年里玩鞭炮?邻家美国小孩,一点上了爆竹,便顺手将香一丢,害我们要一次次重新点香,他们或许以为一支香只点一根爆竹,或许以为那一支香便是中国的火柴——那么神奇,只星星之光便可引来爆炸,像是用不完的火柴。我从前也不知道香的妙处,今天在洋孩子的笨拙里才看出来。

大姐、姐夫回去的时候,女儿哭了。海外的中国新年这么短?只几声鞭炮的响声而已?

人在觉得自己渐渐老去的时候,对于除岁恐怕要心存畏惧,而鞭炮之声也特别的惊心,所以益发要欢迎并制造那点过年的热闹了。我把年过得如此潦草,但愿只是不知老之将至而已。在国内,不过年或许是一种潇洒;在海外,中国人不过中国年,仔细想想倒是有点可怜。

我想到在孩子们童年的记忆里,我们应该有义务为他们写上那属于真正的中国新年的一页。所以,我说:“你们慢慢长大吧。我总会带你们去中国过过真正的中国新年。”

家有喜事

大女儿一月离开柏克莱到洛杉矶南加州大学念研究所的时候,我还跟她谈过结婚的事,她好像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那时候,她跟正凯如胶似漆,原来打算去哥伦比亚大学念新闻的“大志”都放弃了。到洛城之后,我不免时时在电话中取笑她:除了结婚,还有什么不向正凯投降的事没有?四月里,有一天,她终于连这最后的坚持也放弃了。

按照美国规矩,婚事全由女方包办,小两口又喜欢在柏克莱举行婚礼,因为两人都是柏克莱加州大学毕业的,我们因而手忙脚乱地张罗起来。

幸好,我有个香港“学生”叶璧光能干之至,婚礼由她一手包办。

“只要你能把你最要好的朋友都找来,让我分配工作,我就能办好婚事。至于你自己嘛,只要去买件漂亮衣裳,做个美丽的丈母娘就好了。”她对我说。

认识璧光三年有余,她原是跟我学写作的。到后来,因为她在香港见的世面多到超出我的想象,时常我变成“听训”的学生,她倒成了教我“社会大染缸”这门功课的老师。

婚礼一完,她说你应当把这件大事记一记,也好让其他家里有女儿的能有所借镜。我一想,世上如我这般不能干的母亲,定不会少,可是有我这样的福气能交到如叶璧光这样的朋友的人,却不见得会多。不如记上一笔,也算对她的报答。

所有比较有点儿特殊风味的地方,如提尔屯公园、玫瑰园、海边树下什么的,甚至有点名气的大教堂,通常都得在婚礼的一年或半年前就去登记。

女儿的干妈永秀建议我们来个“柏克莱式”的婚礼——不要老式,也不必新潮;不要豪华,也不能太简;不要严肃,不可轻率,尤其不能俗气……所谓“柏克莱式”,不过是在许多的No中去陪衬出一个Yes来就对了。

我们终于决定租用柏克莱加大的“草莓俱乐部”作为礼堂。这个地方在半山上,树林掩映,附近是教职员专用的游泳池,算得上有山有水、环境清雅。糟的是,两间高梁大屋四壁徒然,过于“男性化”。可是,璧光一看就说:

“没关系,正好让我来发挥一下,我可以把它布置成一个纯白与粉红揉成的天堂。”她越看越乐。

“天花板的每根梁上,都用新娘白纱波浪似地挂起来,白纱上钉些大朵大朵的粉红蝴蝶结,再垂吊些常春藤之类的绿色植物……满屋子飘着银色与粉红的气球,到处是花和迪斯科音乐……”

沉醉在这样一个充满青春气息的结婚舞会的想象里,除了听不得giveaway这两个字,一听我就心疼,好像跟出跟进跟了我二十年的一个小影子从此要掉了……此外,我倒蛮喜欢我这个丈母娘的“新阶级”的。

在教堂结婚的话,本堂神父或牧师便是当然的证婚人,也有请法官到家中来证婚的。我们女儿虽然小时候在耕莘文教院受过洗,她的代母广平却已失了联络。再加上她和正凯都深信演化论,对于宇宙黑洞比上帝来得关切,这证婚人的选择,结果出乎我们意料的麻烦。

首先是神父坚持要小两口婚前听两个月的教理,两人不悦;然后是当地的法官在结婚旺季,个个分身乏术,也大都在三四个月前就排好了档期。最后,我们找出电话黄页簿来,向职业证婚人求助了。

还好,我们为这对新人找到的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新派牧师,也难怪他收费特高。他有一本“版权所有”的小书,里面全是他自己编撰的证婚词,文书白话、传统现代、抒情说理,应有尽有——你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片段,重新排列组合,也可以自撰证词,由他帮你朗诵。不过,他也有个严格要求:婚前必须夫妻同来听他讲两小时的“结婚心理学”。

后来我问女儿:

“他跟你们说些什么?”

女儿说:

“这个人简直柏克莱得一塌糊涂,你知道吗?他自己结过两次婚,每个太太各有两个孩子。他说啊:你们别以为结婚是一生中压力最大的事,不是的,人生中压力最大的,是当你有了孩子的时候。所以,你们得小心计划生孩子的事。”

怎么我终日盘算着如何跟女儿开口的事,他就这么轻而易举地代我说了呢?我真感谢世上居然有从事这等职业的好人。

自动要来帮我嫁女儿的朋友们,早在一个月前就在我家开起筹备大会。有两次,还十分正式,从中饭吃到晚饭,从新娘的发型到结婚蛋糕的大小,从我这丈母娘应有的举止到给我恶补华尔兹,每人一边说笑,手上还得不停地用缎带扎着蝴蝶结。大伙儿吵吵闹闹,一屋子不知老之将至的女人,却因我被迫“升了级”——使我想及古代,同村的村姑、村婆们聚在一起绣绣花、做做嫁妆的快乐辰光——一个完完全全只属于女人的快乐辰光。

婚礼,可以是繁杂的仪式,也可以是简单的心愿……我的女儿,你再也不是妈妈身边的小影子,再也不是叔叔、阿姨们眼中的小女孩了,但是你曾经带给我们多少的快乐辰光,我们将永不会忘记。

伴郎、伴娘各五人,同学共两百,这是他们自己筹划的。

简单的婚礼、丰盛的自助餐和热闹的舞会,这是我们打算的。

有一天,比姐姐要兴奋得多的小女儿悄悄跟我说:

“我们五个伴娘,想在婚礼中合唱一曲让大家惊讶一番。”

于是,被大女儿遗弃多年的钢琴又有了声音。伴娘们在我家一遍遍地练习,我不在乎,可是那《永恒之火》的歌词,听了实在难受。你听歌词是这样的:

闭上双眼,给我你的手,亲爱的,

感觉到我的心跳吗?明白我心意吗?

你也跟我同样心情,还是我在做梦?

是否永恒之火在燃烧?

唤我一声,亲爱的,阳光穿越大雨,

一生是多么寂寞,请与我分担痛苦,

我不愿失去这感觉,做梦或燃烧……

有一点儿肉麻,不便明说;有一点儿心动,为着那肉麻里的纯情,不愿意它清醒。终于,我还是不识相地问了:

“怎么选到这曲子的呢?”

小女儿仰头大笑:

“你以为我们不知道这歌肉麻啊?就是故意的嘛,一生就肉麻一次呀!”

我直到现在才懂得“结婚就是发昏”的意思——给永恒之火烧昏掉了。

最值得欣慰的,也许不是婚礼的柏克莱气氛、朋友们像参加一个大派对似地同心投入,或学生们的青春朝气;而是,我的亲家既不是老外,也不是老广,而是桥牌国手黄光明、张艾夫妇。

谢天谢地,以后学打桥牌总比学另一种语言或文化容易些儿吧?对于我们的下一代,我们这些在国外跑码头的,何敢更有奢望乎?

同学会

上个周末,到洛杉矶去参加了我们的三十周年同学会。

在大学里的那个四年,好像度日如年,尤其是考试的时候。那时候觉得生命会很长,长得过也过不完似的,非常地不耐烦。所以,还没毕业我就第一个结了婚,当时同学们合送了我一块金牌,上头写:冠军。

如今,怎么可能?三十年好像转眼之间,不算不觉得,一算起来真是惊人。不相信也不成,唯一能解释的大概是毕业后的日子过得比大学时还要迷糊。每想起那块冠军的金牌,就十分地自卑。女权运动要是早三十年开始,许多人的命运一定可以改写,说不定我现在也可以在立法院里“咬人”。

三十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十?

岁月在我们身上,多多少少都动了点手脚。最难堪的是见了人,想不起名字,在“呼之欲出”之间,真像回到从前面对考题一般,十分残忍。以前功课好的同学们有所不知,本人这点“呼之欲出”的“考试情结”,过于惨痛,如今见了人叫不出名字,更以为自己“老之将至”,简直是双重痛苦。只好求饶。

排骨已经变成胖子,竹竿留了满脸的胡子。好汉练了三十年的胆子,居然对我们说:“当初都不敢追本班的同学,只好去找护理系的女生。谁知今日一看,全是阿巴桑而已。”我们一群黄脸婆为之气极。

不过,三十年把人的潜力也开发出来了呢。以前实在不能想象那人会成为名嘴,而且是黄脸黄调的。以前也没看出大胡子的领导才能,董事长都当起来了,不过,他满脸的胡子,一根都没有白,才更令人嫉妒。保罗·纽曼还有老去的时候,偏偏那位帅哥一点没变。从前爱逃课的,如今不知是否也逃家?小老板变成大老板,讲师变教授。有开了药厂的,有变成地产大亨的,还有儿女最多的。到了这个年纪,真的,阔也不过一口一身,锦衣玉食真不如无病无痛、家中和乐来得“实惠”。有同学还带着父母三代同来,趁此旅游美国。这样的机会,一生中能得几回?更不要说我们同学中有很多的父母如今都已不健或不在了。

从前我以为那人是日本大男人主义者,谁要嫁给了他肯定得尾随在后十步远处,谁知他在同学会上说着说着竟哽咽起来,见到了他“琼瑶式”的一面。他说:“三十年前并没有什么雄心大志的,如今生活安定,妻儿成群,却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会悲从中来,觉得非常的lost。”他的哽咽,使我们大家百感交集,也害我又一次“失落”得一塌糊涂。此人实在后知后觉,我十年前就很lost了。

十年前,我回台在一家书店“打书”(那时候把作家当成歌星看待的风气才刚刚开始),被一位爱国主义者“责难”,问我为什么不回台“为人民服务”。那时候只答了一句:回不来了,回不来了。我的眼泪就莫名其妙地流了下来。记得当时全场鸦雀无声,很多来听演讲的,在台下也擦起泪来。

当年我还以为是我的婆娑泪眼替我解的围,日后我才渐渐明白,其实我一直是人家所谓的那种“政治白痴”,“回不去了”跟爱不爱国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的伤痛不过是一种迟早要在我们生命中出现的那点“失落感”作祟而已。谁又回得去呢?谁能回到小时候,回到青春年少,回到父母健在夫妻恩爱、儿女绕膝?谁又不想,谁又不想回到可以重新来过的那个起点啊!

那时候与我一同流泪的听众,当年我感谢他们原谅我不回去的自私,如今我想谢他们的是跟我一起对生命失落的共鸣。

同学会回来后的那个晚上,我辗转难眠,想到那个久已失落的“失落感”,禁不住凄然良久。到了这个年纪还会伤感若此,也许是值得骄傲的吧?因为,至少这可以证明我们的心还很软,我们的情也还是热的。

真是高兴去参加了这次的同学会,虽然世上有许多的东西并不是想要就可以要到手的,虽然我们会变老、变胖、变得不如意。虽然明白了自己的极限而生命其实很短,但是同学间的情谊却是唯一一样在记忆中永远可爱可念的东西。还是许同学说得好——我们绝不可能老,样子虽老,在我们记忆里的却都还是在大学时候的“老样子”啊。

同学会,带给我最大的安慰,倒不是旧梦的重温或者时光的倒流,而是使我知道:我永不会孤独。在这寂寞的世上永远有这么一群在跟我一起老去的同学,同样在学着同老,不是吗?

黄花

是在圣诞卡上得到的消息。你的去世和基督的降临竟产生了某种暧昧的关联,使我有说不出的悲痛。

十字架,各人有各人自己的。背负着万人的,或者比背负自己的来得容易。

同窗好友都飘蓬一般四分五散了。疯子在芝城,汾在休斯顿,你和罗陵留在台北,是我们玩笑中的“故乡”。不知道你的葬礼清简成什么样子!你真叫我们这些“万里未归人”无地自容。生时,没能适时给你温情,死时,不曾相送。雪乡雪鞋,你走得凄冷吗?

据说她们九月就知道你不在世上了,瞒我瞒到圣诞。是的,你都走了半年。这半年算什么呢?我们自溪头三天的小聚,一分手都十八年了。原以为有些东西在岁月中会变得粗糙,却不曾料到,友情竟也可以是刻骨铭心的,曾经细腻,便永远细腻。对你那迟来的死讯,我簌簌地赔上了我悲苦的眼泪。你我都是那种没有福气粗糙的人吧。

是讽刺呢还是抗议?恰是不惑之年,你却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自杀,是对不起人的。也许你要说:对不起谁呢?天地,我是不信的,我信理性和意志。父母吗?他们已先我而去。至于朋友……你不必说了。

还是你先走了也好。我时常感到困惑的也就在此——留着有情的人却在受苦。无情的人留着又有什么意义?

还记得我们在二女中教室顶楼的阳台上合养的那只小猫吧?是你在路上捡来的。我每天到厨房里缠着老校工讨牛奶讨馒头,连星期天我们也得想尽办法找出不同的借口往学校跑。我们兴高采烈地以为这世界是多么需要我们的爱,我们便由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开始了我们的实验。

还记得由教室窗口我们时常居高临下眺望的那株软枝黄蝉吗?一看见那黄黄的喇叭花鲜艳地掉在绿草地上,我们就迫不及待等着下课铃响,冲下楼去,捡着落花,拍拍上面的尘、上面的蚂蚁,兴高采烈地压进我们的课本。我们以为我们是在保存着美的标本,没有什么是不可能不朽的。

还记得劳动课上,我们比赛捉蜗牛吗?我们兴高采烈捉着那些手无寸铁的家伙,为了交给“大细胞”去打分数。打完了分数,一个坑就活埋掉它们。我们怜惜什么呀?这么丑陋的小家伙。

还记得那位脾气暴躁的化学老师吗?她很美,老了还美,有一种“当校花”的气质。可是,她有个白痴女儿。我们原谅她的坏脾气,偷偷地喜欢她,为的是想要补偿她那点人生的缺陷。

还记得你跟英文老师的怄气吗?年轻的于老师碰着了你这块倔犟的石头。你直挺挺被罚站了一堂课。我闷着头难过,两个可爱的人竟可以是互不兼容的。

我们的猫,不辞而别了。

我们的花,飘零得不知去向了。

我们纯纯的爱与浅浅的伤,竟也一个坑活埋了似的。谁怜惜呢?连美丑都不容易分辨了。

世上最轻便的幸福有三:有事情可以做,有人可以爱,有什么东西可以寄望。你不痴不傻,偏不会挑那轻便的路走。

一颗柔软而怕受伤害的心,裹在冰雪的聪明与倔犟的意志里,等待着等待。世间的男子是少有耐心的,太冷或者太强就把他们吓跑了。你的爱,纯洁天真,一直活在幻想的完美中。许多想说未说的秘密,想许未许的愿望,想要而不得的梦想,都不重要了。仿佛看见你厌倦的脸容,不耐烦地甩身而去。

“与君今世为朋友,更结他生未了因。”黄花般的回忆,点点心头。为了那枯花不能返枝,你是不必道歉的。而我,亦不能……无从……别了!

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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