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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带只杯子出门(8)

不过,在最近举行的研究生物及其相关科学(包括动物哲学行为学、动物心理学等在内)的科学家大会上,虽然对各种问题依然争辩不休——最近还加上了“人猿学会了人的语言之后,人类自己的优越感问题”——一般说来,大家似已公认动物是有感情意识的,新的研究焦点是哪一“种”的动物,有“哪一样”的感情,会哪一类的“语言”等等。

话说回来,可见我们的不忍,虽属直觉,亦不无道理了。不过,撇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中国古董”不谈,报上形容好几只即将面对“销毁”命运的猩猩依然吃着香蕉,打打闹闹玩成一团的时候说:它们真不知“死之将至”!我想,或许它们知道却并不怕死?或许它们更怕的是饥饿?

印第安人的老传统是人之将死,便散尽自己的财产——总是把亲人叫到身边,让他们当着自己的面一一把他拥有的东西拿走——然后一个人走到野外去,面对太阳下山的地方,等着“死”之来临。“死”对印第安人而言,不过是一种“物化”,自此要与大自然合一了,这等的“无爱无嗔”,又何惧之有。

设若那几只猩猩也有印第安人那特有感觉,或者能被我们说服而视死如归,我们会不会好受一点?说不定,就在我写文章的这个时候,动物园里某些被我们视为“非灵性”的冷血动物还正在想:“我不要死啊,我心情不好哩!”谁知道?

有人谈到有限、无限,就说不过是个单位的问题。一个天文数字,若用光年做单位的话,一除下来也就有限得很。然而,到目前为止,动物的“内在”世界,无论用什么做单位,对我们而言都是“无限”不堪的。

在我们尚不能订立“动物权”的标准之前,我想,我们还是先顾到“人”的好。但是,人要像人,当然得具备“不忍之情”。有时候我们虽不能免其死,尽量少制造那些“不忍事件”,却是应该的。

同性的爱

在旧金山,热门的话题之一就是:“同性恋”。六月二十四日是同性恋人士订定的GAY FREEDOM DAY(自由日?还要怎样才算自由?),这一天,他们在旧金山的市区里头大大方方地游行了一场,有鲜花义卖,有彩车示街,热闹极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娘娘腔”的男士们和那样“穷凶极恶”的女士们,一时简直呆了。有些男士打扮起来,居然比女子更多几分妩媚;有些女子,举手投足也并无丝毫女气,我不得不相信,他们之所以要闹同性恋爱可能不仅仅只是精神上的需要而已。

我时常在想,说不定男女要达到真正的平等,就得先由不以同性恋为怪做起。有人说他们确是生理上就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有人说他们是出于憎恶异性之故,其实,说穿了,他们不过是一群在我们这些平常人中觉得得不到快乐而又企图以表面上的乖张异常的行为来掩盖之的一群人而已,如果亚当和夏娃所建立的榜样,不能让他们心服,就给他们一个机会去创设他们自以为理想的方式,又有何不可呢?

我在小说上是早已读过同性恋的。譬如说,法国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里写过对于同性间精神上的狂热。日本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川端康成写过《美丽与悲哀》,其中更有肉体上的爱恋。纯精神上的同性恋,一遇到了合意的异性便会“自然淘汰”。憎恶异性的同性恋,本身就是一出悲剧,也还是要“不自然淘汰”的——我有时候甚至于想到:男子与男子火并,女子与女子火并,到最后还不是又剩下了一对亚当和夏娃?

七等生在《苏君梦凤》小说里对她们倒也有一两笔同情之语:“我非常同情她们,当我和她们相处才知道她们多么可怜。她们是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人,她们为社会所遗弃,满足在自己的意识里不觉羞耻。可是,一旦有人闯入,她们便自觉到自己的缺陷和丑陋。”

最值得同情的当然是那些的确在生理上与常人有异的。可是,我们对于眼瞎耳聋和残废的人都能心生同情,为什么却对他们独独不能呢?恐怕又是我们的道德理智作祟了。不过,贞节牌坊百年以前也并没有人以为是不人道的吧?

也有人担心同性恋要使人类绝种。同样在这以前也有人担心节育知识的日新月异会有“劣胜优败”的后果。罗素先生则不以为然,他说过:“等人人都有了足够的节育知识之后,反而是那些对生命充满了热爱或是不自私的人们才会喜欢要孩子了,这样的优生法,岂不更好?”现在想想同性恋者,他们之中对生命充满着乐观的向往,不愿自私者还不是一样会想办法延续后代吗?他们也有人已开始认领孤儿弱女的,也有人支持试管婴儿的,他们实在比虐待子女的父母更有资格当“父亲”“母亲”的。

替他们说话,这是旧金山的作风,我想我多少已染上了“金山人”的这一点恶习了。旧金山,像是一间人性的实验室,是优点也是缺点,没有勇气接受考验的是不适合住在这儿的。至于利弊呢?这样说好了:人民教会的九百多人集体自杀,算是一次最失败的实验了,可是,也正因为这样惨烈的失败,别人才不必也不会再遇上同样的命运。

看看花车上那些人,如果说“人生如戏”的话,他们可真选了个(或是被社会这个无形的导演给指派的?)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呢!他们的人数可真不少,大大超出我的意料。据说全美各地躲在暗处不敢见人的,现在也都到旧金山来了。旧金山的可爱之一,便也是这宗教家似的心肠吧。

游行的人不停地向街上的观众扔掷礼物,像是善意的贿赂。有印着广告的传单,有印着“自由日”的纪念镍币,还有一件件印着他们旗号的恤衫。我女儿悄悄拉我一把:

“妈妈,千万别去捡那些恤衫,捡来了我也不敢穿上。”我忍不住跟她笑成一团。

秋唤

锁了空屋,跟朋友去郊野采花。目的是想找些枯枝残梗回来,好给孩子们玩“着色游戏”。我的朋友临时想到:把她的“宠儿”也一并带着。

车子沿尼加拉河不辨东西地开着。其实,我的朋友很清楚方向的,我说不辨西东,只是为着诗意。因为秋云秋水使我秋意满怀,我的心简直不能由路边闪闪而过的那些秋景里分一点出来去想别的。那只黑色的小猎犬也在专心专意望着窗外,像个喜欢远足的孩子。

我们在一个工厂附近停下。四野无人,只有工厂高高的烟囱在冒着黑烟,风一吹,黑烟像宣纸上染的水墨一般四处逃散,把蓝天白云弄脏了一角,使我想起女儿蜜糖的小污手,总是这里那里给白墙上装点些印象。要是你爱得够多,就不会嫌那讨厌。我真是反而为这张郊野的图画里那一角污染而有点欣喜呢。我不是个完美主义者,我喜欢一切的事物里那一点小小的缺陷,因为正是有了它,我心中的完美才能存在。(这样悲观的乐观!)

下了车,只见到处是衰草败絮,好像秋已走过。城里的季节是迟钝的,只有在无人的地方,似乎才能“感觉着”四季换哨的脚步。我爱这针尖一般的感觉。

芒草已经花白了头发,瘦瘦高高地立在秋阳之下。如果它们是鹤,那些鸡群,便应该是各色的紫苑了。那些袖珍得像耳坠一般的菊状小花,这里那里一丛丛地开着,远看真像乱草,近观却觉一朵朵惹人怜爱。紫苑还是我在字典上查来的名字,起先我只知道它们叫Aster。有雪白的、粉红的、淡紫的。我满满地采了一大把。我的朋友告诉我:

“这本来是英国人种在庭园里的花,后来才逃到野外变成了野草。”

她用了一个“逃”字,使我觉得分外有趣。我不禁用鼻子去亲一亲我手上的小花,一点也不香。别人说:家花哪有野花香。其实,依我看野花少有香的,若有些香息,便也要被人搬入了庭园吧?我嗅过的野花大都觉得气息很怪,不十分“可”我们的鼻子。我把那个“逃”字想进了我们的那句家野之分的成语里去,便有了故事,我说:

“我们中国人有句话说庭园里的花总比不上野外的——我现在才知道是出于感情的而非由于理智。大概,对庭花之爱是责任的,而对野花之爱却是自由的吧。你看,我们每年给那些玫瑰剪枝、施肥,要它照我们的意思生长,到头来它的既香且美都仿佛是应该了似的。而这些野花,什么也没要求过,却也那么可爱地开着,怎不令人生情?我想,那属于野花的爱情是掺杂了我们内里要求自由的向往和一份没有负责的歉疚,才有了香味的吧?越复杂的感情越显得迷人,是不是?我们这些现代人!”

我的朋友习惯了我的“童言”,她似乎不在听我说,只管望着那只急欲钻入深草里去的小狗。可怜的狗儿被皮带勒得脖子要断了似的,还在拼命似地把鼻子往前伸。那荒野之中,仿佛有种声音,在唤它前去。

“我真希望能放开皮带。但是,我怕它不会再回来。”我的朋友说。

那一望无际的秋天的郊原,有两条废弃不用了的铁轨,蜿蜒着向天边走去。空旷,使我们感到渺小,使我们感到没有压力的压力,那铁轨交叉的前方,使我们想奔过去,没命似地奔过去。

我自愿替朋友牵狗,我让它拖着我狂奔,皮圈套在我的肘上勒出了一条红痕。那原始的力量如此惊人,竟千百倍胜于它平日所受的教养。

沿着铁轨跑了一阵,好不容易才收住了它。秋风吹在我微汗的身上,使我清醒,那原野的呼唤——放开它,放开它——是一种太美、太诱人的试探,然而,代价也太高。

我想起《人子》书里那篇“鹞鹰”的故事。养鹰的孩子在放鹰时的痛苦,鹰飞后找不着原路回来的痛苦。我真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不是就是叫人不痛快的?

朋友已经剪了很多花草。有milkweed炸裂成蝴蝶一般的果实。有深咖啡巧克力糖一样颜色的猫尾草。有山茱萸暗红的叶下黄豆一般大小的雪白的浆果。有安皇后的花边,粉粉白白,像孩子们用的痱子粉飘洒到地毯上去一般。金黄的向日花,密生着刺的蓟草、翠菊、藿香以及不知名的野生植物,堆满了车后装东西的地方。

小狗和我都累了。它趴在我腿上,耳朵垂着,眼皮半合着,温煦的秋阳由车窗射进来,照在它黑得发亮的身上,我轻抚着它,像抚慰它拒绝了原野的呼唤的感伤。

也许它并没有特殊的感觉。我只是想到左拉写过的一个小说:《猫的天国》,那只离家出走、备尝自由的艰辛的肥猫,最后在回到主人那里挨了一顿打之后所作的调侃:

“真正的幸福,所谓天国也者,那就是挨打和被关在一间有肉吃的房子里吧。”

捧着一大堆的野花和满心的秋意,我又回到了空屋。我在门口站立了一阵,心情很美。我和我的秋天。

今年的雪要降得早些或者晚些,对我都将不再成为威胁。年年的雪花,并没有能埋掉某种呼唤。你听,在我们有肉的房间里,那一声一声亲切的觉醒,不是反而更为清晰可闻了吗?

女儿入学时

家里若是没有孩子,我不知道日历会有多大的用处。若有孩子,就要看见“九月”那一页日子上满是金星了。九月四号老大注册,一颗星。九月十日老二报到,一颗星。连带着九月附近的圈圈点点,也相当热闹:别忘了买鞋,一个三角。买午餐饭盒子,红笔圈子。返校大廉价……

暑假终于过了,一个出轨的火车在一阵混乱之后又重回轨道。一面是对秩序的怀念,一面又是对浪漫的歉意,这是我们从前入学前的心情。我现在还能记起我大姐在开学前一天用把破牙刷沾着些白粉膏在那儿细细地“粉刷”我们的白球鞋的情形。眨眼之间,该我伺候我自己的孩子上学了。

大女儿自从收到入学通知之后,每天早上睁眼便问:

“九月四号还有多久?”

“还有十天。”

“十天是几天?久的还是不久的?”

要不然就是听着台湾儿童唱片上的那首开学歌:

啦啦啦,真高兴,

排着队伍上学校。

今天起我们都是一年级。

她笑得合不拢嘴,提拎着那个新买的饭盒。我则比她更为兴奋,好像放开孩子的小手看她摇摆着举第一个步子时一样。

父母总是时时在吃惊着孩子们的成长,孩子们则总是不耐烦于等待。所以他们是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而我们还老是要在后面受提心吊胆的煎熬——既是心疼的又是欣慰的。

小女儿被大学教育系附设的托儿研究所选中可以上三岁实验班,也是乐不可支。并且,像是忽然间懂了许多事情,不再缠膝绕腿地腻着我了,不再时常自称是家中的小贝贝了。好像独立不独立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她开始抢着要做自己的事情,甚至于不是自己事情的事情。她现在可振振有词了:

“我都这么大了!”

真是,日出日落都有一定的时刻呢,家长们最多余的就是着急孩子还不快点长大了。

每个孩子都像是他们父母的“最光荣的集锦”——一本语语有出处的著作。我的大女儿是本抒情诗集,小女儿是《战争与和平》。两个都是我“内心秘密的要求”,两个都是我百读不厌的,虽然到目前为止还只能读到“序言”。

我都兴奋得快要失眠了,我在等待那个时刻的到来:两个孩子穿上小鞋小袜,提着小书包,对我挥挥手——妈妈再见——不带走一片云彩。去找她们自己的太阳去了。去写她们自己的创作去了。而我呢?只消倚门而立尽量不让自己得意的微笑把脸上岁月的纹路加深就行了。

忘记自己

开长途车上班的人,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在收音机里偶然听到一首好歌。

里尔克说:“音乐是有侵略性的,很容易变成它的俘虏。”在艺术的世界里,此言实无虚夸之嫌。

除了想象,艺术所诉诸我们感官的形式,如:文字、色彩、语言、线条、建筑、摄影、戏剧等等,好像都是凝固的,只有音乐——它随时随地是流动的,所以可以自在如水,处处留情。

现在的音响设备又好又不贵,女儿跟我合买汽车的时候,她什么都不在乎,唯独坚持要个好音响。如今,车里到处都是她的录音带,我的古典音乐,时常不知所终,最后还是得仰赖收音机。

听收音机里的音乐,像靠天赏饭,难听好听,喜不喜欢,都做不得主,人果真有“奴性”?有时,偶然听见一连串的好音乐,一天都是美的,竟比放自己现成的录音带快乐得多。

今天上班时,听到一首甚为优美的钢琴独奏,作曲者名:塞尚。一曲未了,已经到了,我迟迟不忍熄火。

下了车,我一直在想:塞尚,哪个塞尚呢?画家里头,不也有个画苹果画风景的塞尚吗?把黑键白键撩拨得有如一条印象派似的小河,惹动我欲飞的情思,我感激,我十分感激,管不了塞尚不塞尚了。

说实话,一般人欣赏的音乐,通常都是无名无姓,不是人人关心曲子的作者的。而且,越是属于大众的,似乎越要丧失姓名,想想,《结婚进行曲》是谁作的呢?《生日快乐》又是谁写的?

那些爱艺术的人,如果不能爱到忘记自己的地步,想必是不容易坚持到底的。因为大抵搞艺术的人,都希望自己与众不同;最大的不同也许是别人会腐朽,自己却可以借艺术之名而不朽。

等到连不朽亦无可信仰时,对艺术是否真爱就不难看出了;爱,就是忘记自己。真的,艺术令人忘俗;要忘记自己又何尝不是艺术呢?

从来没这么愉快地感谢过我奴性的耳朵,我在如塞尚笔触的天空下,踏着音符似的步履,向我日日不能免的生活中走去,去努力寻找……寻找“忘记”。

地狱的景观

我们从没有去过地狱,当然的。可是,百年前有一个叫班帕斯的人来到这里,竟觉得这儿便是地狱。而百年后,我们去那里旅行,一见了班帕斯地狱——BumpassHell,竟亦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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