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路边摊,高成风和我正坐在凳子上,两人都是大汗淋漓,全身湿漉漉的,我正用力拧着球衣挤汗水。
前天高成风问我今天下班要不要一起打篮球,我想着好久没运动了,活动活动下筋骨也好,所以愉快地答应了,今天上班专门带了球衣过来。
下班后我们两人饭也没吃就跑到附近的球场和其他人凑队打了起来。
高成风作为篮球特长生和分行篮球队队员,球技自然精湛,特别是那1米92的身高,在球场上占了很大优势。不过我读大学时候也算是在院队里混过,所以还是可以和高成风打得尽兴。两人从下班一直打到9点钟才离场。
“想想从毕业到现在,我都几个月没上过球场了,今天打得真爽。”我一边用手拧着球衣挤出上面的汗水一边说道。
“对我来说,打篮球是最能够让我放松的一种方式。我对篮球是真喜欢,读体校时还梦想过毕业后成为职业运动员。”高成风说着喝了一口可乐。
“那怎么不进专业球队呢?”
“没办法,现实就是那么残酷,运动员其实是很艰难的一种职业,你们可能看到MBA和CBA那些球星很风光,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还能够被很多人喜欢,最重要是身价不菲,赚钱多。但现实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很少数,更多的职业运动员生活得很苦逼的,而且想要成为职业运动员是很费钱的一件事,不是你有专长就能够实现的。首先你得花钱找教练练习,能不能找到一个好的教练是很关键的环节,然后你得有机会参加各种比赛,通过比赛成绩来展现自己,但你别以为那些有名的比赛是你想参加就能够参加的。”
高成风说着冷笑了一声:“呵呵,这里面的内幕就多了去了。”
“不会吧,这么坑。”我很感慨。
“所以说,能够进银行,每天帮人数数钱,再拿份还不错的工资,而且下班还有球打,我已经很满足了,真的,我是蛮感恩的。”高成风很真诚地说道。
这时摊主端过来一碗面条:“老板您的面条。”
高成风接过面条,拆了双一次性筷子,吃了一口面,边咀嚼边说:“这家的面条我特别喜欢,虽然只是路边摊,但是口味真的很不错。来这里工作之后,我经常下完班就到这个球场打球,打到全身都湿透然后就在这里吃上一碗面条,这种感觉,老舒服了!能够在忙碌了一天后痛痛快快打场球,然后在路边吃碗面条,喝罐饮料,打个饱嗝后再慢慢回家,我就觉得我是幸福的。”
“看来风哥你的幸福感蛮强的。”
“我不是出家人,并不清心寡欲,只是懂得知足罢了。”高成风说道。
这时摊主端过来一碗云吞:“老板您的云吞,请慢用。”
我接过云吞,先是喝了口汤,然后“啊”了一声,说道:“味道确实不错,这汤很合我口味。”
高成风嘴里塞满面条,嘴巴鼓鼓地说道:“你以后可以经常和我来这里打球啊,有个伴也不错。”
我说:“好啊,这注意不错。”
“我看你球技也不错哦。”
“以前在院队打过两年。”
“原来这样,怪不得,一看就是有功底的。”
我谦虚地说:“跟风哥比起来差远了啦。”
“我是有点身高优势而已,加上我读大学最主要就是在打球,哈哈。”
“我听林莉说你在我们行里有很多女粉丝哦,整个分行都遍布着你的崇拜者。”
听到我这样说,高成风明显流露出自豪的表情,不过嘴里却说:“额,别听她胡扯,她就喜欢开玩笑,别当真哈。”
“哈哈,空穴不来风。”我说道,这时他想起了心中的疑问,于是问:“对了,说到莉莉,玫瑰姐是不是跟她不太合得来啊?”
高成风顿了一下,接着冷笑一声说:“情敌哪有合得来的。”
“哦?难道是因为那个豹哥?”我心想应该是这个原因,不过我想了解下详情,所以还是问出了口。
“就是因为那个渣男,搞得现在玫瑰和莉莉水火不容的,有时候在支行那种气氛,那种火药味,我都受不了。”高成风语气中带着些许怒气。
我问:“这…玫瑰姐也喜欢捷豹男么?”
高成风说:“以前玫瑰和莉莉关系是很要好的,两人是特别好的闺蜜来着,可是捷豹男来了之后,就跟她们暧昧不清,最后捷豹男选择了莉莉,导致玫瑰和莉莉关系决裂。”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那她们现在两个在同一个支行,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岂不是很尴尬。”
“那也没办法,而且,以后可能矛盾会更多。行长不是说了么,要给网点增加理财经理,十有八九会把林莉拉出来的,她业务能力强,营销水平高,深得客户喜欢,行长也很赏识她,所以应该会推她出来的。到时候,玫瑰和她,可就要正面冲突了。”
我心想原来这个支行还有这样一个故事,而且这个故事还在继续发展着,不知道未来会演变成怎样,便说:“现在捷豹男每天过来接莉莉下班,玫瑰姐岂不是很尴尬。”
“说起这个吧,我就忒不爽,你说这捷豹男都跟支行两个女的有过关系了,现在还好意思成天过来接另一个下班,而且自己没有一点尴尬的感觉,真是神经病。”高成风说着喝了一口可乐,似乎是在给自己降火。
我接着问:“那个捷豹男追过玫瑰姐么,还是玫瑰姐喜欢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