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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岁时部(分)

端阳竞渡,吊屈原之溺水;重九登高,效桓景之避灾。

端阳:即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本名“端五”。《太平御览》卷31引《风土记》:“仲夏端午,端,初也。”亦名“端午”、“重五”、“重午”。端午节是我国民间传统节日。端午原是月初午日的仪式,因“五”与“午”同音,农历五月初五遂成端午节。一般认为,该节与纪念屈原有关。屈原忠而被黜,投水自尽,于是人们以吃粽子、赛龙舟等来悼念他。端午习俗有喝雄黄酒、挂香袋、吃粽子、插花和菖蒲、斗百草、驱“五毒”等。

端阳竞渡:楚国大夫屈原五月五日在汨罗江投水自尽,楚人造龙舟救他,后来传为风俗。

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屈原五月五曰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曰,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曰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

《隋书·地理志》:“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罗,土人追到洞庭不见,湖大船小,莫得济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尔鼓棹争归,竞会亭上,习以相传,为竞渡之戏。”

宋·苏轼《屈原塔》:“楚人悲屈原,千载犹未歇。精魂飘何处,父老空哽咽。至今沧江上,投饭救饥渴。遗风成竞渡,哀叫楚山裂。”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夏·竞渡》载:“屈原以五日死,楚人以舟楫拯之,谓之竞渡。又曰:五日投角黍以祭屈原,恐为蛟龙所夺,故为龙舟以逐之。”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夏·角黍》:“屈原午日投汨罗,楚人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有欧回者见三闾大夫,曰:‘君所祭物,多为蛟龙所夺,须裹以楝树叶,五彩丝缚之,可免龙患。’故后人制为角黍。一曰唐天宝中,宫中五日造粉团角食,以小角弓射之,中者方食,故曰角黍。”

屈原(公元前340——公元前278年):名平,字原,又自云名正则,字灵均,战国时楚国著名政治家、诗人,中国最早的浪漫主义诗人。辅佐楚怀王,任左徒、三闾大夫,主张举贤授能,联齐抗秦,遭到贵妃郑袖、上官大夫靳尚、公子兰的谗毁而去职。顷襄王时,被放逐,长期流浪于沅湘流域。后因楚国政治日益腐败,国势颓危,自感既无力挽救国家的危亡,自己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而投汨罗江自杀。

(子鱼注:飞舟竞渡是端五节中的一个传统性习俗,这种习俗主要流传在江南地区。这一天,人们划着一种叫飞凫的轻船,分作水军、水马两种,展开竞赛。当地的官员及百姓都站在水边观看。关于这种习俗的来源,有四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屈原于五月五日投汩罗江,百姓并舟以救。一种说法是伍子胥自刎后,被吴王沉尸江中,后被奉为神,每年五月五日,百姓划船于江中迎伍君之神。再一种说法是端五竞渡起于越王勾践。还有一种说法说端午竞渡起源于远古传说中的虞舜时期。不论哪种说法,都说明端五竞渡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性习俗。

食粽子的习俗同竞渡习俗一样为人们熟悉,它的起源也有和竞渡相同的一个传说。据《续齐谐记》记载:屈原五月五日投汩罗江死后,楚国人为纪念他,每至此日便用竹筒盛米投入江中祭祀他。至西汉时,有个叫欧回的人在江边遇见一个人,自称三闾大夫,告诉他,百姓每年投入江中之米,都被江中蛟龙所窃。今后再投,可用苦栋子树叶将竹筒塞住,然后再系上五彩丝。蛟龙很怕这两样东西,以后就不敢窃取了。魏晋南北朝时,江南地区的粽子有的用五色丝捆扎,有的上边还有栋树叶,据说是由此而来。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种粽子,用茭白的叶子裹上粘米、粟米、枣,然后煮熟。因其形状有楞角,又称“角黍”,可见与今天我们所吃的粽子形状相似。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

(子鱼注:楚怀王死后,楚顷襄王即位,他昏庸无能,偏信小人。楚大夫屈原,力劝楚顷襄王搜罗人才,远离小人,鼓励将士,操练兵马,为国家和怀王报仇雪耻。可是他这种劝告让尹子兰和靳尚等人仇视。他们对楚顷襄王说:“屈原他老说大王忘了秦国的仇是不孝;大臣们不主张抗秦,就是不忠。”楚顷襄王听了大怒,把屈原革了职,放逐到湘南去。屈原的一颗爱国之心却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万念俱灰地走在汨罗江畔。有一天,屈原在江边遇见渔父。渔父对屈原说:“您不是楚国的大夫吗,怎么会弄到这等地步呢?”屈原说:“许多人都是肮脏的,只有我是个干净人;许多人都喝醉了,只有我还醒着,所以我被赶到这儿来了。”渔父不以为然地说:“既然您觉得别人都是肮脏的,就不该自命清高;既然别人喝醉了,那么您何必独自清醒呢!”屈原反对说:“我宁愿跳进江心,填到鱼肚子里去,也不能拿自己干净的身子跳到污泥里,去染得一身脏。”公元前278年五月初五那天,屈原心怀爱国忧愤,抱着一块大石头,跳进汨罗江里自杀了。)

重九:即重阳节,我国民间传统节日。《易经》将“九”定为阳数,两九相重,故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重阳时节,秋高气爽,风清月洁,故有登高望远、赏菊赋诗、喝菊花酒、插茱萸等习俗。

《临海记》:“郡北四十里有湖山,形平正,可容数百人坐。民俗极重九日,每菊酒之辰,宴会于此山者,常至三四百人。”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重阳》曰:“九为阳数,其日与月并应,故曰重阳。汉宫人贾佩兰九日食饵,饮菊花酒,长寿。”

重九登高:即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续齐谐记》载,东汉时,汝南人桓景随从费长房学习方术多年。有一天,费长房对他说:“九月九****家将有灾难降临。你赶快回去,叫家人每人做绛囊盛上茱萸,系在臂上,登高处饮菊花酒,此祸可消。”桓景照此话去做,全家上山。晚上回来时,见家中牲畜全部死亡。从此,重阳登高佩茱萸囊饮菊酒以避邪的习俗至魏晋南北朝及以后一直被沿袭下来。

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汝南桓景随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曰:‘九月九曰,汝家中当有灾。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绛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除。’景如言,齐家登山。夕还,见鸡犬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九曰登高饮酒,妇人带茱萸囊,盖始于此。”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登高》:“费长房语桓景曰:‘九月九日,汝家有大灾,急作绛袋,盛茱萸系臂上,登高山,饮菊花酒,此祸可消。’景如其言,举家登山。至夕还,鸡犬皆暴死。长房曰:‘代之矣。’今人登高,本此。”

(子鱼注:相传费房长对桓景说,九月九****家中有大灾,赶紧准备一个深红色的袋子,里面放上茱萸,然后系在胳膊上,登高山,喝菊花酒,大祸才可能消解。桓景听从了费房长的劝告,带着全家登山。到了傍晚返回家中,鸡犬全部暴死,费房长说:你的灾难已经被它们代替了。今天人们登高原因,就是因为沿袭此风俗。

古代另有“小重阳”一说,《岁时广记》卷三五引《岁时杂记》:“都城士庶,多于重九后一日再集宴赏,号小重阳。”李白有一首《九月十日即事》:“昨日登高罢,今朝更举殇。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意思是:昨天刚刚登山宴饮,今日又举起了酒杯。菊花为什么这么受苦,横遭两个重阳的采折之罪。)

五戊鸡豚宴社,处处饮治聋之酒;七夕牛女渡河,家家穿乞巧之针。

五戊:指春社和秋社。即春天和秋天祭祀土地神的活动和节日。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春·社无定期》载:“一云春分后戊日为春社,秋分后戊日为秋社。春社燕来,秋社燕去。一云立春、立秋后第五戊为社日。”

(子鱼注:魏晋南北朝时社日在时间上极不确定。一般地说,一年中有两个社日,分别在春秋两季,即所谓春祈秋报。但北齐却是4个社日。《通典·礼典》载:“北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牢祭焉。”同书在记东晋时又说:“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可见社日在魏晋南北朝时,有时是两个,有时是3个甚至4个。

社日所祭之神,一为社,二为稷。《孝经纬》说:“社,土地之主也,土地阔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稷,五谷之长也,谷众不可遍祭,故立稷神以祭之。”人类因土以安身,靠粮以立命,土地和粮食是人们生存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正因为如此,社日祭神就成为上至国君下至庶民都进行的活动。先秦时的情景,与魏晋南北朝时虽有很大不同,但朝廷百姓皆祭社这点是相同的。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

(子鱼注:秋社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古人在八月份祭祀社神(土地神),感谢它带给人们的丰收。祭祀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举行。《岁时广记》载,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这时秋收已结束,民间与朝廷都要举行祭祀的活动。朝廷要祭祀社稷坛。《梦梁录》卷四记:“秋社日,朝廷及州县差官祭社稷坛,盖春祈而秋报也。”《宋史·礼志》卷九十八记:“春秋二社及腊前一日祭太社、太稷。免牲、玉,权用酒脯,仍依方色奠币。”农村社日庆祝十分隆重,社日有“社会”,会后有聚餐。“社会”有祭神及各种庆祝活动。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宋辽金夏习俗》)

鸡豚:鸡肉和猪肉,泛指肉类。

《孟子·齐桓晋文之事》:“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宋·陆游《游山西村》:“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治聋之酒:相传五戊这天的酒喝了可以治疗耳聋。

《石林诗话》:“世言,社日饮酒治耳聋。”

五代·李涛《春社从李求酒》诗:“社公今日没心情,为乞治聋酒一瓶。”

七夕:即七月七日,相传这天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

西汉·刘安《淮南子》:“七月七夕,乌鹊填河成桥,以渡织女,谓与牛郎相会也。”

唐·杜甫《牵牛织女》:“牵牛出河西,织女处其东。万古永相望,七夕谁见同。”

唐·孟郊《七夕》:“河边织女星,河畔牵牛郎。未得渡清浅,相对遥相望。”

(子鱼注:相传七月七日晚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的传说,最迟在汉代就已流传。至魏晋南北朝时,这个传说又有所发展。晋傅玄《拟天问》说:“七月七日,牵牛、织女会天河。”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说:“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子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已被召,不得停,与尔别矣。’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去当何还?’答曰:‘织女暂诣牵牛。吾复三年当还。’明日失武丁。至今云织女嫁牵牛。”从上述两个记载看,有关牛郎织女的传说,至魏晋南北朝时已经发展成七月七天河相会,织女嫁牵牛的神话故事了。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

乞巧:我国民间传统节日。又称少女节或七夕。相传,天河东岸的织女嫁给河西的牛郎后,云锦织作稍慢,天帝大怒,将织女逐回,只许两人每年农历七月初七夜晚在鹊鸟搭成的桥上相会。或说:天上的织女嫁给了地上的牛郎,王母娘娘将织女抓回天庭,只许两人一年一度鹊桥相会。每年七月初七晚上,妇女们趁织女与牛郎团圆之际,摆设香案,穿针引线,向她乞求织布绣花的技巧。在葡萄架下,静听牛郎织女的谈话,也是七月七的一大趣事。

(子鱼注:乞巧节,又称七夕节、少女节、双七节等,是我国传统节日之一。它来源于人们对天体星辰的崇拜,其节日文化属万物有灵和自然崇拜的文化范畴。在乞巧节的各种节日文化活动中,不仅带有祭祀牛郎织女的拜礼之意,同时妇女们还乞求智巧诸事,并预卜自己未来的命运。七夕时观牛郎织女相会,并穿针乞巧在民间各地颇为盛行,各式各样的乞巧活动也很多。早在宋代时就已时兴的乞巧与供奉摩喉罗的习尚直到明代仍很盛行,并赋予新的特色。则《西湖游览志余·熙朝乐事》云:“七夕,人家盛设瓜果酒肴于庭心或楼台之上,谈织女渡河事。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或以小盆盛蜘蛛,次早观其结网疏密,以为得巧多寡。市中以土木雕塑孩儿,衣以彩服而卖之,号为‘摩喉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帝京景物略》中记载的七月七日中午丢巧针的风俗较有新意。该书《春场》条载:“七月七日之午丢巧针,妇女曝盎水日中,顷之,水膜生面,绣针投之则浮。则看水底针影,有成云物、花头、鸟兽影者,有成鞋及剪刀、水茄影者,谓乞得巧。其影粗如槌,细如丝,直如轴蜡,此拙征矣。妇或叹,女有泣者。”这些民间广为流传的各种有趣的乞巧活动,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广大妇女对自己的生活的纯挚美好的追求。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

(子鱼注:乞巧主要是妇女的活动。中国封建社会,工针绣为女子的一大美德,因此女人们愿借神的力量使自己有一双灵巧之手。守夜则有更多的男子参加。七夕之夜,月朗风清,一家人坐在月下,女子乞巧,男子乞福,也别有一番节日情趣。)

(子鱼注:还记得在我小时候,七夕那天村里的老人们说晚上只要悄悄躲在黄瓜豆角架下就能听见织女坐在那里哭。当时还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吃过晚饭就自己偷偷跑到村子西边的菜园子里躲了起来,一躲就是大半天,始终不见织女出来。第二天我问:“我躲了那么久怎么没听见织女哭?”老人说:“那你听见啥了?”我说:“我就听见蚊子叫了。”老人哈哈大笑,说:“那不就是织女在哭嘛!”我顿时明白了过来,我说怎么今天胳膊上的疙瘩格外多呢。)

西汉·刘歆《西京杂记·七夕穿针开襟楼》载:“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俱以习之。”

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七夕之夜,“妇人结彩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鍮石为针,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

唐·崔颢《七夕》:“长安城中月如练,家家此夜持针线。”

唐·祖咏《七夕》:“向月穿针易,临风整线难。不知谁得巧,明旦试相看。”

北宋·钱惟演《戊申年七夕》:“欲闻天语犹嫌远,更结三层乞巧楼。”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乞巧》:“唐玄宗以七夕牛女相会,命宫中作高台,陈瓜果于上。宫人暗中以七孔针引彩线穿之,以乞天巧,穿过者以为得巧。又以蜘蛛纳小金盒中,至晓,开视蛛丝之稀密,又为得巧之多寡。”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得金梭》:“蔡州丁氏女精于女工,每七夕祷以酒果,忽见流星坠筵中。明日,瓜上得金梭。自是巧思益进。”

宋·杨璞《七夕》:“未会牵牛意如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年年乞与人间巧,不知人间巧已多。”

中秋月朗,明皇亲游于月殿;九日风高,孟嘉帽落于龙山。

明皇:即唐玄宗李隆基。

游于月殿:唐玄宗中秋赏月,天师申元之有道术,将手杖化为桥,引玄宗到月宫游玩,玄宗觉得月宫的音乐很好听,回来后就凭记忆谱写了一首《霓裳羽衣曲》。

《太平广记·神仙二十二·罗公远》:“罗公远,本鄂州人也..。开元中,中秋望夜,时玄宗于宫中玩月。公远奏曰:‘陛下莫要至月中看否?’乃取拄杖,向空掷之,化为大桥,其色如银,请玄宗同登。约行数十里,精光夺目,寒色侵人,遂至大城阙。公远曰:‘此月宫也。’见仙女数百,皆素练宽衣,舞于广庭。玄宗问曰:‘此何曲也?’曰:‘《霓裳羽衣》也。’玄宗密记其声调,遂回,却顾其桥,随步而灭。且召伶官,依其声调作《霓裳羽衣曲》。”

《逸史》:“罗公远天宝初侍玄宗,八月十五日夜,宫中玩月,曰:‘陛下能从臣月中游乎?’乃取一枝桂,向空掷之,化为一桥,其色如银。请上同登,约行数十里,遂至大城阙。公远曰:‘此月宫也。’有仙女数百,素练宽衣,舞于广庭。上前问曰:‘此何曲也?’曰:‘《霓裳羽衣》也。’上密记其声调,遂回桥,却顾,随步而灭。旦谕伶官,象其声调,作《霓裳羽衣曲》。”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游月宫》:“开元二年八月十五夜,明皇与天师申元之游月宫,及至,见大府,榜曰“广寒清虚之府”,翠色冷光相射,极寒,不可少留。前见素娥十余人,皆皓衣,乘白鸾,笑舞于广寒大桂树之下,音乐清丽。明皇制《霓裳羽衣曲》以记之。一说叶静能,一说罗公远,事凡三见。”

九日:即九月九日重阳节。九月九日又称“重阳”。古人认为“九”为阳数,此日日月都为九,故有此称。重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一个比较隆重的节日,此节习俗,既反映历史传统,又体现时代特色,既有官方的庆典,又有民间的活动。

孟嘉:晋代人,桓温的参军。

落帽:重阳节那天,孟嘉随桓温登龙山,帽子被风吹落却没有感觉到,桓温教人不要告诉他,良久才让人还给他,并命孙盛属文嘲笑了他一番。

《晋书·孟嘉传》:“孟嘉字万年,江夏鄳人,吴司空宗曾孙也..。后为征西将军桓温参军,温甚重之。九月九日,温燕龙山,僚佐毕集。时佐吏并著戎服,有风至,吹孟嘉帽堕落,嘉不之觉。温使左右勿言,欲观其举止。嘉良久如厕,温令取还之,命孙盛作文嘲嘉,著嘉坐处。嘉还见,即答之,其文甚美,四座嗟叹。”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秋·落帽》载:“孟嘉为桓温参军,重九日宴姑孰龙山,风吃落帽。温敕左右勿言,良久取之还,令孙盛作文嘲之。”

秦人岁终祭神曰腊,故至今以十二月为腊;始皇当年御讳曰政,故至今读正月为征。

腊:祭名,古代十二月对众神的一种祭祀。夏朝称“清祀”,殷朝称“嘉平”,周朝称“大蜡”,也称“腊”,始皇改称“嘉平”,汉朝又改称“腊”。腊祭过后,就进入新岁。古人对“腊”有两种解释,一云“腊”的意思是猎,猎取禽兽,祭祀祖先。一云“腊”的意思是接,新岁、旧岁交替之际,广祭百神以报功。后来就称十二月为腊月。

西汉·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

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集解太原真人茅盈内纪曰:‘始皇三十一年九月庚子,盈曾祖父濛,乃於华山之中,乘云驾龙,白日升天。先是其邑谣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驾龙上升入泰清,时下玄洲戏赤城,继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学之腊嘉平”。始皇闻谣歌而问其故,父老具对此仙人之谣歌,劝帝求长生之术。於是始皇欣然,乃有寻仙之志,因改腊曰“嘉平”。”

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广雅曰:‘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腊”,秦更曰“嘉平”。’”

(子鱼注:腊月还有一个“腊日节”。腊日节是我国民间传统节日。这是古代岁末祭祀祖先、祭拜众神、庆祝丰收的节日。腊日通常在每年的腊月举行,南北朝时腊日已固定在农历十二月初八。有吃赤豆粥、祭拜祖先等习俗。佛教的腊八粥后也渗入腊日习俗。)

(子鱼注:腊日是中国古老的节日之一,据《风俗通义》记载,夏朝称腊日为清祀,殷商称其为嘉平,周朝则称为大蜡,可见其历史渊源之久远。

腊日是一年中的大祭之日,祭祀的对象是先祖和百神。东汉时,韩卓的家奴于腊日窃食祭其先人,被抓住。韩卓很赏识其孝心,当即命人将其释放。为祭先人,奴仆冒险去窃,主人却给以宽宥,可见当时人们对腊日祭先人的重视。

腊日又是家人团聚的日子。三国时,王朗十分推崇华歆。华歆腊日招集家人子侄宴饮,王朗亦效仿。晋时有个隐士名范乔,腊日前夕,同乡之人盗伐其树。有人将盗者告诉范乔。范乔装作不知,盗树者闻知反大觉惭愧,便承认是自己所为。范乔不但不怪罪,反而安慰他说:“你节日伐树取柴,是要与父母团聚欢娱,有什么可惭愧的?”

腊日逐除也是一项传统习俗,直到两晋时仍被沿袭。南北朝时,民间的逐除被定在十二月初八。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十二月八日为腊日。谚语:‘腊鼓鸣,春草生。’村人并击细腰鼓、戴胡公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沐浴转除罪障。”这是关于腊八节的较早的文献记载。

——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

正月:也称端月。

秦始皇姓赢名政,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始皇以正月旦生於赵,因为政,後以始皇讳,故音征。”

唐·司马贞《索隐》曰:“秦二世三年正月,以避秦始皇讳,改名端月,至汉始易。”

东方之神曰太皞,乘震而司春,甲乙属木,木则旺于春,其色青,故春帝曰青帝;南方之神曰祝融,居离而司夏,丙丁属火,火则旺于夏,其色赤,故夏帝曰赤帝;西方之神曰蓐收,当兑而司秋,庚辛属金,金则旺于秋,其色白,故秋帝曰白帝;北方之神曰玄冥,乘坎而司冬,壬癸属水,水则旺于冬,其色黑,故冬帝曰黑帝;中央戊己属土,其色黄,故中央帝曰黄帝。

“东方..黄帝”:古代,人们用阴阳五行解释季节和方位,将金木水火土“五行”、东西南北中“五方”、青赤白黑黄“五色”、宫商角徵羽“五音”及春夏秋冬四季相配,又和八卦及天干相对应。

春,东方,天干中的甲乙,颜色中的青色,八卦中的震位,属木。夏,南方,天干中的丙丁,颜色中的赤色,八卦中的离位,属火。秋,西方,天干中的庚辛,颜色中的白色,八卦中的兑位,属金。冬,北方,天干中的壬癸,颜色中的黑色,八卦中的坎位,属水。中央,天干中的戊己,颜色中的黄色,属土。

八卦:乾、坤、坎、离、震、兑、巽、艮,代表的自然元素分别是天、地、水、火、雷、泽、风、山,代表的方位分别是西北、西南、北、南、东、西、东南、东北。(子鱼注:此八卦代表的方位出于周文王按伏羲八卦演绎出的后天八卦。伏羲按照河图洛书画先天八卦,乾、坤、坎、离、震、兑、巽、艮,代表的方位分别是北、南、东、西、西南、西北、东北、东南。)

西汉·刘安《淮南子·天文训》:“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即木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即火星,因其荧荧像火,隐现不定,令人迷惑,所以叫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徽,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金星,即太白金星,朝见东方,曰启明;夕见西方,曰长庚。】,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即北极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日壬癸。”

明·张岱《夜航船·天文部·时令·五星分旺》中描述:“东方乘震而司春,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其日甲乙。甲乙属木,水旺于春,其色青,故春曰青帝。西方当兑而司秋,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其日庚辛。庚辛属金,金旺于秋,其色白,故秋曰白帝。北方乘坎而司冬,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其日壬癸。壬癸属水,水旺于冬,其色黑,故冬曰黑帝。中央属土,黄帝乘权,其日为戊己。戊己属土,土旺于四时,其色黄。”

(子鱼注:殷、西周国家统一,只有“天”、“天皇”、“天帝”,而没有各据一方的“五帝”。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产生巨大变革,学术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各派学者著书立说,以供统治者采纳。其中,阴阳五行说对秦汉时期的五帝崇拜产生了重大影响。

阴阳五行学说的创立者是战国中后期齐国人邹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邹衍“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邹衍讲的“五德”,即《尚书·洪范》中讲的水、火、木、金、土五种元素,也称“五行”。邹衍利用天人感应和天道循环论的观点,对《洪范》的五行说进行改造,创立了“五德终始说”。

成为邹衍阴阳五行说特色的是,他把阴阳五行主要用于解说朝代的发展,认为人类历史都是按照五行相胜的次序分为五个大的环节的无限循环的过程;历代帝王政权的交替就是按照五行相胜的公式周而复始地循环的,即“五德从所不胜,土德后,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在齐、梁、燕等国大受欢迎,因为这些封建诸侯都希望上天按照“五德终始”的循环次序使他们得到新的机会,像过去的圣王一样建立统一的王朝。

战国末年有人把当时的天文历法学说与阴阳五行思想相比附,认为春夏秋冬和东西南北的方位都与阴阳五行相关。《吕氏春秋·十二纪》即以春夏秋冬与四帝、四神、四德、四方等相配,配合的程序如下:春,其帝太皞【木德之帝】,其神句芒【木官之神】,其虫鳞,其音角【角,木也,位于东方】,其数八【五行之数为五,木第三,故数序为八】。

夏,其帝炎帝【火德之帝】,其神祝融【火官之神】,其虫羽,其音徵【徵,火也,位于南方】,其数七。

秋,其帝少皞【金德之帝】,其神蓐收【金神】,其虫毛,其音商【商,金也,在西方】,其数九。

冬,其帝颛顼【水德之帝】,其神玄冥【水神】,其虫介,其音羽【羽,水也,位在北方】,其数六。

可见,在关于天的神化方面,除了一般所说的“天”、“天皇”、“天帝”以外,还认为在天的四方有四个帝,这四个帝原来都是人间的“圣王”,都曾以五行中的一“行”【德】作为天命所归的标志而进行统治,死后成为主管四方、四时和五帝之神。十二纪的五帝是:黄帝居中,具土德;太皞居东方,具木德,主春,因木为青色,亦称青帝;炎帝居南方,具火德,主夏,因火为赤色,亦称赤帝;少皞居西方,具金德,主秋,因金为白色,亦称白帝;颛顼居北方,具水德,主冬,因水为黑色,亦称黑帝。——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

(子鱼注:“阴阳”思想主要来自于《易经》,“五行”学说来自于《尚书·洪范》。战国末年的邹衍将阴阳消长和水、火、木、金、土五行相生相胜的观点与帝王朝代的兴废递嬗相附会,创立了“五德终始说”。所谓“相生”,就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所谓“相胜”或“相克”,就是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邹衍将这种自然观运用来解释人类社会历史的变化,赋以五行以道德的属性,叫做“五德”,即水德、火德、木德、金德、土德。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按照“五行相胜”的循环顺序进行的。邹衍说:“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吕氏春秋·应同》记载了邹衍这一观点:“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详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螟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某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盛。’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火,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这里明确说明,五德是根据天现祥瑞决定的,“五德终始说”也就是“天意”。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用了邹衍“五德终始说”,“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今方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则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秦始皇得水德是根据“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以其水德之瑞”。就是说得水德的秦,取代得火德的周,是符合天意的。汉高祖刘邦灭秦而建汉,自以为是直接承周而得水德,到文帝时张苍等人根据五行相克说提出反对意见。直到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才由水德改为土德。

西汉时期董仲舒对五行的顺序重新安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比相生而间相胜”的主张,赋予五行以方位、时节和道德伦常的意义。董仲舒规定的五行分布的位置、相应的时节、职司、德性及例官分别是:木:“木居左”,“木居东方而主春气”,“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召公是也”。火:“火居前”,“火居南方而主夏气”,“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马尚智”,“周公是也”。土:“土居中央,兼及四时”。“中央者土,君官也,司营尚信”,“太公是也”。金:“金居右”,“金居西方而主秋气”,“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义”,“子胥是也”。水:“水居后”,“水居北方而主冬气”,“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司寇尚礼”,“孔子是也”。

所谓“比相生”,就是按木、火、土、金、水顺序比邻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其父子也”。所谓“间相胜”,就是按木、火、土、金、水顺序间隔相胜,即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

董仲舒赋予五行道德属胜,以证明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而《淮南子·天文训》则正式神化五行,把五行与五方、五帝、五佐、五执、五治、五星(神)、五兽、五音、五日(天干)相应搭配起来,即:“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木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治夏,其神为营惑【火星】,其兽朱鸟,其音徵,其日丙丁。中央,土地,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判四方,其神为镇星【土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皞,其佐蓐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金星】,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水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日壬癸。”

邹衍首创的“五德终始说”,发展到秦汉时期,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运转系统,其神秘的色彩更加浓厚,就其本质来说是为改朝换代,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服务的。王莽、刘秀也利用它为夺取政权寻求根据。但总的说来,五德说在秦汉期间曾兴盛一时,以后逐渐消弱。代之而起的是天人感应说以及谶纬神学。——摘自史仲文、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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