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虎落平阳被犬欺
小精灵很快便将消息带到了仙界天宫。
大祭司弘树嘴角轻勾,说:
“那几个凡人想去七段鬼域?真是可笑!”
小精灵扑扇着小翅膀,说:
“主人,他们要去找越之南大师,那个叫柳絮的姑娘中了蛊毒。”
弘树更是觉得可笑了,言语中充满轻蔑,道:
“不过区区的蛊毒,就妄想去求访越之南,看来水月宫那位下手不轻啊。”
“那我们怎么办呢?”小精灵问。
“哼,你别轻举妄动,我倒是要去会会,那神秘的蛊术了。”
弘树殷弘的嘴角勾起邪魅的微笑......
妖界。罗沙刚从妖殿巡逻完,回到自己的府邸,却发现四周寂静无声,空中弥漫着危险的味道。
突然,眼前的大厅逐渐变淡,视野内所见之物都变得模糊。罗沙沉眸,眼底出现一抹明亮的紫色,盯着眼前人。罗沙迅速挥起玉珠鞭,宛如张牙舞爪的藤蔓般缠住那人的脖颈,将其拧断。
身后响起脚步声,罗沙侧首,只见紫魅面无表情向她走来,看着那个死去的“自己”,轻轻皱眉,幻术便消失了,包括那场死亡的幻象。
紫魅是有些失望的,作为一个历经沧桑的母亲,她说道:
“你当真如此恨我?非得置我于死地!”
“杀你的场景我曾想过无数回,都比不上你死的那一刻。”罗沙冷漠的嗓音传来。
紫魅似是叹息,若不是罗沙的法力不够,只怕自己早已死了。紫魅说:
“我该怎么做,你才会原谅我?梅珞,当年我抛下你是有苦衷的!”
“我不想知道你的苦衷!你若是有本事让父亲活过来,让魔界恢复原状,我倒是可以考虑原谅。但你,做不到!”
“魔界不是我毁的!”紫魅辩解,“你还不知道吧,你有个弟弟。”
罗沙抬眸冷眼看向她,全然不信,道:
“不可能!”
她从来都没听说过,自己还有个弟弟的,何况魔王灏,根本就不爱紫魅。
“你还记得灏带回来的白衣女子吗?那女人勾引灏,却与修罗勾结,陷害我!她诞下了灏的儿子,不过被我抱走了,我不甘心!我将她的孩子在从山上摔下,粉身碎骨了,而且就在她面前!因为我要给她教训,勾引灏,毁了我的教训!”紫魅阴狠说道。
罗沙心里是震惊的,不过她明白,这就是紫魅,只有她能做出来。
“后来呢?你杀了那个女人?”
紫魅冷眉,说:
“不,她被一团红色的东西带走了。产后身体极其虚弱,只怕是快没命了,可惜我不能亲手杀她!”
“那个女人是谁?”
“丁婉辞。我调查过,不过是人间一风尘女子罢了,出身下贱,倒是会找地方躲,这么多年都查不到消息。”
罗沙眼里闪过一抹阴鸷,说:
“看来你是真不知道啊,丁婉辞,不就是水月宫的宫主吗?”
紫魅了然,难怪一直寻不到踪迹,紫魅说:
“好女儿,跟娘一起走吧,离开妖界。我们可以夺回魔界,重新构建一个属于我们的魔界!”
不等罗沙开口,门外响起敲门声,一女婢说道:
“护法,翩红护法和蕊护法求见。”
“让她们进来。”罗沙吩咐。
紫魅早已没了踪迹,罗沙拉开门,翩红立马就进来了,蕊一直尾随。
“找我有事?”罗沙问。
翩红扬起一阵笑意,说:
“罗沙护法,不,罗沙,从今日起,你不再是三罗刹之首。妖后有令,从此这管理妖兵的事不再是你一家独大,也得问问我们二人意见了。罗沙,你听清了吗?”
翩红眼里是抑制不住的傲慢,心里无比欣喜:罗沙,你也有今天!
罗沙面无表情,淡淡说道:
“我知道了。”
翩红在她脸上看不到挫败,不禁心生怒意,忽而又缓慢靠近她,凑在她耳边说:
“听说,你一直在暗中追查安宁镇被毁的线索,还在找那个叫水落的男子,是你的情郎吗?”
罗沙的脸随着她的话而变沉,右手已准确地掐住了她的脖子,翩红不但没反抗,嘴角更是勾起了笑意。一旁的蕊迅速出手,一根白色羽毛的尖端对准了罗沙的颈部。
罗沙眼中的阴狠与怒意迅速消散,对翩红警告道:
“你最好别惹怒我,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下场!”
翩红装作听不懂的模样,换上一副委屈的表情,楚楚可怜道:
“你真是冤枉我了,我听说你在找人,碰巧我知道些线索,所以想来告诉你,可我万万没想到......”
她没有说下去,只是丹凤眼盯着罗沙,罗沙收回手,同时,蕊收回羽毛。翩红对蕊说:
“蕊护法,我有些事想单独跟罗沙护法说。”
蕊颔首,离开,这个从未说过一句话的女孩渐渐离开了她们的视线。
翩红四处扫了眼,说:
“罗护法不请我坐坐吗?”
“有话快说!”
翩红笑了,说道:
“你可知道那水落是神界中人,自然属性,属水。”
罗沙心里沉了,冷声问:
“你到底想说什么?”
翩红无奈摇摇头,说:
“安宁镇的那些人都是被修罗中人所杀,确切说是修罗涧内的人所屠,包括那个水落。”
罗沙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惊讶,问:
“你如何得知这些事?”
“你若是答应日后在妖界听我指挥,不忤逆我的意愿,我可以将那个人抓来给你审讯。”
罗沙心里似乎猜到了是谁,翩红勾起红唇一笑:
“没错。就是那个唯一活下来的,青兰。”
罗沙看着她,眼里全是复杂的神色,这个翩红什么时候本事这么大了,连这些都知道,她身后定有人相助。
“行事听你指挥也行,反正在这妖界,我也只不过算个外人,不该一手遮天,阻碍了你的登天路。”罗沙冷冷说道。
“哈哈哈,罗护法,一定要守信用哦。”
罗沙沉默,心里却有了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