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到漳水,我都想要回到文中看看,尽管那不是我所熟悉的校园,但在那学校的对面,依旧有我所想念的人。
自从凌枫离开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过要跟他在一起,我知道,他的血液中有着不安定的因子,安逸的久了,就会不自觉的躁动。但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着他,这一点,我心中从不否认。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形容。就好像你以前有一只很可爱的鸽子,那只鸽子每天都在你的身边粘着你,不时地会用头蹭你的脸,从来都不会飞出太远。但是有一天,这只鸽子飞走了,你担心,你着急,你歇斯底里,还是没有鸽子的消息。
有一天,鸽子又出现在你眼前,但是你发现鸽子其实根本就不是鸽子,只是你以前没有看清而已,那是一只雄鹰,是一只敢于振翅翱翔的雄鹰。鹰还是那么的粘你,不时地还会用头来蹭你,但是这时的你,心底已经开始知道,一只血液中有风的猛禽,注定不会有安定的一生。你知道,只要他想,你随时都会还他自由。而你虽然喜欢那只鹰,但切实需要的,只是一只愿意跟你宅在一起的鸽子。
自从认识他,我的生命,便刻上了永远的痕迹。但是,我所能怀念的,也仅仅就这样而已,我也不会因为这个,而荒废了一生。毕竟每个人都是自热的个体,他是他,而你,也永远只是你。
认识陈振,是在我工作的那家酒店里。
他一开始就对我很好。有一天,他问我他可不可以追我,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但在外人看来,我们已经开始了恋爱。
他的肩膀没有凌枫的结实,但靠在上面,能给我更多的安全感,他的笑,和凌枫读书的那时候很像,干净而又阳光。每天看看他的笑脸,化解了我多年不曾消逝的戾气。我感到自己多了一丝的温婉,少了很多地不安和伤感。
我喜欢在上班时,看着他笑着对每一位顾客和职员。小诺曾经问我她是不是有点傻?我说可能是吧,但这样正好,缺乏安全感,是女人的天性,如此我也可以省点心,不用担心他会在我不经意间,离我而远去。
我需要一个可以守护的家庭,而不是一份飘渺的爱情,尽管那是我一生最喜欢的人,没有血缘关系,但曾经最亲的人。
婚礼上,我见到了他曾经跟我说起过的那个女孩,叫一一的女孩。
和他一样的锋芒,和他一样的感伤。冰冷的脸上,不羁的模样,我知道她一定有着和凌枫一般的坚强。
我那时想,这大概就叫做绝配吧。如果今天不是我的婚礼,如果今天的我,还是誓死要当凌枫下半生的伴侣。那我也一定会发出“既生亮何生瑜”的感慨。
以前我记得也有许多人说我跟凌枫很配,但是直到我见到一一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两个人的相般配,可以到忽略外表,直指心灵的程度。他举杯像我祝福,我在他眼中看到了许多难懂的东西,但我不想再去思索,那里有什么意义。我也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祝福,你一定要幸福。
你要知道,要有多幸运,才会遇到一个和你如此般配,又如此爱你的人。
……
每一次要回北京,我都喜欢让成慕送我去机场。每次在临走前,都会大喊一声:我一定要回到漳水,然后再也不会出去,就在这破旧的小城,和你们永远生活在一起……每一次都是这样,但每一次来了,我还是不得不走,暂时,我还没有安定的待在这里,不再出去的理由。但是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和我的丈夫,孩子,一起回到这里,指着那些不再年轻的人,讲述我们曾经的青春。
我去找过小诺一次,她不愿意告诉我她和成慕之间的事,只是一味地跟我说,是她对不起成慕。我知道,他们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我把她的号码给了成慕,希望能够挽回点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有挽回。她也不愿意回家,只是想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找寻一下真正的自己。
不管未来的一切如何,我只希望,当我有一天真的回到漳水,不再外出谋生的时候,我可以每天都见到那些在我的青春里,抹不去的人。那时的我们,不知会怎样评价我们那段最辉煌的年华,还有那些最铭心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