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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柔软的方寸

大概在零七年的时候,因为一件不算多光彩的事。在我手上多了一道疤时,我的生命中也出现了杨哥这样的姑娘。

那时候,我妈去了北京常住,照顾刚生下女儿的小姨。不出意外那段时间是我童年里最野最疯狂的日子。大部分家庭里,都是母亲教你如何生存,父亲教你如何生活。我家也不例外。没了我妈的约束,与吹饱气突然又被放掉的气球无差。到处抓不住我的身影。而我爸又是个对于带孩子两眼一摸瞎的男人,除了事后的一两句马后屁什么也不会。这导致我在身体上多出许多伤疤的同时,学习成绩也开始再也爬不起来。

如果记忆没什么差错的话,应该是在端午节的假期。我们一帮同学约在一起,在杨哥家小区的大院里,玩些抓人与逃跑、捉迷藏的游戏。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杨哥,留着西瓜头,个子不太高,像是樱桃小丸子一样,有点可爱。似乎在这之后的很多年,她一直都是这样的模样。

我们开始有些冒险地,顺着墙上凹凸不平的水泥,翻上了一个柴间的平顶。在那时候,因为如何下去,我们产生了些分歧。胆子小的,说要按上来的路线再爬下去。胆子大点的,说要沿着水管,抱着滑下去。胆子足够大的,说直接这么跳下去。

最终,杨哥与几位女孩子一起,顺着原路爬下了平顶。而我,随着那批胆子大些的男孩,抱着水管滑下去。事实上,我经常为了这一举动后悔,或许当时我就该娘炮一些认怂。跟着女孩子走,就不会在手上留下这样丑陋的伤疤。

当我从水管上滑下来的时候,水管的锈迹足够锋利,与我一起掉下来的是我手上的一片肉。当时我没有想太多,甚至也没有痛到哭泣,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太痛而麻痹了神经。我以为不过就是被划破了一层皮,贴个创可贴就没什么大碍。直到我被我手上露出来的一块白骨吓到,我才明白,这次玩得有点大了。

杨哥显然要比我早一步看到我手上掉下来的肉,和肉里那层骨头。所以她比我要慌张得多,我试着喊了她一声,她的表情仍然呆滞。

“快拿纸给我啊。”

手臂上的血越流越多,已经顺着手臂滴在了地上。如果我再不采取些措施,说不定我这手以后也再没知觉了。

杨哥这才反应过来,不仅从家里带来了纸,还带来了能救我命的大人。

那是杨哥的妈妈。

“黑里天,怎么搞成这个样子,伢仔你把你爸爸电话给我。”

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像其他家里教的小孩那样,能清楚地背出父母的电话号码。以便像现在这样的时候,能快点联系上父母。

事实上,直到杨哥妈妈把我送到家,我爸仍然在麻将馆里不问世事。

幸运的是,大姨在家。

大姨看起来似乎比我还要痛上几分,在看见我的手臂上全是血之后,眼泪流的快比血流得更快。奇怪的是,在这之前,我没流下过眼泪。即使是看到自己皮开肉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疼痛。在大姨开始哭以后,我终于像所有正常的小孩子一样,放声大哭。

这在我爸来了之后,被放大了更多。

我爸是个很奇怪的人。

他总是喜欢将对人,对我的关心,全部写在愤怒里面。好比我在天气变凉的时候,他总会带着愤怒的语气告诉我要添件衣裳。我一直都是没法懂这一点的,所以,我几乎将他所有的关心都抛在了脑后。

这次也毫不例外,他见到我,并没有问我因为什么划破了手,也没有看我手伤得如何。开口就是些粗鄙的语言,来骂着我的愚蠢幼稚。

什么样的老子,什么样的儿子。

这一点在我表哥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在我身上也没什么差。

在我的情感越来越多,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关心之后。我与我爸简直一个模样。越是够关心,越是骂得狠一些。甚至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也不例外,总是会说出一些,******妈我爱你之类的话。

说来有点怪,在这之后,我与杨哥再无交集。即使我们从小学开始,到初中,都是一个学校。总是在回家的路上能碰见,即便如此,我们也不会打个招呼。

我猜这应该是我的原因。对于我来说,手上的疤一直以来都不是个可以拿来炫耀的事。事实上在我开始不再那么关注容貌之前,我都是很抗拒穿短袖这件事。这对我来说,简直跟叫我脱下内裤站在舞台上跳一支劲舞没什么差。所以对于杨哥,我似乎也是能避就避,我不愿再她面前再发生些什么。

少年的心思,跟少女的心思一样难懂。

一直到高中,我才算真正认识了杨哥。

杨哥是个很好吃的姑娘。我与她同班,开始说的话,就是因为吃。

在我生日那天,我买了个不算大的蛋糕。从初中起,因为一些事,我就再没有过什么不错的生日体验。到了高中,我觉得需要有些改变。我自己,给自己买了蛋糕,买了礼物。做一个很棒的体验。在班上就切开了蛋糕,把班上的人,都当成了来参加我生日宴会的宾客。

杨哥是第一个窜出来的。

“是谁过生日呀?”

“我啊。”

“生日快乐啊,蛋糕我能吃吗?”

“拿去吧。”

印象里,这是我与杨哥第一次开始对话。按道理来说,我们需要一个很正规的开场白。像是李雷与韩梅梅的对话,用你好开始,再用拜拜结束。不过这也没什么差,至少没有让我经历以往带来的尴尬。

在我开始正式认识杨哥的时候,她已经结束了她高中的第一段恋情。这让我有些遗憾,作为一个八卦心比较重的人,错过任何一段有得聊的故事,都是种遗憾。

这时候的杨哥,已经与所有普通的高中少女无异。在一些不想上的课上会用手撑着头不让自己睡过去,然后在考试结束又抱怨自己为什么考得这么差。也会跟自己的朋友闹矛盾,然后在课上跟我传一节课纸条,说一些她们的故事,她们的感情,以及为什么要绝交的原因。还会经常在背后嚼另一些看不顺眼的姑娘的舌根,跟我说谁谁谁怎么怎么假。

杨哥可以说是我在高中最依赖的一个姑娘,可我又毫无要跟她谈一场恋爱的想法。

即便有些人看见我们似乎关系很好,想要聊聊我们的八卦,我也从未想过越界一步。我对于朋友的定义,就只是朋友,不分男女。所以我也未曾跟谁讲过,我与哪个要好的姑娘,是什么,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怪异关系。在我看来,这样的关系,不是一方有想法,就是两方都有想法,只是捅破窗户纸前的一层欺骗自己的掩饰。

我与杨哥就不需这样。

虽然杨哥对我来讲是个足够特别的姑娘。

我常常会在下课聊天的时候,一只手摸着杨哥的短发。也有过跟杨哥一起吃烧烤到夜里十点多,被她妈看见,甚至怀疑我是杨哥的早恋对象。我甚至在选择去学艺术后,想起以后要离开杨哥很长一段时间。忍不住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说是要给班上最要好的几个朋友看,结果第一个给的仍然是杨哥,唯一抓住我要说的点的人也是杨哥。

我也曾经怀疑过,或许我是真的有某些瞬间。爱上过杨哥无法自拔,想过要是没有她我或许要难过上好一阵。

可怪异的是,相处得越久,我越坚信着,有她这么一个朋友实在是人生中该庆幸上三四年的好事。这比起我与她不小心在一起,然后分手,然后再退回到高中以前的状态要好上很多。

杨哥也是唯一一个,我更喜欢与她做朋友而不是与她做恋人的姑娘。

而在我与duan去了杭州进修以后,我与她的联系越来越少。我甚至一度认为,我与她就该止步于此,再不需更多的交往,她与duan每天依靠QQ说说话你侬我侬也就足够。加上个我,显得有些多余。这也让我低落了好一阵,在第一次回到学校会考的时候,甚至开始刻意与杨哥保持些距离,留给她与duan更多的相处空间。

可杨哥在寄给duan一些零食,仍没忘记给我一份,还贴上了一段纸条激励着我后。我才明白着,杨哥并没有与我一样的想法,她并没有因为duan而要说疏远我一些。让duan不会想太多,杭州进修时留给我的温暖不多,杨哥这一份,足以让我大书特书感谢好长一段时间。

或许duan该有些吃醋,甚至气到恼火,扔掉手中手机。

他们俩的认识,也实在应该好好感谢我与小鸟。在我与小鸟把duan带到杨哥面前之前,他们俩几乎是说不上一句话。又或许,他们俩早就算互相看对了眼,只是缺少了一个契机,而我与小鸟,心领神会地把他们凑到了一起。

我是第一个发现杨哥与duan有高于朋友间关系的人。这或许也应该归功于我对杨哥足够的了解,我与杨哥关系足够熟络。

在我所说的,写给诸位好友的一封信中。杨哥给我做了回应,小鸟是个木头,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写出来。duan写了篇足够长,却与我们都毫无关系的,只关乎于杨哥的关心与一些悄悄话。

如果当时那本练习册我仍然保存完好,把它放在他们俩的面前。或许他们俩会笑得比恋爱时经历的一些更要开心。毕竟,高中时的暧昧要比起赤裸裸坦荡荡的爱情要有趣得多。

委实说,得知他们开始有些苗头的时候,我有些难过。这也让我一度怀疑过,我是否早就把杨哥当作是我的女朋友对待,却没说出口,以为她也懂。想到这,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或许在我的这份心思里,早就把杨哥当作了与小鸟一般的朋友。虽然她是个姑娘。

所以我也曾在他们俩在教室里够明显的暧昧,如火如荼时。我仍然可以拍拍胸脯,在递给杨哥的纸条上,说一句我爱你。印象里,杨哥似乎回过头来,看着我笑了一下。我就晓得,杨哥懂我,超过之前认识的所有姑娘。

在今年的六月八号,她与小鸟一同结束了自己的第二次高考。她与duan也不再需要遮遮掩掩,可以手挽着手走在大街上。没有高考的压力,也抛弃了早恋要承受的口舌。我突然有些高兴,像是多年陪伴我的妹妹,最后找到了我最信得过的人。

我也在前些天,问起了杨哥的第二次高考成绩。她的成绩要比想象中要好上很多,每天的微博说说也是透露着一股快要溢出画面的愉悦心情。这也要扫除了近日来我的忧虑与惆怅。

在提起报志愿的时候,杨哥说了一些她中意的学校。而我,不留余力地要她报我们学校,与她说的话,跟小鸟无异。我觉得,有他们俩在,喝起酒来才不会让人难受地睡不着觉。

“我想让你,先我谈过的女朋友一步,做故事里第一位女主角了。”

不知怎地,我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那好啊,很感谢你啊大作家。”

听到这话,突然有些泪目。像是你以为丢失多年的手镯,原来就藏在床头柜的角落里。你翻开柜子,就能看到过往最柔软的一刻。从高中起,她就是如此,坚信着我是个才华横溢的少年。直至现在也不曾改变,即便我不过是个无所事事,毫无追求的烂仔。

“我会把你写得很不错的。”

“那是,你的水平,绝对没得说。”

恍惚间我想起了接到我小纸条回头看我的那个杨哥,个子矮矮的,留着西瓜头,像是樱桃小丸子,有点可爱。

我提起笔,写到了这,嘴边的笑也没有停下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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