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上午我们要出发去一个地方,今晚早点睡。”
郁瑾啧啧一声:“据说林执带习语去普吉岛玩的时候,可是把大半时间都耗在了酒店的床上。”话里似乎若有所指,转而又庆幸道:“还好你没林执那么变态!”
许韦慕了然地勾勾嘴角:“我怎么隐约觉得……你有点失望?”
“你想多了!”
郁瑾刚沐浴出来,穿着酒店提供的浴袍。颈间大片肌肤都露了出来,光洁白皙,锁骨清晰可见,头发还湿漉漉的垂在肩上,许韦慕抬眼望去,不禁低咒一声。他走到郁瑾身边,又把她推进浴室。
郁瑾咽了咽口水:“你干嘛!”
许韦慕俯身凑过去,郁瑾羞得越来越往后倒,甚至还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他轻笑一声,拿起了她身后的吹风机:“又在期待什么?”
她睁开眼,尴尬地说:“我哪有期待什么?”说着就要夺过吹风机。
许韦慕的手却往后一缩:“我帮你吹。”
郁瑾从来没想过许韦慕会有这么温柔的时刻,轻抚着她的发丝,一缕缕地吹干,她起初一动也不敢动地坐在流理台上,偶尔抬头望他,他的视线带着说不出来的暖。
她轻轻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吹风机的声响盖过了她的声音:“许韦慕,我好爱你。”
许韦慕说要好好休息,就真的规规矩矩什么都不做,可是或许彼此都已经习惯了拥抱,总是惯性地觉得怀抱里少了什么,所以还是把睡在另一边的郁瑾拉到自己怀里。
“我只是怕你半夜掉到地上。”
这借口真是拙劣,床这么大,都够躺好几个她了,而且,她的睡相也没那么差吧。可是,郁瑾没有反驳,乖巧地把头枕在他的手臂上,在他怀里寻求最舒适的位置。
“不要再动了。”许韦慕的声音似乎带着咬牙切齿。
“哦。”她口上答应下来,却在偷笑,还以为他真的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许韦慕心里却在盘算着,明天一过,今晚忍受的当然要一一讨回来,林执把大半时间都耗在酒店是吗?呵。
“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溪看着他故作淡定的模样,轻笑了一声,但终究是不敢太过放肆。
“哥,真想不到你也有不清楚我行踪的时候。”
林执跷着腿坐在沙发上,看着面前站着的所谓同父异母的妹妹,右嘴角向上提了一下,眼神蓦地变得鸷人:“既然你都心知肚明,那我也就有话直说,不管你想做什么,记得离郁瑾和习语远一点。”
“哥,你这话倒是提醒我了,回来以后我还没去见过嫂子呢。”
一口一个“哥”,叫得林执更是心烦,他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这个妹妹。倘若她温和无害,或许他还能勉强说服自己去接受她,毕竟犯错的是上一辈的人,与孩子无关。可惜林溪,始终是个危险因素。
“我警告你,不要再去招惹郁家,若是摊牌了,对两家都不好看。”
林溪的神情却颤了一瞬,有些不可思议,原来他一直都知道。也对,许韦慕和林执是好兄弟,他虽然没办法把事情的真相告诉郁瑾,但不代表不能和林执商议。难怪这两年他会限制自己的行动,她还以为他只是单纯地不喜欢她这个妹妹而已。
“哥,A市没有任何值得我眷念的人或者事,你以为我为什么回来?”
林执冷哼一声:“你以为你所知道的就是事情的真相?你怎么不去问问你所谓的爸爸。”
林溪皱了皱眉,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却还是倔强:“哥,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不会任你掌控,你没办法阻拦我。”
她明显不想继续谈论这个话题,转而刺激他:“哥,你一向认为所有事情永远都在你的控制中,包括嫂子,但是你想,被折断了翅膀的鸟,究竟是会爱上猎人、一辈子被困住,还是只会想逃出囚禁她的牢笼?”
林溪很聪明,成功踩到了他的雷区,谈判破裂。
“不管你想做什么,我不希望你插手林氏,我会安排你到别的部门。”
“我对林氏从来没有一丝想法。”林耀建的东西,她不屑于去碰,之所以提出要跟在林执身边工作,也只是想能多接触到他们,掌握一点信息而已。
半夜一点,许韦慕本来就因为忍着身体的反应好不容易才睡着,却被林执一个电话吵醒,也不管对象是林执,没好气地吼:“混蛋!你最好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这声音,显然不是在运动的过程中,只是被吵醒的发泄而已,林执因为被习语赶到书房来睡的烦闷心情顿时好转了一些,也没跟他计较语气。
“你带着郁瑾去了澳门潇洒,丢这么一个烂摊子给我。”
许韦慕看着身边还熟睡的小瑾,掀开被子起身走到落地窗前,把声音压低。
“郁叔叔会找你爸爸谈谈,等事情水落石出,我们再回去。”
“所以你带郁瑾暂时离开,也是为了拖延一点时间?”
许韦慕陷入了沉默,的确是有一部分原因,林溪一定不会在郁瑾不在的情况下擅自去找郁国平摊牌。
“我会时刻注意她的举动,这几天你尽快解决好自己的事情。”
“嗯。”
提醒到这里,林执还是忍不住罗嗦一句:“我说你就是瞎折腾,搞什么浪漫,把证领到手才能有安全感。”
许韦慕自知跟这种人是没办法说通了,临挂电话之前还不忘调侃一句:“这么晚了,你不会是因为没抱到老婆所以怨念深重吧?”
林执面不改色地回应:“我到书房工作是不想打扰小语,你废话完了就滚去睡,祝你明天一切顺利,恐高症患者。”
“谢谢你的祝福,那我继续去抱我老婆睡觉了。”说完就挂断了。
很久以前,许韦慕半夜打电话找林执出来喝酒,当时他和习语正在运动,隐忍地接起来却冷漠地丢了句:“晚上少给爷打电话。”这货不早点把自己的单身问题解决了,居然影响他的性福。
所以,许韦慕这次猜测得很准,抓住了林执的痛脚。
林执头一次被他挂电话,低咒了一声。有得抱了不起啊?我老婆都已经是我老婆了!你连证都还没领呢!
许韦慕轻手轻脚地走回床边躺好,郁瑾似乎感觉到他的动作往他身边靠了靠汲取暖意,似醒非醒地问了句:“谁啊?”
“林执,多半是跟习语闹别扭了。”
“切!我要是习语早就跟他闹了。”语气虽然是愤愤不平,但是还是带着困意,没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当郁瑾仰着头望着眼前所看到的澳门蹦极塔,不可思议地转身看向身边的许韦慕,他倒是一脸波澜不惊,似乎恐高的人根本不是他。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郁瑾的声音有些发颤,澳门蹦极塔,338米,澳门代表性地标,全世界最高的蹦极台。
许韦慕耸耸肩,一脸无谓:“来这里当然是要蹦极。”
郁瑾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呆呆地反问:“蹦……蹦极?”
他轻笑一声:“别一副傻样,走。”
他们走进电梯,一层层往上升,也许是因为高度实在太高,耳朵居然也会出现嗡嗡的耳鸣声,郁瑾望向许韦慕,他居然一脸淡定,反倒是她,有些小题大作似的。
“你是开玩笑的。对吧?我们来这里,最多只是来观光的。对吧?”郁瑾还是不敢相信,反复向他确认。
来澳门也不一定非要来澳门塔,来澳门塔也不一定非要玩蹦极,如果胆小一点,那澳门塔对于游客来说就只是澳门观光塔。
许韦慕,他不是恐高吗?
电梯在61楼停下,这层是瞭望台,在233米的高空。澳门塔有三项挑战项目:蹦极跳,空中行走,高空攀登。
蹦极跳即是从233米的高空蹦极,空中行走即skywalk,在高达233米的瞭望台外游行一圈,而高空攀登则是用爬梯爬到塔的顶部,在338米的高处欣赏整个澳门的景色。
无论哪一项挑战,都不适合许韦慕。
郁瑾走到玻璃边,往外看去,澳门的景色一览无遗,传说中还可远眺中国珠江三角洲及部份香港离岛的景观。可是,现在根本就不是欣赏景色的时候,就连她都觉得这样的高度有些心有余悸,许韦慕却偏偏带她来这里?
许韦慕突然出声:“我不是来蹦极跳的。”
郁瑾吁了一口气,放下心来,还好,她还以为他哪根筋不正常了。
他却继续道:“我三个挑战都要完成。”
她的心立刻又提了起来,倒吸一口凉气,她没听错吧?
她的音量提高:“你有恐高症!”
“那又怎样?”
“你疯了?”
许韦慕只笑笑,还说:“你去57楼,那里的观光平台是观赏蹦极的最佳位置。”
郁瑾满脸的不可置信,他要从这里蹦极,居然还让她放心地把他这种行为当作一道风景去别的楼层观赏,她担忧地握着他的手,疑惑地问:“是不是客户约在这里的?”
她对他的工作一向不过问,但是不代表她不了解。她知道她爸爸经常会有一些应酬是要一起打高尔夫或是钓鱼之类的,既然客户是在澳门,是不是只是想尽地主之谊呢?但是他是不是不知道许韦慕恐高?
许韦慕倒是被她问得一愣,随后才低笑了一声:“算是吧。”
她把拳头落在他的身上:“你傻啊你,你就不会坦白说你恐高然后拒绝吗?”
“这位,可是我人生的贵客。”许韦慕摸摸她的头发:“别担心,我没事。”
“会被吓死的,我虽然不恐高,但是我连坐跳楼机往下的瞬间都会有失重到恶心的感觉,韦慕哥哥,不跳好不好?”郁瑾几乎是又在撒娇又在请求。
“乖,我不怕。”
郁瑾看许韦慕这么坚持,说:“那我陪你一起跳。”
“傻瓜,这里不能双人跳,会发生碰撞的。”
许韦慕换好衣服,把背带套在身上,系住脚踝、腿或手臂,站上蹦极台,他头上戴着户外式摄像机,远处有一架直升机摄像机,以便拍出照片和视频供纪念。
手抖得更厉害的反而是郁瑾,她在他身边牢牢地拉住他的衣角,她甚至觉得自己到现在都还没反应过来。许韦慕捏了捏她的手掌心,亲吻着她的额头,示意她放心。
澳门塔蹦极采取的是绑脚高空跳水式,将装备绑于绑踝上,弹跳者站于跳台上面朝下,展开双臂,向下俯冲。
工作人员帮他卸下安全带,他张开双臂冲下去的一瞬间,郁瑾的整个脑子都放空了。周围工作人员的尖叫声和鼓励声响起,她才记起跑到瞭望台里的大屏幕上看,清晰地看到许韦慕飞翔的样子。虽然他极力保持镇定,但是郁瑾就是知道他在害怕。极速的飞行停止后是稳步的下滑,画面里许韦慕甚至在微笑,郁瑾却只想流泪。
许韦慕再回到61楼,郁瑾飞奔到他的身边,看着他明显发白的脸色,鼻子有些酸意,拼命咬着下嘴唇,又替他上下检查着:“没事吧?没事吧?”
他把她抱进怀里,柔声安慰着:“我没事。”
“蹦极我不想让你尝试,skywalk要你陪我,好不好?”
“好。”
两人腰间系着背带,绳索与平台上方挂钩,漫步在233米高空上的平台。高空处凉风阵阵,许韦慕一手牵着她,一手抓紧保险绳,慢慢而行。脚下就是整个澳门,除去恐惧,竟多了无数浪漫。
“景色是不是很漂亮?”
“嗯。”她的脸上全是笑意,晶亮亮的。
“说实话,刚刚蹦极的时候,包括现在站在这里,我心里还是有些惶惶的。”
郁瑾闻言,下意识捏紧了他的手。
许韦慕转过身,看进郁瑾清澈的眼底,煽情道:“但是我想向你证明,这样的高度我都已经不再害怕了。我唯一害怕的,是你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