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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靳瑜瑾

1998年,我考上了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中学——涪川中学。这个中学是我们省首批五所示范点高中之一。那时考大学还不是很容易,但在我们的校门口俨然大咧咧地写着几个大字——今天的涪中人,明天的大学生。也因为这样,所以里面当官的子弟也很多,学生些也就自然比其他几个中学的学生张扬跋扈一些,不过说真的,我倒没觉得在这里面读书有些什么了不起。一是因为我本来就是属于那种初中时成绩一般,中考一不小心就勉勉强强混进来了的那种,本来就不好学,所以成绩也就不好;二来说我这人本身就属于对读书这东西看得很淡,觉得好与不好都无所谓的那种;另外我家在农村,家境也比较贫寒,父亲含辛茹苦地把我送到城里读书,很早的时候我就能体会其中之不易了。

这所中学创建于1904年,比清华大学的创建时间都还早,所以占地面积也很大,背靠五脑峰(由于五个山头连在一个山体上,就像一个人长了五个脑袋一样,故名五脑峰)而建,前面是滔滔而过的乌江,进了学校的大门,左边是保卫室,右边种着密密麻麻的一些竹子及梧桐之类的四季常青树,拾阶而上就是一个拱型的圆门,圆门的左边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簇拥在花草之间的无水三拱桥——这无水三拱桥修建于清嘉庆年间,相传为以前考武状元之用,但是,其实不过就是在一个半月型的池子上修了三座石拱桥而已,因为池子里长年没有水灌溉,故称无水三拱桥。不过这无水三拱桥上倒也是清早起来背英语单词的好地方,因为那周围都是参天的古树,把整个天空遮得严严实实的,尤其是早晨的时候,这里更是特别凉爽。

沿着水泥甬道径直往上走就是一个牌坊,牌坊前面写作“立志成才”、背面写着“任重道远”几个大字,牌坊的左边依然种的是一些花草,右边是图书馆,据说里面看管图书的老头是浙大毕业的,文ge时被下放到这里来当教师后就一直没能回去,退休了就在这里面看管图书,铁面无私,听说他女儿当年成绩特别好,但因高考时在他监考的考场里作弊被他报了上去,最后只能以一科为零分的成绩考进了一所二流大学,却也因此和他断绝了关系,不过是否属实我却无从查证,但每每听及此事时,总有些感伤,当亲情和法律相冲突时,如何抉择,这是个问题。

再往里走的水泥甬道就成了倒山字型,甬道两旁种的全是万年青,山字型甬道的底部是一个喷水池,每次开学或重大节日以及上级领导来视察时都会把水打开,两条甬道的内侧是两块大草坪,草坪里种着一些果树,左边是教学楼,有六层楼,在水池旁随时可闻里面朗朗的读书声,可见这里的爱学的学生确实占绝对大多数。右边是实验楼,和左边的教学楼一样高,正前方是行政办公楼,办公楼的左边是操场,沿着办公楼右转就是一栋五层楼的学生宿舍,宿舍的左面是成片的桃树——称为小桃园,后面是围墙,围墙后面种的是一大片的芭蕉,另外的两面是成行的橙子树,几乎每颗橙子树下都有一张水泥凳子,每天中午都会看见一些不午睡的同学在这里打扑克牌,有玩耍的,也有不少赌钱的,所以一个学校无论其名声多么好,里面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勤奋刻苦者有之,但像我这种昏昏豁豁过日子的也为数不少。

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在这我并不喜欢的地方呆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也没觉得这里的学生与其他中学的学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过日子嘛,怎么都得过,好也罢坏也罢,对于我这种人来说,这些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由于能考进我们学校的女生并不多,所以学生宿舍是男女混住的,下面四层住的全部是男生,仅五楼右边住的是女生,左边则依然是男生宿舍,我住在五楼从左往右数的第二间,寝室里的同学都是从其他县考过来的,家境及成绩都比较好,全在外面租住,里面只摆了几床被子,以作查房时应急之用,因此,就我一人长年住在里面。开始时我睡的是靠近储物台的那张床,因为比较容易放烟灰缸,后来认识靳瑜瑾后,她要我睡靠窗的那张,她说那里不但可以看到滔滔而过的乌江水,还能在雨季来临的时候听到雨水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只有我一人住在里面的原因吧。这里与大多数冒着酸味及烟雾缭绕的男生宿舍明显地不同,显得特别整洁,地板亮得刺眼,异常干净,由于整间房子都是我一人在居住,储物台里除了烟灰缸、饭盒及牙缸外,啥东西也没有;墙上挂着一把吉他和靠门的床边贴了一张镜子,其余一片洁白,甚至连男生寝室里常见的女明星画也没有贴。除了瑾经常光顾这间房间之外,另外一个人也是这里的常客,他叫王俊汉,和我一个班级的,但住在四楼的一个寝室,因为和同寝室的同学关系都不太好,所以当靳瑜瑾没在的时候他就常常跑到我这来玩。

这家伙的长相与其名字是成了绝对的反比,个子不高,满脸的青春痘,眼睛很小,用贼眉鼠眼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每次这家伙上楼来的时候总是先从走廊的另一面把那张长满青春痘的脸探到窗玻璃上,看见里面没人,他就大模大样地走了进来。

“晴,晴川兄,靳……靳瑜瑾那小妞今天没来啊?”他总是这么问。

他有些口吃,说话时一般第一二个字会重复,而后面的总是努力着改变,所以就断了下来加重语气。

我笑笑,通常这种时候我都是躺在床上看书。那时的我不太喜欢看电影或电视,总觉得那样看到的只是导演和演员对这个故事的诠释,符合口味的导演和演员还行,如遇到不喜欢的则非常之厌恶,总之,让人联想的空间非常小。而读书则不同,它充分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你可以让剧中的人物完全按自己想象的方式来演出,你就是导演,你可以按自己的想象来安排人物的样子及其一举一动。

“那,那小妞你搞到手了没啊?”他问这句话的时候总喜欢用左手的拇指与食指做成一个圆状,右手食指则不停地隔空乱捅。从高一时起每每谈到女人时,他就喜欢用这姿势,我称之为“王俊汉式标准动作”。

我斜了他一眼,继续看我的书。

他见我没做声,就瞟了一眼储物台,发现上面只有一个饭盒和牙缸,于是他就在那张墙上贴有镜子的床上坐下,自顾自地挤起自己的青春痘。

“如果你有我这么帅的话,那就肯定没问题的。”他对着镜子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自顾自地说。他说这话的时候充满了自信,这是我们之间能保持长久友谊关系主要原因,我羡慕那些自信心强的人,他也很享受我对他这种羡慕。

“喂,听说班上有个女生在暗恋你。”我头也没抬,打趣似地笑着对他说。

“是,是王芩吗?晴川兄,你……可别骗我。”他用手往上撸了撸自己的头发。

王芩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一个看上去大咧咧、傻乎乎,甚至有些没心没肺的女人,总喜欢在男生堆里瞎混,所以,基本算是整个女生寝室与男生之间的一条纽带,而且她与靳瑜瑾住在同一个寝室,所以这小子会这么问。

“我怎么会骗你呢?”

“靳,靳瑜瑾那小妞告诉你的吧?”他对着镜子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几瓣脏兮兮的大黄牙,一只手按着一颗颤抖着的淡红色青春痘,另一只手则不停地挤着。

“其实你真的蛮帅的,如果没那几颗青春痘肯定能排全年级第一。”我偷偷瞟了他一眼说。

这家伙听到了这句话,马上停止了挤青春痘的动作,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哎,易,易晴川,你……知道吗?其……实青春痘是一种美,长……青春痘就证明皮……肤油腻,油……腻的人就不容易老,你懂吗?。”他摇了摇头,不屑似地说,“你,你应该多看一些美容之类的书籍。”

每当听到青春痘这三个字,他总是保持着高度地警觉,并揣摩着你话里字里行间的意图,俨然一幅随时准备把你打倒的样子。

“既然这么好,那你为什么还要挤呢?”我依旧看着自己的书,一幅不搭理他的样子。

这小子显得很生气了。

“你……你……”这小子本来就结巴,一生气更是说不出话来,“你,你他妈没长青春痘你还不是搞不定靳瑜瑾。”他站起身来,径直走了出去,用力踢了一下门。

自信心强的人,自尊心肯定强。

我给靳瑜瑾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她直直地看着我说:“你不应该拿别人的长相来开玩笑。”

“可我当时只是想把他气走。”我说。

“那还是尽量不要拿人的长相来开玩笑吧。”

“那我怎么才能让那小子走呢?你知道吗?当时我看小说正带劲呢。”我继续为自己辩解。

“那也不行,你就算直接对他说,请他走,这样他也会好受些。”她说出这句话后,迅即表现出极不耐烦听的样子。

我默然。

“如果我真直接叫他走的话,按他的性格,他不恨死我才怪。”我心里这样想着,但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是读高二时,五月上旬的一个下午发生的事情,那时我们刚结束期中考试,学校放假休息几天,因为靳瑜瑾要回老家,所以放假的前一天我就提议去府文庙走走,她很高兴,说老早就想带我到庙里去拜拜。

我们从学校的后门出发,没有走大路,沿着枫香堡的一条毛路往上走,因为路比较烂而且坡很陡,与其说是走,其实是在往上爬。她穿着淡黄色的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的T恤气喘吁吁地在前,我则匍匐着跟在后面,她那胸罩的吊带在白色的T恤里若隐若现,圆滚滚的屁股在我眼皮底下直晃悠,她身体上散发的气味搞得我有些心慌意乱,生理上有一种突然的冲动,我忍不住伸手往上拍了一下她的屁股。

“你发什么神经啊?”她转过身来,顺势坐在斜坡上,有些生气地对着我说道。

我赶忙立起身,想给她赔个不是,但是由于在斜坡上,身体立马失去了平衡,就地就打了一个滚。她看着我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嘴角现出两个小酒窝,样子煞是好看,虽然是在这么一个场合,但我仍然觉得很开心。

“我有那么漂亮吗?”她笑着说。

我转过身来背对着她坐在了斜坡上。

我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我其实读初中时也交过一个女朋友,虽然未有过肌肤之亲,但也接触过不少次,可我这次却真感到有些害羞。

“喂,你转过头来啊。”

我转过头去不知所以地看着她。

他见我如此,就开口骂道:“你他妈真不是什么好人。”这是她第一次骂我,直到后来也是唯一的一次。她说这话的时候轻轻蹬了一下我的后背,我身体则往下滑了一段。

我迅疾用手按在斜坡上。

她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转身继续往上爬。

见她如此开心,我也轻松了不少,跟在后面继续往上爬。

小路的尽头是一片树林,到达后,她累得瘫坐在草地上,我也累得不行。我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右边,她用手抱着我的左脚,把头放在我的膝盖上喘着粗气。

“累了吧?”她抬起头来笑着问,眼睛一眨一眨的。

我点了点头说:“这种小毛路爬起来比走大路费力多了。”

“有句谚语叫‘大路不走,偏走毛坡。’意思是其实明明很简单的问题,偏要复杂化。”

“故弄玄虚吧,与和尚诓人无异,总说一些莫名其妙,左右逢源的话语,看似面面俱到,其实面面俱圆。”我笑着答道。

“不,你说的是算命的,不是禅语。”她边说边站了起来,然后坚定地说道:“人可以没有理想,但一定要有信仰。”她说完这句话后,向我伸过手来,我抓住她的手,顺势站起了身,替她拍了拍粘在屁股上的枯草。

“或许吧。”我答。

其实那时的我并不赞同她的想法,我不仅没有理想,也没有信仰,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刻意去反驳她。因为我特别羡慕那些有信仰的人,正如我羡慕王俊汉的自信一样,或许人总是向往那些自己缺乏的东西吧。

穿过了树林就是一条通往烈士墓的大路。

沿着大路一直往上走,很快就到了五脑峰脚下的烈士陵园,穿过烈士陵园后,从后门出来就是一个火葬场,沿火葬场的围墙旁边拾级而上就是府文庙,相传其始建于元代,庙前的空地上一个小和尚正在练太极,大概十来岁左右。

我走过去摸了摸小和尚的光头,嬉皮笑脸地问:“小师傅,你在练童子功还是干啥来着?”瑾赶忙跑过来阻止。

那小和尚瞪了我一眼就朝大雄宝殿里喊:“师傅,这个人欺负我。”

一个手拿扫帚的老和尚从里面跑了出来,用扫帚指着我问:“你是来干什么的?”

“我来查你为什么滥用童工。”

那老和尚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拿着扫帚的手不停地颤抖,嘴里诺诺地却作不出声。

瑾用力地踢了我一脚,双手合十地说:“对不起,师傅,我们是来进香的。”。

那老和尚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对着靳瑜瑾看了一下,和颜悦色地说,“阿弥陀佛。”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唉……,女施主,请跟我来进一柱香吧,菩萨会保佑你的。”现在忆起当年的情节,老和尚那声叹息里多少带点“好人不长命的意思”。

瑾扯着我跟着老和尚进了大雄宝殿,她让我先跪在草垫上,然后取来香烛点燃插在菩萨塑像前的鼎里,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就跪在我旁边,双手合十,监督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做后,才闭上眼睛,磕了三个头,旁边的老和尚在我们每磕一个头时就敲一下磬。

做完仪式后,就径直走了出来,从府文庙往下看,那时满山的桃花开得正艳,乌江大桥横跨两岸,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顷刻,一阵哭声传来,火葬场的高烟囱里升起了袅袅的烟雾,远处传来了几声乌鸦凄厉的叫声。

这些都是高二下学期时,也就是我从看守所出来后发生的事情。

很多年后,我才算明白了老和尚这声叹息的含义。

其实人就是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周期里,所有的一切都早已注定。

注定了你读某所高中,某所大学,注定了你会结识某些人,经历某些事。只是,如果你勤奋努力,待人接物真诚,你就会从中感受到快乐和喜悦,反之则不然。

看透了这些,我不由得开始慢慢地回想我与瑾相识的最初过程。

……

那时我还在读高一,还比较喜欢弹吉他,在学校举行1.29晚会前夕,我们班的“男人婆”王芩拉我到教室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说,隔壁班的靳瑜瑾希望我给她伴奏一首歌曲。

“小子,你那梦中情人找你合作了哦,努力干,别丢俺们班的脸。”这姑娘嬉皮笑脸的,说话时面对我站着,不停地用手轻捶着我的胸膛。“搞定了记得请我吃饭。”她说。

王芩这姑娘其实长得很不错,留着短睡发,只是无论其长相还是动作都像个男孩子模样,所以大家私底下都称她为“男人婆”。

“你别逗我了,就我那技术行吗?”我不相信这是真的,所以会这么说。

“你技术确实差劲,不过没关系,努力就行,关键是有美女。”

“是不是真的哦,美女。”我说着把双手放在她的肩上,用前额碰了一下她的额头。

“不要占我便宜嘛,你的梦中情人已经出来了。”

瑾已经走了出来,站在了我的身后。

她个子很高,那时应该有1.75m左右吧,不算很漂亮,可能是由于身材特别苗条的原因,所以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那种类型,她脸庞有些瘦削,眼神很忧郁,阴沉着脸,嘴角有个小痣,留着遮耳的披肩长发。

其实我认识她还可以追溯到几个月前,那是刚开学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场欢迎新生的晚会,因为是迎新的晚会,所以都由高一新生自行组织和参加节目,一来可以看出新生的组织能力,二来也可以发现一些有特殊才华的学生,这学校毕竟是重点中学,所以思路也比其他学校拓展得宽些。

我当时只是茫茫听众中的一员,瑾不是,她唱的是一首名叫《Scarboroughfair》的英文歌曲,歌声绕着校园的礼堂迂回不绝,很忧郁,但也让人兴奋,于是我捡起地上不知被谁扔掉已踩得七零八落的一束玫瑰从台下抛向了她,玫瑰的刺在她脸上划出了带血的痕迹,于是那晚我就在学校的保卫室里面壁细细想了一宿。

其实我那一扔并没有实在的恶意,只是当时听得太投入、太兴奋,在那样特定的场合就做出了那种极端不理智的行为。也从那以后,我对她一直怀有深深的愧疚,我也曾试着找机会去向她道歉,不过她总是那么冷漠,所以我一直连接近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与之交谈道歉了。

为了忏悔,更或许是我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女孩,于是我找来西蒙和加芬克的专集,并将《Scarboroughfair》这首歌词翻译成了中文。直到现在,我仍然佩服当时的恒心和毅力,在那时我英语和吉他水平都很烂的情况下,可我却仅仅只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把这首歌曲翻译完成并将其中的吉他伴奏全部扒下来记在了六线谱上。

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不自禁地拨弄着吉他弹着这首歌曲,瑾的样子和她那幽怨的声音总是在耳边回响,成了一缕抹不去的思念。

由于我总是弹这首歌曲,所以不久后,我们班的同学中就开始疯传我恋上了一班的那个叫靳瑜瑾的女生。瑾应该也从王芩口里听说过一些什么吧,虽然我后来一直都未问过她,但我更倾向于自己这种固执的想法。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排练时间,我的吉他技术确实很烂,不过我练的很卖力,有怕丢脸,也有讨她欢心的原因。

“你很喜欢《Scarboroughfair》这首歌?”她问。

“因人而异吧,不过我很喜欢听到你唱。”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听起来像在刻意地讨好她一样,不过我说的是真的。

“说说看。”

“感觉自己心爱的人孤零零地站在白雪皑皑的大山之上,一袭白裙迎风飘扬,周围则开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草。”

“怎么会呢?”

她的意思是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她显得很惊讶。

“我也不知道。冬天会有花开在雪地了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她喃喃自语。

“应该不会有吧。”我说。但她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在说些什么。

……

到了晚会前夕,我左手的中指和食指都被磨破了皮而结了老茧,演出时还不得不用薄胶布缠上,不过很值得,因为比较成功,她好像还得了奖。

“其实你内心不像你表现出来的那么坏。”这是晚会结束后,她给出的评价。

“其实我一直想给你道歉的。”我说。

“我知道。”她顿了顿有接着说,“你们班的人在说你喜欢我,真的吗?”

我没有直接回答,赶忙岔开话题,“我其实想给你说声‘对不起’,但你一直不搭理我。”

“你从来不开口和我说话,我怎么知道和你说些什么呢?”她淡淡一笑。

她话不多,所有话不多的人,心思都比较重,但她不是,她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不拐弯抹角。她其实是一个特单纯,特真实的人。

从那以后。她开始经常光顾我的寝室,我也更加地了解了她。

她不爱运动,但记忆力超强。特喜欢古典文学,喜欢读《诗经》、读《孟子》,能完整地背诵《两都赋》及《三都赋》,这些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那时的我只知道有个引起洛阳纸贵的《三都赋》,而且还看不懂,至于何为《两都赋》,则闻所未闻。

期末考试后,就是寒假,我在一家快餐店做CK,就是做一些与“炸”有关的速食品,虽然钱不是很多,但一天却也还轻松,只上五到六小时的班,有时瑾也会抽出时间过来帮我的忙,时间久了,她和店里的人也混熟了,大家也都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

让我最不能承受的是,她从未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

“你喜欢我吗?”记得有一次她突然莫名其妙地问。

“喜欢啊。”我答。

“那我叫你哥吧。”

“为什么呢?”

她淡淡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觉得无话可说,但她的话确实令人感到伤心。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她的,但她却很直接地拒绝了我。尽管如此,但我却实在鼓不起勇气离开她,因为离开她后,我就会觉得六神无主,像丢失了一样特别贵重的东西似的。

寒假很快过去,过年的时候我回了一趟家,看了一下爷爷和奶奶。其间瑾也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我都婉言谢绝了。

其实那时的我也特想交一个女朋友,有荷尔蒙分泌过剩,也有跟风赶潮的因素,毕竟那是一个青春懵懂、对万事都充满向往的年龄,身边如果有一位漂亮的姑娘跟你一起双宿双飞,肯定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在她给我介绍的女朋友中,有一个我还是比较喜欢的,长得很乖巧,特别是那双眼睛,像会说话一样,与之交谈时,感觉她的眼神会在自己脸上不停地游走,用撩人心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有答应,我怕失去瑾,即使做不成恋人,只要能在她身边,我也觉得很满足。

到了六月的时候,天气热得要命,我们那里号称“小重庆”,更像是在蒸笼里过日子一样,还好那里有条乌江,所以一到晚上,河堤就成了人们常去的地方,很多时候一放学,我们就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到河堤上,然后在河边找一个无人的角落安静地坐着,从黄昏一直到深夜,默默地送走无数的晚霞和繁星,谁也不去抱怨或感叹,仿佛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已远离,这里不再有城市的喧嚣,不再有世俗的眼光,不再有红尘的烦恼,只留下夜晚的河边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叫声和偶尔的汽笛声。

很多时候我常想,如果时间能定格在那一刻该多好啊!

但事情永远不如想象中完美,我们之间彼此默默并肩走在河堤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年,进入高二不久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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