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骄阳似火,在这条坑坑洼洼的官道上,出现了约莫数十人的车队。只见第一辆马车上左右高挂着红底黑字的“福威镖局”四个大字。燥热的天气下,镖局的镖旗也低垂下来,显得死气沉沉。马车上的趟子手们也昏昏欲睡。
看到这种情形,背被宝剑骑着高头白马的年轻人,喊道:“都给我精神点,快到目的地了,可不要出什么幺蛾子。”
“知道了”~~~趟子手有气无力的声音传来。
“真不知道少东家哪来这么好的精神,一路上赶个不停,这鬼地方会有人来劫镖?这些破烂货?”最后一辆马车上的一人说道,说完还不屑的瞟了瞟前面的那几辆镖车。
“你少说点,被少东家听到有你好受的”同车的另一人说道“今时不同往日了,以前咱们出镖的时候,浩浩荡荡的上百辆镖车。亮出镖威,各省绿林好汉看到后谁不给个面子,那时何等威风!”迷离的眼神很显然陷入当初镖局风光时代的回忆。
少东家将众人的表现看在眼中,低头自言自语的说了句“父亲,你泉下有知。我秦风有生之年一定会将福威镖局再次发扬光大,让祖上的镖旗重现这大江南北。”
“少东家,你看着天气炎热,弟兄们都热的受不不了。您看是不是歇歇在走”,说话的是一青衫白须老者。
看着面前消瘦的老人家。秦风赶紧下马作揖“福伯,你下来干什么,在车上好好歇着吧。”
“没事,我跟着老爷走镖快二十年了,这把老骨头还折腾的起。”
福伯,从秦风记事起,这位就是福威镖局的管家,无儿无女,父亲对他很是尊敬。小时候的秦风就是他看着长大的,本来一把年纪该在镖局养养老。
谁知道镖局事逢大乱,东家突然身故。整个镖局每况愈下,一日不如一日。偌大的镖局,树倒猢狲散,各镖头镖师,走的走散的,只剩下如今这些人。
这趟镖是年前东家接的,安排六月份出镖。
“开镖局的什么都可以丢,但万万不可失信于人,接了镖,豁出命也要完成,人在车在,人亡车亡。”
整个镖局无人可用的情况下,想起父亲经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还是弱冠之年的少东家力挺而出。决定完成这趟镖。
管家,也就是福伯。担心秦风江湖经验不足,容易吃亏,坚持要跟着秦风走完这趟镖。
“福伯,没多远就能送完这趟镖了,我担心夜长梦多。早点完成,也能安心。送完这趟镖后,一定让大伙好好休息。”
看着眼前带着青涩面庞的少东家,在江湖上混了大半辈子的福伯很是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路还长,他还要学的东西有很多。
“这条道,我和老爷走过很多次,很安全。也没听说过道上有名号的人在这边扎旗。我能理解少爷你的心情,但有些事情只能一步步的来。按现在的脚力,我们必定能在约定的日期内,完成这趟镖。前面不远处有个小店,让弟兄们在那里歇歇,喝喝茶水。天黑之前进城,这趟镖就算完成了”
“好吧,那劳烦福伯通知下他们”少年无奈的说道。
“兄弟们,少东家说了,在前面店里休息一阵。让大家好好的吃一顿。但是丑话说在前头,休息好后,大家伙要加把劲,天黑之前一定要进城。”
听到老管家的话,无精打采的人群,顿时高声大喝道“谢谢少东家”
“兄弟们,都麻利点。”
看到这些人的表现,秦风用力的咬了咬嘴唇。
半个时辰后,赶车的趟子手突然高喊道:“看!前面有间酒楼”众人听到后,纷纷来了精神,快马加鞭的赶了过去。
说是酒楼,走近后看才发现,这只是一个比较大的茶棚而已。或许是天气炎热,赶路的人较少。店里并没有客人。两个身穿粗麻白褂的小二正趴在桌上打着瞌睡,胖乎乎的掌柜正在柜台上算账,算盘噼啪响个不停。
“人呢?都死拉,还不出来接客。”最先赶到的趟子手高喊到。
“来了!来了!大爷真是贵客临门啊,来这边坐,歇歇凉”胖掌柜听到喊声后匆忙的跑了出来,边说边向店内的两个小二骂道:“睡!就知道睡,还不给老子起来,养你们就是让你们睡觉的啊,麻利点把桌子都擦干净了,打一壶凉茶来。”
“叫你的伙计赶快准备好酒菜来,我们少东家马上就到了,伺候好了有的是银子赏你,你若怠慢了?哼!爷的刀也不是吃素的。”趟子手说完冷哼了一声,示威似的扬了扬手中的大刀。
“大爷,您放心,这来往的贵客谁不知道咱店里的好手艺,酒水是绝不掺水。您若不满意,小的这颗头就摘了给您。”胖掌柜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不知道是急的?还是热的?
话说完没多久,酒楼门口传来喧哗声,趟子手听到后急忙跑了出去。却是镖局的大部队到了,当前的正是白马白衫的少东家。
“林峰,你还楞在这里干嘛,还不上去给大爷牵马”掌柜的说完,一脚踢向站立一边手提茶壶的小二。“哦!”林峰应了一声,放下茶壶走了过去。
“林峰,林峰,你******真是根木头,老子当初就不该在沙漠捡你回来,活该让你狗儿的喂狼”
一声嗤笑声传来,却是另一个拿着抹布擦桌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小二。
“笑,笑你个头,你个好吃懒做的败家子,要不是你是老子的儿子,老子早赶你出去了,还有你打林峰的时候轻点,你打跑了谁给老子干活啊,靠你啊?******!干活装的都不会装,这张桌子你要擦到过年啊!”骂完后,胖掌柜叮嘱道:“你给我机灵点,这些都是刀口舔血的江湖人,不要给老子找不自在,那是会出人命的。”
林峰走到门口时,正好骑着白马的少东家到了,看着眼前的少年,面若冠玉、目若朗星、眉清目朗一席白衣,好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郎。腰垮宝剑,背被长枪。剑鞘上镶嵌着几颗鸽子大的红宝石,枪头也在太阳的光辉下闪烁着点点寒芒。如此打扮却不失英气。
同为男人的林峰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秦风一身打扮极为帅气。“最过分的是,居然有留海,留海啊!要是让那些花痴女看到,一个个不得流口水。这难道是主角模板?”林峰心里狂吐槽。
反观林峰,一身粗麻大衣,身披白大褂,脚穿草鞋。脸上不知道是不是没洗干净,油乎乎的。一看就是个死跑堂的。
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微不足道。瓦砾与玉石高下立见。
这是林峰第一次看到秦风,他永远也忘不了这天。林峰完全被少侠秦风的光辉笼罩着,也深深地刺激他,改变了他在这个陌生世界的一生。
来不及多想,林峰快步冲了上去,手拉着马缰,点头哈腰献媚的笑道:“大爷,交给我吧,您去里面歇息。我给您牵到马厩去,保证用上好草料好生喂养着,”
或许是林峰一身寒碜的打扮,刺激到了秦风身下的白马。白马不耐烦的打着喷嚏扭了扭马头,马前蹄在不断地上刮着。
“小兄弟,谢谢你,不用了,我这马儿脾气不好,还是我带着它去吧,你到前面领路”秦风翻身下马接过缰绳。
“好的,大爷您跟我来,这边走~~~~”林峰尴尬的干笑了两声带着秦风走向马厩。
“不就是骑着白马,你以为你唐僧啊。你做过火车吗?在天上做过飞机吗?玩过电脑吗?一匹马而已,你以为你是宝马啊,还看不起我”
想了想又觉得没意思,何必与一匹马较真。林峰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不如一匹马,现在市面上一匹马,纹银都要三十两,那还是差的那种,脚力不行的。看秦风身下的那匹显然不止这个价格。
林峰呢!简单来说只有烂命一条,如果不是掌柜的发“善心”,他早变成狼粪烘干了。
工资?呵呵,“要不是老子救你回来,你还有命在这里给老子谈工资,老子供你吃,供你喝,供你住,你还想要工资”
回想起以前的一幕,林峰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他也想有脾气,可是当你在这个世界上连口饭都没得吃时候,生存都是问题的时候,你还谈什么脾气。他不是没想过离开这里,问题是能去哪?连身份证都没有,哦不是,是路引条。没有路引条,现在外有战乱,内有流民造反。按当前律,凡没有路引或其他做保人证明身份的,官兵、衙役等抓住后,按流民论处,一律发配送往边境修城墙,去了那里十条命都不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