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眉”火葬的当晚,在某个阴森的密室,一个身穿和服的RB男人打开电脑,然后点开了一封电子邮件。
邮件的标题是《李心眉死了》。
内容:就在一个小时前,李心儿为她的女儿举行了火葬葬礼,地点在月光沙滩。
另外,李心儿在公司开始了内部调查,她开除了身边所有的秘书和助理,我想我们今后很难再对她动手了。
这个RB人浏览完邮件之后,便将点击了删除选项。
他的眉头紧锁,表情平静而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1号,斯内克多久没和你联系了?”
“3天零9个小时。”
“如果联系到他,让他直接打给我。”
“是,风间先生。”
这个被成为风间先生的RB人放下电话后,静静喝了一杯茶,然而茶香并没有
抚平他心中的愤怒,茶水还没喝完,他竟然直接将茶杯摔碎!
“八噶!斯内克这个蠢货,事没做好,反而打草惊蛇…他是怎么做事的?”
…
“姓名…李心美?年龄,9岁?怎么硬生生给我切了一岁?还有出生时间,也变了?”
眉眉,哦不,现在可以说是美美了,看着眼前这一张资料,傻眼了。
刘伯嗑着瓜子,淡淡说道:“现在你只有两个选择,一个就是转学,再有一个就是背这些新资料,你挑哪个?”
眉眉赶紧说道:“背资料。”
刘伯将瓜子皮丢到垃圾桶里,拍拍手道:“我先回去了,有事可以找我…我就住在这栋楼的一楼,记住了吗?”
眉眉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听刘伯说同样的话了,头也不抬地说道:“记住了。”
“背过了就睡觉。”刘伯临走前,最后叮嘱了一句。
…
又是新的一天。
王泽依然在百无聊赖地锻炼着尾部力量,而练着练着,他又突然产生了一个新的设想,那就是:用尾巴写字。
要想真正将尾巴锻炼成杀手锏,光有劲儿是没用的,还得要足够协调与灵活,这样才能保证打得到人,否则,只有力量,打不到人,又有什么卵用呢?
首先是握笔…
王泽找来一张废报纸,一根圆珠笔,他努力用尾巴握住这根圆珠笔…额不,准确地说是抓住了圆珠笔。
额…
这根圆珠笔并不沉,非常轻巧,但却太纤细了,纤细到王泽用尾巴将它抓起来都特别吃力。毕竟尾巴和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身体部位,强行用尾巴握笔,的确太费劲了。
不过,总算抓住了。
就是尾巴有点酸。
王泽这么握了一会儿,多多少少适应了些,然后,准备写字了。
王泽对自己的要求不高,准备先从横竖点撇捺这些基本的笔画开始练起。
他先画了一个点,然后是一横,一竖,又一点。
一个歪歪斜斜,很有古埃及文字特点的“卞”字浮现在王泽面前。
好吧,估计除了王泽以外,能认出这是一个“卞”字的,全世界不超过三个。路漫漫其修远兮,任重而道远,看来自己还是有蛮大的进步空间的。
王泽继续在练着字。
咚咚咚。
又有人在敲门。
“陈姨好。”
是孟诗宇的声音。
“诗宇?你回来了啊。”陈姨惊讶欢喜的声音传来,语气无比热情,“这次呆多久啊?”
“嗯…说不准,至少一个星期吧。”
“怎么?老板给你们放假了?”
“额…不完全是,老板准许我回家,主要还是为了工作,我在宝鼎市有任务,其次,也是为了琪琪。”
“好,好,好,不管怎么样,你今天能回家,还能呆一个礼拜,这肯定是一件大好事儿…嗯,陈姨从来不只会用嘴的,陈姨今天还要动手呢…你先坐会儿,我去买菜!”
说完,陈姨就风风火火地挎上菜篮子,出门了。
王泽听到这段对话,又羞愧地闭上了眼睛……什么“陈姨从来不只会用嘴的,陈姨今天还要动手呢”这样的话,王泽这么纯洁的好孩子,他一点儿都没想歪,他怎么会想歪呢?看我正直的眼神,我是认真的。
孟诗宇目送陈姨出门后,便拿出一份报纸,低声阅读了起来:
“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村村民方某在同村绿化林地发现一具尸体,男,白人,年龄不详,身份不明,体格瘦高,舌头应该动过手术,分成两叉,死因,被数十根针刺同时刺入头颅,死亡时间,3天前,初步判断为黑帮仇杀…”
孟诗宇也不知道是第几次阅读这则小新闻了,这则新闻只位于报纸倒数第三张一块极不起眼的小版块上,撰写人也是匿名…
宝鼎城市报也算是本地有名的区域性报纸了,怎么敢将这种新闻登上版面?白人,谋杀…这两个词单独拿出来都容易引起民众恐慌,更别说加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场专门引起国际关系动荡的外交阴谋!
SB啊?!就算这事儿不是你们报社做的,但就凭你们,也想搞个大新闻?
你们啊,Native!
他手上这套报纸是最新一版,供货商刚刚送到报亭,他就买过来了。不过仅仅5分钟,他又眼睁睁地看着一群人将报亭所有的报纸给收走了,后来他又听说,宝鼎城市报停业整顿,报社社长撤职…
他拿出打火机,将整套报纸烧成了灰。
王泽就在屋子里,他一开始并没有在意,但很快,当听到孟诗宇念到“舌头应该动过手术,分成两叉,死因,被数十根针刺同时刺入头颅…”这一句时,他的耳朵猛然竖了起来。
斯内克这个家伙,竟然上报纸了?
孟诗宇烧点报纸后,他的另一个手机响了,他又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的署名是:国家安全局。
他将短信阅读完后,就将手机收了起来。
这条经过国家秘密信息通道的短信在被阅读之后,就会在10秒钟后自动删除。
他又用私人手机播通了一个号码。
“喂,强哥?”
“是我,诗宇。”
“你收到短信了吗?”
“收到了。”
“到我家坐坐?”
“你家?你哪个家?”
“我妹妹在的那个家,我估计她也想你了。”
手机那边沉吟了一下,淡淡回答道:“可以,今天晚上我就可以到你那儿。”
“记得带你的茅台过来。”
对方挂断了电话。
孟诗宇来到诗琪的房间,当看到一张双人床,一粉一绿两个可爱枕头和两块叠好的被子以后,不由得一愣,这才想起来上周末晚上,陈姨已经打电话告诉自己,有个叫眉眉的小女孩儿要在这儿住宿的消息了。
他眼睛一扫,扫到了黑夹白,于是笑嘻嘻地走到它身边,蹲下身来,抚摸着它的身体,笑道:“黑夹白,有一个多礼拜没见到我了吧。”
面对孟诗宇的亲切问候,黑夹白却如同见了鬼一般,瑟瑟发抖,却根本连躲都不敢躲,只能任由孟诗宇轻轻摸着。
“别动。”孟诗宇拿出一个注射器来,里面装满了蓝色的药液。他对准黑夹白的屁股,便慢慢将这些蓝色的药液给推了进去!
将药液推完后,孟诗宇抚摸着逐渐安静下来的黑夹白,将它抱到了那张宠物床上。
然后,他又转过头来,看着王泽。
王泽跟孟诗宇接触得很少,除了他少白头、长相有点偏老以外,以前只觉得他是一个邻家大哥哥,但眼见刚才的一幕,他顿时心生警觉。直觉告诉他,孟诗宇不是坏人,但他刚刚的举动,实在是太容易让人误会了。
孟诗宇看了看王泽,然后目光又聚焦在了他身子下那张他用来练字的报纸,他随手将其捡了起来,看到上面歪歪斜斜写着不成样子的“卞”、“十”、“工”、“口”等简单汉字,以及一些歪七扭八的笔画。
孟诗宇看完,又扫了一眼,发现在王泽屁股下面,还撂着一根圆珠笔。
他将圆珠笔拿了起来,在报纸随便写了一个字,果然,颜色是完全一样的。
他深深地看了王泽一眼,目光中含带着难以名状的深深思索,王泽也仿佛意识到了什么,看了他一眼,却看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他只能低下头,开始玩弄起自己的尾巴来,以掩饰内心的尴尬。
在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孟诗宇不是一个普通人。
…
已经到了凌晨。
宝鼎市的夜晚总是比较平静的,没有狂欢,少有活动,灯火通明的景象并没有大规模地出现在这里,也许这就是一个四五线城市应有的夜晚。
一个穿着背心、超短裤、高跟鞋的女孩儿从酒吧里跑了出来,她喝醉了,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没有同伴扶她,她走路踉踉跄跄地,好像下一刻就会跌倒。
在经过一个拐角后,她呕吐了起来。
而终于,在呕吐之后,女孩儿再也无法维持意识的清醒了,她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
一条五彩斑斓的小蛇在黑暗的覆盖下鳞片逐渐变得漆黑,与夜幕融为一体,它调皮地爬到女孩脏兮兮的脸上,拱开了她满是酒味的嘴巴,然后,钻了进去。
女孩慢慢开始起了蜷伏着身体,不断伸着舌头,双眼睁开又闭合,瞳孔一收一放,眼白处布满了狰狞的血丝。她的表情看上去无比痛苦,但却又夹杂着难以言述的愉悦感,就像是女孩亲热时的样子,既排斥,却又难以抗拒。
五分钟后,女孩睁开了眼睛。
此时她浑浊的双眼,已经变成了诡异的竖瞳,和蛇眼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