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刚上班,刘明的几个同事便被部门经理叫到办公室。部门经理通知他们,由于最近全球的经济衰退,公司经营状况也受到影响,现在需要精简人员,他们几个属于被精简人员之列。也就是说,公司要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这几个同事突然听到这事有点懵了: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回事啊?
专家提示
TIP1
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劳动合同的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TIP2
辞职、辞退和开除
现实中人们常说的辞职、辞退、开除等,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使用的管理名词,是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传统概念。随着用人单位用工体制改革的深入,这些传统概念逐步失去了应用的管理环境,但是由于人们的使用习惯一时难以调整,有必要对这些概念进行澄清与区分:
★"辞职"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指员工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并被批准辞去所担任的职务并离开原工作单位;另一种是指员工申请并被批准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而不离开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关系。仅就员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言,第一种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后果是相同的,都是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但适用对象和运作条件及程序是不同的,主要区别是:
(1)辞职是对尚未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固定工而言,一般适用于原固定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合同制职工而言,一般适用于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辞职要经过员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行政领导同意或任命机关批准;而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同意,也可以由员工依法单方面提出,不经用人单位同意,还可以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表示不再希望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辞退"就相当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包括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开除"一词源于1982年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现已废止)。原意是对违纪员工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相当于因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