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曦凌晨到的上海,满心欢喜地杀到别墅,结果房间空无一人,心情瞬间跌到谷底,本来想搞个突然袭击,只是这结果也太不尽人意了,张姐应声而来,说夏瑾萱出差了,闻言他只好怏怏地回房间,好一阵失落,那么晚,又不想扰她。
他像上好发条的闹钟,七点一到就拨打她的电话,外面天已破晓,远在重庆的她接了电话呵欠连天,很慵懒的声音传来,不要以为只有在国外才有时差,她这边天还是黑漆漆的一片。
“懒猫,该起床了。”电话那端是他爽朗的声音。
“你赔我好觉,我这边天还没亮呢!”她说着,传来厚重的鼻音,听着就想把她拥在怀里,原谅他这一大清早就开始想入非非。
他委屈道:“我凌晨三点到的,你不在,想你,又睡不着。”
“对不起啊,我昨天应该跟你说一下的。”她紧张道,声音瞬间精神了几分。
“是我错了才对,突然袭击到自己了,找你好像要费上一番功夫。”他泄气地说。不过他马上又恢复了激情,“你等我,我赶最早的航班过去。”
“你不用那么赶的,好好的睡一觉再说。”她着急了,这家伙一激动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飞机上也能睡,我到了你在换地方试试?”他警告着,更确定要过去了决心了。
“不要耍小孩子脾气好不好,我在这边还要待上一段时间呢,我确定我哪儿也不去,所以你明天,后天再来也不迟,可以去看看奶奶,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你好久没联系她了,奶奶都没生气了,你还在介意吗?”
“奶奶那边我昨天已经打过电话了,反正,我要过来。”她和奶奶的关系变那么好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不过他很开心,他更希望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祝福,尤其家人这一块。
“好吧,我只是不想你飞来飞去的,太累。”
“你就是我的加油站,见不到你我会郁闷死的。”他矫情上了,卖起萌来。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说了句“本宫允了。”
“那你等我。”
“我等你。”收了线,电话这端的他快速的出门,拎着几乎没怎么动过的登机箱,去车库开了那辆基本没怎么开的兰博基尼跑车,直奔机场。他有很多辆车,只要是置了房产的城市基本上都有。他觉得这是最基本的标配。
一路无阻,他是多家航空公司的VIP,虽然迟到了十几分钟最后还是成功登机了。
下机后,他疾步走,穿过密集的人流,视力极好的他远远的在出口处看到一脸微笑,向着他挥手的夏瑾萱,他的眼神有些炙热,心情自然跟着激动,也不管什么失态的问题了,三步并作两步,碍于人流,他也走不快,眼睛一直看着她,夏瑾萱却有些不太好意思,低着头看着脚尖,挂了电话后她查了最近的班机,还是厚着脸皮过来接人了。
终于他到她面前站定,她目光璀璨,他深情款款,敌不过他眼里的温柔,她桀然一笑,说:“不要那么感动,我刚好路过。”
“即便如此,我也很开心。”两人并肩同行。鬼知道他有多想拥抱她,然后吻她,但他却没轻举妄动,当你爱一个人呢,你就会顾虑她的习惯,在意她的想法,他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多日不见,沈公子的撩妹技术渐长啊。”她揶揄道。
“过奖了,一般都是别人撩我。”她听闻,忽地有些难过,又是她自找没趣了,她吸了口气,那些质问的话硬生生憋回来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她不是只想做个明媚的人吗,在来接他之前,她也想好了,自己不要疑神疑鬼,要充分的信任他,可是情绪这种东西往往不能自已。
她沉默不语。
他也意识到了什么,女人在恋爱期都是很敏感的,他拥她入怀,紧张道:“对不起,这次离开那么久,天知道我有多希望你待在我身边,很多时候,我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个,一个用心爱你,一个专心做事。”
她鼻子一酸,再怎么说他大老远跑来,已经很辛苦,她突然间开始嫌弃自己,怪自己不通情理。
她啪啪他的背说道:“先去酒店放行李吧。”
“你不生气了。”他分开,看着她的眼睛。
要有多匆忙才让一向注重形象的他忘记刮胡子。
“我没生气,只是有点神经质,你不用放在心上。”
他笑,看她艰难的比划着。
“笑什么?不许笑。”她手伸过来覆在他眼睛上。他轻柔地把她的手拿下来,握住,两人平行走。
“你知道吗,其实你就是一个孩子,开心了会笑,难过就哭,毫不掩饰,很纯粹。”
“跟你说件事啊,我和同事在网上点餐,看到一家名叫“矮子饭店”的,我说就点他家的吧,这名字让人心生怜悯,同事白我一眼说:“即使是真的,他也只是个矮子,又不是傻子、瘸子、弱智之类的。”你能想象我那个时候的心情吧。”
“能。”脑补完当时的画面,他也笑得不能自已。
“还笑,你说我像孩子瞬间就侮辱了我的智商,谢您没说我是傻子啊,什么能笑,会哭,我现在的心情和之前无异。”
止住笑,他客观的评价道:“这个认知还是挺深刻的。”
她懒得和他争论,从机场大厅出来,她拦了辆出租车示意他上去,他要她先上。她开口说:“我还有事,你先去酒店吧,地址发你。微信了。”边说边打电话,他无奈的上车,和她暂时告别,谁叫他爱的人那么理智呢。如果她来他的城市看他,他一定寸步不离,满心欢喜。可是他爱她,所以他接受。
晚上十点,她才归来,期间发过信息让他先吃先睡,不用等她。他不喜欢白天补觉,容易越睡越累,晚上失眠,所以他干脆不睡,饿了就去所在楼层的餐厅吃饭,中途还喝了两杯咖啡,洗了澡,等他从一堆邮件中起身时时间已经指向晚上十点,他扫了一眼腕上的手表,起身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他恨恨地想,“什么工作,明天把它辞了。”
夜晚凉爽的风让他一瞬间清醒了很多,刚出酒店大门迎面看到踏着夜色而归的她,手里拿着一袋糖炒栗子。天真无邪地朝着他笑,他走上前,把外套披在她肩上,关切的说:“饭吃了没?”
她唇边的笑扩散开来,扬扬手中的糖炒栗子:“我早就吃过了,不过今天体能消耗大,打算吃掉它。”原来他也忍不住世俗,在生活的长河里,也有温饱冷暖亟需解决的问题。
“这还差不多,你胖点好,现在这样不太达标。”他宠溺地拥着她走,看到她就想和她变成连体婴儿。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呀,你是不是想让我变胖,然后好顺理成章的抛弃我?”
“夏同学,你有这个危机意识寡人很是欣慰,不过你放心,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这辈子已经认定你了,绝对不会退货。”
“说的那么道貌岸然,暂且信你一回吧。”
到了房间关上门,他督促她去洗澡,拿过她手里的糖炒栗子说:“我帮你剥好,你洗完就能吃了。”
她接受他的提议,洗好后径直走到茶几前,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糖炒栗子已经全部剥好装在洁白的盘子里,上面还插好了牙签,旁边还有一杯白开水,试了下,还是温的,她一连吃了大半,直到他过来,坐在她身边,她还在吃。很小的时候她就喜欢吃,刚炒出来时还是热的,热的时候吃起来很软,凉的时候比较成形,好剥,一整颗吃下去瞬间有种满足的感觉,段誉知道后,总喜欢给她一袋一袋的买,而他却一颗也不吃,她基本都能吃完。往事一想起来心里就像蒙了一层灰,任她怎么都抹不掉。
“就那么好吃?”他看着她一颗一颗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问道。
“也许没那么好吃,只是习惯了这个味道,戒不掉。”说完,她又吃了一颗。
他看着她露在裙子外面修长洁白的双腿,而她吃炒栗子的样子实在可爱,忍不住吻过去,她身上的味道吸引着他,嘴里的味道诱惑着他。这是他吃过最好的炒栗子的味道,这一晚,他们辗转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精疲力尽才双双睡去。此刻,他的心,在异国他乡漂泊十几天后,终于找到停靠的港湾,安定下来。她已经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部分,像某个器官,像某根肋骨,少了那哪一样,他都是残疾抑或残缺的。
以前的他从不信命,他也不相信自己可以同时拥有完整的性和爱,多年前的那次远走他乡,一同死去的就是他那满目疮痍的爱。多年以后却不想因另一个人又全盘复活了。所以他格外珍惜,命运的手翻云覆雨,有时候我们也只能记住爱情最初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