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把酒言欢,就是吃吃东西,喝喝酒,然后谈天说地聊长聊短,最后举杯共饮,相视一笑,打下友谊的基础。
开始只有一场饭局,成为小船还是巨轮全靠自己一张嘴。
此事如有酒店客栈青楼最好,可以一边谈笑一边选取自己喜欢的吃食,种类繁多酒肉管够,尤其是青楼之地,更是男人交友的宝地,更容易让人敞开心扉。喝喝花酒,聊聊各自喜欢的类型,再扯着脖子红着脸争论一番,许多时候男人的友谊就是这么建立滴。
但是在这种远离人烟的地方,想要找一个酒店啥的那是痴心妄想,除非飞上起码几个时辰找一个城镇,但今天是不可能了,几个人不可能飞上半天就为了去搓一顿。
顺便说一句,就算去了城里杨逍也不敢带着去青楼的。杨逍还没胆大到带着身边有妹妹的危险家伙去喝花酒,相信鹰潭会分分钟把杨逍弄死。
既然不能花钱买现成的,那就自己做呗。
酒杨逍有的是,储物袋里还有那么几大坛子,吃食的话得自己弄。
不过这可不是什么难事儿,其他三人不知道,但杨逍可是实打实的老手,一手烤肉的技术那是炉火纯青。
几人找了一个依山伴水的地方,然后兵分三路寻找食材,约定半个时辰后回来。
半个时辰后,众人聚集。
杨逍抓了几只鸡和几只兔子,这可不是普通的小动物,都是能简单修炼的小妖,根据杨逍的经验,烤出来绝对是人间美味!
红半衫带了一袋子野果回来,很多品种,根据他的话说,他自己在深山老林里就是吃吃野果过来的。
最猛的就属鹰潭,他……打了一只结丹后期的妖兽回来……
并且看那妖兽的样子,基本上就是一棒子的事。
至于娜娜,带了一捧鲜花回来,一脸开心。小女儿心性尽显。
别看杨逍抓的少,他可是用剩下的时间弄了一口锅,一个烧烤架呢。
万事俱备,只欠点火!
然后杨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不说其他,就那个结丹妖兽的肉,那是普通火焰能烧烤的吗?当然不!只见鹰潭拿出几块上品火灵石,使其燃烧,成为最简单的灵火才烧的动,那普通的烧烤架一下子就成为铁水。
不用说,那口锅子基本也就这下场。
略显尴尬之际,鹰潭拿出了一口炼丹炉,却也是一个法宝,将洗净的兽肉放了进去,倒入灵泉。红半衫也拿出了几杆长枪,施法使其变小,穿上那几只鸡交给杨逍。
杨逍暗暗发誓,以后怎么的都得弄一套法宝厨具!
至于那兔子,娜娜死活不给杀,紧紧的抱着,小脸含怒,指责杨逍怎么可以祸害这么可爱的生物。
剩下的就交给杨逍处理了,那两位然后就眼巴巴的看着。并且……他们也不会。
很快,周围就被一阵食物的香气笼罩,闻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一锅肉汤,几只烤鸡加烤肉,几坛子酒,还有许多果子,虽然简单,但就味道而言也是相当不错的。
就在红半衫拿起一个果子往嘴里喂的时候,杨逍十分认真的看着他道:“我想知道……你以前都是像今天这样摘果子吃的吗?”
据红半衫所说,当年他根据师傅的教诲,修为很低的时候就深入丛林磨练枪法,基本上就是吃野果过来的。
啃一口嚼着,红半衫还是那副毫无表情的样子,回道:“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你带回来的那一袋果子,我扔了三分之二!都是些没熟难吃的,有毒的,怪味的……这些就是你以前的食物?”
“嗯……应该是。”红半衫侧头一想,好像当年自己根本没注意味道,并且辟谷之后也就没吃过这些了。
“你没被毒死……真鸡儿……神奇!”杨逍感慨。
“哼!幸亏如此,要不然世间会少了一个令我感兴趣的对手!”鹰潭冷酷的道。
“吃还堵不住你的嘴!”娜娜撅着小嘴道:“让你学着说话温柔点,要不然以后媳妇儿也找不到!”
本来一脸冷酷的鹰潭略显窘迫,低头消灭着手上的鸡腿。
“看看你这样子,打一辈子光棍吧!”娜娜不依不饶,一幅小大人的模样,却可爱至极。
这时红半衫又说道:“我每次都带着解毒丹,肚子一痛我就会吃两颗。”
杨逍:……
“红……呃,你叫什么名字,难道以后我们叫你也叫你红半衫?”杨逍想到这个问题。
“随便。”红半衫的回答很简单,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个烤肉真不错诶!
当然,在他的意识里面是不会有这种有趣的情绪波动的,红半衫由内而外就像毫无感情一样。
“那……叫你……小红……如何?”杨逍试探性说道。
听到“小红”这个称呼的红半衫眉头竟然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波动,他竟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拒绝,但生性中的那种奇特的性质战胜了这点冲动,所以……
“随便。”这是红半衫的回答。
杨逍都明显一愣,他想象不出,世上竟有一个大老爷们儿能接受这么个称呼。
该不会……这家伙没脑子吧?
“我说小红啊,你就没想过弄一杆强大的枪?”这是杨逍看到红半衫长枪被毁后生出的想法。
红半衫眼看眉头又要动,可终究没有。他对于小红这个称呼竟然有些抵触,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抵触情绪是咋来的。
既然不知道,那就算了。
没人注意到,当鹰潭听到小红这个称呼的时候,嘴角明显一抽,牙关紧咬,似乎……在憋笑?
“师傅说过,重心中之枪!”红半衫放弃了寻找对小红这个称呼产生抵触的原因。
杨逍正色道:“这就是你理解的不对了,依你师傅所言,心中有枪,以身体孕育之,如果你身体都被打坏的话,心中的枪自然也会夭折,那……还有何意义?”
听了杨逍的话,红半衫感觉……很有道理的样子诶!
“那……当如何?”红半衫情不自禁脱口而出。
“依我之见,你师傅所说的心中之枪,是一种名为‘枪’的精神!不屈、勇敢、战斗、锋芒……等等等等的集合体,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对于枪的感悟!但用这种态度,这种感悟能打在别人身上吗?不能!所以,你需要一根强大的枪作为载体,这样才能展露出你心中之枪的锋芒!”
红半衫一阵沉默,良久之后道:“我需要一杆强大的枪……我明白了!”
杨逍赞赏的看着他,就差举大拇指了。
别想歪了,杨逍可不是在开导红半衫,这只是他的一种恶趣味而已!
知道杨逍的人就懂,杨逍这个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忽悠人了,就像元道宗的小风一般,红半衫也接受了杨逍的这套忽悠。
别看杨逍说的有理有据,其实这只是体现了他的一个特点——能扯而已。
谁知道红半衫他师傅所说的心中有枪是什么鬼意思?杨逍不过是在随口胡扯而已。
不过杨逍的初衷倒是好的,手中没有一杆趁手的兵器在与人对决的时候是很容易站下风的,尤其是双方实力相当的时候更为凸出。
就这几句交谈来看,杨逍并没有感受到别人口中红半衫的残暴与嗜血,反倒觉得十分容易交往。
想到这一点,杨逍又不禁问道:“你杀人以后让血枪染红衣衫又是为何?有什么含义吗?”
“没有含义。”
“没有?”杨逍一愣,这与别人口口相传的版本不一样啊,别人都是这么说的:只见那红半衫一枪将对手捅个窟窿,拔出枪来带起一蓬血雨,面无表情,随手将滴血的长枪负于身后,血迹在白衣上染红一片,这是他在彰显自己的胜利!故得名——红半衫!
“不过每次都要换衣服确实有些麻烦。”红半衫想了想,说道。
“你不会先用水把枪洗一洗吗?”杨逍不禁吐槽。
“对哦。”红半衫认真的面无表情的以茅塞顿开的语气说道。
杨逍一叹,拍了拍红半衫的肩头道:“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也有一个。”
“把手拿开。”
“嗯?”
“你手里有油。”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