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生殖器官发育不健全。这种最大的病征,是有精液而无精子。那么,精子既然没有产生的可能,自然不能授孕。其次是精液内有精子,不过它的体积太小,而数量又少;再不然就是精子有些畸形怪状,发育不全。有的时候,发育虽是寻常,而其活动的能力全无;不能游泳,或游泳的力量太小,不能进入子宫。凡此种种,都是不能有孕的原因。
看来我们可以知道,精子产生的地方,是在睾丸内,成熟而后,游入副睾丸里,经过精索,而蓄于精囊。当交合时,精液与精子,自精囊射入阴道,经过子宫颈,逆游而上入子宫,最后进输卵管。在成千成万的精子中,只有一个可以遇见成熟的卵,而和它会合而成孕。若有两个精子与两个成熟的卵会合,也可以成为双胎。总而言之,精子若没有相当的游泳能力,便无法经过这样长的路线,奋斗而达到最后的目的。翰勒氏(Heule)曾作精子游泳力的研究,估计它能在三分钟里,游过一厘米的距离。可见得精子的活力,是很有可观的。发育不健全的精子,根本就要受天然的淘汰,绝无使卵成孕的可能。所以在结婚以前,应当受医师的检查,倘不幸而发现此种病征,就当通知对方。若彼此仍愿意结婚,则有言在先,他日自无后悔。否则,不明白不孕的原因在他本身,而一味地责备妻子,未免太没有公理了。
第二是受花柳病的毒。前面讲过在女子方面,可使输卵管闭塞,或是子宫颈发炎,而生浓厚的白带。此种白带,多酸性,不宜于精子的生活。同时花柳病对于男子本身,可以直接传染于副睾丸,把它完全塞住,则精子当然无法输出,受孕的可能也随之而消灭。
第三是脑下体分泌之不足。此在未成年的男子,病征是发育停顿,皮肤变细嫩,毛发的分配,酷似妇女,甚至声音有时也变成女人似的。若在成年以后,得此种病,则对于性交的能力减少。在这种病态之下,受孕的机会,自然也随之减少。
第四是睾丸因病失去原来的机能,不复能产生精子。
以上所说的,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不能受孕的原因。此外还有好多的地方,我们现在还不大明白,尚待细心研究。现在的医学与生理学,并不能将一切不孕的原因,完全告诉我们。不过在可能的范围内,我们应该同时检查男女两方面,为什么没有生育。要知不孕不是病,乃是病征。治病的先决条件,是要诊断正确,然后治疗,才有一大部分的希望,可以成功。所以我们先要研究不孕的来源,然后再求解除不孕的痛苦。
通经
闭经不是病症——子宫有病、强烈的性交、性病会导致小产——堕胎的种种手术和药剂不可乱用
无论展开哪一类的报纸,在广告中,总会看得见什么“麝香通经丸”,避孕用之“化块丸”,以及某某医师“专治闭经”那一类的文字。通经在今日妇女中,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青年未婚的女子与已婚的女子,当然看法不是一样,即在已婚之妇女中,大半因年龄的关系,看法又不同,在有疾病的妇女,自然更是不同。在明白通经的理由以前,我们必须问为什么“闭经”?
闭经是一种病征,不是一种病症。闭经的原因很多:有的因生殖器有病,例如子宫或卵巢生肉瘤或毒癌,或是生殖器的发育不健全等。我们在不孕篇中,已经讲过。在这里我们要特别讨论的,乃是青年未婚的女子,平时月经并无毛病,但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竟产生了闭经的病象,而特地来请求帮她“通经”。
她是年约十八九岁的一个高中肄业生。她等着旁的门诊病人看完之后,才很胆怯地先请我叫在旁的护士退出诊室,然后低声说:“医生,我的子宫,恐怕生了瘤子,请您动手术,替我拿出来吧。”我问她为什么疑心子宫内有瘤?她首先不肯说,等了许久,才告诉我,她的月经是二十七八天一次,都是很准的,这回却有四十多天,没有来了。
“你有没有特别的原因,怕它不来呢?”我接着问她。此时她不言不语,低了头,红了脸,暗地揩眼泪。她曾经请过专治闭经的与她“通经”,因为没有功效,所以特来找我,请我替她设法。
我看见这可怜的情形,想她在这苦闷无可告人的时候,以前和她谈恋爱的人,是否又在什么地方,重施其铁腕,牢笼别的女子去了?同时又觉得这位少女,当着情急无告时,难免不走入短见的一条路上去。我于是郑重地告诉她说:
“堕胎的事,我是根本不赞成的。你的闭经,不过四十多天,并不一定就可诊断是孕。人们的喜怒哀乐,对于身体上内分泌腺的活动,有很密切的关系。月经也是受腺分泌的统制的。往往在过分忧虑与恐怖之下,能使经期失其有规则的现象。譬如一时的快乐,引起了事后的追悔,焦虑的郁积,使内分泌腺,失其统制的力量,而影响到月经,亦属事之可能。你何不暂待几时再看呢?”这位病人,算是饮泪出门回去了。
在一个月之后,我在市场里碰见了她,她很喜欢地告诉我:“我的病好了,我以后决不再生这病了。”我对她笑笑,并不追问她是如何好的,不过心里觉得,总算是不幸中的一桩幸事。
挂“专治闭经”而行堕胎的人,实在不在少数。不过我们应当知道堕胎,多少总带几分危险性。孕妇自己设法堕胎,尤其是一件万分危险的事。我知道有用铅笔的,蜡烛的,或他种未消毒的外物,自己放在子宫内,作为堕胎之具。这样的方法,更是可怕。除这种自动的堕胎而外,还有两种堕胎,就是天然堕胎,或可称作小产或流产,及医师因孕妇身体上的关系,用药剂,或施行手术取出胎儿的种种方法。
说到天然的堕胎或小产,我们应当另外的说一说,小产有小产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子宫本身有了病,如子宫方位太向前倾或向后倒,则胎儿发育时,易受子宫倾角所限制,以致发生流产;再或子宫内部生瘤,占据的地盘太大,初则使胎儿无法发展,终则不免把它排挤出来。这一类的小产,只要经妇科医师检查一番,即可明了其根由。
其次小产的原因,是属于性交的,尤其是在怀孕的二三月内,强烈或过度的性交,可以引起流产。有友人夫妇,体质都很健康,而在结婚后,连次受孕,均于二三月中小产,经过好多的医师诊断,都莫明其妙。后来,有一次她和我,闲谈起这个问题,我告诉她,若能于平时经期当到的几天,静卧休养,避免性交,或可免流产之虑。他们照这样做了,果然接连两次之怀孕,都一番风顺,得有一子一女。只因这是闲谈时的话,不是挂号求诊所得的方子,所以他俩感激我的话和心,都早已忘却了。
除子宫有病与强烈的性交外,还有重大的小产原因,就是花柳病。在第二节已经说过,花柳毒可以使一个妇人不生育,或是有了孕,容易流产。有的或是生出来的胎儿,是畸形怪状。更有的或足月才产出来,不过已经是死的。要提防这一类的小产,当然在怀孕期间,注射清血针。注射后,可以减轻花柳的毒性,则胎儿才会平安诞生。不过要求胎儿的安全,自怀孕二三月起,即常每星期注射一次,直至胎儿生出为止。若花柳病重,而仅注射三四次,则仍无济于事。至于花柳毒的轻重,可由乏舍门氏血清的反应而知,无庸细说。以上所说的,都是天然的或是不用人力的堕胎与小产。
再说医师,不是完全的不能替人堕胎。有时在某种情形之下,堕胎是医德与法律所允许的。譬如孕妇有很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肾病,或是很厉害的肺病,这些都是与怀孕不相宜。当医师的若不想法,将胎堕下,则孕妇有性命之忧。所以在如此情形之下,堕胎是当做的。
那么堕胎究竟用什么方法最相宜呢?概括说来,药剂方面最普通的,是用蓖麻油和奎宁丸,服后再用热水灌肠,可以激起子宫的收缩。此法在产期将近时,或可收效,不过在大半的时候,往往不发生效果。其次是用麦角素,与脑下体素。这两样药品的功效,要比奎宁丸的性力强烈些,然而也不是一定奏效。
就外物方面说,用消毒的纱布或管子,放在子宫内,使子宫的收缩性加增;胎可随之而堕下。服用药剂,自然比较要省事。使用外物,无论如何消毒,多少不免带有传染外毒的可能,所以总有几分危险性。除服用药剂,或使用消毒的外物以外,动用手术来刮子宫,也是堕胎的一法。不过在第一二月里,胎儿比较容易取出,到了三四月,胎儿与胎盘,就不容易取出了,稍不小心,遗留极小块的胎盘在子宫内,即可使其长期流血,以致丧失生命。我曾经见过一个不到两分宽和长的胎盘,因为生产时,遗留子宫内,以致病人流血二十余日,直到施行手术,将它由子宫内取出,才停止流血。
若是胎儿已长成至七八个月,则可用欧希氏(Vorhees)袋,置于子宫,使子宫颈慢慢放开,胎儿可随之产出。
以上所说的种种手术与药剂,都不可以乱用,否则为害至大。医师当视孕妇的病势轻重,斟酌行事。近来关于堕胎的新药,层出不穷。德国有一位化学家海氏(Heier),曾秘制一种药膏,施于子宫内,即可堕胎。据说用过的,有一万一千余人,而其结果,无一失败,亦无丝毫危险;不过因为社会恶习日炽,海氏曾因制此秘方,被判处徒刑三年,而其秘方,始终未宣告于世。这是社会之幸或不幸,很难断言。
生产
生产不要着急,也不要恐慌——“开生门”大约八九个小时——正产期大约一二小时——胎盘排出要顺其自然——催生针是否可打?——产后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