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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衣帽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胡姓富二代地下酒吧神秘消失」

这是京北都日报头版头条消息的大标题,官网的电子版同时发布,很快各大网站均开始仿载,然后闲得蛋根都疼的广大网友开始人肉。

瞬间,微博、微信、丘丘里的说说、各大论坛,把胡血严从梦望角地下酒吧越窗蒸发的讯息变着法地转发,经过一系列杜撰,最后统一成一个说法,就是胡血严是个已经被漂白的富二代,穷得只剩下一身毛了,由于前女友跟杀马特之一鬼混,他酒后情绪失控,大打出手,重伤了杀马特之一,被杀马特之一的同伙杀马特之N追杀时,恰遇仙人经过,一道黑烟淹没了人们的视线,从此,胡血严脱离万丈红尘,追随仙人而去,估计现在正在得道成仙的途中。

网友中既有奇才,也有奇葩,比七十二编还能编。

对此说法,质疑之声连绵不绝,但是谁也拿不出胡血严到底是死了还是苟活于世的证据。将信将疑,反而使这种说法更让人浮想联翩。

京北都有个贼火的网络作家叫糖加三勺,正为新书的开篇三章发愁呢,知悉胡血严蒸发事件,一下子他就迸发了久憋不出的灵感,而且捎带脚把想好的书名都换了。

此外,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令一堆女孩子伤心不已。

是呀,胡血严曾经是风靡京北都的国民老公,和他劈腿承欢的女孩子必须以堆计。

这些女孩子几乎是以吃大户的方式跟胡血严交往。

胡血严卡里满血的那些日子里,网上有两个响当当的名字,一说是国民老公,一说是全民男友。

胡血严穷得底儿掉有一年之久,女孩子们纷纷离他而去,但是她们不会忘了国民老公的多金和多情。

当然,这些女孩子伤心只是一时之感,而此刻,真正为胡血严的消失而万分焦急的是佟芈眯,她摇晃着总裁爹佟根生的粗胳膊:“爸爸,您一定要想办法找找血严……”

……

鸟的,这魔界也有警察?

鸟的,是不是也有杀马特?

立在地铁站台上的胡血严,心里打翻了酱油醋调料瓶,啥滋味都有。到了这个全新的空间,也许自己会翻新,也许直接就翻船。

“对不起,警官先生,他没穿衣服是我的错。”

旁边的撒其乌一张嘴,两个魔警这才仔细了看撒其乌,秒秒钟,两位魔警噗通噗通跪下了。

“小的有眼无珠,竟然没认出撒公主,该死该死。”

其中一个胆子稍小的,开始抽自己嘴巴,另一个倒是脑子灵光,赶紧跪着朝胡血严拱手道歉,如果可以再夸张一点,就差舔胡血严的运动鞋了。

胡血严一瞧魔警都跪了,心里好一阵滋润。很久没有做人的尊严,今天被人跪着这么一拜,连汗毛眼儿全乐开了。

这还没完。

一看两魔警跪了,撒其乌立刻挺起胸脯,背着双手连着轻咳了几声,待胡血严看她时,她朝胡血严挤了挤眼,调皮的表情预示着一场恶搞即将上演。

胡血严也想通过看热闹来调剂一下心情,颔首表示我勒个赞。

“咳,咳,这位是本公主的朋友,这是他的衣服,还不赶紧服侍尊贵的客人穿戴齐整。”

两个魔警从地上爬起,一个接过撒其乌手中的衣服,另一个赶紧从墙边搬过一把椅子,本来椅子挺干净的,他还是用袖子掸了掸,躬身让撒其乌坐下,拿着衣服的那个,服侍胡血严穿好,并给胡血严系好了扣子。

等胡血严穿好了长袍,撒其乌说你转一圈我看看合身吗。

看前面还勉强,看后面时,撒其乌噗地笑了,胡血严知道这长袍后面一定印着什么可笑的图案或者字儿啥的。

看着给胡血严换衣服的那个魔警跟胡血严个头胖瘦差不多,撒其乌拿着腔调吩咐那个魔警。

“你,把衣服脱下来,让尊贵的客人试试。”

魔警露出为难的神色,但是不敢有丝毫的犹豫,脱下警服给胡血严换上,胡血严穿上魔警的制服倍儿精神。

“你,把那件穿上吧。”

那个魔警只好穿上胡血严脱下来的长袍,穿好后,撒其乌让他原地转一圈。

当胡血严看到长袍后背时,不由得咧嘴一笑。

长袍后面画着一幅漫画,一个王八抱着一把扫帚正在举着一个酒瓶子往嘴里灌酒。

漫画下还有几个汉字,“最懒清洁工”。

胡血严明白了为何刚才撒其乌吃吃地笑。

为了不让魔警为难,胡血严赶紧脱下警服,他要把那件衣服换回来,自己初来乍到,不能得罪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更别说眼前的这位,还是个腰间挎刀的魔警,当下有公主在,慑于公主权威,他敬我三分,哪天公主不在跟前,魔警要是出于报复给我点颜色看看,弄不好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慢着,血严,你先别着急脱。”

刚解开两个领口的扣子,撒其乌挥手制止。

为了能把衣服还给那个魔警,胡血严撒了个谎:“我穿着这件衣服不舒服,肩膀这里紧绷绷地难受,我还是穿那件吧,那件正和我的身体。”

一句话把撒其乌和两个魔警都闹懵了,明明看着很合适很有型,怎么说不舒服呐。

撒其乌眨巴了几下长睫毛衬托的大眼睛,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那件长袍上画着啥你看到了吗?你当真穿上它走在大街上,一会儿我可是要带着你见我的父王,你不嫌害臊,我还嫌丢人呐。”

“没事儿,我把它反穿,不就看不到图画了。”

胡血严本来想说“不就看不到王八了”,觉得口吐王八不太雅,来到魔界这个未知的空间,必须说话办事都要小心才是。

听刚才撒其乌支支吾吾地说的意思,估计等回到人界得猴年马月,看来真的要从长打算,这以后可不能什么事都靠着撒其乌公主的身份,那样既有吃软饭的嫌疑,又非长久之计,如今,我胡血严必须要活出一份尊严,最好能在魔界学点真本事,不管将来在哪儿混,都用得着。

魔警不敢随便接过胡血严递过来的警服,他怕公主怪罪。

看着胡血严特别坚持要换回来,撒其乌摆了摆手。

“好吧好吧,恭敬不如从命,悉听尊便吧。”

魔警这才接过自己的衣服麻利地穿好,抻了抻大襟。

胡血严反穿长袍后,针脚都露在外面,看着还是挺滑稽,撒其乌掩嘴笑着起身,拉过胡血严朝地铁通道出口走去。

两个魔警立正敬礼目送撒其乌拉着胡血严走远。

“糙,今儿个够倒霉,险些惹怒了公主,碎了咱们。”

一个魔警把脑壳摘下来擦了擦汗,然后又装回脖颈上。

“嘘,小点声,听说公主有魔镜,什么秘密都可以窥到,你的粗话万一被她听到,可是死定了,看那个人族好像跟公主的关系不一般,手都牵在一起了,不会是男朋友吧。”

另一个魔警踮着脚看撒其乌和胡血严的身影消失在出口,谨慎地压低声音说着,看着伙伴的脑袋装的不正,抬手给他扶正。

“不对呀,公主有男朋友呀。”

“你说的是杀睚眦的儿子杀纤尘吧?”

“对呀,杀纤尘是我们雷威魔族第一武士,又是云白宫里的红人,跟公主才是绝配。”

“我看不见得,杀纤尘和公主的恋爱关系,只是坊间谣传而已,杀睚眦是雷威魔族第一武将,可以带刀见大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杀纤尘是不是靠着他老子挂上公主的,也是未知。”

“嘘,妄自议论,弄不好会找碎的,咱哥俩在这耍耍舌头解闷儿可以,出去可不得乱说。这公主也够调皮的,说去人界就去人界,还敢带着一个人族来坚城,弄不好,恺丁大帝会宰了这个小子的,两界分明,人族越界必诛。”

“我看未必,依恺丁大帝对公主之宠爱,就算公主哪天耍小脾气,一把火将云白宫烧了,恺丁大帝都不会责怪的。”

“除非这小子魔魂体魄级别高,看他造化吧。”

“嗨,咱聊点别的,听说最近杀睚眦招兵铸剑,大量囤积灵木灵石,是不是要造反呀?”

“嘘,小点声,吓死宝宝了,这种话你也敢在这满是耳目的公共场合说!”

两个魔警贼贼地扫视了一番周围,蹲下身叽咕起来,声音比蚊子放屁还小。

……

被撒其乌拉着手走在地铁通道里,胡血严迫切地想知道这个未知空间里的十万个为什么。

首先,胡血严要搞清这么几个问题,从小的入手,循序渐进。

“我穿的这件长袍为何画一个王八,还抱着扫帚喝着酒?”

“讽刺那些偷懒的清洁工,谁要是耍滑头不好好干活,就给他穿这样的袍子示众。”

“呃!那为什么给我找了这件衣服,就不能找一件别的吗?”

“呵呵,对不起,因为我找了半天,只从地铁值班室里找到这一件好点的,其他都破了洞。”

这些回答,胡血严早已猜到,这个问题只是抛砖引玉而已。

“从长相看,我发现你们魔族也是人形,不过还是有区别的,你们的鼻梁比我的要高,眼窝比我的深一些,我来到这里,会不会把我当成异类?”

刚才那两个魔警起初要带胡血严跟他们走一趟,一下就提高了胡血严的戒备心。

魔族长得虽然长得挺人,谁知道他们吃不吃人呀?

按着人界里的传说,当魔遇到人时,魔想把人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比如男人遭遇魔,魔就把他吃了。

若是女子,颜值又高,遇到的魔又是一个**,那么女子有可能会被弄去当压寨夫人,然后每年生一窝小**出来,长大了再去掳漂亮女子来。

“你要是像刚才光着膀子,当然会把你当成异类,而且,你还得赶紧找个帽子戴上,魔界里的平头百姓,都是要戴帽子的,否则按违法处理。”

说到此,撒其乌停下来四顾,胡血严知道这个公主在给他找帽子。

胡血严对撒其乌的说法持怀疑态度,从跟她接触,她完全都在搞来搞去,搞得胡血严本来挺好使的脑瓜儿有些懵圈。

趁着找帽子的当口,胡血严接着问更重要的问题。

“你们这里有人族吃的食物吗?”

“你饿啦?”撒其乌正在找东西,有一搭无一搭地反问。

“不是我饿了,而是我早晚有饿的时候,你们魔族是靠吃正常食物生存吗?”

这第四个问题,撒其乌没作答,只是莞尔一笑。

这一笑,让胡血严觉得很可能没有他吃的食物,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两声。

很快,他们发现了帽子。

在地铁通道的拐弯处,一个广告橱窗内坐着俩模特,一男一女,都戴着帽子。

橱窗上着金锁,撒其乌从手心取出铜鉴,轻轻一划,便打开了金锁,把男模的帽子取下扣在胡血严头上,女式的那顶扣在自己头上,并把帽檐儿压低,一直遮到眉弯处。

“这下好了,没人能认出我是公主啦,省了好多麻烦。”

胡血严一听,顿时明白了,平头百姓必须戴帽子,稍有身份的人可以不戴帽子,这就说明这魔界里等级森严,立刻,胡血严想象了一下地球的古代,这平常人必须戴帽子的规定,就跟人界封建社会时规定女子必须缠三寸金莲差不多。

一会儿要见到的恺丁大帝是不是也戴着一个秦始皇头上那种前后都有穗穗晃得人眼晕的帝冠?

带着忐忑和期许,胡血严摘下帽子看了看,发现自己的那顶帽子只不过是把一块布简单地缝成一个筒子而已,就像从牛仔裤腿上剪下一截似的。

看着裤筒帽子,胡血严想起了诗人顾城。

顾城是佟芈眯讲给胡血严的,诗人喜欢把各种裤腿剪下当帽子戴,诗人死了,为情所困,三十多岁。

然后,胡血严就记住了佟芈眯和他站在天台上轻声朗诵的那句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如今,来到魔界,胡血严真的是两眼摸黑,光明在何处?能否找到?

赌博靠手气,迷途靠运气。

胡血严希望自己的运气不要太坏,他站在那,看着橱窗里做得很傻泥的模特,呆呆地走神。

“喂,你们在破坏公物吗?”

两位刚戴好帽子,那边走来一个穿着裙装的女工作人员。

撒其乌一看有人来了,拉起胡血严的手。

“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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