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改革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加快对人才的培养。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教育是人才的源泉,发展教育是智力开发的一个主要途径。少数民族地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改革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体系,如,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为培养高级人才打好基础,一方面为少数民族地区各经济部门培养大批中、初级专业实用人才;把专业教育和业余教育结合起来,在重视在校学生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校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特别是对广大劳动者的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一点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重要。
第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加强对各类科技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科学研究是智力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地区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发挥科技优势,形成自己的科研特色。如,根据科研队伍的具体情况,调整研究方向,逐步形成学术梯队;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合理结构。对科技人才实行科学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定现有科技人才,从发达地区引进科技人才,全面落实科技人才的有关政策,合理地使用各类科技人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专业研究和群众研究结合起来,建立完整的、多层次的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组织与发达地区的科研协作与技术攻关,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三,扩大智力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马克思指出:“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要使他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①要进行智力开发,必须进行智力投资。长期以来,由于对智力开发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认识不足,缺乏战略远见,致使智力投资严重不足,这一点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突出。因此,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就要扩大智力投资,而决不应以小生产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非生产性投资。虽然目前许多少数民族地区财力、物力有限,但为了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为了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更有必要增加在智力开发上的投资。智力投资还必须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努力提高投资的效益。
(三)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是繁荣民族经济的根本途径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是同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从实质上讲是一致的。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经济关系为基础,并受市场机制调节的经济。随着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将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目前商品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程度的发展,但许多地区基本上仍处于封闭型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上的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小生产习惯势力的影响比较深,市场观念还比较薄弱,这不仅影响了商品生产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而且还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少数民族地区不能超越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只有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面对现实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才有可能繁荣民族经济,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到不利的自然环境、不发达的生产力及贫穷落后等方面的影响,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一直不发达,商品经济十分落后,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商品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基本现实。只有认真面对这一现实,深刻认识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发展商品经济中的社会阻碍,克服心理障碍和自然阻隔,才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商品经济,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民族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第一,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要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必须对现行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各地区的发展又不平衡,因而发展商品经济就要求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成分并存,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要突破计划体制管理的框框,充分行使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自主权,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独具特色的民族经济去开拓市场、占领市场。
第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内对外开放。自然资源丰富而资金、技术短缺,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主要特点,也是长期存在的一个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发展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竞争,以竞争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内要向发达地区开放,引进资金与技术,加快地区商品生产,同时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合,通过合营、联营、补偿贸易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生产。对外要向国外开放,利用同外国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天然联系,利用自己独特地理条件,开发土特产品和旅游资源,发展边境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发展交通运输及通信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财力物力的可能,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日趋频繁、生产和市场的联系更加密切,交通运输就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突出矛盾。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地处边远,交通不便,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制约因素。因此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及水上运输,同时发展通信事业。
第四,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商品经济。少数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发展商品经济的优势,但长期以来这些自然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商品经济优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形成和发展本地区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作为发展商品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少数民族地区应当而且必须实现从封闭的经济向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转移,坚定地走发展商品经济、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这样才能实现开放、搞活的目的,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应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虽然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思想的发展,也像社会主义建设一样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发生过一些失误和偏颇,但更有过一些卓越的思想,充实和发展了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理论宝库。
一、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
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本质上就是生产发展史,是生产方式新陈代谢的历史,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人民群众的历史。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推动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最后决定历史进程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就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恩格斯在《必要的和多余的社会阶级》一文中也说过:“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因此,这个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虽然会有一天它将不再是一个阶级,而是包括整个社会。”列宁把群众观点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最深刻的历史哲学原理之一,他说:“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①他还说:“世界所以有这种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基本原因是有成亿成亿的人卷进这个发展的洪流了。”②他指出:“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据就在这里。”③
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系统化、具体化,使这个原理同我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使之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全部活动之中,形成了我们党的一个根本观点、根本立场,形成了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毛泽东的唯物史观中更具独特贡献的部分。
毛泽东把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统一起来,科学地阐明了“人民群众”的概念,全面地论证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毛泽东认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创造作用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中国人民从经济上、政治上获得解放,为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和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④毛泽东在《介绍一个合作社》中曾经欣喜地指出,从来也没有看见人民群众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给人民群众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毛泽东说:“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①毛泽东看到,尽管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困难,但是,群众中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只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能够取得胜利的,中国的繁荣富强也是可以实现的。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从而进一步深化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揭示了人民群众怎样创造历史的一些重大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具体地揭示了人民群众这个重要的唯物史观范畴的内涵,说明属于人民群众范畴的人们都可能成为创造历史的动力,但是,只有成为了“积极因素”的人们才是创造历史的有自觉性的主体动力,才是创造历史的现实的力量。没有成为自觉的“积极因素”的人民群众,他们创造历史的动力作用是有限的。要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能力不断提高,必须不断扩大“积极因素”的范围,并提高他们的“积极”水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还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过程中的一个转化环节——“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有一个从自发向自觉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动”工作做得如何,是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从自发向自觉转化的关键。毛泽东提出的这些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一根本原理的深入和发展,它对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渐加深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通过对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系统地概括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群众观点。刘少奇在中共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群众观念的四项基本内容,就是对毛泽东思想群众观点的高度概括和系统总结。刘少奇指出,党的群众观点就是,第一,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第二,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第三,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第四,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