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会如你所愿。”那人说话冰冷,脸上也没有表情,他所说的话虽然荒谬,但无形之中确有一种让你不得不相信的压迫力。
因为突然有人来了,想到自己窘迫的样子,伸手不自在的抹了抹眼角。
重新睁开眼的时候,那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一缕清风拂面而过,掺杂着梅花的馨香,思衬一下,这几天仿佛不是梅花开放的季节。
那个时候只是以为他是个过路的人,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所以才说的那一句话看似安慰的话,所以我也并没有多想什么,只是今人难忘的是她他身上的那股梅花的香味,还有眼角的那一颗泪痣,说实话,他的确长得像好看,是那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清丽。
一大早便随着父亲去了他的布坊,这家布坊也是近几年开得,生意很好,父亲也十分的宝贝,很多程序都是亲自动手。
我们家生产的最多的是朱红纱布。
红花(又名红蓝草)可直接在纤维上染色,故在红色染料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红色是这个时期的流行色。在某诗篇中“红花颜色掩千花,任是猩猩血未加”形象地概况了红花非同凡响的艳丽效果。也是我们家引以为傲得布料之一。
午时,我正在整理今天上午的账簿,便听到了外面金衣衣尖锐的喊叫,我并没有搭理她,谁知道她自己冲进来了。
“清萝,去我家玩吧,后院的那株花开得更好看了”她笑的很好看,可是我不喜欢。
不一会儿,便到了金府,那两个鎏金大字在我眼中一点儿都不讨喜。
那株花越发了红艳,香味也更加的醇厚。只看了一眼我转身便走了,这种压抑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刚刚似乎感觉到了太阳穴的跳动。全然没有顾金衣衣的喊叫“清萝,我给你准备的点心你还没有吃呢!”她倒没有生气,只是在后面无奈的摇了摇头。
金家的人难道没有感受到这花的异常吗,或者说只有我有这种感受!
翌日,我依旧帮父亲在店铺中帮忙打理。须臾,便见父亲匆匆忙忙的赶了回来,坐在一旁大口喘气,父亲今天本人准备去上山去采染料的,不知道为何突然折了回来。还没等我询问,他便开了口“清萝,快去把金小姐接过来,金奎给西夷人送布料时在里面掺了假,被西夷首领发现后,一怒之下便将他的头给砍了下来,还放话说要血洗金府。”神情似乎十分着急,见我没有动作,又说“这是我一个布商朋友告诉我的,他与金奎恰好同道,看到发生了此事,知道我与金家的关系,所以立即便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用马车太过声张,你先去把金小姐带出来,我稍后便驾马车来接应你们。金家对我们有恩,我们一定要护金小姐周全。
他说完后我便朝金府快步走去,这件事来的如此匆忙,不禁让我缓不过来,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玄衣少年,脑海不受控制的轰鸣。
到了金家,远远的便看到了正在院中小憩的金衣衣,旁边站着两个随从在扇着蒲扇,此时,我心中不禁一阵嘲讽。要不是父亲,谁会来救她。
走过去后,让随从将她唤醒。
“金小姐,去我家玩吧,我母亲做好了饭在家里等我们。”本来还在混沌之中的人,立即两眼放光,她没有像以前一样,一出门便要打扮一番,挽着我的手便要走。
金衣衣,你到底是什么人,我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这样粘着我对你有何好处,或者是在对别人宣扬你的伟大无私。从小在金屋里长大,应该嚣张跋扈不可一世才对,为什么要把别人当好朋友,你不是应该高高在上,一副看不起任何人的样子才对。
离开金府时,又闻到了那股味道,不由得心头一悸。
刚走到拐弯处,就听到背后穿来一阵厮杀声,金衣衣愕然的扭头看,金府门口此时已经趟了一地的血,眼见她马上要往回跑,我便死死的拉住了她。
大声咆哮道“你爹已经死了,金奎已经死了。”
我从来没有主动拉过她,一直都是她主动挽着我,此时我手中的臂膀是如此的纤细,只见她本来晶亮的瞳孔,此时已经变得无比的涣散,像被抽取了所有力气般,顺着我跌倒在地。
前方突然来了一辆马车,驾车的人是李春,我们家的马夫,一个中年男人从里面匆匆的出来,眉头一皱,将金衣衣扶到了马车里。中年男人是我的父亲,不知道当年清舞去世时他是否有如此心境。
晚上我给金衣衣送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没有人,告知父亲后,便到处寻找
“你也会慌吗?平日里那副若无其事的模样都去哪里了呢”心中嘲然到。
金家已经衰败,他们家的素丝金纱布已经失传,我们家布自然而然的取代了金家,成为了四海最富有的商人,并且十分的繁荣。
那次出事后,我曾去过金府,在后院的那株花不知何时不见了,我开始以为是被西夷人瞧上后挖走了,可我并没有看到周边泥土有挖过的痕迹,心中揣测,估计是后来那场发火把痕迹给掩盖了吧。
一年后,父亲去世,我成了布商界的主人,一年之间家缠万贯,甚至超越了金家曾经的辉煌。
那日在院中,见角隅恹着脑袋,于是叫随从从树下的井中打点水出来。
我正在这边抚着花蕊,便听到随从因恐惧而发出的惨叫,走过去后看到他颤抖地指着打水的木桶,里面有很多女人的头发,密密麻麻,看到的时候似乎心脏被束缚住了,连呼吸也变的很困难。
这口井离厨房很远,平时不会有人取水。
雇人在井口打捞,很久之后,捞出来一具尸体,是个女尸,“看腐烂的程度,大概有一年左右了。”
走过一看,尸体的头发已经全部泡掉了,并没有腐烂的味道,估计是因为泡的太久,身上的基质全部融在水里了。
正准备离去时,在尸体的左手腕上看到了一个银手镯,突然脑袋一阵晕眩。
记得金衣衣手上便有一只这样的手镯,她每次挽我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是她小时候一直戴上的,所以长大之后便取不下来了。
银手镯在白骨上面发着璀璨的光华,似乎在炫耀它自己更适合戴在白骨上面。
你没有逃,一直逃的人,是我。
转身跑到屋中便嚎啕大哭,头越来越痛,一些记忆开始浮现在眼前,父亲,金奎,金衣衣,母亲,清舞,还有那朵花与玄衣少年。
隐约间仿佛又闻到了那股梅花味道,他现在我面前,可视线逐渐变得模糊,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好久不见,那日的承诺记得吗?”依旧清冷的声音。
他的嘴角居然噙起了一起笑,有说不出的诡异。“那****的心告诉我,你不喜欢金家,不喜欢他们在长安出尽了风头,为什么你们的布坊也在很努力的经营,为何会不及他们,你的心在说,杀了金奎,让那个虚伪金衣衣去死。”
的确,我那日是这样想的,其实我并不是因为妹妹的死而讨厌金家,而是因为自己心里的邪念,厌恶贫穷,讨厌自己一无是处的样子。甚至想取代他们家在四海的地位。
眼睛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呃,因为这次的交易我去西冥拿了一株财奴花,所以就用你的眼睛换吧!”语气很平淡。
额头感觉到有一股寒冷的气流拂过,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街上卖布匹的两个小贩在街边谈论“布匹数金家的素丝金纱布与清家的朱红纱布为世上的奇品,可奈经营时间犹如昙花一现,好景不长。”两个小贩不禁摇头咋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