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城,真的有自由之城吗?”逍遥偏着脑袋问一五一。在平日里,逍遥没事就喜欢听他们聊天,这个自由之城他是有所耳闻的,只是,逍遥还一直以为只是那些个奴隶们吹出来的呢,根本没想过真有自由之城的存在。
“当然有,自由之城,那可是一个令所有奴隶都向往的地方。“一五一语气平淡的说到,可他的脸上,已经流露出浓浓的向往之色。
“没错,那是奴隶的天堂,因为,自由之城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所以,那里不存在奴隶制度,只要我们到了那里,就一定有办法活下去。”之前制造混乱的七四九三也走过来,拉着逍遥坐在地上,搂着逍遥的肩膀,说道“十三号,我记得你,经常和那些看守士兵起冲突的就是你吧,记得那次你可是把一个士兵打的一个月多没有见到人,想必是在床上呢度过了一个月吧,哈哈。”
逍遥不答,以前他对七四九三是存在好感的,认为他是一个好人,可是,就在刚才,七四九三为了逃出奴隶营,制造出的混乱,让不少的奴隶兄弟都死在了那群士兵的剑下,就如同其中的五十四号。逍遥听五十四号说,他是南方奴隶军团建立之初就在那里做奴隶,那时二十七年前的事了,五十四号就是当时军团建立之初的编号,其他编号的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五十四号,一直没有变过,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过,从来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生怕引起看守士兵的注意,好不容易熬了二十七个年头,只差三年就可以申请自由民的身份了,那时,他就不在是奴隶,就可以摆脱五十四号这个冷冰冰的数字,可是,就在希望越来越近的时候,却死在了七四九三刻意制造的混乱中。
逍遥的沉默让七四九三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然后起身,走到一五一身边,说到“一五一,你就是以前的李副营长吧,哈哈,认识一下,我叫林。”林,正是七四九三做奴隶前的名字。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只是一五一,一个奴隶。”一五一明显对林也没有什么好感,礼节性的回答了一句,然后就走到逍遥身边坐了下来。
“呵呵,你能从贵族变成奴隶,为什么就不能从奴隶变成贵族呢,帝国都还规定服役三十年的奴隶可以申请自由民呢。“林跟着一五一又做了下来,三人围成了一个小圈。
听到林的言论,逍遥感到很惊讶,自从他成为奴隶以来,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但他觉得很有道理,不由得心中对林的厌恶降低了三分。
林继续说道“所谓奴隶,不过是当权者附加在我们身上的一个身份而已,我若认为我不是奴隶,那谁又敢说我是个奴隶呢,而且,奴隶如何,贫民又如何,贵族又如何,不一样是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和两个眼睛两只耳朵啊,也没见那个贵族两个鼻子啊或是一个耳朵呢。既然如此,我们都是一样的,那么又有谁能比谁高贵,谁又敢比谁高贵?”
看着林斩钉截铁地说出那些话,逍遥居然对他的话感到十分认同,特别是那句“谁能比谁高贵,谁敢比谁高贵”深入逍遥之心。是啊,每个人都是娘生的,生来也都是一样的,并非贵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不知不觉间,逍遥已经从心里认同了林的看法,只是五十四号的死依旧是个梗。
一五一吃惊的看着林,他的话如同晴空霹雳一般劈在一五一心里,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儿,别说他了,恐怕全大陆所有奴隶都没多少人会去想这些。根深蒂固的奴隶观念早就让这些奴隶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失去了自己的思想,丢掉了自己的灵魂。全大陆的人都知道,奴隶是生活在社会最低级的阶层,他们没有名字姓氏,没有自由人权,不能随意婚配,不能随意进出城镇,甚至,他们都没有自杀的权利......
“呵呵,你很有想法,看得出来,你并非是个普通人。”一五一说到。
“呵呵,什么想法啊,仅仅是为了追寻自由而已。”林双手抱头,直接往后仰,躺在了草地上。
“自由,什么是自由?”又是一句很有深意的话,如同一柄锤子,轰然砸在逍遥心头,让逍遥感觉这个林越来越不可思议,他的言论,总是那么新颖。
“自由,是无拘无束,是无所畏惧。“林答到。
“无拘无束,无所畏惧。”逍遥心里想“大叔给我起名叫做逍遥,是不是希望我能活的无拘无束,活的无所畏惧,不受别人的制约,不管他人的看法......“
“可是,真的有自由吗,我们奴隶,没有使用姓名的自由,没有说话的自由,没有读书识字的自由,没有修炼魔法武技的自由,不能娶妻生子,不能赚取财富,甚至,我们都没有做人的自由,不管是那些奴隶,还是那些平民,压根儿就不会把我们当人看。“一五一说到。他是做过小贵族的人,他很清楚贵族们对奴隶的看法,在贵族眼里,奴隶顶多就是一个代号罢了。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去争取,不是吗?”林又坐了起来,一本正经的对一五一说到。“那些贵族平民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有何必把他们当人看呢,既然如此,我们就让他们做不成人。”
逍遥在地上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嚼着草根听着林和一五一的谈论,压根儿插不上嘴。但是,林的言论却如惊雷灌耳,让逍遥知道了一种叫自由的东西,逍遥不禁想起了以前和大叔浪迹天涯的日子,那就是所谓的自由吧,那段日子,真的很开心呢,想干嘛就干嘛,想吃啥就吃啥,想去哪就去哪,从来没有什么可以约束到大叔,也没有人敢奴役他们。
......
“大家都休息得差不多了吧,说说你们的决定吧,是跟我们一起走还是分道扬镳,自己走自己的,赶紧决定吧,时间不等人,马上我们就要出发了。”林召集跟着逃出来的所有奴隶,竟然足足有六十七人。六十七人,不算少,也绝对不算多,整个七万人的奴隶营,发生混乱那里也涉及到了数千人,真的就只有着六十七人发现林的离去吗,绝对不止,只是,还是之前那种说法,奴隶制度根深蒂固,就连奴隶自身,都看不起自己了,即便出去了,又能干啥呢,世人的不认可,不容纳,官府的追杀,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土地,即便去投靠那些私人奴隶主,他们都不敢收留。做奴隶的,每个人都知道,国家有律法,军奴逃跑,任何人都有将其抓捕送到官府领赏的权利,若是拘捕,任何人有将其诛杀的权利。所以,就凭他们额头上的那串数字,就注定了他们只有死在奴隶营的命运。因此,那些奴隶即使看到了林逃跑,也懒得跟上去,与其出去被乱棍打死,还不如在奴隶营混吃等死。最可悲的是,那些奴隶根本就没有活命的欲望,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灵魂。
这六十七人,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思想尚存,灵魂未灭,所以一丝求生的欲望让他们决定跟着林跑出来博一条生路,而且,还有一点,这六十七人,几乎都是奴隶营的老油子了。以前就有人说过,奴隶营是出人才的地方,只要能够在奴隶营里活上三年,必是有过人之处的。毕竟,在奴隶营这个平时死亡率就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地方,死亡实在是太常见了,家常便饭一般,就连逍遥这种孩子,都已经不畏惧死亡了。所以,没有过人之处,在奴隶营是混不下去的,要不是逍遥有那个奇异空间,恐怕也早死了。
“你们去哪儿?”这群奴隶中,一个比较年长的说到。
“自由之城,我们决定赶往自由之城。”林说道。
“自由之城?你们真的要去自由之城?”作为一个尚有求生欲望的奴隶,绝对不会没有听过自由之城,所以,当林提出要去自由之城时,他们都不由得大吃一惊,同时,心里又燃起了一道希望之火。
“据说,自由之城在道尔亚帝国西北部与亚里台亚和格鲁尼亚交界的地方,离这里足足有几千公里远,就凭我们,如何能够走到那里,而且,我们吃什么?“一人很有远见的想到了这些问题。
“对啊,这些问题怎么解决,再说,从这里到自由之城,的经过多少城市啊,我们过得去吗?”又有一个人说到。
......
那些奴隶叽叽歪歪的说了一大堆,都是路上需要解决的难题。
“呵呵,能来这里的,想必都是在里面混了不短的时间了,都没有死在里面,难道还能被这些个问题难倒,只要你们敢跟我走,大家在一起,就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林说到。
“对啊,奴隶营里都没能要了老子的命,难倒这外面还能比里面更危险?”
“就是,有什么大不了的,老子贱命一条,赌了,我跟你混。”
“我也去......我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