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全部沉默,一言不发。
“给你们一炷香时间考虑.....”说到这里,宗主便向着门外走出。
宗主刚要迈出殿门,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响起,打破了沉静。
“我去!我愿前往轩辕秘境!”叶小天坚定的开口道。
因为他要寻找父母,目前唯一的线索就是先祖盘古与《盘古开天决》,而《盘古开天决》正是出自轩辕秘境,所以叶小天必须进去。
就算从轩辕秘境中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至少能接触到先祖盘古的家族--盘龙府。这样一来,也算是为揭开自己的身世迈进了一步吧。
但前提是必须要活着出来!
果然,这叶小天的心境非常人能比拟。竟是第一个做出选择之人,不得不承认,就连我孙儿月轻扬都远远不如。宗主此时心里对叶小天的评价更上了一个档次。
听到叶小天的话后,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轻声道,“还剩五人!”
“我愿前往!”
“我愿前往!”
接连两人开口,正是月轻扬和媚儿,七星榜第一和第二!
宗主心中暗自欣慰,轻扬这孩子还是缺少磨炼,有点优柔寡断了,不过能做出此决定,也算不枉我二十多年的栽培。
在座的其他几名青年都很清楚,此时轩辕秘境的名额只剩其三。
这时,一名青年双拳紧握,额头上青筋暴露,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得,“我也去!”没错,此人就是首轮挑战邪王的那名青年,七星榜第十名---韩浩!实力魂武境中期。
不管怎样我得试上一试,我要去轩辕秘境中寻觅灵草。这便是此时青年心中的想法,他要为他哥哥寻找治疗经脉断裂的良药。就算找不到,轩辕秘境宝物众多,只要活命,随便带出来一件宝贝,都能和其他势力换取灵丹妙药。
不一会儿,又有一人率先站了出来,表示自己愿意前往,此人是七星榜第七实力---王世。
良久,剩下五人皆都没有反应,像是拿不定主意,宗主这时走了进来,围绕其他几人转了一圈,淡淡道,“时间马上到了,名额只剩一个!”
宗主的话在剩下几人的耳中像是催命符。
这时,一名魁梧汉子,大声吼出,“好死不如赖活着!算我一个!!”
此人魂武境后期的,七星榜第六,蒙汉!由于身高体扩,常年霸占七星榜单第六位置,人送绰号蒙老六。
至此,六个名额选取完毕,分别是叶小天、月轻扬、媚儿、韩浩、王世和最后一人蒙汉!
“好了!你们六人此行要一致对外,不得有任何私人恩怨夹杂其中,十日之后,在这里集合。这几天你们都好好提升自己的实力,多一份实力就多一丝活着的希望。”说完这些话后就命他们散去了。
其他四人面如死灰。也许是心智不坚,也许是逃避死亡。
叶小天回到住处,并没有直接选择去修炼,而是去了师尊孙思远的房间,告知其轩辕秘境参加的六名人员以及从宗主哪里听到的一些辛密。
“原来如此,怪不得.....古书记载轩辕秘境出来之人各个都是人中龙凤,原来此行这么残酷.....”孙思远恍然大悟,一阵心悸道,“小天,要不咱不去了,把名额让给其他人,小命要紧呐!!”
“没事的,修者本就是逆天行事,区区轩辕秘境就让我退缩的话,以后还怎么成大事!您就放心吧,我会活着回来的!”听到孙思远的话叶小天一脸坚定道。
“好!!果然是我师兄看重之人,心智之坚就连为师都不及,惭愧惭愧.....差点误人子弟咯.....”说着一脸的羞愧之色,接着道”那你这几人就尽量多提升一些实力,为师为你准备些日常所用的丹药,也算是为你此行出一份薄力。
“多谢师尊,徒儿这就去修炼了,请师尊放心,药老的心愿没有完成,徒儿是不会死的!!”说完便向着修炼室走去。留下身后的孙思远,一脸的欣慰。
此子不凡!不久后我七星宗便后出现一个妖孽咯!
看着叶小天离去的背影,心中欣慰无比。不愧是师兄药王看重之人,果然非池中之物。假以时日,此子必将位列北郡之巅,甚至冲出北郡!
此时,叶小天盘坐在修炼室,功法一边运转一边思考自身的实力。
迷踪步如今已经大成,如果不是遇到太过强大的对手,逃跑保命应该不成问题。至于攻击方面蛮荒拳也已经达到了瞬发六重浪,蓄力的话勉强能达到八重浪。神秘宫阙要是能达到第二重境界,在战斗中使对手陷入幻境,这也算得上是一张底牌。
记得宗主说过,魂武境要想冲破玄魂境,必须力至极限领悟法则。那么问题来了,常人力至极限为二十七条经脉,两千七百斤。而我如今未到极限就已经三千七百斤了,远超常人极限。
那么我的极限在哪?法则又是何物?
其实法则这东西,言不出、摸不着、更猜不透。有的人终其一生未能领悟,但有的人一朝顿悟便入玄魂。这些道理叶小天都懂,可就是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混沌初开,万千世界必须存在着法则支撑。而金、木、水、火、土五行法则为基础。天魂大陆之人是已力至极限悟金之法则而证玄魂。那么力至极限是什么?金之法则有是什么?
此时,叶小天不知道的是在他推算这些的时候,自己周身的空气开始渐渐变得粘稠起来……
魂海中金色气流顺着顺着所打通的三十七条经脉平缓流淌。只能听见魂海之上的小龙蛋嗡嗡旋转作响。
力,为攻击、为破坏。
力至极限,为爆发、为毁灭。
金,为至纯至阳、为勇往直前、为无坚不摧。
金之元素,存在于世间,无处不在。
难道是…..力至极限便是打破极限,取大千世界中金之元素为自己所用???
从而成就金之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