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弭兵》明确指出,两军对垒,胜负分晓,再行屠戮,放下武器,屈服之人,是为不仁,天道循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快给丛林军团下命令!停止战斗!快!快!快!”
天啸在飙婕耳边说道,丛林女神正杀得痛快,虽然不解天啸之意,但也无条件服从于他。此时天刚放晓,一轮红日冉冉升起,太阳并没有,因为一场战斗,而耽搁自己的职责。该什么时候升起,就什么时候升起,该什么时候落下,就什么时候落下。看惯了自己的子民之间,各式各样的的游戏,也许在它的眼里都是必然。
太阳能把光芒,洒在天啸一行人的身上,也能把光芒,披在它的对手身上,就是如此的公平。一层薄薄氤氲的雾霭,似有似无地从天而降,在树端、营房、在士兵们的身上,以及一切所能顾及到的地方飘荡。人与物在这雾气中,若隐若现,显得及其渺小起来。
因为天啸下命令停止战斗,飙婕发出一声微婉的声音,声音近处听,没有想象中的高亢,但穿透力极强,方圆几里都能听到。一场血战就这样结束了,士兵们有的开始打扫战场,把一切自己所需要的物资,都堆放到了一起,准备运回罘水城。有的驱赶着投降的魔教徒,集中在丛林女神的身前。
天啸独自离开了战场,他不想多看一眼,这个血腥的场面。这时他看见离他不远处,一片血泊里躺着一个人,身体还在抽动着。天啸刚要走过去,突然间只见这个人,晃晃悠悠、摇摆不定、一脸血迹,插剑为柱,缓缓站起,稳住了受伤的身躯。
这个人放眼,看了看曾经的战场,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死尸累累,还有未死受伤之人,声嘶力竭的哀嚎声,充于耳畔。这个人一声嚎叫,口吐鲜血,又一次倒在血泊中。
天啸看得真切,听的清楚,连对飙婕下第二道命令,无论是哪一方,死者掩埋,伤者救治。莘夫子已经得到胜利的消息,率领车马队伍急忙赶来。他看了一眼,战场的凄惨场面,并不以为然,忙派人寻找粮食,运回罘水城,以解眼前之急。
“恭喜小王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结果是再一次招兵买马。”
“夫子你又笑话我了,这一切都不是我所想,凄惨杀戮,师出无名,谈何恭喜。”
“杀魔教,就黎民百姓于水火,本身就是,怎么谈得上师出无名,你现在是,我们罘水城的大英雄,至于别人怎么看,那是他们的事情,一场战争做到双方满意,世上没有这样的好事情。”
被俘虏的魔教徒,被清理出来,除去重伤者,还有四五百人之多,等待天啸处理。天啸用目光,扫看了他们一眼,走到他们堆缩在地,浑身还在颤栗的他们面前。
“你们看好了,我就是江天啸!想继续为魔者,下场很简单就是死无完尸;想追随我者,你们就是我江天啸的兄弟。”
选择,生死之间的选择,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向前一步,生!向后一步,死!魔教徒们,相互看了几眼,一阵欢呼选择了归顺,都是血肉之躯,都是智慧动物,活着是最大的道理。
事不宜迟,天啸从丛林兵团,选出五名士兵,押解这些俘虏,原地待命,自己自有用途。已经装满物资的车马队伍,顾不上休息急回罘水城。莘夫子笑了笑,表示对天啸的赞赏,安岫走到莘夫子身边,满脸佩服的同时,对天啸这一大胆举动,再一次表示不解。五名士兵,押解四五百魔教徒。
“安岫且把心放在心里,这并没有什么不妥,士气消失殆尽之人,有些时候称之不上人,他们就是一群羊。有谁看过数百人,驱赶数百只羊放牧,现在就是给你一根烧火棍,也能把他们赶到安全地带,绝不含糊。”
正午已过,丛林军团士气不减,并且开始准备第二场战斗。天啸知道,安岫所介绍的虎穴志在必得,得到这个咽喉要塞,如果下一步取得不了胜利。但只要能扼守住,每天每日都能,虎视眈眈窥视着,魁教的粮草营地,同时罘水的安全,也有了纵深之地。
这次战斗,丛林军团并没有伤及筋骨,相反用这次胜利,大大鼓舞了士气。士兵们只等下一个命令,再次来一个痛快的拼杀,他们感觉得到,于天啸一同并肩战斗,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动动手脚打杀,而是感觉到自己,是在完成创作一部作品,或者是什么。
天啸和飙婕,再一次离开队伍一路向北,有莘夫子在后方运筹,他们可以放心做自己的事情。是的,他们这次还是去勘察地形地貌,一场战斗,准备的越是充分,打败仗的可能性就是越小。如不去准备,偶有胜利,也只是盲目的胜利。自古有言,有备无患,备大患小,备小患大,并不是没有道理。
二人很快通过狼巢地带,正如安岫所说,视野顿时开阔起来。如果说是一马平川近十里,天啸发现并不止这些,此地芳草萋萋,土地肥沃,风景秀美,偶有河流缓缓流过。
不过天啸,此时无心欣赏周边景色。他想到的是,如若把此地开垦成良田,必能解决万人温饱。他边走边看,虽然自己不懂得种田,但开餐馆的主人,并不一定是厨师。
丛林女神飙婕,似乎忘记了不久前的惨烈厮杀。她紧紧地跟随着天啸的身后,一路上喋喋不休,再说些什么。
“小王爷!我对你说的梦,你问夫子了吗?”
“问了。”
“他是怎么说的,你能现在告诉我吗?”
“夫子说,我们的丛林女神长大了,说我现在虽能统领千军万马,但还是个孩子,我也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飙婕听完天啸的述说,也是似懂非懂,自己长大了,他还是一个孩子,为什么是这样。不过她也没有继续想下去,那个梦同时也忘下了。这时她看见,身边有一片花海,深红色的花朵无比的艳丽,见到之后,自己感到无比的温暖和亲切。
飙婕顺手摘下两朵,蹦蹦跳跳的跑到天啸身前,送给他一朵,自己留下一朵,放到鼻孔下闻了一闻。天啸把花接过来,仔细一看,是朵荒野里生长的野玫瑰,脸色顿时绯红起来。
与狼群一同长大的丛林女神,当然不知道这朵花的名字,当然也不知道,玫瑰送人的喻义是什么?只是心里喜欢,把喜欢的东西,送给喜欢的人,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