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被害人叫张有财,今年五十一岁,CS县墨河镇人,无业。居住在松江市建安区果园住宅小区张文轩夫妇家。张文轩是张有财的儿子;赵芳梅是张文轩的妻子,也就是张有财的儿媳,是松江市第六中学的语文老师。四月八日(昨天)晚二十一点五十分左右,张有财下楼到小区院里溜达。约二十二点三十分的时候,小区保安人员巡夜,发现二号楼三单元门口西侧躺着一个人。保安以为是醉酒的人跌倒在地,于是就走近前,用手电筒照看,没想到躺在地上的人浑身是血,脖颈处还在冒着血泡,保安吓得魂不附体,立即报警。警方到达事发现场的时候,张有财已经死亡,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两眼红肿,面色苍白的赵芳梅坐在办公桌前的一把椅子上,接受我们的询问。
老马:“当天晚上,你公公有没有什么异常举动或者言行?“
“没有,很正常,和平时一样。“赵芳梅的声音小得就像低语一样。
老马:“你丈夫张文轩是什么时候出差的?“
“有七八天了,应该是四月一号出差的。“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销售工程机械的,就是卖挖沟机、铲车什么的。“
“他们公司叫什么名称?“
“松江龙泰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你们夫妻俩原来都是CS县墨河镇人啊?”
“是。我俩从初中到高中一直都是同学。大学毕业后,就都到松江市工作了”
我问:“你公公在小区散步的时候,你在家么?”
赵芳梅有气无力地回答:“在,我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上床睡觉了。”
我问:“你看的是什么电视节目?”
赵芳梅顿住气息,黑框眼镜后面一双哭肿的眼睛直直地瞪着我,眼神中带着愤怒。显然,她感到我的提问有怀疑她的成分,而这种怀疑伤害了她,她的面色变得更加惨白。
“我看的电视节目与我公公被害之间有什么关系吗?”她反问我。
“赵老师,请别生气,你不愿意回答的问题,你不回答就可以了。”老马说着,拉开桌子抽屉,从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起身绕过桌角走到赵芳梅面前,递给她,说:“赵老师,你喝口水,别生气,伤了身体会影响工作的。”
赵芳梅小声说了声“谢谢”,双手接过矿泉水瓶握在手里,眼泪扑簌簌流了下来。
我的脸立刻涨红了,我感到惭愧,想立刻起身走到她面前,对她行个礼,说声:“对不起。”但是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正是她的愤怒让我排除了对她的怀疑,而我带着怀疑的提问,就是试探她做出何种反应的试金石。
“好,先问你这些吧,以后有可能还会找你。你要是想起什么其他情况,就给我们打电话。“老马拿出一张名片,起身递给赵芳梅。
赵芳梅双手接过名片看了一眼,握在手里,问:“我公公的死因是什么?”
“这个得等尸检报告出来之后才能确定。”老马说。
“尸检报告需要多久?”
“这得看具体情况,死因复杂的话,时间会长一些,一般情况下二十天左右吧。尸检报告出来了,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二
我和老马把赵芳梅送回了家。现在,是在回分局的路上。老马默默地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看着前方,眼睛一眨一眨的,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漆黑的夜晚,倒在血泊中的男子,魂不附体的保安,痛哭的女人······一个个画面像一幕幕电影镜头一样在我眼前闪过。我很想找到这些画面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可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还是先向“左队”汇报案情吧。“左队”就是左建明,是建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队长,也就是我和老马的顶头上司,平时我们叫他“左队”。“左队”长得很没有特点,就是说,一点棱角都没有。说得好听点,是长得和谐;说得不好听了,就是长得圆滑。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加上一副圆敦敦的身材,乍一见他,你很难会把他和刑警联系起来,你会更多地猜测他是车间工人,街头的“社会人儿”,开超市的小老板,甚至是倒票的“黄牛”。但是当你接近他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他身上蕴含着的那种沉稳,老练和厚重。
我和老马走进了左建明办公室。办公室沙发上还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经“左队”介绍,我才知道他是分局的法医孟斌。我想起来了,昨夜案发现场勘查的时候见过他。待我和老马坐到椅子上,“左队”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说:“已经过了三点了,孟法医也累了,咱们直入主题吧。你俩听一听孟法医现场尸检的初步结论。“他向孟斌抬了一下下颌,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孟斌清了清嗓子,说:“从尸体外表检验判断,被害人是因为左侧颈动脉被撕裂,失血过多而死亡的。死者伤口上有明显的动物齿痕,死者所戴的金属表链的缝隙中也发现了少量动物毛发,结合以上两点,可以初步推断,被害者是被动物侵害而导致死亡的。这一次的动物侵害人的方式与往常发生的案件对比的话,有一点不同:动物侵害人的时候,往往都是撕咬腿部,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而这个动物只咬了脖颈部位,其他部位一个咬痕都没有。”
“动物侵害?!怎么可能是动物侵害?!什么动物侵害的呀?”我困惑得睁大了眼睛,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
孟斌平静地瞥了我一眼,他的神态立刻让我意识到了“少见多怪”的含义。
孟斌谨慎地说:“是什么动物,我说不清楚,这得由动物学家鉴定。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动物长着犬齿,这一点可以从被害人的伤口看出来。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被这个犬齿动物咬住颈动脉后没有动的话,他的伤口或许会小一点。被害人受到侵害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本能地要把侵害物从勃颈上推开,从而增加了这个犬齿动物撕咬的力度,把颈动脉撕扯得更大。”
犬齿?犬就是狗,齿就是牙,犬齿就是狗牙。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一条巨大的猛犬,它浑身飘动着长长的毛发,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张着血盆大口,露出凶牙利齿,疯狂地撕咬着被害人的喉咙······
孟斌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补充说:“很多动物都有犬齿,比如猫、狗、狼、虎、豹、狮子等等,肉食类动物都有犬齿。”
“会不会是流浪的野狗所为呢?”我自言自语道。
“流浪狗和野狗是两码事。野狗是单独的一个品种,城市里是看不到野狗的,除非到动物园看,所以不存在流浪的野狗;流浪狗倒是哪个地方都有,没有主人的狗,都可以叫流浪狗。”孟斌说。
听完孟斌的话,“左队”和老马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嘲笑的波纹,他们以为我没看见,但是我看见了,他们在心里嘲笑我,至少,产生过嘲笑我的念头。
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法医孟斌,怎么这么咬文嚼字呢,怎么这么讨厌呢。
我仰起头,反戈一击:“城市里不存在流浪的野狗,当然也不会存在流浪的狼、虎、狮、豹等等等等。所以,虽然很多动物都有犬齿,但是将被害人置于死地的,只有狗。”这回我看谁还能挑出毛病。
“你没说猫,猫也是犬齿动物啊。”一直沉默不语的老马说话了。
“猫虽然是犬齿动物,但是猫怕人,性情温和,没有攻击性。”我没养过猫,也不知道猫的脾气秉性,但此刻,我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猫论”,自己听起来都觉得蛮有道理,而且言简意赅。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猫可比兔子利害多了。”老马又甩出一句。
“我们所说的,是能将人置于死地的犬齿动物,兔子也好,猫也好,它们可能会出现咬人的情况,但是能将人置于死地的,就是说,能把人咬死的,只有狗。当然,我指的狗,既包括流浪狗,也包括非流浪狗。”老马,孟法医,虽然你们是我的前辈,但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你们也别怪我无礼了。
左队说话了:“这可不一定,我可听说过猫把人咬死的事情。既然孟法医说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我们就不要妄下定论了。还是想一想,这个动物为什么会只咬被害人的脖颈而不咬其他部位,这确实有点奇怪。”
“这有什么奇怪的?被害人张有财的身高只有一米六十五,大狗一窜就够着了。能把人咬死的,肯定是大狗。”我这么想着,可是没说出口,我担心我一说话,又会有人反驳我。“左队,左队”,“作对,作对”,难道我到了这个刑警二中队,就事事有人与我“作对”不成?
三
当我行驶在回家路上的时候,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一片鱼白。新鲜凉爽的空气沁入脾肺,让我精神一振,一夜的疲劳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马路边上,那些穿着橘红色马甲的清洁工,正在给这座古老的城市悉心梳妆。他们有的挥动着扫帚清扫道路,有的正在弯着腰捡拾被丢弃在路边的烟头,塑料袋和杂物。他们无声无息地劳动着,在这春天的清晨,他们的身影是那么平凡,从容,可敬。一种莫名的感动和骄傲在我心中涌动起来,这种感动和骄傲,仿佛即将升起的太阳——灿烂、辉煌、炽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