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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初见圣颜

“原来是这样。”天子抚着胡须,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道:“怪不得吐蕃人打起马球来那么神勇,连朕亲自下场都赢不了他们,这些人天生就占了便宜啊。”

马球是唐代最风行的一种游戏,当然也只是在贵族之间流行。一来马球需要上好的战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唐都缺少上好的战马。而马球冲撞激烈,战马伤亡是常有的事,普通人家根本受不起这样的损失,只有实力雄厚的权贵才能玩。二来玩马球需要上佳的骑术,需要长时间的训练,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得起的。

在宫廷中,马球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游戏,不仅男子喜欢,女子也喜欢,当年的太平公主李令月就是马球高手。景龙四年,金城公主和亲吐蕃,吐蕃人来迎,举行了一次马球比赛。吐蕃人连战连胜,盛气凌人,当时还是临淄王的李隆基非常不爽,与李令月、杨慎交、武延秀等四人一起上场,可谓当时大唐实力最强的一个组合,纵使如此,他们拼尽全力,也不过和吐蕃人打了个平分秋色,旗鼓相当。

可以说,正如大唐的军队踏平四方,却一直未能征服吐蕃一样,大唐的马球队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遇吐蕃就歇菜。这让好胜心很强的李隆基一直耿耿于怀,即使已经过去了四十多年也未能忘怀。

听李再兴的解释,他才算解开了一个谜,原来不是自己的水平不行,不是唐军的实力不行,是那个特定的地域造成的特殊体能,让吐蕃人在先天上就占了一个大优势。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吐蕃早就被大唐给灭了。

李隆基对李再兴更加好奇了。至于案子,经过半夜的审讯,原本就不复杂的案情已经一目了然。不管是李再兴的口供,还是永穆公主的申诉,甚至包括左金吾卫卫士的证词,都证明了王鉷父子该死。

其实,对天子来说,皇女失踪而欺瞒不报,王鉷已经有欺君之嫌,更何况他还纵容部下骚扰了杨贵妃,就更是罪不可赦了。李再兴的生死对他来说本来不值一提,现在既然李再兴对吐蕃这么了解,又通晓兵法,他当然不会吝惜饶他一死。

天子金口一张,李再兴就被无罪释放了。

……

天光微亮,李再兴从厚厚的草垫上爬了起来,伸了伸懒腰,舒展一下筋骨,就在牢里练起了拳。

拳风霍霍,沉重的镣铐丁当作响,正趴在中央天窗下案上假寢的南霁云被惊醒。他揉了揉眼睛,看了片刻,立刻精神起来。他走到李再兴的单间前,仔细看了片刻:“李兄,你这是什么拳法?”

“八极,拳打八方极远之地。”李再兴收住了势子,道:“南兄有没有兴趣交交手?”

南霁云虽然技痒,却不能在牢里和李再兴比武。他笑笑:“以后有机会吧。刚才你使的那一招叫什么名字?”

“那是起式,叫两仪桩。”李再兴重新演练了一下两仪桩:“这是由刚化柔,由八极而太极的转化桩法,攻守兼备。”

南霁云笑了:“李兄如此妙技,也能随便示人?”

唐代武术中也有拳技,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唐手。唐手和唐人的性格一样,大开大阖,刚猛雄壮,没什么花哨,杀伤力极强,是真正的实战拳法,和李再兴用的八极拳有相似之处。不过空手搏击对唐人来说并不是武技的重心——唐代武技都围绕着实战进行,上阵的时候当然不可能赤手空拳。真正的训练还是以各种长短武器及骑射为主,拳法和抛石锁一样,不过是一种辅助训练手段罢了。

南霁云也练拳,而且拳法也不错,可是和专攻拳法的李再兴相比,他的拳法就略逊一筹了,而且也没有上升到理论层次,什么转刚为柔,甚至用专门的桩法进行练习,更是闻所未闻的事。南霁云最得意的功夫是骑射和长枪,拳法稍弱。正因为如此,他昨天晚上才被李再兴所趁,砍了王鉷一刀。

对李再兴近乎神奇的拳脚功夫,南霁云当然有兴趣。不过高深的绝技都是秘密,一般很少有人会愿意告诉别人。偷学武艺,更是一种为人所不耻的行为。

“若是旁人,我自然不肯轻易示人,可是南兄嘛,就另当别论了。”李再兴走到粗木栅栏边,笑道:“南兄,我用拳法换你的骑射之术,如何?”

南霁云犹豫了一下,正待要答,大将军李恭龙走了进来,身后跟着昨天晚上来过的宫中使者。南霁云连忙让到一步,李恭龙打量着李再兴,想了想,却什么也没说,示意人开门,让李再兴出来,解下了他手脚上的镣铐。

“你自由了。”使者走上来,拱拱手:“陛下要见你。”

南霁云愕然,他看着李恭龙,李恭龙撇了撇嘴。很显然,他和南霁云一样震惊。不管李再兴有多少理由,不管李再兴有多大本事,杀了王鉷父子,居然只在牢里呆了半夜就无罪释放,这种事着实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神僧的弟子果然与众不同啊。

在无数人景仰的目光中,李再兴昂然走出了左金吾卫大牢。

……

天子昨天一夜没睡好,身体撑不住,李再兴赶到兴庆宫的时候,他正在补觉。什么时候起来,谁也不知道。李再兴被人安排在一个偏僻的小院等着。他在牢里呆了半夜,身上难免有股味道,又有人安排他去洗漱,换了一身新衣,又吃了一顿饱饭,然后就老老实实的等着。

直到傍晚,枯坐了一天的李再兴才等到了天子的接见。他跟着一个宦官走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交泰殿,看到了闻名后世的唐玄宗李隆基和四大美人之一的杨贵妃。

天子精神不错,满面红光,头上的白发也不多。头上戴着和普通人差不多的黑色软脚幞头,身上穿一件赭黄色圆领锦衫,脚上一双乌皮六合靴。能够代表他身份的除了赭黄色的袍服,大概就只有腰间华丽的玉带了。

杨贵妃的装扮相对来说要漂亮得多,头梳高髻,上身穿一件锦襦,下身一件流光溢彩的丝裙,绣满了李再兴看不懂的花纹。她的装扮除了华丽之外,妆容倒不算太浓,至少还在李再兴能够接受的范围以内。在李再兴看来,杨贵妃当然长得相当不错,可四大美人之类的显然有些浮夸了,估计还是无聊文人以讹传讹,吹嘘出来的。

当然了,李再兴也没多少机会近看,他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天子和杨贵妃,就被随同陪伴的宦官喝令低头。直视天子可是大不敬的重罪,他可不想刚刚逃过一劫,又因为多看了一眼不该看的,然后被稀里糊涂的砍了脑袋。

大概是因为杨贵妃回宫,老小两口小别胜新婚,天子的心情很好,也没有计较李再兴的失礼,反而被他的笨拙逗笑了。

“抬起头来,让朕瞧瞧,是什么样的人,敢一怒斩杀朕的御史大夫。”

李再兴抬起头,迎着天子的目光。

“落眼!”旁边一个宦官厉声喝道。

“罢了,他是一个百姓,又在山里随高僧长大,不懂朝廷礼仪在所难免。”天子打量着李再兴,微微颌首:“嗯,眸子有神,猛而不鲁,有做将军的潜质。读过书吗?”

李再兴摇了摇头:“回陛下,草民只识得几个字,未曾读过书。”

“不读书,不明理。”天子摇摇头:“仅有一身好武艺是不够的,还要多读点书。读书不仅能明理,更能知古今事,知尊卑礼,才能有所成就。”

“喏,草民一定谨遵陛下教诲,多读书,做名臣。”

“哈哈哈……”天子大笑起来,指着李再兴,对杨贵妃说道:“娘子,你听,这小子连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却夸口要做名臣。”

杨贵妃走了过来,挽着天子的手臂,抿唇笑道:“少年无知无畏,心性质朴,既可笑,亦可爱。他要做名臣,也是因为明君在位,生逢盛世,他才敢说这样的话呢。若是天下不安,他大概只能苛全性命于乱世,只有在陛下开创的盛世,他才有机会闻达于诸侯呢。”

天子大笑,连连点头:“少年,当以贵妃所言为训,努力,做一个名臣。”

“喏。”李再兴又应了一声:“多谢贵妃教诲。”

杨贵妃斥道:“咄,在陛下面前应答,当答‘唯’,不可答‘喏’,听清了吗?”

李再兴大汗,原来答应皇帝还要答“唯”,不能像普通人应答那样答“喏”,他刚才连犯了两次错。亏得天子心情不错,要不然,就这个错误就够他喝一壶了。杨贵妃主动提醒他,让他不要再犯错,可见心性还是不错的,不是那种心肠狠毒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命苦。一想到用不了几年,安史之乱暴发,眼前这位千娇百媚、温婉可人的杨贵妃就要被缢死在马嵬坡,李再兴忽然觉得感慨万千。

盛衰荣辱,真的只在一瞬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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