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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世外桃源

清晨,伊万三被厨房哔哔啵啵的爆炒声音吵醒,张开双眼,天已经大亮。

他穿上昨天丹凤给准备的衣服,衣服有点僵硬,但是却是纯棉的,过一会就感觉是适应了,穿上他那破球鞋,开始了他穿越后的第一天生活。

生活再操蛋,也要像精神病一样的活着。

“干娘!丹凤呢?”

孟婆婆在厨房中忙活着早饭,锅中冒出炖鸡块的香味。为了给新认的干儿打牙祭,她杀了下蛋的母鸡。

“你起来了?金凤在前面的地里薅草呢——你去喊她回来吃饭吧!”孟婆婆一边往冒着热气锅边贴着玉米饼子,一边热情的说。

“哎!”

伊万三应了一声,便出了低矮的土坯房,他也忙着去外透透空新鲜空气。

没有雾霾的空气是真新鲜,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天空明亮湛蓝,树木遮掩着十几户人家的小村落,袅袅的炊烟缕缕生气,仿佛是一幅清水的水墨山水画,让人沉醉。

伊万三记不得有多久,没有呼吸过这般清新的空气。忍不住深呼吸,感受这清新空气带来的惬意。

枝头的鸟儿欢快的鸣叫着,稀疏的行人,古朴打扮,伊万三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的愉悦过,热情的和过往的行人打这招呼。

“早上好!”

回答他的只有诧异的眼神,毕竟人家那个时候打招呼都问:“吃了没?”对于王家沟出现的古怪陌生人,村民还是感觉太过陌生。

伊万三懒得顾及那些诧异眼神,耳边传来潺潺的流水,经过一条小木桥,穿过村前一条清澈的小河,一片郁郁葱葱的玉米地,玉米已经齐腰深了,长势喜人。

王家沟的南。北、西,都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东面,却是薄雾笼罩着的一带远山,山与人之间,是一片开阔的草甸子,令人心旷神怡。

丹凤依旧穿着昨天的那一件碎花小卦,从地的那边过来,刚刚好,丹凤也好快要到了临近村庄的地。

露水打湿了她的衣襟,衣底的**暴露无遗。

“你看啥呢?”金凤扬起了身,几缕湿润的头发垂在额头,白皙的脸庞带着一丝疲惫,越发惹人怜爱。

金凤感觉伊万三的目光灼热,把自己的衣领向上拉了拉,可是薄薄的被露水打湿的衣服,即使遮住了衣领,也掩盖不住**,丰满的轮廓暴露无遗。

“那….那什么…..”伊万三哪里见过这样的**?一时看呆了,被金凤的话语打断,知道自己失态,语无论其,脸上也发烧了。

“干娘喊你回家吃饭!”

“你病好些了吗?”金凤拍了拍受伤的泥土,甩了一下脑后的长辫子,越发妩媚。

“好…..好多了——怎么女娃儿还干农活啊?”伊万三有点心疼。

“我不干谁干啊?家里没有劳动力啊——要是你能留下来就好了!”金凤快人快语,没有一丝羞涩。

“成!吃过早饭,我就来和你一块拔草!”别说拔草了,就是当牛做马,他也愿意。

“你老往我这瞅啥?”

丹凤感觉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上写下摩挲,让这黄花少女,感觉有点羞涩。

伊万三与孟金凤并肩走着,却总忍不住偷眼去看孟丹凤,雪白的玉颈,还有,那俊俏的脸庞,纤细的腰身,勾勒出完美的曲线。

索性,伊万三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孟丹凤的身上,“你衣服都湿了,别着凉。”

伊万三实在不想再看下去,那美景太过于撩人,让人容易有犯罪的感觉,他给孟丹凤披上衣服,衣服很宽大,掩盖了孟丹凤身体上,一切**的根源。

马上就要进村了,伊万三也不想让这**,被别人看了去。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孟丹凤感到了一丝亲人的温暖,也感受到了一丝男人的温暖。

“三子哥,你对俺真好!”丹凤扑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天真的说。

“你是俺妹,哥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伊万三想搂过丹凤的肩膀入怀,可是他马上意识到,在这个时代做这个动作,太过于下流,只好放弃。

没有喂过激素饲料的鸡肉真香,没有农药残留的玉米饼可口。

在这里,物质虽然匮乏,伊万三却可以吃到放心的肉,可以吃到放心的食品,最重要的能享受大自然的清新空气。

他很快就发现一个问题,孟婆婆和丹凤似乎不爱吃这喷香的炖鸡肉,只是将一点肉汤盛在碗中,合着玉米饼子,吃得津津有味。

“干娘,你们怎么不吃鸡肉?”伊万三夹着一块鸡肉在碗边,疑惑的问。

“哦!吃呢!吃呢!”孟婆婆一边搪塞着,一边伸筷子,将几块顺溜的鸡肉夹道伊万三的碗中:“你多吃点,尝尝干娘的手手艺!”

“丹凤,你咋不吃?”

“俺娘啊,突然捡了一个这么大的干儿,不知道怎么高兴才好了,杀了刚刚下蛋的母鸡,给你打牙祭,你还是多吃点吧!”

丹凤将穿在筷子的玉米饼放在汤碗中,捡了两块鸡肉放在伊万三的碗中,戏谑的说。

“干娘!以后地里的活我全干了,不要让丹凤干这重活了。”伊万三感动得几乎热泪盈眶。

这里,物质虽然匮乏,可是却能感受到真正的人性关怀,更是对丹凤怜香惜玉,伊万三再也不抱怨,穿越到这贫困之家,反而更加感激有这样的老阿婆、小阿妹。

“整天干农活有啥出息?先养几天病,过几天去奉天当兵吧!”孟婆这样说。

哎!毕竟不是亲娘,这刚来,就让我当兵去送死,难道是大帅家的亲戚?

伊万三不明白,这干娘明明对自己挺好的,他儿子又当兵战死了,为啥非要让他去当兵?

不是伊万三不怕死!他早就想好了,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他,他有父母,这命不是自己的,来到这个世界,回不回得去难说,这命就是自己的了,他早就将性命置之度外了。

这军阀打军阀,都是窝里横,都是为了抢地盘、争利益,去给他们的当炮灰?确实不值得。

“干娘,俺不去!俺要留在家里,让你和丹凤过上好日子。”

当年的伊万三,也是怀揣着父母的望子成龙的热切希望,抱着学习改变命运的希望,踏上远去求学的列车,结果混到活不起、死不起的境地,有时他甚至有点后悔离开,离开生他养他的那片黑土地。

“历来农家子弟两条路,当兵、求学。你这已经过了求学的年龄了,再说,干娘也供不起你读书,你到奉天当兵,没准有军功,升个连长、营长啥的,也算是出人头地了,你看看丹凤的婆家二柱子,和俺家你哥一块当的兵,现在已经混成连副了……”孟婆婆语重心长的说。

“啥?丹凤有婆家了?”伊万三瞪大眼睛,惊讶的问。

这是啥情况啊?步步赶不上节奏。这本还抱着一腔娶丹凤的热情,他还是来晚了的,丹凤已经有婆家了。

“娘!你说那些干啥?”丹凤有些不耐烦的打断孟婆的话,将筷子百无聊赖的在碗中的饼子上插来插去。

“还不好意思了,早晚要过门的,赶明个我就跟二柱子他娘说去,这也老大不小的,等秋收后,让二柱子请两天假,先把这婚事儿办了!”孟婆婆絮絮叨叨的说。

伊万三了解这段历史,丹凤嫁给二柱子不会有好结果。

当时军阀混战,就是二柱子侥幸不死在战场上,也没有缺胳膊少腿的,九一八事变后,多半也得流亡关内,骨肉分离,无家可归。就算不留亡,当了伪满洲国的伪军,也就成为历史和民族的罪人。

怎么想,二柱子和丹凤都不会有好结果,这是历史的必然。

“干娘!丹凤还小呢!”伊万三想让干娘打消这个念头。

“不下了,都十六了,再过几年该嫁不出去了!”孟婆说。

伊万三想说,在我们那,30多岁的剩女多了去了,十六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可是他不能说,他一个外人,没有权利干预人家的婚事。

“干娘,我的病还没有好呢,当兵的事儿过几天再说吧!”

伊万三知道自己没病,只是醉酒,要是干娘执意赶他去当兵,他可真的无家可归了,他可不想硬来,推说自己有病。

“中,当兵的事儿过几天再说,丹凤的婚事可不能再拖了——丹凤吃完饭把那花衣服脱了,换上一身男人的装扮,庄稼起身了,又要闹胡子了,什么世道!”孟婆絮絮叨叨的念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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