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不同的世界。
蓝天白云下,有座桃花山,桃花山脚下,有片古色古香的院落。
在院落的后花园里,一汪碧绿的池塘迎风荡漾。
咕噜咕噜……
一个穿着青布仆从装的家丁模样的人从池塘中冒出头,他喘了几口大气,神色匆匆地往岸上爬。
“不好啦!出大事啦,老爷,老爷!”
没等家丁跑出几步,就差点撞到一个人。
家丁把糊在脸上的荷叶扯掉,看了看眼前的人。
“噗通!”家丁立马一个朝天拜。
他的面前是一个红衣美妇,冷眼看着家丁,沉声问道:“究竟怎么了,你不是在洞府里帮太老爷做饭吗?”
家丁立刻一把鼻涕一把泪。
他愁啊,他冤啊。
“禀报老爷,小福子正在帮太老爷做饭,太老爷在一旁修炼,可我正擀着面,就听见身后炸了一声,然后整个洞府就塌塌……塌了。”
红衣美妇皱皱眉:“太老爷呢?”
家丁露出一副苦瓜脸:“太老爷……小的找不到了,饶命啊,老爷,饶命啊!”
家丁砰砰砰地开始磕头。
红衣美妇沉思了一会,朝身后一个丫鬟招招手,神色肃穆地说:“你速去我的书房看看,鲁大仙前几日送来的那个新发明是不是不见了。”
“是,老爷。”丫鬟转身离开,速度之快,眨眼便无影无踪。
“你起来吧,记住,此事休再张扬。”
得到命令,家丁赶紧告谢,兔子似地逃走了。
红衣美妇迈步走到池塘边,凝视着池塘久久不语。
她的身后,还跟着一名丫鬟,丫鬟的目光也死死盯着池塘。
过了十多个呼吸,红衣美妇收回目光。
“确实不见了,那股气息,分明是法气无疑,但不对啊,明明功力全失……”
妇人喃喃一阵,神情落寞地转身离去。
过了许久,平静的池塘突然动了,犹如沸腾的开水,但也仅仅出现几个呼吸,就继续风平浪静了。
池塘深处,有一口天然避水的洞穴,洞穴的入口已经塌了,众多巨石堆积在入口处。
没有人发现,洞穴的里面,一块石壁变得灵动起来,仿佛岩石颜色的液体在流转。
岩石下边,散落着一大堆杂物。
此时,这堆杂物都在微微颤动着……
今夜,桃花山下这座院落非常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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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天天果蔬超市里的林书凡小朋友。
此时,他的心里忽上忽下,估计和此时在飞机上的白老头一样。
他琢磨了一阵,赶紧跑去把防盗门锁好,然后又将窗帘拉严实,像一个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再次走进厨房。
当他做好心理准备,再次打开冰箱后,冰箱内部的景象再次发生变化,原本的黑雾没了踪影,反而变成了一团白色雾气,看起来就像是冷冻雾气一般,那些金色光丝也不见了踪影。
更可怕的是,在白色雾气的边缘,出现了一个金色框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门的雏形,金框的正上方刻着一排朱红色繁体字——【猴年紀念版破空儀】。
破空仪?还是今年的纪念版?这是什么鬼,外星人也用繁体字?
虽然还是战战兢兢,但此时的林书凡相比之前要好多了,毕竟白色雾气比黑色雾气纯洁多了,还有这十分有归属感的繁体中文,以及“猴年”这个单词。
冰箱体积不算大,从外表看,应该是白老头用了很久老款,冷藏室只有上下两格,下面这一格被所谓的“破空仪”占据了,眼下林书凡也研究不出所以然,便把目光转向了上面一格,准备把那几颗蔫萝卜扔掉,毕竟蔫萝卜和这高大上的破空仪不是很配,再者,他还打算吃呢,万一这雾气有毒呢。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林书凡的小心肝又颤了颤。
他记得清清楚楚,上面一格本来放着几颗萝卜,里面只有一颗还算新鲜,其他的都蔫了。
这些萝卜,是他给未来几天准备的主菜。
此时,几颗蔫了吧唧的白萝卜不见了,只有几支看起来挺丰满,长满长须的不明物品,萝卜能蔫他知道,但是蔫成这样听都没听过,油腻腻的萝卜干?
林书凡仔细一看,几支不明物长着了浓密的根须,须上布满了珍珠点,表皮是深深的黄褐色,光线一照,都有反光了,这分明就是传说中的人参啊!
林书凡的老爷爷是个老中医,他以前还从老爷爷那里见过人参,自然不陌生,哪怕他不懂药材分辨,也看出了这几支人参不是凡品,而其中有一支,个头最大,颜色最亮,简直就是人参之王。
顾不上琢磨人参的来源,林书凡赶紧撕了一段保鲜膜铺在台面上,像捧宝贝一样把几支人参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依次码好。
他细细打量起来,这几支人参看起来十分新鲜,好像是刚从土里挖出来,但又干干净净,仿佛经过了仔细的清理,连须上都毫无尘土。
简直就是艺术品!
当年从老爷爷那里见过的人参,和这几支比起来,简直就是渣渣啊。
林书凡脆弱的心灵好累好累……
惊喜太多太猛,就成惊吓啦。
人参……难道是那什么破空仪传送过来的?
不对,肯定不是,如果是传送来的,那萝卜呢?另一端的异界人这么无聊,用昂贵的人参跟自己换大萝卜玩?
他想到了一个不敢相信的可能:这不会是那几颗蔫萝卜变的吧?
那弥漫的白色雾气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将大萝卜变废为宝,这也太……这哪是BUG,简直就是开挂了啊。
上帝啊,如果真是这样,那林书凡飞黄腾达的日子不远了,很快就能升职加薪,当上CEO,赢取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林书凡大手拍拍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目光却一直没有从人参上挪开,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刚刚吃完饭,居然又感觉饿得慌。
他盯着人参,突然非常想尝尝,于是小心地从其中一支的最底部揪下一小段根须,也没有洗,直接放进了嘴里,人参的味道应该是不太好,但这段根须却让人感觉异常甘甜,很容易便吞进了肚子里。
说不出来的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土腥味,倒有点像没有辣味的辣条。
略微硬,但能咬动,口感还很过瘾。
啧啧啧,如果把这些人参卖掉,少说也能卖十几二十万吧?自己那个买房梦终于就能实现了。
虽然只够小户型的首付,可那对于他这样一个文艺青年也是不敢想象的。
卖!林书凡的心里瞬间就做出决定。
人参一共三支,他想卖两支,把那支最大最好的留下,这宝贝在紧要关头可是起死回生的神药,钱固然重要,有命花却更重要。
留下这支人参还有一个原因,林书凡不敢确定,冰箱以后还有没有这种神奇功能,想到这,他决定一会儿就去楼下拿些萝卜试试,如果还能变成人参,那就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