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中开车虽不快,但这时仍是两条街开过了,公司大楼早已被远远抛在身后,黯淡暮光中朦胧的一团影,哪里还看得清?就像她与冯志豪在一起的那些**夜夜,哪里还看得清?
心脏猛缩,她突然间悲从中来,瞬间潸然泪下。
她低着头,眼前突然出现一方手帕,泪眼朦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
这年头看到手帕的几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几率还要低,她一时错愕,忍不住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却很快转过脸去,继续看前方,假装没看到她的狼狈。
陈启中是真的没想到,第二次见到何小君,她的装扮竟然是变了一个人的模样,然后还有更想不到的,在他身边哭得这样伤心。
他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数周前的事情了。她一身金光闪闪,笔直走向他们,坐下之后把架在脸上的那副超大墨镜往上一推,简单地“嗨”了一声;喝茶的时候说起她的包,轻描淡写地讲出那个令人咂舌的价格,表情却并不兴奋;后来走出茶室,阳光下像是变了一个人,冷下脸说让他不用勉强了,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身上有话梅糖的味道,很特别。
还有最后他送她回家,她在车上瞪他,还质疑,“真的送我?”
他点头。
她想了想,才补了两个字,“谢谢。”后来笑了,好像乌云透出了金边。
都是些很细小的片段,不过见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没机会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样子。
那天告别的时候他当然能够感觉到她对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还在心里对自己说,算了吧,不该记得的。可那天之后他竟时不时就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身上话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以至于小蔡突然对他提出聚会要求的时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谢谢。”脸上潮湿一片,知道自己狼狈,何小君终于接过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遥远大楼的那个朦胧影子。
很干净的大手帕,清爽晒透,闻起来好像还有阳光留在上头。多年前她爸爸用这样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带回家解开结子,掀开杯盖,然后微笑地看着她对着那里面快要溶掉的冰激淋欢呼。
那时候的快乐是多么容易,现在呢?回忆让她更加悲伤,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双手掩着那块帕子,好像那是她现在唯一能留住的东西。
周末的主干道,路很堵,红灯交替亮过两次,车流却不见移动,该是觉得焦躁的时候,陈启中却全不在意,只是看她这样难过,有些手足无措。
他虽然长年跟电脑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刚才的情形看在眼里,细节不得而知,大概还是猜得出来的。
想想真值得叹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偏偏却撞见她如此狼狈的时候。
红灯又在闪烁,车流终于开始缓慢移动,他握着方向盘看前方,挣扎许久终于开口,用的是平常语气,好像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点东西?我今天赶项目,误了午餐,有点饿。”
她大概是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说,掩在脸上的那块手帕终于落下一点,露出水光莹然的一双眼,陈启中正打方向,与她目光对了个正着,顿时手指一颤,差点转到逆向车道上去。
5
结果两个人吃的竟然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厦一层,因为是周末晚上,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厨房的角落里,每次有服务生进出就带开那扇银色小门,顺带带出一阵嘈杂烟火气。
何小君外表娇柔,性格倒并不像一遇伤心事就凄凄惨惨切切的黛玉妹妹,从小就很会自我开解,除了化悲愤为力量奋发图强之外,还有就是一不高兴便暴饮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纤细如小鸟,再有肉都不觉得太胖,只是握上去像一团又白又软的棉花糖。这时心情跌落谷底,真的卯起来猛吃,穿着白色制服的南美帅哥穿梭来去,每一次都在她面前的白瓷盘里堆上形形**的烧烤肉类,她来者不拒,埋头苦吃了许久,最后一抬头,看到坐在对面的陈启中,一手刀一手叉,都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估计是被她的吃相吓到,何小君一窘,再想装淑女就来不及了。
她从未在冯志豪面前这样失态过,当然他也很少会带她来这种不限量的地方,冯志豪来中国工作之前常年居住海外,饮食习惯也偏西式,又很讲究消费场合,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都是些极高级的西餐厅,灯光朦胧音乐舒缓。她最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样子,每次都吃得文雅娇柔,再说她跟他吃饭的时候当然地满心欢喜,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暴饮暴食。
想到冯志豪她心里又是一痛,逼着自己把那个影子扔开,然后才开口,“不好意思,我心情不好就会这样,其实我平时吃得不多……”
他笑了,只是问,“还要吗?”
没想到陈启中这样善解人意,对于之前的状况一句话都不多问,何小君忍不住心中感谢,感谢完又叹气,摇摇头。
被这个男人撞见自己最窘迫的时候,又蒙他伸出援手,她此时此刻竟对他生了些微妙的亲切感,再开口说话的时候不由自主少了设防。
“吃饱了,感觉好一点。”
他想了想又问,“很难过?”
她点头,“当然难过,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你分手过吗?不对,你谈过恋爱吗?”
这话说得……陈启中挑起眉毛,他又不是山顶洞人,怎么没谈过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