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九号的早上,零星飘了点小雨,驱走了连续天的燥热。那些几乎被毒辣的太阳烤焦的树叶,又都打起了精神,被小雨一淋,更加的碧绿青翠。
王渐离六点多就从家里出来了,站在路口等着陈洪国。他打着伞,背了一个被单儿打成的包裹,里面是两床薄薄的被褥和几件换洗的衣服。老远的看,很像是一个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民工。
王兴村昨天就通知了,今天要试营业,预备着开学。为了节约时间、便于休息,王渐离和陈洪国商量好,准备住在学校给餐厅工作人员准备的集体宿舍里。
陈洪国很快就到了,他也背了一个小包裹,比王渐离的小得多,也就是包了一床薄褥子。兄弟俩互相看着,都笑了。
“国儿,你看咱俩大包袱儿小行李的,像不像要饭讨生活的?”王渐离嘴里笑道,心里却有点酸酸的。住的离家不远,算不上背井离乡,淋着淅沥的小雨,背着行囊,此情此景却夹杂着淡淡的离愁。王渐离想起了自己曾填的一首小词:“五里短亭止亲步,十里长亭偷回眸。白发佝影翘首望,垂髫短身挥手忙。古道枯草凄切切,离家游子泪滂滂。似听见,老母唏嘘,娇儿呜咽。掉转身,更难割舍。”此时虽没有亲人相送,父母妻儿在家也起牵挂着。“讨生活啊!这就是讨生活!”
陈洪国的兴致很高。十六岁就在外打工,早习惯了自由的“单身”生活。何况在家时,老婆和母亲不和,隔三差五的吵一通,早就把他烦透了。“眼不见,心不烦,随便她们吵吧,我按时把工资给她们就是了。”
“表哥,王胖子说今天要试营业,”他管王兴村叫做王胖子,很没礼貌,不过经过几天的熟悉,别人早就知道了他这个人的脾气,也没人和他生气。“你的行李我先背到学校。你去市场捎点菜吧,反正咱自己也要吃饭。自己做着吃,省钱不说,还舒服。”
因为背着东西,坐公交不方便,兄弟俩打了辆出租。路过“傲来峰市场”的时候,王渐离给了表弟五十块钱:“你先走吧,我在这儿下。”
陈洪国很不好意思,推让了一番:“我有钱,不用。”
“拿着吧,这算先给你的零花,买盒烟什么的。你小子可得给我好好干。”王渐离把钱扔给他,下了车。
“傲来峰市场”是个蔬菜、副食种类比较齐全的小型市场。因为周围的住宅区、饭店比较高档,消费水平相对较高,所以商品的种类稍微上点档次,蔬菜的卖相较好。蔬菜类的,什么芥蓝啊、西兰花啊、反季节的槐花啊、荠菜啊、香椿芽啊、嫩花椒芽啊。。。。。。。别的市场没有的,在这儿都能买得到,当然,价格也比一般的批发市场硬一些。王渐离后来去过了南关、五马等大型蔬菜、副食批发市场,才知道,当时的他是多么的“败家子”。
“茄子怎么卖啊?”王渐离故意装作很内行的问。
“你要多少?”一个胖胖的女人正低头忙着算帐,头也没抬。
一般这段时间是饭店、餐厅上货的时间。买主大多是批发,要货的量比一般家庭零购多不少,当然价格不一样。
“四五斤吧。”因为是试营业,王渐离没打算要很多。
“两块。”生意太小,摊主儿懒得搭理,故意多报了五毛。
很少买菜的王渐离,对价格不是很敏感,也根本没有讲价的习惯:“给我称点。”
报过了价儿,买主同意了,卖主没理由不做这单生意。女摊主儿不情愿的放下了手里的活儿。称茄子的同时,习惯的问了一句:“还要别的吗。”
“黄瓜来四五斤,还有芸豆、西红柿。。。。。。”王渐离看她这儿货还挺全,索性打算在她这儿要全了。
抬头打量一眼王渐离,看这个年轻人不像做买卖的,又不像给自己家里买。女人猜测:可能是才干小吃部的吧?如果是的话,也是个潜在的老主顾啊!
“你是干什么的啊?老板。”问话里添了几分热情。
“干学校餐厅的,才开始干。以后说不定常来。”王渐离知道,如果成了老主顾,菜的价格能有优惠。
“那敢情好啊!我都给你按批发价。咱贵姓?”女老板的心眼儿很活,学校餐厅的用货量可不小。
“唔,姓王。咱共买卖,就是图个实在不是?如果合适,我当然常来。”王渐离故意的敲打着女老板,害怕缺斤少两,装作很懂行的看着斤两。
女人心里暗笑:一看就是外行装内行,才干这一行,也没点破。现在卖菜哪有缺斤少两的?为了拉笼老主顾,都很实诚。一些老主顾干脆只给一张写着品种和数量的小纸条儿,价格也不问,任由老板装货。
麻利的装好了王渐离要的七八样蔬菜。一算账,才二十多块钱。女老板也没嫌少,唤过了正在卸货的男人:“当家的,过来帮王老板提到他的车上去。兄弟,你以后如果嫌麻烦,信的过的话,打个电话,让你哥给送过去就行。”
“不用麻烦了,嫂子。先放这儿吧。我还要买点肉、鱼。,一会儿过来自己提就行。”王渐离很上路,人家喊了兄弟,自己就喊嫂子呗。他的推辞很虚伪,含糊的没有说自己没有车,害怕人家小看了。
“没问题,放这儿就行。”听王渐离说还要买肉,老板娘从自己的摊位里探出了半截身子,热情的指引着,“呶,你到北边那个‘顺发’肉店,那个水灵的小媳妇儿那儿,就说‘你表嫂让我来的’,肯定便宜。”
一个圈子里的生意人,都会互相照顾生意,当然是在没有竞争的前提下。卖菜的会给卖肉的介绍自己的老主顾,同样,卖肉的会给卖菜的介绍,给卖鱼的介绍。。。。。。这样做的结果是互惠、双赢,共同发财。
肉店女主人不到三十的样子,白嫩的面皮,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是俊俏。趁着她正在给别人称肉,王渐离仔细打量着:一双修长白嫩的手,灵活熟练的分割着猪肉;薄薄的红润嘴唇微张,一副不胜体气活儿的神态。。。。。。不禁暗中赞叹:好漂亮的女人!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在此改为“猪肉西施”,一点也不过分。
“老板,给我称点肉。”王渐离不敢再盯着这漂亮的女人,怕人家生气,“我是干学校餐厅的,你表嫂介绍我过来的。”看着打发走了客人,王渐离自我介绍。
“好啊!要点啥?哥。”漂亮的女人的声音也好听,再加上嘴甜,生意一定很好。
“要点精肉,再来点做‘红烧肉’的五花,再绞点肉馅。”王渐离本来不想要一些东西,可看见了漂亮的老板,只觉得不多要点,怪不好意思。他忍不住又偷瞧了一眼那张美丽的脸。
“哥,做‘红烧肉’的话,‘下五花’最好,我这正好有了一块儿。原本留下来给孩子做了吃的,你要的话,给你称上?也算巴结巴结你这新客户。”女老板早就厌烦了一些色迷迷的眼神,可作为生意人,又不能给客人脸色。看见王渐离想看,又不敢光明正大的看,心里不禁暗笑:男人啊,没有一个不‘色’的。看这位还算好的,没有烂嚼舌头搭讪,是个有贼心没贼胆儿的。
“行啊!给称上吧,谢谢了。”王渐离倒真的是“有贼心没贼胆儿”的主儿,心虚的不敢多说话。
提着肉和菜,王渐离离开了市场,满脑子里都是那个漂亮的女老板:也算个本分人,不然凭这模样,还用的着卖肉、干活?。。。。。。以后一段时间,王渐离几乎每天都来“顺发肉店”买肉,自然和女老板有了一段说不清的故事。
提着菜,坐上了公交车。王渐离想起刚才“猪肉西施”说的,“下五花”做红烧肉最好。心里开始默默操练起“家常红烧肉”来。经过几天的突击学习、在家操练,他认为自己现在做的“红烧肉”还是拿的出手的:先把带皮五花肉,切成麻将牌大小的块儿。洗净后,再放在清水里浸泡,加少许的料酒。半个多小时后,捞出、沥干分。锅内放稍微多点的油烧热,拍松了的小姜块、草果、八角下入,炒出香味。把空干了水分的肉下入煸炒至肉块儿微黄,加料酒一汤匙去腥,老抽调色,生抽提鲜,炒匀后放开水,漫过肉块即可。开锅后,撇去浮末儿,加几颗泡好了的大红枣,改小火儿慢煨,有条件的话,最好转入砂锅。两个小时后,肉块酥烂。不要翻动,再放依照个人口味冰糖、盐。改大火收汁儿,浓汁都裹在肉块上就成了。这道“红烧肉”,和传统的做法不太一样,是经过王渐离的四叔改良了的,味道很大众化:肉烂、入口肥而不腻;口味浓郁,咸中带甜;色泽鲜亮,有点典型的鲁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