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杰森上校完全不知道孟越已经变成了女人,他还在努力的指挥着手下拿着孟越的照片(男性时)去外面搜索。
而此时的孟越已经来到了她的目的地,倒霉的肯尼斯所在的那个城市,比灵斯。
比灵斯是蒙大拿州最大的城市了,但是和美国其他的城市比起来,还是非常的小,因为蒙大拿州虽然面积在美国名列第四大,然而相对之下,人口相当稀少,人口密度也相当低,经济上也是以农牧业为主的,所以说,虽然比灵斯是蒙大拿州最大的城市,但是它的总常驻人口也只有八万左右。
虽然比灵斯很小,但是要在一个有八万人左右的城市里找出一个已经改头换面的人的概率是非常小的。
孟越在进入比灵斯后就把抢来的皮卡给抛弃了,因为被抢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已经被人发现并且报警了,所以在开着这辆车也就不安全了,而且自己身上的这身衣服也该换了,不然的话被人凭着衣服认出自己的,虽然已经变身了,但是为什么被抢的人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这也是很难解释的。
孟越可不是光说不干的人,但是去哪里弄衣服却让她犯了难,因为现在还是在晚上,虽然自己有钱,可以去买衣服,但是却没有服装店那么早就开门的。
虽然很不想,但是孟越也只有一个选择了。
比灵斯的居民住宅和其他美国城市的居民住宅一样,大多都是独立式结构(也就是别墅,洋房)几乎家家都有一个院子,而且院子的围墙不怎么高,或者根本就没有围墙,这也就大大的方便了孟越做入室盗窃衣物这种勾当。
虽然对现在的孟越来说有没有围墙都一样了,哪怕是以前没有经过改造过的孟越来说,也完全可以无视那一堵围墙。
孟越选择了一座在路边的洋房为“作案目标”,很轻松的翻越的围墙,很轻松的进入了室内,而且很幸运的是,被孟越选作作案目标的这栋房子里并没有人,进入了卧室打开了衣柜,摆在面前的选择却是让孟越再次犯了难。
看起来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是夫妻两,衣柜是两扇门的,左边是男式的衣服,右边是女式衣服,到底是穿男式的还是女式的呢?
虽然孟越的心里是男人,但是身体是女人了啊,在思索了一会后孟越终于有了选择。
在过了大约六分钟后,在亮着黄色路灯灯光的大街上走着一个女人,她下身穿一条宽松的五分牛仔过膝短裤,上身是穿着的一件到她小腿的黑色男式风衣,风衣是敞开着的里面露出的是一件宽大的T恤衫。头上的长发被很随意的在脑后绑成了一个马尾,额头上还散落着几缕头发,显着很随意的样子。脚上穿着的是一双女式运动鞋,露出的小腿洁白如玉,但是又显着很健康,没有一丝多余的肥肉。她的脸色带着是一副大大的墨镜,但是从脸上露出的其他地方就能看得出来她是一个美女,她的鼻梁很直挺但又很小巧在她的脸色很是恰到好处,粉红色的嘴唇显得很有弹性,容易让人产生想上去亲一口的冲的。
但是,千万不要去欺负她,因为这个很美丽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孟越。
任谁看看到她都会觉得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美女,但是谁又会知道她在数个小时前还是一个男人呢?而且还是男人中的男人一名FORCERECON特种部队的队友。
虽然孟越对突然突起的胸部显得很不习惯,但是她并没有把她们给束缚起来。因为孟越已经试过了,用布条把胸部给束起来后变得很胸闷,这比不用布条缠着更难受,于是孟越穿上了在今天之前她做梦都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出现在她身上的一件衣服,文胸。
给自己穿文胸,这可是孟越有生以来第一次,花了大约十一分钟才穿上,虽然还是很不习惯,但是这比用布条把胸部缠的紧紧的来比可是舒服多了。
她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显着很落寞,这和她现在的心情是一样的,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一个女人,虽然有了超出常人的力量但是变成女人可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刚才在穿衣服时,那个出现在镜子里面的那个如此美丽的女人真的是自己吗?虽然现在这肉体是自己的了,但是怎么看也是另一个人的感觉。
孟越在心里想着。
自己要去哪里呢?还有哪里能容纳自己呢?自己以前那些战友是不能去接触了,他们那里肯定是被监控住了,自己只要一出现一定会被抓住的,就是没有被监控,自己这一副女人摸样,他们要是相信自己是以前的那个孟越才怪呢。自己现在在美国除了战友们还有还能认识谁呢?恐怕只要自己的舅舅了吧。
虽然舅舅在那几年里那样对自己,但是自己心里从来没有怪过他。
那是在几年前,孟越一家刚到美国,那一天,孟越的妈妈带着孟越的舅舅的女儿也就是孟越的表妹去玩,结果出了意外孟越的表妹死了,那是孟越舅舅唯一的女儿,他和他的妻子离婚后自己一人抚养孟越的表妹长大,可以说她是他心里的唯一了,但是却在自己姐姐带带着出去玩时出意外死了虽然不是孟越的妈妈故意的,但是这让他怎么能不伤心呢?从那以后孟越的舅舅就和孟越他们一家再也没有的来往,直到孟越的父母出车祸后,孟越被被交到了他的身边,当时他已经养成了酗酒的习惯,在加上对孟越妈妈的怨恨,他当然不会给孟越好脸色看。
“那就去看看舅舅吧,哪怕是离得远远的看看也好。”
孟越此时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加利福尼亚州(也就是加州,曾经是施瓦辛格的地盘)看自己的舅舅了。
但是此时却出了个小小的意外。
(试想一下按照小说惯例,当一个美女夜里在大街上走着时,怎么能少得了流氓的戏份呢?好吧!龙套出场!)
突然在孟越的身后出现了一阵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
“美女,大晚上的你这是去哪儿啊?自己一个人出来多危险啊。”那辆摩托车走到了孟越的身边并且拦在了孟越的面前,车上坐着的是两个一看就是飞车党的人,此时正和孟越搭讪着。
“滚”此时的孟越正在为变成女人的事情烦恼着呢,对于突然出现的这两个人她要是给他们好脸色看才怪呢。
“哎呦,脾气还挺大呢,不过我喜欢,大晚上的带什么墨镜呢?拿下来让我看看吧。”那两个人说着下了摩托车走到孟越面前,好死不死的要伸手拿下带在孟越脸上的墨镜。
要是今天晚上的是别的女人,那可真的凶多吉少了。但是今天他们遇到的不是别人而是孟越。
孟越哪里会让他得逞呢?
她抬起左脚就是一个高鞭腿,直接踢在了那个伸手拿下她墨镜的那个人头上,那个人当场就被踢晕倒了。
而在另一个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不大的拳头就直接打在了他的太阳穴上,接着他也就不省人事了。
孟越的动作还是那样的简单,直接,从不拖泥带水,不讲究外在的华丽,以最快的速度击倒对手。
当然,孟越根本没有使出全力,要不然现在躺在这里的这两个人已经是脑浆崩裂了,虽然孟越没有用全力,但是他们两个脑震荡也是得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