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几个喜欢旅行的朋友,大家来自全国不同的城市,最后约定一起去南边的一个雨林冒险。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个浪漫有激情的人,这一次,是我觉得自己做的最勇敢的举动。与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可是我还是很冲动地报了名。在一次和方叔叔聊天的时候,他说,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冲动,就算为此付出代价,也不要失去冲动的勇气。于是我问他,在他人生中最冲动的事是什么,他说是和方肃萧的妈妈结婚,那时他们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无所有,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当时方妈妈家已经为她商量好了一门很好的亲事,是当地一个官员的儿子,可是她还是毅然地与家人闹翻,然后净身出户在一间小出租房里和方叔叔结了婚。
彼时贫困却不忧伤,三十平米的天地是他们无限大的世界。可是当方叔叔拼搏出一些成就的时候,她却撒手人寰,留下一个还小的孩子。
方叔叔说这些的时候很平静,可是我却能看到他眼角的红润。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对别人都温和友善的他却独独对方肃萧那么严厉,因为这是他挚爱一生的那个人的孩子,他要给他全部的爱,也希望他是完全的优秀。
最后,方叔叔说了一句话:那个时候时间很慢,慢到只能用一生去爱一个人。
骗妈妈说是和同学一起去,顺利地出发。我是最后第二个到之前约好的地点的,最后一个来的是个个子不是很高,就175的样子,但是看起来很强壮的男人,二十多岁的样子,反正比我大。我们这个团队一行8个人,年纪参差不齐,有高中生,也有一对快六十岁的夫妇。
来得最晚的那个人毫无疑问收到了最多的瞩目,只见他放下行李,摘了鸭舌帽不好意思地对大家笑笑,然后承诺晚餐的时候请大家喝饮料。我才真正看清他的脸,有些黑,但是那种太阳下晒成的健康肤色,眼睛不是很大,鼻子很挺,抿着的嘴唇下有一个浅浅的凹槽。白色T裇,迷彩裤军靴和一个大大的背包,总之很阳光。
人到齐了之后,天色渐晚,一起去定好的旅社吃晚餐,入住。
晚餐的时候大家做了自我介绍,8个人的团里,一对是老夫妇,一对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一对长的完全不像的双胞胎兄弟,还有就是我和那个迟到的,叫秦牧风的。于是,在房间上,就有了问题。
为了省钱,我们订的是双人房,也就是说我得和那个姓秦的住一起,这当然不行,我就跑去楼下问前台有没有多余的房间,可是那个说话嗲声嗲气的姑娘告诉我,除了储藏室,没有多余的房间了。在一番天人斗争后,我盯着秦牧风的脸足足想了三分钟,盯得他紧张不安为止,才决定和他住一个房间。
我们把各自的东西拿回了房间,然后他让我先去洗澡。我抱着睡衣走进浴室,心脏砰砰跳得厉害,一进门就赶紧锁上然后打开水龙头刷刷几分钟搞定,然后换他去洗澡时,我打开箱子把明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然后想把箱子放到角落里去,一转身,酸了一天的手居然脱臼了,我顿时扶着手大叫,浴室里的秦牧风听到声音赶紧跑出来,看到我一脸痛苦的样子,问我怎么了,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脱臼,他知道了情况,托着我的手,嘴里喃喃说着没事没事,然后手一拉一推,只听咔嚓一声,我动动手,竟然好了。我擦了擦眼泪,笑着对他说谢谢,却看到他因为出来匆忙没有穿衣服,只围了条浴巾,我立刻脸红了,赶紧扭过头去,他也立刻跑进了浴室。
晚上,我们在各自的床上睡下,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我睡不着,转头看看他,好像也没睡,就说了一句,“谢谢。”
他转过身来,黑暗中看不见他的神情,只听见他说,“没事。”
“你是哪里人呢?”我问他。
“S市,你呢?”
“真的吗?!我也是诶,早知道可以一起来的。”
“哈哈,那就一起回去吧。”
“明天我们是去雨林吗?”
“不是,听队长说,明天去海边。”他轻轻回答着我。
此时我的睡意已经上来,没有回答他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