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绯叶对于阿尔法大叔竟然对地精的炸弹如此熟悉感到很好奇,他问道:“大叔啊,你怎么对地精的这个遥控炸弹如此了解,连他设置的密码都知道?”
大叔说:“哼,那三个奸商经常想要低价买走我的好酒和矿石,我对他们的底细能不一清二楚吗?”
“呵呵,原来如此!”
把这个炸弹的问题搞清楚了之后,林绯叶才想起来要问问去哪里买武器以及关于古风家族的事情。
林绯叶问道:“大叔你知不知道哪个铁匠铺打造的武器和盔甲比较好?”
“你真要买的话就在我这买,我打造的武器可都不是凡品,一般人我还不给他做呢!”
“大叔你不是卖日用品的吗,怎么还会打铁?”
阿尔法大叔白了他一眼,“谁告诉你我只卖日用品的,我还卖上好的酒,暗夜精灵的黄金葡萄酒、朗姆酒、安卡拉霜冻酒,只不过一般人我都不卖给他。走,我带你去看看我锻造武器的地方!”
大叔领着林绯叶走到楼梯口,往墙上一推,出来一个通道,原来这里还有个暗门,暗门是通往地下的。地下有一个跟房子面积差不多大的地下室,里头被火光照射得一片火红,温度稍微有点高倒不是很热,大概是因为大叔还没开工,所以火炉温度没有提起来。在地下室一侧就是一个带风箱的熔炉,熔炉旁边整齐堆放着几堆黑色碎石,这应该就是煤炭和炼铁的矿石了,一头小毛驴站在风箱旁边吃着青草,林绯叶注意到这个风箱的构造跟石磨差不多,风箱底下一根粗大的管子连接着熔炉底部,顶部则贯穿屋顶连通外面,这头小毛驴应该就是用来拉动这个风箱的,就像拉石磨磨面粉一样围着风箱转,给熔炉和地下室提供新鲜空气,这样一个人就能完成从矿石熔化到冷却锻造的全部工作,不需要再找一个人来拉风箱。
墙上挂着打造好的兵器,刀剑盔甲都有,但是每样不超过两件,有的看起来银光闪闪,有的则十分灰暗毫不起眼。
林绯叶问道:“大叔,你打造这么多装备怎么不拿出来卖?”
“个人兴趣而已,你大叔我也就喝喝酒下下棋打打铁这么点嗜好了,只不过没人陪我喝酒,一个人下棋又没意思,闲着没事只好来打打铁。我那不肖子也不知道回来陪陪老爹,整天在外面晃悠也没见有什么成就,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大要求,实在不行就给我回来打铁,我保证他能成为一个好铁匠。”
林绯叶绕着墙看了半响,从墙上拿下一把黑色大剑,这把大剑长一米五,三指并拢那么宽,看起来十分厚重并不锋利,也没有剑鞘,剑柄容两手握,两只展开的蝙蝠翅膀装饰作为护手,上面有一个小钩子可以直接将剑挂在背后。
林绯叶问:“大叔,这把剑能卖给我吗?”
“这把剑倒是很不错,是用上等的雾铁打造的,十分结实,与巨斧碰撞都不会损坏。不过就你目前的实力来说不觉得太重了吗?”
“没事,实力总是会提高的嘛,我就是想要一把坚实的,我上次用的那把虽然看起来很漂亮很锋利,但是很容易就断掉了,不实用。”
阿尔法大叔笑着说:“呵呵,你小子倒是看得开,武器嘛最主要就是实用,很多人的剑都图个漂亮,弄一些花里胡哨的装饰华而不实,其实剑是用来战斗的,首先它得坚韧,然后要锋利,这样才能杀人,它可不是装饰品,把剑当做装饰品的人都是在侮辱它!”
这把剑漆黑如墨,光芒内敛,初看不甚起眼,细看之下却能发现它蕴含着的巨大力量。
林绯叶用食指轻轻在剑身上一弹,本来以为会听到悦耳的嗡鸣声,哪知道竟然什么声音都没有。他又用力一弹,依旧没声音,力道仿佛泥牛入海般就这么消失了,没有一点回应。
“也太低调了点吧,我选了你,你至少给点回应吧!”林绯叶看着这把剑心想。奈何这把剑就是不动安如山,没有丝毫反应。
阿尔法大叔笑着说:“小子你实力还不够,所以听不到这把剑的心声,如果你的实力提升到白银级别,那这把剑将是你最好的搭档,别看它不起看,其实只要你的力道够了,它也是非常锋利的,劈砍板甲一点问题都没有。说到这,来给你看看盔甲!”
阿尔法大叔带他到一堆盔甲前挑选起来,这些盔甲有得漆黑,有得银白,有得金黄,看起来都很不错,就是太重了,他的体力还不足以支撑这么厚重的盔甲,而且这些盔甲会影响到他的灵活性,如果不能灵活闪避对手的攻击,也就难以形成有效反击,再坚实的盔甲也不能很好保护他,只能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大叔盯着林绯叶身上那件披风,捋捋胡子说:“其实你这件披风用来防御法术攻击倒是很不错,只不过是女人用的,有点可惜了。”
林绯叶看着身上那件茉崔蒂送的带刀刃的绿色披风,有些不好意思,无论哪个男人被别人说他穿着一件女人衣服大概都会脸红,当然伪娘除外。
林绯叶说:“有这么明显吗?大叔,你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来?”
“哼,大叔我见过的女人可比你喝过的奶多!”阿尔法大叔双眼微微闭用力吸了一口气,“这香味一定是女人的,而且是美女!再看这款式,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这种品味也不可能是男人的。”
林绯叶笑着说:“我小时候喝的奶确实不多,不过我认识的女人可也不少!”
大叔一吹胡子说:“吹牛吧你,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是个雏!”
林绯叶尴尬了,虽然说处男不可耻,但是被人一眼就看穿还是很不好意思。
“这样吧,我给你选一件轻甲,然后再给你找一件抗魔斗篷,你这件斗篷不能再穿了,免得被人看扁。”
不一会阿尔法大叔就给林绯叶找来一件轻型的银色护甲,这件护甲有点像马甲套在上身,能够保护肩部和胸腹这些关键部位,十分轻便一点都不影响灵活性。接着大叔给他拿来一件深红色的斗篷,如果没有那个兜帽看起来更像是风衣。
大叔把给他穿上试了试说:“放心,这件斗篷叫做流浪法师斗篷,抗魔效果绝对不比你那个差,我不会坑你的。你那个胸甲叫做银鳞胸甲,也是上等品,拍卖行里可是五金一件。”
林绯叶把护甲和斗篷穿在身上,摆了几个pose,还挺合身的。
“大叔,总共多少钱啊?”
“不多不多。”
……
看着瘪下去一大半的钱袋,林绯叶感叹了一句:“没想到大叔你还是个商界奇才!”
大叔得意地笑道:“经商的最高境界就是要把它毫不生涩地融入到生活中去,上次你来买辣椒酱不就跟我很聊得来吗,这次要买装备还不是巴巴地上我这来。”
林绯叶得出一个结论:“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大叔拍拍他的肩膀说:“放心,我卖给你的东西绝对物超所值,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罚十,你尽管用,用坏了来找我换。”
夜晚风轻云淡,满天繁星,两人躺在屋顶上一边看星星一边喝酒聊天。
“大叔,我们俩很投缘哈。”
“那是,你大叔我活了大半辈子了,认识的人不少,真心朋友不多。交个真心朋友不容易,有的人你跟他认识了一辈子还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有的人一见面就能感觉到很放心可靠,我刚开始见到你就是这种感觉,不过看样子小伙子以前吃了不少苦吧?”
林绯叶望着漫天繁星说:“也不是很苦,就是朋友不多,被人看扁了很多次,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能肯定我就不是那条跃龙门的鲤鱼呢?”
两人喝得都有点微醺了,林绯叶想起来或许可以跟阿尔法大叔打听下古风家族的消息。
“大叔,你知道古风家族吗?”
“这个谁不知道,从上古的高等精灵时代开始,古风一族就是高贵而强大的一个家族,两千多年前的传奇英雄敌法师玛吉纳更是个中翘楚,只不过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现在有些落寞了。”
“我想去找他们借样东西,上哪去找他们比较快?”
“他们在晨星谷附近的泰达希尔,离这里还很远。”
距离月圆之夜只有不到四天的时间,这时候赶去恐怕来不及,只能另想办法了,或许山姆他们找到了别的方法也说不定。
“大叔你知道一个叫做米拉娜的姑娘住在哪吗?”
大叔一脸坏笑地看着他说:“哦,你小子想去拐骗人家姑娘是不是?”
林绯叶哭笑不得:“不是,她是我一个朋友,听说她住在这个镇上,我找她有点事情。”
“这样啊,米拉娜我倒是知道,就住在镇子南边的山脚下,小姑娘人不错,长得也漂亮,就是有点害羞,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遭遇有点凄惨的原因吧。不过小伙子该出手的时候可不要婆婆妈妈,对付姑娘就是要脸皮厚点,想当年我是怎么追上孩子他妈的……”
大叔开始讲起他的风流韵事了,此处省略一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