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嗯,留中待续,慢慢想!
今天晚上,整个河畔就像过年一样,按英玉的说法,就是比过年还热闹!
近百人疯狂的抓鱼,近二百米的河道被翻了个遍,抓了二三十斤,看着一个个活蹦乱跳的鳅,所有人都感到心满意足。
不过,也有些不和谐的言论。
特别是那些体壮的,抓了那么多,本以为要吃个痛快,可是二叔和驭只给每人两碗,两条。就那小小的破碗,还不够塞牙缝的。可是,长久以来的威信让他们选择了安静。不过,心里还是很有点小小的安慰,除了他们,其他人都少一半。
夏天夜里还是很热的,跟本不用带什么被子之类。再说,难民有件遮体的衣服就算不错了。让他奇怪的是,河边根本就没有什么蚊子之类的,如果有的话,也肯定被人捕吃干净了。
真是可怜!
英玉今天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人都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么长的河沟,这么多的小鳅鳅,也够吃个十数天的,那时候,身体都养的差不多了,应该能继续上路。
一夜无梦,睡到天亮,英玉舒个懒腰,肚子又“咕咕咕咕”的叫起来,不过,身子骨比昨天有力多了。还好,没有一觉睡过去!
他还以为自己是起得最早的,哪知道抬头一看,河边都是人,肉汤都煮好了。
经过油水一夜的滋润,肠胃也好了很多,不过,如果坚持个几天就更好。
驭过来,把他带到老人面前,英玉很奇怪,有事找我干嘛?咱还是个小孩子诶。经过老人一说,他才明白,机会来了。
老人和驭在昨天夜里就商量好了,在这里呆几天,多储备一些,然后在路上吃。
不过,这么热的天,保存是个难题,老人又不知道怎么办了,想起小马驹,这个孩子已经给他很大的惊喜,说不定会有什么好办法,叫驭把他叫过来问问。
驭当然愿意,儿子这么被二叔看中,他这做父亲的脸上也有光啊。
英玉思量一阵,慢慢道:“二爷爷,我们根本不知道到大晋有多远,如果再走几十里还不到,大家岂不是全都饿死了?再多的鳅也不够吃的!”
英玉觉得他们之所以要去大晋,是因为“最后的汉人家园”吸引他们。根本不知道高门大伐的本质,他们和胡人没有区别。当然,如果有的话也是胡人把汉人的肉体消灭,而大晋则是把汉人的精神消灭。
在英玉看来,肉体消灭跟精神消灭没有太大区别,都是没把他们当成人看。
胡人吃人,而晋人也吃人。
只不过,一个赤*裸*裸的吃人。一个吃完人却立个牌坊!
老人叹口气,英玉看他这两天天天叹气,知道他心里也难啊!这么多人的生路压在肩上,能不能吗?
“那你说怎么办?”老人也没辙了,当初经过深思熟虑的逃出来,没想到大晋的边还没沾到呢,就已经山穷水尽了。
英玉大喜,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我想,我们应该顺着这条河走下去。即有新鲜的鳅,也有充足的水源,根本不用愁。至于去大晋,等我们的身体养好了,再考虑也不晚。最重要的是,我们先活下来,然后才能干别的!”
老人考虑一会,觉得也有理,可是,国人随时可能追上来,这是他心里最大的担忧。
抬头看看人群,每个人都只剩下骨架了,再往前走,恐怕不用国人追上来,也都会死在路上。
老人下定决心,听小马驹的话,暂时不去大晋了,先活下来再说。
英玉松口气,就怕这老人犯拧,一心想去汉人眼中的天堂,那就不好说了。
大晋是天堂吗?在老人和江北残余汉人眼中,是的。因为那是汉人最后的家园,至少不用担心被人吃了,入不了黄土。
可是在英玉眼中,难民没有天堂,难民的天堂只在自己手中。
活下去!就是天堂!
人群在这里呆了三天,为了怕被国人追上,只好向上游进发。
为了向哪个方向走,英玉还和老人争执几句。
老人说向下游走,下游淤泥肯定越来越厚,鳅也越来越多。
可是,英玉却说向下走容易碰到人,因为人都是住在下游水流平缓之地。而且下游水越来越深,怎么抓?
最后,老人同意了英玉的意见,向上游走。
英玉很高兴,因为离他的计划越来越近了。
他的计划就是,找一座大山,然后钻进去,建立自己的天堂!
难民的天堂!
虽说山里清苦,但是总比被人吃,被人奴役强吧!
一行百余人向小沟的上游行去,临行前,老人让人把所有的痕迹抹去,就像没人呆过一样。
当走过十几天后,一队百余人的骑士停在当初英玉等人停留的地方仔细打量,他们身披铁甲,腰挎弯刀,马旁硬弓,身材高大,深目,高鼻,胡髯浓密,铁甲衬里是鲜艳的锦锻,下缚袴,骑在马上真是人如龙,马如虎,威猛彪悍。
领头的骑士摘下头盔,露出一张威猛的面容,深蓝的眼眸有如大海,金黄的卷发有如太阳,高高的鼻梁有如山峦,浓密的络腮胡子布满整个脸颊,刀劈斧凿一般,操着一口别扭的汉话,冷冷道:“这里有一队逃奴,阿思密,带你的人去,全部杀死,然后回转。记住,不要拖太长时间,要不然大酋长会扒了你的皮。”
旁边一个骑士兴奋得点头,大声道:“百长放心,不会太久,顶多俩月肯定回转!”吹一口口哨,大声叫道:“弟兄们,会猎的时间到了,让我们欢呼吧。架!”
旁边十个骑士高兴的“嗷嗷”叫,驭马离开队伍,跟着头领向上游奔去,离得老远也能听到他们兴奋的狼嚎。
其他没去的骑士均垂头丧气,一个个有气无力的,首领冷哼一声,怒骂道:“要不是你们在邺城太过份,大酋长也不会调你们守襄城,把我也连累了。竟敢把大酋长的女官吃了百人,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不知道那些女官只能大酋长吃吗?”
其中一个骑士嗫嚅道:“是阿思密要先吃的,我们只是.......”
首领没等到他说完,手中长长的马鞭劈头盖脸的抽过来,“阿思密吃你们就吃?阿思密是大酋长爱妃,等回去了就回到大酋长身边,你们难道想去守黄河?”
骑士想起南方晋人不要命的扑过来,那狰狞的面容,血红的眼珠子,吓得噤若寒蝉,任他抽打,强忍疼痛,动都不敢动。
首领抽累了,喘口粗气,“我只是叫阿思密出去松松神,然后向大酋长求情把我们调回邺城,难道你们想在襄城呆吗?听说前段时间兵奴作乱,杀死看守逃出来了,都睁大眼睛小心点,找到之后说不定我们就能提前回去了。”
首领拔马向南疾驰,后面的骑士振作精神,发出声声怪啸,连忙跟上去。
只要找到逃兵,他们就能提前回邺城,这是多大的好事?再也不用呆在鸟不拉屎的襄城了。虽说襄城是大赵陪都,但哪有邺城好玩?一个个精神大振,跟上首领。
不过还是有人频频回头,望向那一小队骑士掩不住的羡慕。
会猎啊,那多爽快,想起那些美妙的汉女,粉嫩的皮肤雪白光滑,不但能满足身体的渴望,而且吃起来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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