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密兴奋得骑着跨下的汗血宝马,那是大酋长和他一次狂欢之后送给他的千里马。
那一次,大酋长拍着他的臀部,语气中充满满足,“你就是我的千里马。”
所以,阿思密根本不怕大酋长的处罚,他一定会回到邺城,回到宠爱他的大酋长身边。
看着前方四处逃窜的人群,在阿思密的眼中,就是一群群可爱的小羊羔,那么的可爱,那么的让他血液沸腾。
汗血马掠过一个褐衣男子的身边,望着他惊恐绝望的眼神,阿思密心中充满快意,弯弓一挥,满腔的热血混合一颗斗大的头颅冲天而起,阿思密根本不闪躲,反而任那臊腥味扑鼻的热血洒在他身上,让心中的郁闷被热血浇灭。
杀死一只可爱的小羊羔,阿思密更感快意,可能是心理作用,或者是天气真的太热,竟违背了龙腾军的军规:只要骑在马上,就不能脱掉盔甲!
他伸出左手,掀开遮得严严实实的头盔,露出一张英俊的面容。
金黄色,带有波浪卷的头发在火热的太阳下显得那么的灿烂,迷人的蓝眼睛就像深深的太海,连伟大的大酋长都沉迷进去。白晰的皮肤有如浓郁的牛奶,闪动羊脂白玉般的玉光,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再加上细密的汗珠,显得那么的漂亮,妖异!
胡人嘴里“呵呵”有声,就像他们平常在大草原上放马牧羊一样驱赶着人群,时不时的挥出一刀,弯刀带着骏马的冲击力轻而易举的斩下一颗颗头颅,激喷的血液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刺目。
英玉傻傻的看着十一匹铁甲骑兵轰隆隆的像赶小鸡似的屠杀着四处奔逃的人群,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手拿兵器的汉子会四散奔逃,为什么不停下来反抗?就算他们有弓箭,这么多人也不可能留不下一人。
更何况,他们根本没用弓箭!
老人嘴中轻轻道:“原来是守卫天王的“龙腾军”,奇怪,他们一般不是守在邺城的吗,难道石虎到襄城了?不可能,石虎自从迁都邺城后,从没到襄城来过。到底是怎么回事?”
“龙腾军?嘛玩意!”英玉弱弱的问一句。
不过,只十一骑就把数十个壮汉轻易斩杀,看他们挥刀的姿势,驭马的轻松,有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肯定是一等一的强军。
铁林这时候也休息过来了,看着远处孤零零的传家宝,咬牙切齿的道:“天王石虎来自西域,听说是遥远的大食国。好勇武,性残暴,挑选军中最勇猛的士卒,单独组成一军,配以最锋利的弯刀,最硬的弯弓,最坚固的盔甲,最神骏的宝马,最好的待遇,名曰“龙腾军”。处处以杀人为乐,吃人为荣,不折不扣的恶鬼!”
哦,英玉明白了,古代的特种兵啊!
不过,爱好不太好,杀人为乐,吃人为荣!
中国古代标准的食人族啊。
看那马头鬼面,真的好像是西方那种大腹便便,全身肥肉,还有两只蝙蝠翼的恶龙。
“龙腾军”?
把它的翅膀斩掉,还能飞得起来吗?
不过,貌似很难!
不到半柱香功夫,空地上到处都是腥红的热血,断成两截的尸体,浓浓的血腥味。
干燥的黄土被热血覆盖,被马蹄搅成恶心的糊糊,刺激英玉的味蕾,要不是距离远点,肯定会吐得一踏糊涂!
马蹄蹄踏,十一骑来到离树林一箭之地的空地上,停了下来。
看着领头的那个金发美男子,英玉恍惚间来到现代化的大都市,而不是这该死的大晋!
吃人的大晋!
阿思密心情无比的舒畅,就算天空中骄阳似火,浑身热汗和粘糊糊的血混和在一起,出发一股浓烈的臭味,也没让他恶心,反而觉得这才是应有的生活。
看着眼前茂密的丛林,阿思密的热血又开始翻滚起来。里面还有汉人的逃民,看远处空地上丢的杂物就知道,一定没有武器,而且可能还有汉人的美娇娘。
想到汉人的美娇娘,阿思密的肚子“咕咕咕咕”的叫起来,舔舔干干的嘴唇,对其他骑士道:“下去,里面有美味的食物,那该死的肉干都吃腻味了,找个美娇娘换换口味。”
骑士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骑士大着胆子道:“尊敬的大人,里面万一还有乞活军呢。不如我们在外面放把火,把他们逼出来岂不是好?”
阿思密弯刀指指空地上密集的尸体,不屑道:“什么乞活军,我看就是太行山的盗匪,如果是乞活军,我们十个人敢冲过来吗,能把他们杀光吗?你们还能毫发未伤的坐在马上吗?”
四周的骑士们被问的哑口无言。
是啊,如果是乞活军,这十来个人还不够人家吃的,想到他们血红的眼珠子,在这大热天里,竟齐齐得打个冷颤!
阿思密指指树林,又道:“这些逃民,肯定是从襄城逃出来,逃到太行山当盗匪,那些盗匪应是来接他们的,却没想到被我们碰到了。只要抓住这些逃民,可能襄城驻地的部落还会好好的谢我们,哈,哈,哈,哈!”
说到这里,阿思密竟仰天大笑起来。
骑士们想想也是,只要把逃民抓住,驻地部落的酋长肯定会好好巴结,也能享受一下不同于邺城的风情。
大赵皇帝石虎鉴于很多汉民逃入河南大晋,严令各驻地部落,加紧查看各地的汉民,如若逃走一户,则从驻地部落中抽出一户加到邺城军中。而各地驻地部落则是以部族为主,如果抽出一户到邺城,他们的部落则是少一户,邺城则多一户。用无能的汉民换一户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国人,这生意可就亏大了。
因此,各个驻地部落加紧盘查汉民,不准汉民离开自己生活的区域,部落定时盘查,如果少一人,则是全村全部杀死。还派出很多游骑,只要见到汉人,全部杀死,然后把尸体挂在树上。
胡人利用严酷的杀戮,把汉人牢牢的定在土地上,不准他们外出,更不准他们逃离,所有的一切,都是胡人的私人财产!
而胡人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一茬的割。
阿思密手拿铁胎硬弓,抽出一支狼牙雕翎箭,“嗖”,箭如流星,射入林中,狼牙雕翎箭带着一溜风声射出老远,竟没有撞上树。
真是好箭术。
“弟兄们,下马,进林中捉食物喽。阿提拉,看马。”
众骑士下马,由于天气太热,每个人都脱掉头盔,露出一双双噬血的眼眸。
卷发,深眸,高鼻,标准的胡人特征。
崔琼紧紧的捂住受伤的左臂,深深的趴在草丛中,身边是仅剩的两个家族护卫还有一个深山里带路的猎户。
这一次,崔琼带着五千担粮食和百担食盐,送到飞黄山天鹰寨,没想到他们竟想杀他,在带着的十个家族护卫拼死保护下,才算逃出了虎口。这些,都不让他意外,让催琼意外,且心惊胆战的是,究竟是谁想杀他?
作为一个传承数百年的大家族,清河崔家的嫡二子,当今家主最亲信的二弟,崔琼知道,想杀死他的人很多。可是,这一次是秘密前来,没几人知道他到太行山,只以为他带着大批的粮食到邺城,没人知道他最终的目的地是太行山。
盗匪横行的太行山,土地贫瘠的太行山。
想起家主大哥,崔琼的心很痛,首先就排除了大哥。
爹爹早死,是大哥撑起了整个崔家嫡支。要不是大哥,可能嫡支一脉早就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叔伯兄弟吞得皮都不剩了。想起只比他大五六岁的大哥老得像是四十许人,心就隐隐做痛。如果他死了,大哥在家中估计更难,兄弟二人一主内,一主外,缺一不可。
为了顶起大厦将倾的清河崔家嫡支,他十五岁就在外面风吹日晒。作为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他跟盗匪为伍,和最危险的,食人的国人相称莫逆,和穷得只剩下一条命的乞活军相交,和那些抛弃北地,却天天叫嚣着收复失地的士大夫一起游玩,**,其中的辛酸,苦累谁人知?
在这人人乞命的大争之世,为了给崔氏留条后路,大哥放下世家大族的脸面,竟要跟太行山中群盗为伍,自两年前找到飞黄山天鹰寨,答应为他们提供粮草,食盐,却只要他们在危难关头拉崔氏一把,费尽心机筹措巨量的粮草,食盐,没想到却被他们劫杀。
不是大哥,那到底是谁要杀我?
脑中浮现八爷爷阴鸠的眼神,崔琼就忍不住心凉。
是的,八爷爷是为崔家立过大功,但是也不能恃宠而骄,忘了谁才是崔家的主人!
皇帝石虎为了笼络崔家,强娶催家女为妃。可是,嫡支就两兄弟,哪有什么女儿?危急时刻,八爷爷把他的女儿送于石虎。而石虎要的只是崔家的臣服,并不是为了一个女人,过几年竟把崔氏杀死,向崔家挑衅。
而那时父亲尚在,生生的忍下了。
八爷爷为此,等父亲去了,竟天天向大哥施压,要向石虎讨回公道,真是老奸巨滑之人。
施压是假,向大哥逼位是真。
可是,大哥为了不让人抓住把柄,只得妥协,把大部份田产交于八爷爷打理,可他还不满足,天天上门吵闹。
崔琼刚从陈留乞活军回去,却碰到八爷爷抬着姑姑牌位上门吵闹,一气之下带着大批给养到太行山,没想到却被人劫杀,更没想到的是,竟碰到了石虎的精锐“龙腾军”。
难道八爷爷竟不顾族规,真的投向胡人?
崔琼紧紧的咬住嘴唇,连咬出血了都没注意到。
如果真的如此,拼着被族人骂作不孝,也要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