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闭着眼睛,什么也不想,只觉得很累,很累。想想和一个男人交往了这么长时间,竟然什么也没得到。他依然不曾回望我一眼,而我憋屈的泪水始终不曾流下来。我不想诚认我是一个败落的公鸡。我很坚强,真得我很坚强。我晃荡了一晚上,终于停了下来。我晃头晃脑地扔掉了最后一罐啤酒瓶,我终究是醉了。我想用酒精麻痹自己,让自己不再清醒,但是我发现我满手是无尽的水,我擦不掉。
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我瘫倒在路边的一个长椅上,我猜想这是一个类似公共公园的地方,但是这里的灯,晃着,我忘记了地名,我心里莫名奇妙地空起来,我想要哭。
昏暗的灯下,一个狼狈的身影,是我,我在泣泪,我想起以前的种种,那个男人根本不值依靠。
我发现自己真得很傻。
我发现似乎还有一个跟我一样傻的中年男人,他削瘦的下巴上全是硬挺的胡子。他似乎还跟我说话来着呢。
“你叫什么名字?”
我微抬起头,瞪了他一眼,止住了泪水,然后又哭出声来委屈地说道:“别问我了,我没……有……名字!”
“我能为你做什么?”
削瘦下巴,好像那个恶心的人。我似乎疯了,身子凑过去,伸出了两手搂住了他脖子。我要吻他,吞噬他,征服他,凭什么我就是弱者,让人垂怜的人。我要他屈服。他犯了放走一个好女人的错!
他似乎一愣,想要推开我。
他挑战了我的耐心,我不想给他机会,我要当一个女王。我始劲的亲吻他。即使他同我什么关系也没有,但我就是想报复。
他吃惊了片刻,还是进入了角色。我觉得此刻的男人都是动物,兽性大发。我在心里冷笑,鄙视这一帮自以为事的家伙……
夜黑了,我头脑越发空白了,似乎已经死去,这里的一切是个带有谎言的梦。
第二天我还是挣扎着醒来,当我睁开眼睛看着明晃晃的天花板时,我很惊讶我还活着。我恨自己还在苟延残喘。
当我像行尸走肉样地下地,走到卫生间,用凉水冲了个脸时,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苍白的我,咧开嘴冷笑了:昨晚我似乎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得了。
颓废的人总是想忘记与之痛苦的记忆,记得很久以前某人告诉我,这叫做选择性遗忘。
而现在,冷笑让我对那段记忆模糊。到底是什么让我无情于时光呢?不去追忆,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声称‘没故事’的无赖。
我匆匆地洗漱,穿好衣服出门,预备逃离让人压抑的布景,因为这里曾留下了我跟他的记忆!
我往向北走去,那里有一条繁华的步行街。无论哪个时候,那里总有拿着钱到处花的主顾,美女或帅哥,一个劲地沉浸在淘货的行列中,街头也会走着叼着香烟,气吐云烟,不务正业的小青年。在以往我可能不会多看他一眼,而现在,失恋抽空了我的灵魂,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晃晃荡荡地走在步行街,自己找了街边上的休闲长椅坐了下来。
我盯着来来往往地人,压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我仍是同我早醒一样,犯困。我眯着眼,头耷拉了下来。
当我再次醒来时,我已不是在长椅上了,而是我家附近的一家公立医院。我很少去那里,因为我讨厌大白褂,害怕去了那里,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不健康的符号。
我躺在病床上,奇怪的是我哪里都不疼,屋子里也没有吊瓶、针头那样的东西。唯一令我作呕的就是淡淡的消毒水味。我眼着眼看着巴掌大的房间四周的白墙时,我甚似疑惑。//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