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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五天(一)

第一天。

我早早的醒过来。天还没完全亮开。刘和michael依然蒙在睡袋里一动不动的。后面的帐篷里阿梁阿健兄弟也没有动静。

很久没有起这么早了。清晨清新的空气,清爽而不冰冷,湿润而不黏糊。宛如进入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令人陶醉,令人流连。碧绿的青草上沾着一点点露珠,折射着天边传过来的些许光亮,像水晶般琳珑剔透。漫眼望去,草地就像夏夜里的星空,数不尽的露珠犹如漫天的繁星。充满着无限生气,无限遐想。恨不得将这些小水珠一个个采摘过来,悉数装进随身的旅行包里,随我走遍天涯海角。然而这些水珠又是高傲的,仿佛稍一触碰便会从草尖花落,渗进冰冷的泥土中,水晶般的光亮瞬间便消失的了然无痕。其实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当我们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就想把她占为己有。殊不知,从我们拥有她的那一刻起,她就为了你牺牲了原本在她身上的本真。不再是以前那个令你日思夜想的她了。真正的爱应当是欣赏而不是追求。就像这片星光点点的露珠一样。我若是伸手去摘,它便会一下子滑入泥土中,或是化成我手指上的一滩水渍。不再透着光亮。我更愿意在一旁看着,欣赏着。敬畏着这神圣的美。它的绚丽就是我的幸福。我又何必为了一己私欲去破坏这纯真的美呢?就算我伸手了,我能得到这来自天界的美么?

清晨的森林,安静而不寂静。没有汽车的鸣笛声,也没有引擎的轰鸣声。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让人听到了大自然的声音,叫人心旷神怡。清新的空气混着泥土的芳香挑逗着我的鼻子,进入肺里,传遍全身,感觉自己已和这自然融为一体。一棵棵参天大树矗立着,庇佑着这片土地不受外界的伤害。我身处原始森林之中,但我不觉得孤独。周围有这么多鲜活的生命,我又怎会留恋远方的钢筋水泥林子。此刻的森林充满着无尽的生机,但遗憾的是,现在只有我拥有清醒的自我。张开怀抱,世界因我而生,世界为我所有。

我回头看了看还在熟睡的他们,便义无反顾地朝丛林深处走去。

昨天晚上睡觉前我就把这五天的行程计划好了。还有干粮的分配也有了些思索。由于干粮只能支撑两天,所以必须省着点用,宁愿多出来,也不愿少掉。

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到处寻找晚饭。昨天刘打的那只兔子还蛮不错的,不知道今天我能不能再弄到一只。四处寻找之后我都未能见到任何会活的东西,唯一看到的能动的只有一条不大的蛇,并不是我怕蛇(以前怕但现在不怕了)只是我不确定它能不能吃,也就放他走了。

晚饭时间到了我还是没找到吃的。望着包里的干粮吞了几口口水,还是忍住了不去动他们。

“去挖野菜吧。”

我拿出野外生存手册,翻到可食用野菜图谱,照着图片在茂密的丛林里搜寻起来。

“完了,有暗崖!”

我意识到这个的时候,已经晚了。因为此时我已掉下山崖。在茂密的草丛里顺着山崖往下滚。脸上,手上,脚上,身上。都能感觉一条条锋利的野草在皮肤割过,像火烧般疼痛。接着我的头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我能感觉头骨强烈的振动,振动传遍整个骨架。接着就什么也意识不到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看手表,竟然已到了凌晨一点。独自在荒山野岭,又累又渴又饿,头又受了伤,疼的无法忍受。估计已经脑震荡了。顾不上那么多了,我先吃了半块饼干,喝了一点水。没有多余的恐惧和无助。我迅速拿出GPS确定了自己的位置。还好还在行进路线上。只是这个山崖有点陡,要上去要花费巨大体力,而绕道过去的话却又要多走不少路程。

这才刚过一天,我就受此一劫。后面四天该怎么办?况且头又受了伤,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今天实在太累了。

我没搭帐篷,也没钻睡袋,就那样在草地里睡了一夜。

第二天。

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决定爬上山崖按原路前进。拿出越壑枪往山崖上开了几枪都没能够打中树干。草丛太茂密了,看不到上面的情况,我只能向上面胡乱开枪。直到第四枪的时候绳子才有所固定。拉拉看,并没完全固定,不过比前几次重了不少。拉到眼前一看,哟呵!打到一只兔子。这大概是老天爷看我受伤了心里过不去而送给我补身体的吧,这样都能打中,昨天找了一整天居然一无所获。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反正不管怎么样,今天的伙食算是解决了。

眼看剩下的越壑弹没剩几枚了,我暗自祈祷能尽快钩上树干。

在倒数第三枚越壑弹的时候我听到了枪弹穿过树干的声音。“噗”的一声极具穿透力,甚至还听到些许的回声。拉了拉绳子。牢了。

爬上悬崖的时候已是中午。我停下来给伤口上了点碘酒就去找柴火烤兔子。一只兔子根本吃不下。我就用保鲜膜把剩下的兔肉包起来继续上路。兔肉还真是大补。一顿肉下来,头痛竟减轻了不少。

走了十几公里的山路,竟没见到一个人。翻过了一个山头,前面还有一个更大的山头。每越过一个山头心里都莫名地希望下面是青山市,但现实总是与希冀相距甚远。

前面好像来人了,草丛里摇摇晃晃的。我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在这地方,不管遇到什么人,都能增加些许安全感。

我朝着那个方向大喊了一声:“嘿,有人吗?”我在这!

那边好像有了回应。隐约能听到回应声。

欣喜若狂。赶忙三两步迎上去,扒开草丛一看。

是一只野猪!两只獠牙向上竖着。前腿微曲,眼睛里充满着杀气。叫声令人不寒而栗。咻的一下就向我撞过来。

我急忙掏出手枪向它开了一枪。开枪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眼睛里也充满了杀气。

野猪应声而倒,眉眼间吱吱地淌着血。

草丛深处还有动静!

我提着枪跳过去扒开草丛。

一窝的小野猪。眼睛还没睁开。兄弟姐妹几个相互舔咬着,依偎着,一副温馨,幸福的模样。

而它们的妈妈就在刚才被我打死了。它意识到有人过来,就出来保护它的孩子。

拿着枪的手在不自觉得发抖,莫名的内疚从心底默然升起。

真的不是我喜欢杀生,我也是在自卫。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争斗杀戮发生。但又有几个人好斗好杀戮呢。人之初,性本善。有多少争斗杀戮其实是一场很简单的误解。但我们太缺乏安全感了。总以为他人在进攻,自己在防卫。最后牺牲的,却是自己最珍贵的幸福。

我不知道这窝小野猪以后会怎么样。或许一小时后他们就会成为其他野兽的晚餐。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健康地活下去。不要与其他野兽争斗,不要遇到来搜山的猎人。毕竟是因为我他们的生活出现了很大变故,我又不能为它们做一些什么,只能暗自为它们祈祷。

自然界有弱肉强食的法则。人类社会又何尝不是呢。

第三天。

昨天的兔肉还剩下一点。我闻了一下,变味了。随手扔在了路边。继续寻找今天的午餐。经过前面几天的路程,我已经习惯了森林里的环境。甚至有点流连忘返。

我想总结一下这几天来学到的东西。越来越佩服刘了,这些我原以为不重要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我想的那样。

首先我学到了不少野外生存常识。现在叫我去参加个大学生野外生存大赛什么的,虽然不敢说一定拿第一,但拿个前三还是没问题的。其次主要是意志方面的锻炼。没有意志,再丰富的野外生存知识和技巧都只是花架子。让你在大山里呆几天,孤独都孤独死了,吓都吓死了。所以,有些东西单靠听讲是学不到的,这也是刘带我出来的原因之一。其次,我学会了在突发事件面前保持冷静。在当时摔下悬崖的时候我头痛欲裂。换作是以前,我早绝望地哭了。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在慢慢地进步,慢慢地成长。

翻过这座山头。我看到了一个很小的村庄。较平缓的山坡上零零星星散落着几户人家,村里面有青石板铺成的羊肠小道。加上村中每家门前的一棵柳树,很是一番风味。现在正是初夏季节。周围层层的梯田上漫布一片生机盎然的碧绿,稻子快熟了,再过俩三个月就变黄了吧。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我在农村长大。每到秋季收割的季节我都会随父亲去割稻子。我不是去干活的,我是去玩的。在稻草堆里打滚,怎么摔都不会疼。到了黄昏的时候妈妈就会来送点心,一般都是炒米粉,有的时候还加倆瓶啤酒。我吃完点心后就随妈妈回家了。那时候虽然家里穷,但我们家过得很幸福。至少,一家四口人每天都能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同在一个屋檐下睡觉。

住惯了大城市,看惯了高楼大厦。这样的土房很是令我向往,城市里的人只有出去旅游才能见到土房的,今天我却免费享受了乡土风情一日游。

有几乎人家甚至都升起了炊烟,像是特意为欢迎我而起灶的。

“哎,太饿了,饿得都出现幻觉了。”

定眼一看,不像是幻觉。拿出地图一看,果然,这个村庄是真的。叫只不过村庄的地标和文字标识被我粗大的行进路线盖住了。

现在正是午饭的时候。我仿佛闻到了喷香的米饭。这又可以锻炼我的一个能力——寻求帮助的能力。

村里人见了我像见了外星人一样。一个老爷爷蹙着拐杖凑过来上下打量着我,一双混浊的眼睛盯的我浑身不自在。

他好像对我说着什么,但我听不懂他的语言。

我说,我听不懂你说的话,说普通话吧。

他摇摇头,随后叫了一个约摸四十岁左右的大姐过来了。大姐身穿碎花上衣黑色裤子,和普通的农村妇女打扮没啥两样。乌黑的头发盘在后脑勺上,露出一副亲切的脸庞。估计是农村人劳累多吧。看着她像四十岁,真实年龄我也不能确定。

“你从哪来?”

大姐用她蹩脚的普通话问我。

“我是从青山市来的,来这旅游。”

“噢,青山市啊,晓得,我在那做过几年保姆。”

大姐说,他们村偏僻。通常大几个月也没见几个外人来,有来的也是几个驴友和摄影家。村里的年轻人有点文化的都出去谋生活了。留在村里的都是一些老幼妇孺,也有一些实在没一点文化和技术的青年在家务农。

我说大姐,我走了一天的山路,肚子很饿。能不能给我弄点吃的。

“吃的倒是有,就怕你吃不惯。”

“没事,现在你就是扔给我一只死耗子我也能咽下去。”人要是饿的发慌了,给你啥你就会吃啥。哪怕是河豚,你也会先咽下去再说。

我估摸着整个村也就这个大姐会说普通话。她带我进村的时候,那些村民上下打量着我,都在笑我的装扮。一些孩子更是跑过来摸摸我的衣服,动动我的背包。我表示理解。若是我小时候看到一个人像我一样的装扮,我也会跑过去围观的。

我看出GPS瞧了瞧,此处距离青山市还有两百多公里。而今天是第三天,看样子第五天的时候我是出不去这片森林了。刘说五天便能走出这片林子,可能是对他自己来说的。他没有考虑到我的行进速度吧。或许是我的行进速度真的太慢了。不管了,先填饱肚子再说。等下看看能不能补充点干粮,这样明天上路的时候就不用到处觅野兔了。

村子依山坡而建,大姐家在村子最上面的那座房子里。我突然发现这座房子比其他房子要好。房子的墙看起来比其他房子要新很多,墙外还刷了层灰白的土灰。和其他土黄色的墙相比显得高贵许多。这房子估计也就刚建成一两年。虽然也是土墙,但看起来很厚实。估摸着这大姐前几年在市里赚了点钱回来建房子了。进去房子里面,虽然不亮堂,但也是整洁有条理。完全没有电视里农村土宅的那种压抑感。

大姐拿出了几个烙饼,还有几个窝窝头摆在桌上。

“山沟沟的地方没有那么好的吃食,这几样你看行不,我这里也没其他吃的了。”说得憨厚一笑,尽露乡下人的淳朴。

“行行行!这已经很好了。”久旱后的雨水,堪比甘泉玉露啊。

“对了大姐,我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

“我姓窦,叫我窦大姐就可以了。”

“噢,那你丈夫呢?”

“他现在在田里堪水(引水)呢,吃过饭刚走。”

“就你们夫妇二人啊。”

“我们还有个儿子,在外头给别人打零工,一年也没回家几趟。”

经过几句交谈,大姐拘谨的心理也渐渐放开来。她跟我说,村里每一家都至少留一个男人在家,为的是不被人欺负。我原以为像这样的村落村民们会过的很淳朴很和谐。但事实出乎我的意料。这里一样是弱肉强食。你家要是没男人,家里的田啊地啊今天被占一点,明天被占一点,几年下来就什么都没了。我说村里人怎么会这样,该谁的田就是谁的,怎么能抢占呢。

“村里的田地本来就少,每家的地连种口粮都不够。况且还要生活啊。这里没有多余的农作物,家家就靠多多种些稻子换些钱补贴家用。那些出去务工的年青人几乎都不往家里寄钱的,至于他们出去干什么,连家里人都不知道。”

吃过午饭后我向窦大姐多要了几个窝窝头。摸摸身上,竟然还带有一百多块钱。悉数塞给她。

“不用不用,几个窝窝头,值不了多少钱。”

“大姐您收下,这顿饭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您看我还带走了几个窝窝头,您这里产几个作物也挺辛苦的,您就收下吧。”

“小伙子,大姐不是势利的人。也没那么小气。你只是个过客,招待几个窝窝头那是应该的。”

我想穿过村子继续按原定路线走。

但想了想:

“大姐啊,你们村里的人要出去的话怎么走。”

大姐指着北边说,往那翻过两个山头有个大一点的村子。那里有条路可以通牛车。你去那看看有没顺路的牛车去临近的大村,不远,坐牛车一晌午的时间就到了。到了大村就有拖拉机去乡里。到了乡里就方便啦。

晕,我还是按路线走吧。虽说比较苦但也是条直线,比较近。

窦大姐送我出村子,我不想走村民们常出村的路,所以叫窦大姐送我去出村的小路让我按路线走。

我还在村里的小道上就听到前面有女人在哭,随着哭声越来越大我听出了那是从前面一座十分破旧的屋子里传出来的。那哭声令人毛孔悚然。

我问大姐那是谁。

她愣了一下。说,那是孙家的媳妇,受惊吓了,正发病呢。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哭喊一阵子。

我好奇地凑过那个窗台往里一瞧。

里面有个女人,披头散发的。脸上满是泥土污渍,像是几天没洗脸了。她两眼无神地望着窗外,眼睛里满是孤独,绝望。我想那大概是精神病患者通用的眼神吧。

她看到了我。突然眼睛里出现了一丝光芒。忙向窗台扑过来。一张肮脏不堪的脸顿时向我凑过来,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她向我扔出了一块布,嘴里喊着,救我,救我!叫声歇斯底里但极其清晰。这不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声音。

我捡起那块布瞧了瞧,这是一块从衣角山撕扯下来的布,而且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那块料子看起来十分不错。我翻了翻布的背面。顿时大脑发麻。

布的背面用血写了六个字:

我被拐卖,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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