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瑟,你怎么回来了?”
“对啊,你怎么不跟那为芳汀小姐出去?”
洛瑟知道这两个家伙在想什么,“我对芳汀小姐保持敬意。”
“你怎么那么古板。”说话的是死胖子。
“洛瑟,你该不会是真的喜欢上人家了吧?”赫雷特似乎猜到了什么。
“当然不会,我是平民,他是贵族,我们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
“你真的只是平民吗?”赫雷特试探性的问道
“当然,我没必要欺骗你们,我家在费兰郡偏远的小村上。”
“平民能买得起这套礼服?”维登指着洛瑟身上的礼服说道,确实,85金币对于一个平民来说,是一个不敢奢望的数字。
“我有一个远房表叔做生意,他没有子嗣,挣了点钱,最近出了意外不久前去世了,后来法律鉴定我是他最亲近的人,虽然我重来没有见过这位叔叔,但是那笔钱便宜了我,不过,为了那套礼服,我几乎把意外飞来的钱财花光了。”洛瑟编造了一大推找不到证据的谎话,但却请起来很符合逻辑。洛瑟忽然觉得,自己蛮有骗人的天赋的。
对于这样的胡说八道,除了赫雷特,死胖子真的是深信不疑。这并是因为他很笨,而是对于他而言,他更乐于接受这个说法,在周围的圈子中,能够送来挪那歌学习魔法的家里再怎么说也是小有资本的。向维登这样的,在派拉迪克魔法学院中已经属于贫穷的那一类人了,好不容易身边有一个家里是农民的,这样使他心理平衡了许多。如果说洛瑟一夜之间从农民变成了另一幅样子,那他心里是怎么也无法接受的。
而对于赫雷特这样的人,他没有实力,没有天赋,没有地位,没有金钱,他会留意每一个将来可以抱抱大腿的人,无论是隐藏的,还是将来的,或是现在的。因此,在他的人生准则中,第一条就是,不要轻易去得罪身边的任何人。从这一点来看,他要比死胖子维登和装逼男浩克林聪明得多。
“哦,原来。”这时胖子的回答。
“平民也没关系,以后成为魔法师了这点差距不算什么,喜欢就好好努力去追人家吧,反正是自己同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赫雷特说道。
听了赫雷特这一番话,洛瑟心情变得更加开朗了,但是他还是没有承认自己喜欢芳汀小姐,实际上他也不知道,对他而言,只要找一个实在一点的平民女子,相貌评价还可以,那他就非常吃足了。芳汀小姐虽然不怎么出众,但是对洛瑟的要求而言显然已经高出太多。
曾经,他就想追求过一个和他描述的条件差不多的女孩——艾利。
洛瑟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驱除出大脑,他恨恨地想到,反正自己已经放弃那个小镇上的姑娘很久了。或许,此刻那个女孩正躺在床上和里德斯子爵的几个儿子轮流搞。洛瑟心里想,他绝对不会把这样的女人带进自己的生活,她让他失望透了。
相比之下,芳汀小姐要好得太多,人又细心,勤奋好学,气质好……不过,芳汀的条件也太高了点,自己还是不要奢求的好,好好交个朋友就算了。
洛瑟在患得患失中,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接下来的生活照常如往日,除了上课,修炼,久不久去伦蒂湿城堡把积累下来的任务完成,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转眼之间,这个学年已经过了一半,现在已经是新春接近夏天,挪那歌的天气变得暖和了起来。
现在,所有的一级魔法课程已经传授完毕,毕丽莎小姐也不再讲课了。学员们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只要巩固所学到的魔法,每天反复的操练,每天反复地冥。
对于洛瑟这样勤奋好些的人来说,他已经把风和火系的1级魔法学全。两个系的1级魔法总共有6个,分别是,风系:小型风刃术(穿透术),加速术,羽落术。火系:火弹术,火墙术,龙息术。
别看龙息术名字那么好听,实际上这是一个最废物的魔法,至少洛瑟那么认为的。龙息术就是用嘴巴喷火,看上去像龙,所以取名叫龙息术。但是对已魔力很低的魔法学徒来说,吐出来的火焰绝对不会超过三米。这点距离,早已经被近身的战士打到。
最有用的是风系三个魔法,首先穿透术可以给洛瑟的幽灵一击和射击增加伤害,非常实用。其次是加速术,它可以让人活动的时候不受到风力阻碍,并且有一点推进作用,这对任何武士来说绝对是好东西。再者是羽落术,可以控制风力让身体变轻,使洛瑟能够弹跳颇高飞距离。
至于火弹术,伤害不如自己发的弓箭威力大,火墙术,学徒的魔力可以用来烤火。
正当洛瑟专心冥想的时候,手上传来阵阵麻痹。
洛瑟抬起手来,手上的戒指发出几道光,几道光在空中交织成为一幅魔法影像,那人是米瑞斯。原本伦蒂湿给他的传送戒指,经过米瑞斯升级之后可以用来通讯,当然这是在伦蒂湿的指导下。
“你快点回来,再不回来,长公主殿下就要发火了,后果你知道。”
洛瑟一听到米瑞斯的话,浑身打了一个啰唆,他忽然想起今天该去喂食恶魔了。
收拾好行装,洛瑟急急忙忙冲出宿舍,也不顾赫雷特问他要去干嘛。他要急着赶去魔法师协会传送广场。
跑到校门口,本来想招呼一辆马车,不过他想想现在生活有窘迫了,能少花一分钱就少花一分钱。
“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您需要做马车吗?”有一个车夫恭敬的问道。
“不用了。”说完,他以最快的速度往魔法师协会跑去。
在另一辆马车上,有一个少女坐在窗边正盯着他,这个女孩正是芳汀小姐。
本来芳汀小姐一直觉得洛瑟应该是一个低调的贵族,但是在半年的接触后,结果发现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农民的孩子。
在玛法利亚王国,血统非常重要,是不是贵族在眼别人眼里差别真的很大,哪怕你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也不会得到贵族圈子的承认。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就比如说浩克林一家。更不用说向洛瑟这样农民出身而且很穷的人了。
“看来他确实蛮穷的,不过,很勤奋上进。”芳汀说了一句,然后叹气一声,“不过,为了家族,为了自己,我不能够止步以此,仅仅嫁给将来的一个上位魔法师,而且成为上位魔法师也是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就算他对我再好,我也不能够心软,我和他交个朋友就行,或许以后还能帮上我一些忙。”她自言自语地说着,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先多交几个这样的朋友,要是谁将来做出成绩了在跟他也不迟。”
洛瑟跑到魔法师协会仅仅只需要几分钟,因为一个人跑步的话就不会遇到堵车这种现象,这就是跑步的好处。
一阵白光之后,洛瑟回到了那个绚丽辉煌的伦蒂湿城堡中央大厅,有经过一阵小跑来到了仓库。
上次那把古代战弓洛瑟觉得不是很好用,因为当他射击的时候就爱不能同时进行近战攻击了,所以他把战弓放回原处。
然后在士兵武器堆那里找到了古代刺客所用到秘银护心锁甲以及一把袖箭。他对着两样东西非常满意。既然有了秘银护心锁甲,他就没有必要继续穿着比较重的古代武士轻甲了,说是轻甲,但那只是相对重甲而言。
使用护心甲和袖箭,这让洛瑟身体轻盈了许多,提高更多的机动性,再加上加速术,羽落术的辅助,洛瑟现在有自信,就算是大恶魔的飞行速度都没有他快。
同往常一样,洛瑟带着那把从来不会磨损的黑色短剑,然后一头冲进魔界传送门。
在魔界游荡没多久,他就收集到了8颗小恶魔心脏(前阵子伦蒂湿由于嫌弃实验材料不够用,她又抓来了两头上位恶魔,因此洛瑟的工作就多了两颗心脏。)
在回来的途中,洛瑟发现头顶上飞着一只大恶魔,于是有心想要看看能不能把它打下来。他想,就算打不过也可以跑掉。
洛瑟的袖箭的箭头都是用涂有魔法炼化过的银,这东西对恶魔会造成相当可观的伤害。
洛瑟追了上去,嘴里念念有词,把一个个穿透属性附加在箭矢上。当接近大恶魔下方的时候,洛瑟一跃而起,在地上滚了两圈。刚才,在他跳跃的时候,已经把加了穿透效果的袖箭打了出去。
咻的一声,利剑穿透大恶魔如钢铁般坚硬的外壳,深深插入大恶魔体内,直到深入整整十厘米。
大恶魔的身体就只比人类大几圈,身高大概2.5米,因此利剑穿透十厘米足以将箭头的银毒送人大恶魔体内。
大恶魔发现腹部传来一丝丝刺痛,这才发现地上偷袭它的可恶人类。这的归功于伦蒂湿给洛瑟的祖母绿项链,它能够有效的隐藏生命气息。
大恶魔一声怒吼,俯身向洛瑟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