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附近的镇子是因为附近的矿脉发展起来的,唐宁就这么带着安妮游荡在荒野,狩猎着各种野兽,艰难而又自由的活在荒野中。八年过去了,矿脉渐渐的枯竭,镇子也就随之荒废了,但是唐宁没有离开这片荒野,唐宁不喜欢热闹,热闹意味着危险和麻烦,而荒野对于唐宁就像水对于鱼,安妮已经5岁了,显露出天使一般的美丽,将来必然是一个梦幻一般的女孩,但是这对于安妮来说,这也许并不是财富,而唐宁只想她好好活着。
15岁的唐宁现在是一名赏金猎人,荒野很危险,而唐宁很缺钱,每天网络上都会播放各种悬赏的性息,有犯人,也有变异野兽,稀有物品的,只要完成任务。将东西交给附近的代理公司,扣除代理费用,猎人就能就能得到赏金,交易方便,认货不认人。
唐宁从代理公司接到一单生意,酬劳是1000块银币,雇主需要一只雪狼的幼崽,雪狼比较少见,在荒野上白色的基因总是容易被淘汰的,而唐宁在去年冬天见过一对雪狼,现在是春天,照理说应该有一窝幼崽,唐宁喜欢这种安全而有趣的任务,就像寻宝一样。
安妮就静静的坐在唐宁身前,米沙载着两个不大的身躯平稳的走在荒草漫漫的原野上,长过马腿的野草在春风下沙沙有声,好像迫不及待一般,米沙是一匹好马,这是老爹留下的财富之一,它强壮矫健,而且优秀的基因带给她40年以上的寿命,变异不一定都是坏的。两人都带着牛仔帽,打扮的就跟电影里的西部牛仔似得,这确实是荒野中最佳的行头,结实耐用,帽子既可以遮挡阳光可以当扇子、枕头、水漂。。。。皮衣防水防割伤,马靴当然是必不可少的,这个时代,用得起燃料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而马匹是不用燃料的,也不用害怕找不到零件,传统也不一定都不适合新世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一切似曾相识,一切又截然不同。而在唐宁的心里,这世界就该是这个样子的,没有好不好,没有喜不喜欢,更不会去思考活着有什么意义,活着就是活着,当然现在还有个责任就是让安妮也能好好的活下去。
这是万物复苏的时节,唐宁用望远镜监视着远处的那块诱饵,从附近灌木上留下的白色绒毛看来,雪狼正在换毛,他们就在附近。
安妮趴在唐宁的右面,也好奇的抬头张望着,唐宁不得不用手将她按下去,以免被猎物发现,忽然远处的荒草丛中闪出一个白色的身影,雪白的毛皮,矫健的身影现实着它的与众不同。唐宁继续观望着,雪狼绕着诱饵绕了几圈,又警惕的像四周张望了一下后,迅速的狼吞虎咽起来,几口就把那半只兔子吐下肚子。唐宁从望远镜里看到,这是一只母狼,腹部核桃一样鼓起的六只***显示着她已经留下了后代,急需营养。
唐宁静静的看着他吃完后离开,然后带着安妮,沿着雪狼留下的痕迹追踪起来,顺手将一颗麻醉弹推上膛,唐宁不会随便杀生,尊重荒野的人,才能得到荒野的怜悯。沿着痕迹,唐宁找到了雪狼的洞穴,洞穴隐藏的很好,洞口都是低矮的野草和灌木,背风向阳,唐宁吸了吸气,在下风出空气中可以隐约问到雪狼特有的味道,有点骚,但是不难闻,还有点淡淡的汗香味。通过望远镜上特有的红外成像,唐宁可以看见窝里有5只幼狼,母狼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现在去抓小狼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唐宁可不愿意面对保护幼崽的母狼。一直风吹来,隐约中,唐宁听到狼凶狠的吠叫,唐宁小心的站起来向着上风处张望了下,通过望远镜可以看到,母狼正引诱着一头巨大的灰熊向背离巢穴的方向奔跑。
这是一个好机会,唐宁将安妮和自己用血狮子的皮裹住,然后两个人小心的摸向狼穴,狼穴里很温暖,那种特殊的味道更重了。狼窝里蜷缩着5只瑟瑟发抖的幼狼,看着不到2个月大小,刚刚断奶的样子,血狮子恐怖的味道让他们本能的害怕,唐宁小心的揪出一只,也用狮子皮裹好,带崽的母狼如果发现幼崽被人偷走,往往会不顾一切的追来,唐宁不像杀她,也不想失去1000个银币,因此小心的隐藏好自己的气味,让母狼知难而退,是最好的选择。
安妮裹着狮子皮,蹲在边上看着瑟瑟发抖的小狼,天真的说道:“我们能养一只吗。”
唐宁想了一想,宠物能给小孩的成长带来好的影响,城里那些大人物的孩子,总有自己的宠物,但是那是城里,而这是荒野,宠物的气味总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看到安妮亮晶晶的目光,唐宁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她不属于荒野,她应该有更好的童年。于是唐宁宠溺的摸了摸安妮的脑袋,取过另外一只小狼裹好,放进随身的驮袋中,谨慎的退出狼穴。
剩下的小狼,要是带回去,狼崽的皮每一只都至少500个银币,但是唐宁不打算杀戮,尊重荒野,这是老爹交给唐宁猎人的道德。
回去的路上,安妮坐在唐宁的身前,抱着两只瑟瑟发抖的小白狼,问道:“狼妈妈会伤心吗?”安妮和唐宁交谈从来不用称呼,只要她说,听的人肯定是唐宁。
“大概会吧,不过,这也许对小狼更好,如果我们不带走,她最多也只能养活3只,荒野中谁都活的不容易。”唐宁望着已经偏西太阳,还有3个小时太阳就要下山了,回到营地就要2个小时,春天到了,最近那些废墟里的吸血鬼,又开始往荒野上来觅食了,夜晚太过危险。
安妮细细的想了一会儿,到底是让小狼活下去好,还是让狼妈妈不要伤心好,思索了半天,这个问题显然对于她过于复杂了,她马上抛开问题,开始逗弄着小狼玩。
回到营地所在的树林,这片红杉树林高大茂密,唐宁细细的查看了下附近几个警戒陷阱,除了几个被小动物触碰以外,没有人的痕迹,这才重新设好陷阱,然后到一棵大树下轻轻拽动了树上的藤条,一架软梯从天而降,这是他的一个小屋,原本是老爹建的狩猎小木屋,现在是他和安妮的家,米沙的马具被藏在一个树洞中,米沙浑身带着血狮子的味道,荒野上基本没有动物敢于触怒血狮子,米沙就像一匹野马一样在林中啃草。
唐宁背着安妮爬上藏在树冠中的小木屋,惬意的点上炭炉,初春的夜晚还是十分的寒冷,小屋顿时暖和起来。小木屋里家具齐全,靠太阳能驱动,大树体内有汲水系统,提供着相当洁净的地下水,辐射强度非常低,但是产量太低,房间里有一台老式的dvd机,里面有很多歌曲,唐宁一直很好奇,听说在过去有人只要听听音乐然后写写自己的感觉就能有钱,从老爹口中证实现在也有这种工作的时候,唐宁就开始收集各种音乐,说是为了学习,其实更多的是为了充实下荒野中单调的生活,直到老爹走了,唐宁每次听音乐的时候才会觉得除了活下去,似乎自己的人生还有些什么别的,当然有了安妮之后,这种活动纯粹变成了一种爱好或者说是习惯。
“这是米奇,这是野火。”安妮坐在沙发上一手抱着一只小狼笑着对唐宁说,“起了名字,就有了感情”唐宁想起老爹说这句话,那时候老爹看着自己的样子总是一副感慨的模样直到有了安妮,唐宁才理解,安妮就像是自己的女儿,而自己就是老爹的孩子。看着安妮满心欢喜的抱着小狼,唐宁笑着说道:“那你是打算把米奇送人呢,还是打算把野火交出去?”安妮听了,左右张望了下,皱着眉头思索良久,还是想不出,该送哪只出去,于是将小狼搂在怀里霸道的说道:“谁也不送。”
唐宁笑了笑,开始做晚饭,荒野的生活并不容易,虽然人口不多,但是狩猎所能提供的资源很有限,人们缺少食物,很多人居无定所,像唐宁这样能在荒野中有个小窝的人凤毛麟角。唐宁很珍惜自己所有的一切,就像他处理食物,往往节约到吝啬的地步,一块野猪心脏和一些野菜栗子就是今天的晚饭,当然,安妮还有一个溏心蛋。两人吃的很认真,把所有的食物都精细的吃完,尊重荒野,就是尊重荒野给与的一切,且心怀感恩。唐宁所不知道的是,老爹交给他的原则,是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明白的东西。
吃完晚饭,洗完澡,唐宁将安妮安顿在床上,给她讲故事,这都是老爹留下的习惯,唐宁小时候老爹也是这么干的,不过老爹记不住故事的名字,所以,男主角都叫米霍克,女主角都叫安妮。
荒野的夜晚很安静,唐宁泡了一杯杉茶,微微的甜味让他疲惫的精神微微一震,打开计算机终端,发出任务完成的邮件,现在的网络,只能覆盖住城市方圆几十公里的信号,荒野中安装了好几个信号中转器才能让他在荒野中接到信号,即使是这样洛克城的网络的带宽也只能传播文字信号。
代理人发来信息,三天后他会在100公里外的黑塔镇接货,唐宁盘算了下,三天赶到那里时间有些紧,明天一早就得出发。不过顺便还能换回些物资,盐和抗辐射药剂都用完了,春天到了,唐宁转头看看抱着小狼安睡的女孩,春天到了,安妮也需要一件新衣服。
第二天一大早,唐宁就带着安妮踏上旅程,阳光洒在清晨的荒野上,露水打湿了米沙的马腿,马腿上的护带显得亮晶晶的,清新的空气让唐尼很是舒心。不过,荒野上行进并不安全,大多数人都聚居在城镇中,哪里有水,有温室培养农作物,但资源是有限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城里生活,只有有用的人,才能自由的活在城里,被领主接纳。荒野上到处都是居无定所的流民和劫匪,他们依靠着荒野,当荒野不能提供足够的食物时,他们就劫掠过往的商旅,或者干脆成群结伙的洗劫城镇,城镇上的居民也会武装起来深入草原报复,杀死男人、劫掠女人孩子作为奴隶,更别提各种野兽、吸血鬼、稀奇古怪的变异生物还有致命的辐射、疾病了。
万幸的是,这里地处内陆,雨水较少,这里环境的辐射强度也比雨水充沛的沿海低得多,春季的荒野显得生机勃勃,各种野兽活跃在草原,荒野上的流民不用担心生存,也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结伙洗劫了,当然要是顺手的话,捞上一票他们也是不会拒绝的,唐宁认为自己属于荒野,但不是流民,他觉得自己更像是荒野上的一只野兽,只想好好的带着安妮活下去。
走了一天,路上顺便逮住了一直旱獭,也就是土拨鼠当晚餐,肥肥的旱獭在火堆上烤的滋滋冒油,唐宁乘着天没黑,喝了点热水,开始在营地附近设置警戒陷阱,食物的味道会把野兽和吸血鬼们引诱过来,虽然他们害怕火焰,但是谁知道饿了一个冬天之后他们会不会铤而走险呢?
安妮裹在皮睡袋中,用一小块新鲜的旱獭肉逗着米奇和野火,米沙也眼热的低着头凑过来摩挲着安妮的脸颊,惹得她“咯咯”娇笑,不管什么动物,安妮总能得到他们的信任。
唐宁用望远镜四周看了下,没有什么高热反应,最多有几只被香味撩拨得坐立不安的野狗在远处探头探脑,他们是很好的警戒哨,稍有危险就会吠叫着逃跑,荒野总会给她的孩子一些保护。
唐宁看了一会儿,没有什么危险,就用小刀开始处理哪只肥油油的旱獭,春天的旱獭有些瘦,但吃起来口感正好,旱獭的内脏弄熟之后给米沙和小狼吃,米沙虽然是马,但是现在动物基本都是杂食的,在核冬季活下来的动物,对于食物都不怎么挑剔。
用香料拌上一些盐,配上一些野菜,荒野烧烤正式出炉,两人虔诚的吃完食物,唐宁裹着披风抱着安妮躺在干草上,仰望着天空的繁星,安妮好奇的点着天山的星星问。
“那叫什么星星?”安妮指着天空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问道。唐宁只知道启明星、北极星之类“有用”的星星,这叫什么星星还真不知道,心思微转,笑着说:“那是米霍克老爹,他在天上看着我们,荒野上的每个生灵都会化作星辰,给迷途的人照亮黑夜。”
“那土拨鼠也会变成星星吗?”安妮问道。
“会,它为了我们而死,把血肉献给我们,成为我们的一部分,它也是荒野的生灵。”唐宁总是试图将这个残酷的世界渲染的美好一些,如同老爹一直所做的那样。
忽然唐宁翻身端起步枪,透过红外瞄准镜,500米外,唐宁能看到一个滚烫的身影,鬼鬼祟祟的在向着营地摸来,高热的体温,诡异的身影,都在昭示着他的身份“吸血鬼”,肯定是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唐宁将一发子弹推上膛,大口径的达姆弹,一枪就能结束一壮硕的野牛,瞄准镜里那个倒霉的家伙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奋力的在空中嗅着。
唐宁用食指在扳机上摩挲着,他杀的吸血鬼不在少数,每到温暖多雨的季节,这些家伙总喜欢到荒野上游荡,毕竟废墟里的环境要糟糕的多,食物也不如荒野充分,如果没有阳光的话,这些家伙早就充斥着荒野了。压下心里的异样,荒野,也许浪漫,也许生机勃勃,但是从来不是温情款款的,吸血鬼太危险了。默念了一下,唐宁扣下了扳机,随着肩膀一颤,镜头中子弹瞬间撕裂了吸血鬼的胸膛,绞碎了他因感染病毒而快速跳动着的心脏。一枪致命,这是猎人对于猎物的仁慈。
唐宁退回篝火边示意安妮在火边等待自己,这种血腥的场面还是不要让她接触好,唐宁总是这么小心翼翼的维护着安妮幼小而单纯的心灵。穿过荒草丛,火光被摇曳的草丛遮挡,从瞄准镜中能看到那渐渐冷却尸体,代表高热的橘红色流成一摊血在吸血鬼的身下,尸体渐渐变成和荒野一样的墨绿色,唐宁打开战术手电,用枪管将尸体反过来,这是一个20多岁的男性,尸体浑身赤裸,肌肉柔软,毛发全无,皮肤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无神瞳孔呈现一种如同白化病人一般的灰红色。唐宁叹了口气将灭菌药剂撒上去,要不然吃了尸体的肉,荒野上就要多出许多被太阳晒死的动物版吸血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