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第一次写小说,经验不足,却选了一个难度最大的第一人称的写法,意识到自己需要扎实做起,从此改为第三人称,更全面的表达全局,望支持我的各位理解,前面各章也会在之后相继慢慢更正……本作故事为自己高中听闻和当下怀念青春的想象,希望大家看后会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无论开心抑或苦涩,皆为美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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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心的呼唤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自己时常信誓旦旦的讲一些大道理,而过了一阵子又亲自把它推翻;时常给自己设定某某目标,发誓为之努力、拼搏,而过了一阵子又无缘无故忘记、消失……
或许这就是“人”,一撇一捺,总是左右互相拉扯,自相矛盾。
向潇南就是特爱讲大道理的一个人,而最早深受其害的就是公玉·樱美。早在上学前班的时候,向潇南就跟樱美讲,要想不被欺负就得学会坚强……虽然当时樱美对于“坚强”二字的意义并不理解,但对于潇南的大道理仍表示尊重、敬畏,总是以点头的动作表示对之认同,真实目的其实只是为了尽快结束这滔滔不绝的好意……
向潇南爱讲大道理,但他并不是一个爱教育人的人,他的“学生”一直以来都是仅仅一人,那便是樱美。
记得樱美问过向潇南:
“为什么大伙聚会热热闹闹的,都你来我往的喝酒,而你却一口不沾?”
“酒,不应该因高兴后而醉;酒,应该因醉后而高兴。所以现在我不喝……”
看到潇南一口菜没吃连干了两杯,不禁令樱美微微皱眉。
虽然向潇南一身利落的休闲装上依然是洒脱的微笑,别人或许看不出什么,但樱美却没来由的感受到些许的忧伤。
这种感觉犹如连心的手指被娇艳的玫瑰狠狠的刺了一下,明明很疼,却依然赞美着眼前的鲜花。
向潇南似乎察觉了樱美疑问的目光,下意识的移开视线,拿起筷子,向锅里伸去。
“看上去真有食欲,我就不客气了,先吃为快了。”
见向潇南夹起的一片肉放到碗里,沾了沾酱料,一股脑的吞进口里,待三四秒的认真表情过后,舒心的发表了感言“嗯,好吃”。
羽裴刚刚目不转睛的盯着向潇南的“以身试险”,在得到“安全”的指令后,马上显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大盘子,捞肉、捞鱼丸,然后放到一旁,又小心的夹起一片大白菜,慢慢的吃起来。
“羽裴,你给我们捞的?”雨灵忍不住逗道,同时伸出手去拉装满肉片和鱼丸的盘子。
羽裴见此情景,哪还顾得吃大白菜,忙伸手护住盘子,嘴里呜呜吐字不清的说:
“诶呀,这是我晾着的,太烫了,凉点再吃……”
真是货真价实的一个吃货,见了吃的,根本顾不得淑女形象什么的……
自然,大家听到羽裴的话都善意的开怀一笑。
同一时间里:
樱美边听雨灵和羽裴的对话,边照料着火锅里的供给,不断的换样往锅里下。
雨灵一边笑着一边看着可爱的羽裴。
顾明哲默默注视着樱美微笑的样子。
向潇南则挂着微笑喝着闷酒……
“小南,明早咱们几点出发呀?”大伙在一起熟了,几乎都叫外号、小名什么的,而向潇南的名字有点特别,潇南、小南,光从听觉上是无法区分的,若写在书面,前者明显给人感觉更亲密些。由于雨灵对向潇南格外留心,见向潇南只顾自己喝酒,也不说话,意识情况有些不对,便开口问道。
“奥,你们6点半能起来吗?”向潇南考虑到女孩子懒床的习惯,试探的反问道。
“我没问题。”雨灵应声后看向樱美。
“我也没问题,有你和羽裴,我起床毫无压力。”
经过平日的闲聊,向潇南已经知道每天早上羽裴起的都比较早,都兼职叫樱美起床。所以也就没打扰吃的正香的羽裴。“那明天咱们就6.30集合。”
“好。”
羽裴听后腾出空摆出一个OK的手势。
向潇南本来想趁此机会一醉方休,可看见对面樱美投来的火热刺眼的目光,再加上刚刚雨灵的话提醒了明天的登山活动,便慢慢冷静了下来。
向潇南左右权衡,分析利弊,如果今天挑明其中关系,必将导致兄弟只见情谊再次出现裂痕,樱美也会因此而内疚陷于烦恼……如果对于樱美和明哲的事,继续装作不知道,顺其自然,那么短时间内身边一切便都不会改变。
可向潇南转念又意识到,事情终究有要面对的一天,冷静问自己此时此刻究竟是怎么想的。
“来,潇南,咱俩认识也快六年了,为了六年的友谊,干了。”顾明哲举杯道。
向潇南听顾明哲此番短言,忽觉浑身一热,心舒气顺,开怀抬手与其碰杯,一饮而尽。
碰杯的声音,正是指引迷茫之音,那个瞬间,向潇南便意识到了自己最在乎的是什么,自己最不能失去的是什么……
“真是多年不喝酒,欠练啊,喝几杯就不行了,涨胃。”向潇南故意如此说。
“嗯,我也是。”顾明哲附和道。
“你俩喝完桌面的酒就别再喝了,多吃点肉,别让羽裴自己给吃光了。”
大家听雨灵劝酒的同时又不忘调侃羽裴调动气氛,暗暗竖起大拇指叹其聪明。
虽说向潇南理智的意识到自己更在乎的是友谊,可对于最好的朋友和一直喜欢的青梅竹马在一起,实在是一时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