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斌缓缓的睁开眼睛。
锋牙硕大的脑袋出现在眼前,正冲着他张开大嘴,喘着粗气,掺杂着鲜血的唾液正从牙缝间滴淌下来。
“靠!什么情况?”雷斌一个侧翻躲开,“你不是给我做人工呼吸了吧!”
“你终于醒了,雷神,吃点东西吧。”
这句话算是说到了雷斌心坎上,他一骨碌爬起来,四处张望,吃的在哪呢?
一只肥胖的野猪躺在草坪里,喉咙已经被咬开,肚破膛开,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难道说……
“吃吧,我的朋友。”耳边传来锋牙关切的声音,“难道说不对你的口味,你不是说不挑食的吗?”
狼兄,这不是挑不挑食的问题好吧,这玩意根本无从下口啊。
他翻了翻口袋,东西都还在,便急切的拿出笔和本写了起来。
“烹饪方法。”
一瞬间,他仿佛将全世界的美食烹饪节目看了个遍。“……两勺食盐……葱、姜、蒜各放……”
我需要的不是这个!他一阵抓狂,重新写了一句。
“野外生存技能。”
“你在干什么,一会儿写写画画、一会儿抱头打滚,这也是你们这一族的习俗吗?”锋牙疑惑地望着他低吼。
雷斌不予理睬,开始收集起附近的枯枝和树叶,并将它们聚集在一起,然后又不知从哪儿找来几块坚硬的石头,不停的相互敲打。不一会,石头溅出的火星就引燃了干燥的树叶,进而升起了篝火。
他将较大的一块石头敲成两半,以裂口为刃作为石刀,对野猪腰背的优质鲜肉进行了简单切割,用树枝将其贯穿,放到火上烤了起来。
“吃个东西,这么麻烦,你们真是奇怪的一族。”锋牙卧到了一旁,舔拭着自己身上的伤口,不再去关注他那些“古怪”的行为。
雷斌一边运用新学来的烹饪技术烤着烧烤,一边感叹,看来这强化的技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废材,至少它解决了我的温饱问题。
囫囵吃完烤野猪肉,他背靠一棵古树坐下,面朝篝火,双目微闭。也许是太疲倦,也许是还没适应这凶险的生活,很快,他便沉沉入睡。
锋牙卧在其身旁,警惕地守护着。
一夜以来,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在他梦中闪回。
……祝你好运,雷斌……雷神,真是个勇武的名字……不要让我再次遇见你……
……无路可逃,我看见你了……
是谁?雷斌从梦中惊醒。
阳光透过斑驳树叶的层层遮掩,射进丛林。已是清晨,没有嘹亮的起床号,也没有出操的口令声,只有大自然的平和与宁静。
但他知道,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竞技场,没有丝毫喘息休养的时机。
他站起身,先将雷达和记事本这两件“宝贝”往身上藏好,又摘了几片较大的树叶,将剩下的烤肉团团包住,揣进了口袋之中。
他扣好迷彩服,走到锋牙面前说:“锋牙兄,再拜托你一件事。”
“雷神,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就是千百件事,我也全力照办!”这头巨狼倒是懂得感恩戴德,义气十足。
“麻烦你带我离开这霜火森林。”雷斌坚定地说。
“往哪儿走?”锋牙俯下身子,示意他骑上来。
他跳上锋牙的后背,望着被狂狼芬尼尔撞倒的树木说:“当然是去北方,我可不想遇见那两个变-态级别的对手。”
说罢,一人一狼,向北疾行。
锋牙的速度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快,两旁的丛林飞快向后倒退,让他回想起第一次坐地铁时的感觉,是一种因孤陋寡闻而带来的兴奋。难以想象,若是它的前脚未曾受伤,会是怎样的极速体验。
路,越走越开阔,森林变成了树丛,树丛变成了草原,远方渐渐显现出一座城市的轮廓。
锋牙在城外一条道路旁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望着那些林立的高楼。
“不,不可能,这都是些什么,北方的那些雪山去哪儿了?”锋牙的语气中透露着难以置信。
“放松点,兄弟。这不再是你的世界了,也不是我的。”雷斌猜想,这一定是其它被传送至此的空间,能将不同空间无缝衔接在一起,这是何等奇妙的科技,或者魔法?
城市比丛林还要凶险,但至少可以让他获取生存所需的一切资源,况且骑着锋牙上街,那种姿态一定超拉风,他可以成为解放军历史上唯一的——狼骑兵。
“就送你到这里吧,雷神。”锋牙低声咆哮。
不是吧,雷斌的好梦,顷刻间被无情的粉碎掉。
“那不是属于我的世界,而且,霜火森林中或许还有我的族群残存着,作为首领,我不能抛弃它们。”
“好吧。”他依依不舍地从锋牙背上跳下,与那三角形的眼睛相对而视,这双曾让他恐惧万分的眼睛,此刻却充满了人性的光芒,甚至比他曾今见识过的某些人类还要强出百倍。
“多谢你款待的野猪大餐,让我终生难忘啊。”他拍了拍锋牙的肩膀,“我尊重你的选择,锋牙兄,希望我们有缘再会。”
锋牙不舍的转身,走入丛林,渐渐消失。
雷斌叹了口气,然后使出平民版“轻功”,沿着公路向不远处的城市进发。
刚走百米,一辆银色的敞篷奥迪R8从他身旁急速驶过,风驰电掣一般,316km/h的极限速度果然不是盖的。
“嘿,师傅,停一下!”他一时激动,不知如何表达,顺口把平时挤公交车的用语给说出来了。
R8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这么快的速度,能听清他的招呼就见鬼了。况且,就算真听清了他那低俗的用语,估计车主定会加上一脚油门。
但世事就是难料。
R8奔出500米左右,竟然亮起了红色尾灯,减速了,一个倒车,回到了雷斌身旁。
右座驾驶位上,坐着一名戴着墨镜的男子,举手投足间气度不凡。当然,那200多万的跑车也让他加分不少。
一个响指,一扭头,示意他上车。
“小子,算你走运,要是往常,除非是极品美女,否则我可没闲工夫看上一眼。但我最近善心大发,经常做些扶老奶奶过马路、资助失学儿童、拯救世界什么的,所以就顺便捎你一程吧。”
那男子是典型的欧美白种人,嘴唇一圈留着性感的小胡子,更有特色的,是那发型,前面的刘海被吹的很高,还打上了蜡,十分抢眼。
这造型,让雷斌越看越觉得眼熟。
“小子,看什么呢,如果你有那方面爱好的话就算了,我对男人可没有兴趣。”男子说话的同时摘下了眼镜。
“靠,你是小罗伯特·唐尼!”雷斌无比兴奋,这可是他最喜欢的好莱坞影星了,主演了《钢铁侠》、《大侦探福尔摩斯》、《复仇者联盟》等等,每部影片上映他都会必到电影院,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工资。
“小子,你还是第一个,一见面就骂我的人,虽然我可以原谅你只是认错了人。”男子有些不爽。
“不会错的,你演的每一部电影我都看过,我是你的头号粉丝啊!”雷斌仍然坚信自己的眼睛。
“演电影?”男子摸着下巴上的胡须喃喃自语,“让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也留下我托尼·史塔克的名字,似乎是个不错的提议。”
什么,他说托尼·史塔克!哦,该死,差点忘记了,这里可不是什么现实世界。
也就是说,眼前这位仁兄,正是钢铁侠本人——安东尼·爱德华·托尼·史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