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咕噜——”
此刻,一辆青铜马车,由三头烈马拉着,在荒山之中缓慢地行驶着。
这辆青铜马车的马夫,是一位雄魁的大汉,身高九尺,浑身的肌肉一块块隆起,如虬龙一般。
光光看这体形就知道,这马夫定是一位高手,而这青铜马车里的人物身份,恐怕也是非同小可。
“咳咳,卫叔,快要到外公的部落到了吗?”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苍白的小手掀开了青铜马车的账帘,把头探了出来。
这是一个尚未成年,年约十三岁的少年,面色苍白,略显病态,不过那五官看起来,却是少有的俊逸,精致绝伦。
“少爷,你身体不好,就先行躺回去歇着吧!”涂卫接着道:“至于到达黑石部落,还有近二百里的路程,估计最快也要天黑时才能赶到了。”
“呵呵,少爷,从现在开始我涂易已经不在是,平阳郡涂府的少爷了。”柔弱的少年自嘲了一声道:“卫叔,还是叫我易儿吧!”
“少爷不用多说,我的命乃是主人救的,现在主人不在了,我只能是永远地侍奉少爷,这一点当初在主人面前的时候,我就已经发过誓了。”
这名驾着马车的雄魁大汉,叫做涂卫,是一位聚气境圆满的高手,只差一步就能够进入分神境,一但进入分神境,就可以比肩一城之主,掌握数百部落,百万人的生死。
这样的高手,就算是在平阳郡三十六府之一涂府当中,也是了不得的好手,可以拥有相当高的地位。
平阳郡涂府虽然不是这三十六府当中最强大的,那也能排得上前五,手底下掌管近百万里的土地,七十多座城池,数亿生灵的性命。
而之前说话的那位柔弱少年,叫做涂易,就是这平阳郡涂府当中的少爷,可谓是出生豪门大家族。
一般来说,出生于这样的大家族,只要是天赋不要太差,就算是一般子弟也可以在涂府当中谋得个好差事,更何况是涂府的少爷。
不过,这涂易,虽然是涂府的少爷,可却是个废物少爷,在没有出生前,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受了伤,伤到了本源,一生下来,就是一副病殃殃的样子,在涂府人称外号“病鬼”。
而涂易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也是失去了生命,而涂易的父亲,为了治好他的病,则是外出寻找各种材料,最后是一去不复返。
在涂府这个庞大的家族当中,涂易失去了双亲的庇佑,虽说自身天赋不错,但奈何先天上伤了本源,尽管有着源源不断的资源供应,在十三岁的时候也才堪堪达到练力境中期,而其它跟他同辈的弟子至少也是修炼到了练力境圆满,甚至一些天资纵横的弟子,都突破到了聚气境,正是因为如此,涂易受到了排挤。
一个废物少爷,凭什么享受家族当中最为优惠的免费资源,所以,在众多长老的联合排挤下,涂易被赶出了涂府。
而在涂易被赶出涂府时,他的爷爷也就是涂府的府主,却是没有任何的反应。
涂易知道,这么大个涂府,自然是不可能只有他这一位少爷,料想没有一百,那也有八十,他这个废物少爷,指不定他那府主爷爷根本就不知道有自己这号人物在。
所以,涂易在离开的时候,也没有去拜别他的爷爷,因为那样的话,只会徒惹笑话罢了。
要不然的话,凭他涂府少爷的身份,即便是被赶了出来,那也会配上十个八个的护卫,不至于现在只有他和卫叔二人。
“唉!”
涂易叹了口气,没有在说话,苍白的小手放下马车的账帘,他重新坐回了马车里。
青铜马车中,涂易那双俊目盯着手中的石珠和一枚古朴的戒指,充满了无奈与苦涩。
这石珠在他还是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在了,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在这十年当中,他几乎是用尽了所有办法,用火烧,用铁锤砸,放水里煮,滴血认主,都没有用,这根本就是一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石珠,除了坚硬,外力不可破坏外,就没有发现这石珠有啥作用。
这石珠要不是当是涂卫亲手交给他,说是他父亲所留,能够治愈自己的先天本源伤势,可以改变他的命运,恐怕涂易早就扔掉了。
至于他手中那枚古朴的戒指,乃是储物戒指,至少也要达到聚气境,才能够认主,取出里面的东西。
现在看来,是遥遥无期了。
“难道只我涂易只能是一辈子做普通人了么,混吃等死。”
他把古朴的戒指重新戴在手上,那神秘石珠则是挂面脖子上,贴身,藏在衣服之中,不显露出来。
在涂府当中,许多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曾经涂府的天才已经死了,而他的财富自然是在涂易手中戴着的古朴戒指当中,至于神秘石珠,除了涂易和涂卫外,却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一路的颠簸,涂易觉得有点眩晕,他瘫坐那铺着羊毛兽皮在软榻上,目光迷离,或许是对于前路的迷茫,然后慢慢地转化为不甘。
是的,他不甘心,不甘心生在这个浩瀚,多姿多彩的世界,却只能是做一个普通人,生老病死。
他做为涂府的少爷,知道的当然是比普通人要多得多,所谓仙、鬼、魔、妖、神、佛,不只是单单传说那么简单,而是真实存在的。
正是因为如此,越是对这个世界了解得越多,就觉得这个世界越是精彩,越是好奇,越想活下去,这是对于生的渴望。
问世间,谁人不想长生成仙。
长生是存活,成仙是逍遥。
况且涂易,还没有弄清楚他的亲生母亲在怀着自己的时候,是遭受到了谁的袭击,才让他先天本源受到伤害。
而他的父亲又是因何而死,遭了谁的毒手,这一切的一切,都等着他去调查,报仇。
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实力。
“不,我是不会等死的,所谓勤能补拙,人定胜天,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一定会成功的。”
涂易那充满着迷离与不甘的俊目,一下变得坚定了起来,他虽然在先天上有所不足,但在后天的努力下,却是磨炼出了一颗坚定不移的心。
……
荒山,指的并不是一座山脉,而是由许许多多的山林,山峰,沼泽组成,延绵数十万里。
而涂易的外公所处的黑石部落则是在这荒山的边缘,三百里处,一座叫做“大青山”的山脚下。
青铜马车在进荒山一百多里的时候,涂易瘫坐那铺着羊毛兽皮在软榻上看向窗外,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些零零散散的野兽出没。
在蛮荒大陆上所出生的生灵,没有一个是简单的,这些野兽个个体型庞大,力大无穷,一但成年,便是相当于练力境后期的人类。
在这野兽之上更是还有凶兽,灵兽,相当于人类当中聚气境和分神境的高手,再之上那就不在是兽,而是妖了。
传说在这荒山深处便是存在着“妖”,而且还不止一头。
“吼!”
一头猛虎,高达近二丈,长达则有三丈,跟随着涂易所座的青铜马车很久,一直徘徊在百丈之外,因为它本能地觉得眼前的两个食物不简单,不过,最终是饥饿占据了上分,一声大吼,然后飞快地奔跑起来,速度之快,犹如是吹起了一阵的狂风,席卷青铜马车。
人在有些时候都会被贪婪、欲望、金钱、美女所诱惑,从而失去理智,更不说野兽了,饥饿的折磨让这头猛虚,仅有的一丝理智,都被瞬间埋没了。
“嗖嗖嗖——”
一个奔跑,这头猛虎只用了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就掠过了百丈的距离,窜到青铜马车的上方二丈高的地方,朝着涂卫扑了过去。
“嘶嘶嘶~~”
拉着青铜马车的三头烈马,一下子受到了惊吓,变得狂暴起来。
“畜生,找死。”
涂卫,一个转身,眨眼间就窜了起来,跃得比猛虎还要高,五指握成拳,像是一个铁锤一般,携带着万斤气力,狠狠地朝着猛虎的脑袋砸了下去。
“噗!”
涂卫的一拳重击,轰击在猛虎的脑袋上,只听“咔嚓”一声,猛虎的天灵盖直接被打碎,而在虚空当中,有着碎骨四处飞溅。
“砰!”
巨大的猛虎尸体从二丈的高空坠落下来,在大地上砸了个大坑。
仅仅是在一个照面之间,一头相当于练力境后期的猛虎,就被涂卫给解决了。
一个在练力境后期,一个在聚气境圆满,两者之间足足相差了五个等级,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达到聚气境圆满的人族,光是凭借肉身的力量,就可以爆发出数万斤气力,更不要说,聚气高手,还有着真气,这一厉害的手段。
一位聚气高手,如果动用上真气,战力那是可以飙升数倍不值,瞬间可能爆发出十万,甚至数十万斤的气力,都不是问题。
一位聚气初期的高手,完全可以虐杀百位练力圆满的部落战士,而到达聚气圆满的高手,那就更加了不得了,可以做到屠杀一个万人的大型部落,而不受到一丝的伤害。
所以这头猛虎一冲上来,它那结局早已经是注定了,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