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年轻人约会也就那么回事,差不多就是一个流程,吃饭,逛街,看电影,开房啪啪啪。
当然我说过,我是不会献身的啦。何况,我喜欢我女朋友。我要娶她,也就不急于一时。在我22年的岁月中,只有过一个女朋友。她叫沈晴。
在大学即将毕业的这个夏天,她就是我的目标。她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而我只是个山里娃。我每年都拿奖学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只是想以后我跟她站在一起,不会觉得高攀,而她没有了父亲的庇护,我也可以让她过得很好。
“萌萌,你的毕业作品都准备好了么?”
“嗯,有你这个大明星做主演肯定没问题。”
沈晴捂着嘴笑了起来:“那还要麦大导演多多照顾呐。”
我握住她的手紧了紧:“嗯。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作为新世纪好男人,不应该让女朋友家里人担心。何况我自己也有个家长等我回家。我对沈晴这样其实很多人说我不正常······其实我也知道我神经比较大条,不过对于沈晴有好处的事,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
沈晴挽着我,一路一言不发,却是满眼甜蜜。两个人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说,也能很高兴。不算近的路程,却感觉一瞬间就到了。
“那···我回去了。”
沈晴也是在学校周边租的房子,四楼。不过却只有她一个人住。原来的室友已经搬走了。现在抬头一看,整栋楼几乎没什么人,黑漆漆的,有点令人毛骨悚然。
“要不我送你上去把。黑漆漆的。”
沈晴摇摇头:“没关系啦,你懒得爬楼了。再说了你不怕人看见呀?”
付妮的事我也告诉她了,不过未免吓到她,我只说是我奶奶派来监督我的远方表妹。
听她这么一说,我只得点点头,叫她上去之后喊一声。看着她一蹦一蹦地走进黑漆漆的楼道。看来身体是没什么问题了。
我就这么安静地等她上楼。几分钟过去了,我突然发现有些不对。照理说这些楼房都应该有声控灯,走到哪一层,那一层就会亮起来。而现在,整栋楼仍是一片黑暗,安静的吓人。
“沈晴?”我试着喊了一声,没有反应。“沈晴?”我又将声音提高了几分,仍然没有回答,楼道的等也没有亮。
这下就算是我神经再大条也知道出事了。
我打开了手机照亮,快步向黑暗的大楼走去。不过刚走到门口,便有一股透骨凉的冷风吹了过来,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空荡荡的大楼只有我一个人的脚步声,回声很久都没有消失,我心道,这里混响不错,唱歌应该效果很棒。虽然这时候不对,但是这么一想,也就觉得没什么可怕的了。
不对,还是很可怕。因为我发现我爬了有五分钟了,但是楼道的标识还是2楼。不不不,我一定是记错了。我又继续往上走,每走一步,都用手机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很遗憾的是,我上了一层楼之后,仍然是二楼。就连墙壁上的小广告都一模一样。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是我仍然不想相信这个情况···鬼打墙。
好在付妮教过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回去真要好好感谢她。
鬼打墙很多都是小鬼跟你闹着玩。一般危险系数不大,最笨的办法就是等天亮。但是现在我不放心沈晴。于是选择了另一种最快速的办法。
我心下一横,找了个角落,一泡童子尿下去。果然周身的寒气散了一些,我心下一喜,正要抬腿往上冲,忽然听得一声尖叫。
“啊——!”
是沈晴!而且就在这层楼!
我循着声音跑到楼道的尽头,那里正有两个穿黑色风衣的人,扛着一个大蛇皮口袋,那口袋是个人的形状,如果没猜错的话,里面装的是人。
“把人放下!”我冲他们喊道。
这种英雄救美的桥段我是做梦都没想过的。虽然对方是两个人,但是,为了自己的女人,不能怂!
那两人并没有什么反应,似乎就当我不存在。
“嘻嘻。”我的全部心思都放在眼前两个黑衣人身上。冷不防听见身后一声娇笑,汗毛一下就竖了起来。
回头一看,身后不远处竟飘着一个长发女人,不对,应该是女鬼。人怎么可能双脚不沾地。
她头发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白色衣衫遍布暗红色的血点。
她一把向我抓来,速度虽快,但好在我这段时间训练有加,一闪身便险险避开。
“咦?”一个黑影似乎有些吃惊,“这小子能看见?”
“嗯,灵觉似乎不错。阴阳眼也很棒呢。”另一个稍稍有些苍老的声音说道,“嗯?这味道······小子,你是不是姓麦?”
我心下一惊,思忖片刻道:“小爷姓什么管你什么事?快把人留下,不然······”
我狠话还没放完,那年老的黑衣人便笑了起来:“哈哈哈哈!之前有人来报说疑似出现了麦家后人,我还不信。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哈哈哈!”
听他这么一说,我算是知道了,这些人正找我呢,现在我巴巴的送上门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为了我的女人,不能怂!
那黑衣人往前走了几步,瞬间,四周的温度又降了几分。
“嘿嘿嘿~灵觉虽强,丝毫不会术法,连身子都那么弱。”黑衣人朝我伸出手,楼道里漆黑一片,但他手心却似乎有雾气包裹,光彩四溢。我手里没有任何东西防身,只得摆出付妮教的女子防身术架势,多少应该有点用吧。
那老头没说话,只朝我勾勾手指。我便不受控制朝他走去。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邪术?!我居然失去了身体的主动权!眼瞧着离那人越来越近,我拼命地想控制自己的腿,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从没听说哪个主角英雄救美结果把自己搭上的,难道我就是一炮灰?
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是危险就越是会不自觉的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现在我已经在想征服阴间了。
“蹭!”
一道熟悉的金光破风而来,险险擦我我左脸,然后以雷霆之势插入眼前黑衣人的胸口。
就那一瞬间,身体的控制权又回来的。回头一看,来人穿着运动背心,牛仔短裤,高高的马尾,英姿飒爽,除了付妮还有谁。此时她手里握着一张与她差不多高的弓,已然搭上了白羽箭。
剩下的那个黑衣人见状连连后退。
“把人留下。”付妮开口的一瞬间,我觉得她帅呆了。
“我再说最后一次。把人留下。”
那黑衣人只得颤颤巍巍地把麻袋放下,恨恨道:“你们给我记着,敢和我们龙众作对,你们会死得很惨。”
“哦。”付妮淡淡的道,“又是龙众。回去告诉你们老大,付妮回来了。麦家的子嗣他最好不要打主意。还有二十年前的帐,他该还了。”
“哼!”黑衣人冷哼一声,从楼道尽头的窗户跳了出去。
我赶紧冲上去将麻袋打开,果然是沈晴。她看起来脸色有些苍白,好在并没有什么外伤。
“送她去医院吧。阴气入体,养几天就好了。到时候你每天给她喂碗药就好。”
付妮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不过我也顾不得那么多,抱着沈晴直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