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恋爱其实差不多,埋头写一部长篇小说,便好比要去谈一场旷日持久的恋爱,未来如何是毫无把握的,成功的希望或许有,但失败也是显而易见的。除非是世家子,底气足,到底不知天高地厚,否则没有人会在一场爱恋开始便会预见他的成功。
苦闷、彷徨、甜蜜、痛苦、纠结纷至沓来,纵天生帅哥、美女,纵天纵英才,纵家财万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爱恋面前,亦会束手无策,患得患失,你总会吹毛求疵地发现自己的一无是处。
无论这场爱恋它多么旷日持久,无论对这场爱恋多么不舍与不甘,如今这结局也终于是要来了,我把它交由你们去评判,成败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我要说的是我已经爱过,便已足够。
洪荒封神的书何其多,我也不幸加入其中,如何在这如海的书潮中,让你遇见我,我已经费尽心思,穷其心智,不知能否打得动你或者它竟不能打动你?
恋爱其实有时也这样,打动的往往不是那要打动的人,只不过不小心常常先将自己打动得一塌糊涂,徒让旁观的人笑且摇头。如今书已完成,就登录在起点,你喜欢,或不喜欢,它就在那里。